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怎么收费


房屋鉴定怎么收费?这是很多业主比较关心的话题,因为房屋价格不菲,所以很多人在购买房屋之前都会对房屋的各项情况做一个详细的了解。那么对于一些不懂行的朋友来说,房屋鉴定就是他们最关心的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关于房屋鉴定的相关内容吧!
一、房屋鉴定收费问题:
1、委托方申请做鉴定的费用: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2、检测机构受理委托方的申请后进行现场勘测和调查取证的费用;
3、出具报告书的成本费;
4、委托人缴纳的检测费用;
5、其他必要支出等。
二、具体收费标准:
1、一般性业务收费标准 司法部门办理案件时所需进行的司法技术分析工作及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有关事项所涉及的司法技术分析工作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所需的证据收集与保全工作等均按国家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审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项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详见公安部公物字[1998]4号文)。
2、专项技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1)公安系统内部使用或面向社会服务的专项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2)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技术性问题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详见《关于发布<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管理办法>等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知》)(国资产发〔2010〕87号)。 (3)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服务类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其收费方式和服务内容。(详 见省财政厅皖财综〔2011〕3号文) (4)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收取的法律咨询服务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计算收取,不得将该项服务作为牟利手段;(详 见省财政厅皖财办函〔2009〕546号文); (5)律师代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咨询意见等服务应按规定收取相应的劳务报酬;(详细 见省财政厅皖财法〔2008〕739号文件) (6)公证处为当事人提供公证证明的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有偿原则,(见 《安徽省公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公民个人申请的公证事项;(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国内经济合同以外的财产约定内容的协议公证的事项;(三 )自然人要求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事项 (四 )其他需要强制执行的协议。
以上这些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