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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务情况,巧用自然人代开与核定征收,合理解决无票支出

2023-05-31 14:57 作者:十方诚税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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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企业有些费用是很难取得发票的,比如居间服务费、咨询费等。而当个人与公司发生这类业务时,企业需要对方提供发票,这个时候个人就需要按照劳务报酬缴纳最低20%的个税,不管是哪一方代扣代缴,都是极为不划算的。而换做公司的话,也是需要对方具有相应的资质,税率也比较高。


一般个人与公司发生这类业务,都是选择以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开具增值税普票给公司,核定个税后,税率也是很低的,综合税率在1.5%左右,不管是哪一方缴纳税费,都在可接受范围内。或许有的公司会觉得这样操作风险性相对较高,税务查账的时候也不好解释,不太愿意接受个人代开的发票。


现在自然人代开虽然可以满足部分企业或者个人解决这部分的压力,但是有的企业更想通过以对公的形式来开票,这个时候我们的个体工商户就派上用场了。个体工商户也是可以核定征收的,税率也是很低的,对公账户也可以开设。


在开具这些费用发票时,我们首先要做到就是保证三流合一(发票、资金流水、合同),在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之后,我们在相关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比如某某中心。

个体工商户享受的核定征收政策后,综合税率也只有1.56%,个人经营所得税0.5%,增值税1%,附加税0.06%,如果有企业不接受个人名义的发票,那么以这样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就能够很好的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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