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积分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获得积分落户指标后,很多杭州人去哪里落户?今天杭州落户小编,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办理积分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户籍的手续和材料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申请人持《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户口经批准办理积分落户后,迁移时还应携带以下材料,同时上缴注销《浙江省居住证》。
(一)《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三)定居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如果我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我会提供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申请在有亲友的家庭落户的,应提供亲友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在杭州落户的挂靠家庭同意落户的证明;申请集体户口落户的,提供挂靠单位集体户同意落户的证明。
(四)未成年子女随迁定居的,应当在搬迁结束时提交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如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其中,男方携带非婚生子女的,还须出示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父母离婚并转移未成年子女的,还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民事调解书。上述材料的申请人在办理或签注居住证时已经提供或实现信息共享的,可以不提供。
重要提醒:一定要如实申报积分信息。《积分结算实施细则》和《积分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申请人及其随行人员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文件的,经核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相关信息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录在我市征信系统中。已回国的,要注销户口,返回原籍,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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