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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兰遮城日志②一六二九年

2023-07-12 14:46 作者:桑叶chain  | 我要投稿


雷米镇楼(()


I

A

在中国沿海处理事务的日志摘录、在大员办公室所写的日志摘录

一六二九年(明思宗崇祯二年,己巳年)
 十月
§ 1629年10月1日
§ 10月4日
§ 10月6日
§ 10月8日
§ 10月9日
§ 10月10日
§ 10月11,12,13日
§ 10月14,15,16日
§ 10月27日

十一月
§ 11月1日
§ 11月3日
§ 11月5日
§ 11月6,7日
§ 11 月10日
§ 11月12日
§ 11月13,14,15,16,17日
§ 11月20日
§ 11月21日
§ 11月23日
§ 11月27日
§ 11月28日
十二月
§
12月3日
§ 12月4日
§ 12月5日
§ 12月6日
§ 12月8日
§ 12月9日
§ 12月11日
§ 12月13日
§ 12月14日
§ 12月15,16,17,18,19日
§ 12月20日
§ 12月22日
§ 12月23日
§ 12月24,25,26日
§ 12月27日
§ 12月29日
§ 12月30日
§ 12月31日

A 在中国沿海处理事务的日志摘录、在大员办公室所写的日志摘录

一六二九年(明思宗崇祯二年,己巳年)

十月

  1629年10月1日

A.中国沿海处理事务的日志摘录,1629年10月1日至1630年2月22日。VOC 1101,fo.389-400[1]

在大员办公室所写的日志摘录,1630年2月23至9月29日。VOC 1101,fo.438-446。

fo.389 

1629年10月1日。那艘快艇[2]Slooten号从北方抵达此地。该船于7月偕同快艇Dom-burch号,Diemen号及公司的戎克船驶离此地。带来的消息,跟上述快艇Diemen号带来的相同,别无其他消息。

  1. ↑ VOC 1101是荷兰海牙国家总档案馆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档案编号第1101号,fo.389-400是该档案的页码。VOC是荷文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即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简写,该档案馆乃用以标示该东印度公司的档案。页码后面有v者,即为该页的第二面,例如:400v,即为第400页的第二面。fo.即folio,是一页折成两面的页码标号。注释一律省掉这页码标号。

  2. ↑ 当时荷兰人航来亚洲的船主要的有schip,jacht和fluijt三种船,本日记分别译之为大船,快艇与平底船。

 

10月4日。快艇Domburch号从北方来停泊在港道前面,于同月5日入港。她为要进行通商交易,曾于北纬32度,沿中国海岸飘航,但毫无收获。上个月13日正飘航于众多岛屿之间时,遭遇强风,因此猜想,跟她一起自大员出航的那艘戎克船,可能已在上述岛屿搁浅遇难了。

 

10月6日。快艇Slooten号航离此地前往中国沿海,要去围头湾(Erasmusbaay)[1]等候从日本来的船只,告诉他们大员的情况,并去防止一艘一艘接连从日本来的船只陷入在整个中国沿海骚扰的海盗手里,还有个重要目的,就是要送携带一封要给军门(Combon)[2]的信件的两个代表,即格列翁.包瓦斯(Gedeon Bouwers)[3]和保罗.特劳牛斯(Paulus Traudenius)[4]去请教一官(Iquan即郑芝龙)[5],有甚么好办法能从军门获得自由贸易。详情请参阅发送信件A第…叶[6]。

  1. ↑ (1)Erasmusbaai,指福建沿海的安海与金门岛之间的围头湾,有时指金门岛南边的料罗湾。

  2. ↑ (4)Combon,军门,福建的武官。该信件见于:VOC 1101,401-402。

  3. ↑ (2)Gedeon Bouwers,1627年搭Het Wapen van Rotterdam号当商务员出航。1629年携眷搭Diemen号来台湾。1631年在台湾晋升为上席商务员及议会议员。1643〔按当系1634之误〕年任台湾法庭庭长,1636年5月任法务议会秘书。1637年12月死于台湾。

  4. ↑ (3)Paulus Traudenius,1628-1630年在台湾任商务员,同时参与中国沿海及澎湖的事务。1633年以上席商务员前往广南,但也活跃于中国沿海,澎湖与台湾。1635年再度来台湾就任。1640年任台湾长官。由于过失与轻慢,于1643年被召回巴达维亚,1643年7月9日死于巴达维亚。他结婚两次,1633年与伊丽莎白·梅斯特(Elisabeth de Meester)结婚;1641年与Johan van der Burg的寡妇阿德里安娜·奎娜(Adriana Quina)结婚。

