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中村改造,刺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代办,工程咨询资信代办

7月21日,《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会议指出,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除积极稳步推进外,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城中村改造要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主要吸引市场主体参与,涉及到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的资金,需要国企为主导,通过公共资金包括政策性金融工具、专项债、财政以奖代补,管线单位出资等方式来解决。”李宇嘉认为,为了吸引市场资金进入,一方面需要公共资金投入,解决短板和弱项的问题,创造市场资金进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需要在用地出让方式、审批流程优化、空间功能的调整和转换等方面做出规划和政策创新。
“新时期的城中村改造不是房地产和开发商主导,而要突出公益性,由地方功能性国企主导,以保障改造的公共属性,避免房地产化。”李宇嘉认为,新时期的城中村改造要吸引多方社会资金进入,鼓励多方投资主体以经营性收入而不是以房地产销售收入弥补和覆盖改造成本,包括停车场、临街商铺、饭店食堂等多方面经营性收入。
“城中村改造和商品房开发完全不同,后者可能推行高周转一个模式,城中村改造则必须坚持一村一策。”李宇嘉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需要加强城市体检先行,找出哪些是最迫切需要改造的,同时加强专项规划和计划编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