  5. ↑ (5)Iquan,一官,即郑芝龙,1604-1661,生于福建南安。少年时前往澳门,受洗称Nicolaas,以后为李旦工作,李旦又称颜思齐(在日记里称为中国甲必丹kapitein      China)〔按李旦与颜思齐为同一人之说尚待考证〕。他在日本平户短暂居住,在那里生下他的儿子郑成功,即国姓爷,以后,就与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合作,但很快自己就去当海盗。1628年蒙中国官方赦免,他就担任起海防指挥官,在三十年代,他的势力剧增,对福建全省的对外贸易深具影响力,并获得专利。在内战期间,他原来选择明朝那一边,但于1649年〔按当为1646年之误〕他自己去归降在北京的满清政府。1661年在北京被处死。

  6. ↑ (a)原档空白。

 

10月8日。长官阁下〔普特曼斯〕[1]再次派人去赤崁[2]圈用一处可建房屋的地方,目的要能再次安全使用该地,俾免再遭受野人的困扰危险,像以前发生过那样。

  1. ↑ (6)Hans Putmans,荷兰Middelburg人。1621年以下席商务员搭Oranjeboom号出国。在柬埔寨与暹逻工作,1622年在那里晋升为商务员。同时活跃于北大年,苏门答腊的西岸与爪哇的东北岸。1624年任职于巴达维亚,自1626年1月1日起在公司的店铺工作。1627年升任上席商务员及法庭的法官。1628年任法庭庭长并主管中国人事务。1629-1636年任台湾长官并主管公司在中国沿海的事务。1633年任东印度议会的议员。1636年底以回国舰队司令官归国。定居在Delft。结婚四次。1627年与Elisabeth Quina结婚;1629年与Maria de Meester结婚;1633年与Johanna de Solemne结婚;1638年与Elisabeth van Santen结婚。1654年去世。

  2. ↑ (7)Saccam,赤崁,在热兰遮城堡对岸的新港社地区,在今台南巿区。

 

 

10月9日。有一个新港[1]居民,奉新港的议会,他们称之为Tackatackusach[2]的命令来此地通报,有目加溜湾(Baccalouan)[3]人和麻豆(Mattauw)[4]人共约五百人,已经来到他们地区南边附近,计划要在夜里攻击上述新开始〔建造〕的房屋,他们不愿意我们在那里又开始砌砖造屋,而且还计划要偷袭这城堡。

  1. ↑ (8)Sincan,新港,在台南巿东北〔按新港社主要地点在今台南县新巿乡〕。

  2. ↑ Tackatackusach又作tackasach(请参阅p.38),为当时新港社的酋长会议,荷兰人称之为议会,为当时新港社的最高政权机构,也许台湾西南部原住民均以此称他们的长老会议。

  3. ↑ (9)Baccaluan,目加溜湾,在今台南县安定乡。

  4. ↑ (10)Mattau,麻豆,今台南县麻豆镇。

 

10月10日。长官阁下向议会提议,因这威胁,我们是否应该把在赤崁(Siaccam)[1]开始建造的房屋再予拆毁,因为能分派去驻守该处的士兵很少,如果派去该处的士兵打败丧失了,守卫的兵力就要大为衰弱。对此,议会详加研讨之后,认为该处对收集鹿〔皮〕与烧砖制灰等都极具重要性,fo.389v无可推诿,因此与长官阁下决议,要继续进行该房屋的建造,并要设法防卫,俾能以少数兵力也能完全敌挡野人的攻击。

 

  10月11,12,13日

没有值得记录的事。

  10月14,15,16日

同样没有值得记录的事。

在16日,如上所述,约有四、五百个野人来上述房屋附近,但停留在射程外。士官(sergant)曾率领八、九个步枪手去内陆要带回3、4个猎人,因为担心他们被野人攻击。他们出去以后,野人群起追击,投射了一百枝以上的箭和标枪,但我方无人受伤。他们继续整天留在该房屋附近,没有其他动作。

    10月27日

有个李魁奇(Quitsicq)[1]的的仆人Goycko从中国扺达此地,带来两艘戎克船和一封该李魁奇充满称颂的信件[2],并将该两艘戎克船当中的一艘赠送给长官阁下。长官阁下怀疑该Goycko的过奖存有恶意,因为他没有提到我们的快艇Slooten号停泊在围头湾的消息,所以跟议会决议,要用甜言蜜语把他留在此地,直到快艇Domburch号出发去中国打听上述快艇Slooten号的消息。

  1. ↑ (12)Quitsick,李魁奇,又称Li Chih-ch’i(李芝奇),为郑芝龙部将。1628年短暂降服福建官方,寻又叛去海上抢劫。1630年2月9日,在长官Putmans的协助下,被一官的舰队打败,寻被处死。

  2. ↑ (13)VOC 1101,384v-385。

 

十一月

11月1日。无事。从日本完全没有船来,跟中国的交易在短期内也显然非常微小,因为一官被李魁奇赶出厦门(Aymoy)[1],(据说)已逃去福州(Hocheo)[2]投靠军门,现在李魁奇据守厦门,在那附近偷窃、抢劫、放火,就像一官以前所做那样,因此那边的商人商船都不敢来这里跟我们交易。而他〔指李魁奇〕则用漂亮的话拖拉缠绕我们。同时,我们跟这岛上的居民〔指福尔摩沙人〕也没有交易,因为他们都在交战。总而言之,现在大员的状况非常贫困恶劣,求神快快让这状况改善。

  1. ↑ (14)Aymoy,今厦门。在这岛上曾设置当地税关及海防总部的中左所。

  2. ↑ (15)Hocheo,福州,为福建省会。

 

11月3日。快艇Domburch号,在港口等候顺风等了3、4天之后,今天出发前往中国沿海。

11月5日。有一个驻守在赤崁新造的房屋的士兵,于出去要射击几个野人时,被4、5个麻豆人打死,头被砍下带走,fo.390他们为此举行一场盛大的迷信庆典,好像他们已经打败敌人(现在他们已宣称我们是他们的敌人),获得卓越的胜利。   

 

11月6,7日。约有三十个拿着盾,标枪和弓箭的武装野人,出现在距离上述房屋约一个步枪射程的一个高地上,又射箭,又把盾遮在头上,装模作样,但因我方人员从该房屋向他们射击,所以未打过来。看起来,他们有一部份人绕到其他地方,想用诡计取胜。

晚上得知,有两个中国人携带一些衣服出去,要去村落销售的,在路上被野人打死,这是非常奇怪的事,因为所有运送衣服、盐和其他需用品的人必须可以来往,没有这些东西,他们就不知如何生活了。以前我们都没听说过他们伤害过中国人,更没听说过他们杀害过中国人的事,这也是造成中国人在他们村落里人数激增的原因,增多到几乎超过当地原住民的人数了。

如此下去,困难必将更加严重,而且如果我们不去抵抗他们,任由他们这样下去,甚至于我们害怕他们,不敢报复,则很显然的,不能期待从他们获得友谊,也不能期待他们软化对我们的凶悍怒气,除非使用强大的武力把他们的人和村落彻底击溃破坏,焚化他们骄傲自高之气,他们是不会再来请求我们的友谊的。而且从各方面看起来,非这样,就不但无法改善,还将对我们更加为难。

 

11 月10日。无特别的事。天气跟昨夜一样,蒙蒙细雨,有风。

 

11月12日。很多人再次去把快艇Wieringen号要从北线尾沙洲(Noordtplate)[1]拖下水,虽然大家尽力了,但因为所有的起重用具都断了,所以作罢,毫无进展。

111314151617无特别的事。天气大部份都是晴朗,北风。

今天决议,一旦快艇Domburch号和Slooten号从中国回来,或是其中一艘回来,就要去用火和刀毁灭目加溜湾社(来报复他们日常对我们的骚扰,以及那63个人的死亡)[1],而且,要尽量破坏那附近的村落。

  1. ↑ (16a)六十三个士兵于1629年7月13日被谋杀。

 

11月20日。长官汉斯.普特曼斯(Hans Putmans)阁下率领五十个士兵航往新港,要在那条河流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建造炮台,以便向目加溜湾发动攻击时,万一不幸打败退兵,可作为会师之处。

 

11月21日。快艇Slooten号从中国回到此地岸边,派去见军门的代表们同船回来。军门在那段时间一直留在位于漳州河(Revier Tchincheo)[1]北边十浬(mijl)处的泉州(Tsunchieu)巿[2],没有接见我们的代表们。代表们除了把写给军门的信交给海道(hayto)[3]以外,关于他们的任务,甚么消息都没有得到,该海道将把那封信件转交给军门,希望转交以后,军门会在近期内回答我们。结果如何,有待时间分晓。

 

  1. ↑ (18)Revier Tchincheo,漳州河,指厦门与金门所在的海湾。〔按指今厦门港〕

  2. ↑ (17)Tsunchieu,泉州,今晋江。

  3. ↑ (19)hayto,海道,海防舰队司令官。

 

11月23日。约有两百三十个武装的人,包括士兵和水手,向目加溜湾出发,要去按照本月17日的决议,用火和刀毁灭该社。这些人于隔日回来,他们杀死了几个人,放火烧毁了该社的大部份,我们有三、四个人在那火中受伤,只有一个快艇Slooten号的伙食总管遇害死亡。

 

11月27日。决议[1],长官普特曼斯阁下要率领那些快艇Texel号、Slooten号及随时会从中国回来的Domburch号,载约…担胡椒、50担苏木,…担象牙及现款480里尔(realen van achten)前往中国,去用以交易中国货物,详情参阅附寄在此的决议录A第…叶[2]。

  1. ↑ (20)正确日期为1629年11月26日。VOC 1101,370-370v

  2. ↑ (a)原档空白。

 

 

11月28日。快艇Domburch号从中国回到此地,该船为要装载石头,曾于澎湖停泊。

今日长官普特曼斯阁下由约五十个士兵陪伴前往新港,要去踏勘再造一个房屋的地方,并要在距离该处约十五分钟路程的河边,踏勘可以建造一个碉堡的地点,作为我方人员于必须逃离新港时可会师的地方。该长官阁下主张,牧师乔治.甘迪留斯(Georgius Candidius)[1],要像战争以前那样,再跟几个士兵一起去驻在新港,在当地居民当中传播基督教。也希望,目加溜湾和麻豆居民的情绪,经过这场战争,将更加稳定下来,并且归向我们,事实上他们已经向我们表示要这样做了,麻豆人已经由他们的议会派两个中国人来向我们请求和好。fo.391而目加溜湾人也已经请新港人带他们最好的武器来交给我们,作为我们已经战胜他们,制伏他们的表征。因此,将来也愿意承认我们是他们的主人,愿意服从我们的统治。隔日该长官阁下率领全部随从回到此地,他曾经受到当地居民照他们的习俗殷勤的款待,也踏勘了要建造房屋和碉堡的地点。

  1. ↑ (21)Georgius Candidius,Palts的Kuchardt人。1623年出航。1625年在千那地(Ternate)任牧师。与长官Lefebre龃龉,乃于1626被遣回巴达维亚。1627年5月至1632年9月在台湾任牧师。在巴达维亚八个月后,于1633年返回台湾。1637年回荷兰。1641年再来亚洲,在巴达维亚任牧师及拉丁语学校校长。1647年4月去世。

十二月

12月2日。目加溜湾社和麻豆社的居民来新港社,从那里派代表来向长官阁下请求,让他们自由地,不受迫害地来大员见长官阁下,以便缔定和约等等。长官阁下同意他们这请求,并派牧师甘迪留斯去带他们来。他们来到此地时,像欢迎朋友那样令步枪手鸣枪三响。经过互相讨论之后,提出以下条款令其遵守,如此则可获得并享受我们的友谊。

第一.他们必须归还被他们谋杀时夺去的我方人员的所有头颅和骸骨。

第二.他们也必须归还被他们谋杀时夺去的我方人员的所有武器。

第三.他们必须每年献出感恩礼物。

第四.目加溜湾的中国人头家(cabessa)[1],名叫Hoytsee的,被认定为造成这场冲突的大煽动者。

第五.他们必须交出跟我方被他们谋杀同等人数的青年人,照巴达维亚总督阁下的意见处置。

第六.他们必须派出跟我方人员去他们各社相等人数的人质,就像以前我们住在新港时那样,以便〔我方人员〕能平安地在那里来往。

对上述各项,他们答应遵守下列项目:

第一.归还被他们谋杀时夺去的我方人员的所有头颅和骸骨。

第二.归还被他们谋杀时夺去的我方人员的所有武器。

第三.每年献出感恩礼物。

至于其他各项,无法达成协议。长官阁下因为打算早日出发前往中国,所以就把这些项目延期到他回来再说。fo.391使他们在这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去讨论这些其他各项。

他们于晚上离开,答应会向他们的议会报告这些事,于长官从中国回来时,会立刻再来此地。

  1. ↑ (21a)cabessa,为葡萄牙语,头部的意思,此处指首领,头目之意,兹依台湾习俗称为头家。

 

 

12月3日。长官阁下搭上停泊在港外的快艇Texel号,扬帆启程,前往中国。

快艇Domburch号和Slooten号驶出港外以后,就要立刻跟着前往中国。

 

12月4日。在大员北方约…浬[1]处抛锚停泊,夜里绳子折断,锚也失去,风浪非常汹涌,因此决定要航回大员靠岸,遂于夜间回到港外约一浬处,距离快艇Domburch号一个步枪射程的地方停泊。

〔译者注:从这天到1630年3月31日条的日志写于中国沿海〕

  1. ↑ (a)原档空白。

  2.  

12月5日。仍然吹着很强烈的北风,故无法出航。

 

12月6日。风稍平息,乃与快艇Domburch号结伴出航。于12月7日到澎湖岛(Pehou)[1]的东湾(Oostbay)东边的海湾靠岸,为要去装载石头来建造城堡。

  1. ↑ (22)Pehu,澎湖,位于福尔摩沙与中国大陆之间的澎湖群岛中的主岛。

 

12月8日。长官普特曼斯阁下,船长Jan Isebrantsz.,[1]下席商务员特劳牛斯,秘书Dirck Jansse,由八至十个士兵和水手陪伴,走遍澎湖全岛,走了半个小时,来到一个已经荒废的中国人的碉堡[2],该碉堡位于一座高山上,是用那座山下面的土里挖出来的很适当的石头建造起来的。从那里向西边走约一哩半,就来到另一个碉堡,这个碉堡也已荒废了,碉堡的内部已经破坏,它的大小周围约有340步(treden),墙有一个半的人的高度,墙厚一〔步〕[3],没有胸墙,没有棱堡,位于平地上。从这个碉堡走约十五分钟,就来到一个位于靠近海湾的小庙(kercxken)[4],在那里面立有他们的偶像,继续点燃着一盏灯。在这里有个看守庙的人为我们煮了蕃薯(petattes)[5]。从这里走约半小时,就来到这个岛的一个角弯,那里有二十个战壕,在那些战壕里面,有八门荷兰炮,一门中国炮和三门手炮,都已经因天气而腐蚀生锈。在这里也没有看到人,一切看起来都很荒凉破落,fo.392好像已经很多年没人来过。从这里越过水的正对面有那个我们遗弃的碉堡[6],那是司令官哥内利斯.雷亚松(Cornelis Reyersz.)[7]建造的。从那地方可以平平地越过水射击到对岸,它们是西南与东北对向,各据等高的地方。在这岛上没看过一棵树,出产有甘蔗、蕃薯,虽然有人确定地说有野猪,但我们没有看见。海边有人居住,但人数很少,而且是一些贫穷的渔夫。岛上是一片多石头而且空秃的山地。有几个从大员跟我们一起回来的中国人告诉我们说,上述那些碉堡,一年住用六个月,弃置六个月,但看起来,那些碉堡和房子已经那么荒废,那么杂草丛生,好像已经五十年没有人来过了。

  1. ↑ (23)Jan Isebrantsz.,1615年于Paliacatte以水手再度被雇用。1631年任de Veer号船长。1638年搭Amboina号出航,嗣任Sandvoort号船长,Hartsinck同船前往东京〔按指越南〕。之后往中国沿海,1639年似任福州河里一戎克船船长。1640年参与卧亚(Goa)的出征,同年去世。

  2. ↑ (24)Chinees fort,此处可能指该中国城堡盖在太武山(Tai-wu heuvel)上。

  3. ↑ 原文未写明墙厚度的单位。

  4. ↑ (25)海神妈祖庙,位于今马公巿中心。

  5. ↑ Petattes今写作patat,一般解作马铃薯,也有解作土豆,可能当时是指蕃薯,详情待考。

  6. ↑ (26)在澎湖主岛西南角的风柜尾半岛上。

  7. ↑ (27)Cornelis Reyersen荷兰Schoonhoven的人,1610以船长出航。1613-1615活跃于亚洲各处。1619年12月再往印度尼西亚。1621年担任舰队司令Dedel的副司令官前往Malabar与Goa。1622年率舰出征澳门失利。乃建堡于澎湖,1623年造栅栏于大员。1625年任归国舰队司令官,中途死于Madagascar。

 

12月9日。去看那个我们弃置的碉堡现在的情况。该碉堡距离我们泊船的海湾约有一哩。已经完全荒废,跟上述中国人的碉堡一样荒废。位于一个伸突角弯的一座高山上。四周约有160步,有四个棱堡沿山建造,其形势之险要,我们认为是坚不可拔的。我们也在这碉堡上及其山下看到分别发射五、六、九、十二及十四磅铁弹的十七门荷兰炮,以及四门手炮,大部份都已经因天气而腐蚀了。我们从这里越过水直望过去,可以看到我们昨天去过的那些中国人的战壕。这碉堡有一个棱堡,站在那上面可以瞭望全岛。这碉堡下面,有几间中国人的小房屋,自从我们弃置该碉堡之后,还有人在那些小房屋住过,但现在已经看不出有人住了。我们泊船在这里的期间,都继续不断地装载石头,要载回去建造大员的城堡。

 

12月11日。驶离澎湖,于同月12日抵达漳州河。到那里立刻有一个李魁奇派遣的官员来我们船上,带一封上述李魁奇的信件[1]来欢迎长官阁下。主要内容说,一官与他之间的战争已经结束,他最近已被军门封为官吏,因此许诺我们,将安排充分的贸易通商,对长官阁下的驾临漳州河已经期待很久,等等。他们立刻送很多新鲜食物来船上,使病人非常愉快,因为最近很多人病倒了。

  1. ↑ (28)VOC 1101,386-386v。

 

12月13日。决议[1]要赠送价值三百里尔的象牙、檀香木、胡椒和红呢绒给李魁奇,为要使他在各方面更热心帮助我们,并把从我们这边逃去投靠他的班达人[2]归还我们,等等,详情请参阅附寄在此的决议录A第…叶[3]。

  1. ↑ (29)VOC 1101,371。

  2. ↑ (30)军队里逃走的奴隶。〔按这些奴隶班达人系荷兰人自印度尼西亚群岛东部的班达岛掳来的〕

  3. ↑ (a)原档空白。

 

12月14日。派下席商务员特劳牛斯带上述礼物去送给李魁奇,他晚上回来,报告说,那些礼物李魁奇欣然接受了;关于归还我们那些逃走的班达人之事,他将归还在他那里的四个人,其他六个人,他都没见过就已分送给他的队长们了,不过他还是会请他们送回来,那时就会归还我们;至于通商贸易之事,原则上能谈的不多,只说他将认真鼓励商人带货物来跟我们交易;最后说,他过一两天会邀请长官阁下及商务员们去作客,届时可更广泛交谈。

今天有一艘停泊在围头湾的公司的戎克船来我们这里,这艘船是在那里等候从日本下来的〔公司的〕船的,关于那些船一点消息都没有。这艘戎克船带来一封一官从泉州寄来的信件[1],用这封信告诉我们说,他已经为我们从海道取得贸易〔许可〕,而且是长期的〔许可〕,因此请派一艘我们的船去那里交易,因为商人们,由于海盗众多,不敢运往大员;如果我们去,那将是他极大的光荣,他也将在各方面为我们服务,使我们获得利益。

  1. ↑ (31)VOC 1101,386。

 

12月15,16,17,18,19日。都没有舢舨运新鲜食物来船上,其理由,据今天从几个中国人得悉的,是因为被厦门的都督(toutocq)[1]所禁止的。今天中午,商务员包瓦斯搭一艘戎克船去一官那里,要去了解我们该如何,用甚么方式,去泉州交易,是要依照去年跟彼得.诺伊兹(Pieter Nuyts)[2]阁下订立的契约[3]交易呢,或是去自由跟商人交易。

fo.393

今天也决议,要赠送一些小礼物给厦门的都督,为要使我们能在这里停船停留得好一点,因为,从几个中国人得悉,送礼给李魁奇,而不送礼给在那里比任何人都更有权势的他,他一定会很生气。据此推想,这几天〔中国人的〕船只留在港内不出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了。现在准备好礼物,正要立刻送去,却被该都督命令我们开船去停泊在浯屿(Gousou)岛[4]下方,不要我们把船停泊在那么靠近厦门的入口,理由是因为这样已使船只不敢出航了。这大概只是该都督的借口而已,其实他可能另有用意。为要尽量取得他对我们的好感,决定隔日要把船稍微开出去,并派一个在巴达维亚居住多年,很有经验的中国商人Jancon[5]携带上述礼物去赠送给该都督,要在该都督前往厦门郊区视察的途中赠送给他。又鉴于没有人带商品来船上〔交易〕,议会决议,接受上述Jancon自己的要求,交四百里尔给他,约定最久在六、七天内要带回商品。这样做,总比在这里继续空等好。

  1. ↑ (32)toutock,都督,省的军队司令官,又称军门。

  2. ↑ (34)Pieter Nuyts,荷兰Middelburg的人。1626年以特殊议员前往巴达维亚。1627年任正式议员及台湾长官。奉命带礼物去晋见〔日本幕府〕将军,此事完全失败。1628年在自己家里被日本人绑架。1629年夏天被召回巴达维亚。1630年以公职私营贸易被捕。为纾解自1629年荷兰人在日本被禁锢的困难,他被送回日本。在日本被囚禁至1636年。1637年释回巴达维亚,嗣返荷兰。定居Hulst。

  3. ↑ (33)日期1628年10月1日;VOC 1096,无页数。

  4. ↑ (35)Gousou,浯屿,位于厦门湾口。

  5. ↑ (36)Jancon,华商。1620自万丹去巴达维亚,在那里成为华人社会的首领之一。1625年以后四年间在中国。再回巴达维亚以后成为建造该城巿最重要的承包商。他也承包各种税收。1639年8月31日去世。

 

12月20日。长官阁下与几个他的商务员去一艘戎克船里作李魁奇的客人,那艘戎克船停在岸边,在我们的船的射程内。在那里,长官阁下跟他广泛地讨论所有的事情,最后以三十两银的价格,卖给他很多胡椒,明天将派一个人来看檀香木、象牙、呢绒等货,并商讨价格。

今天有一艘中国人的戎克船离开此地〔厦门〕前往大员,带去一份我们到此地以后直到现在的情况报告。

今天派下席商务员特劳牛斯去李魁奇那里,请他派一个人来船上看货;并请他准备一些红砖送来我们船上;也请他照前天许诺的,为我们准备三、四艘好的戎克船;也请他归还逃跑的班达人;并请他让所有商人自由无阻地来跟我们通商交易;最后请他准许我们的船去距离此地约四分之一浬的Petha岛[1]装载一些石头,并准许我们一艘快艇去靠近那里停泊。对此他们回答说:明天会派一个人去看货;第二,他将请他的队长们归还那些班达人,他们送来以后,就会跟他那里的四个人一起立刻送来给我们;第三,关于许诺的戎克船,我们泊船在此的期间内,不能送来,因为那将引来社会上很多指责和猜疑,他将尽快派戎克船载货去大员,那时我们可以从中选取;第四,要让商人自由来跟我们通商之事,不能这样做,除非他也有利可图,就像在他以前的其他人所作那样,因为他要背负很重的负担;至于小商人,他们可以自由无阻地来我们这里交易。可以看出,一切都是以图利为目的。

  1. ↑ (37)Eiland Petha,可能是金门岛东南的北碇岛。

 

12月22日。快艇Slooten号前往Petha,要去装载石头,而快艇Domburch号则去停泊在上述那艘快艇与快艇Texel号之间,以便那些不可信任的中国人对上述快艇Slooten号有何不利的举动,可以去拯救她。

12月23日。今晚包瓦斯和一官的经纪人Benduk[1]从泉州来此,向我们报告说,一官还很强盛;如果我们派一艘快艇载货去那里,他将准备足够的商品〔跟我们交易〕。因此决议,要派上述包瓦斯立刻再去那里,照长官阁下给他的备忘录,先去商议一些货物。

  1. ↑ (38)Benduk,也写作Bendiock,是郑芝龙的商务代表。

 

12月24,25,26日。从李魁奇或从其他人都没有人来交易,我们被李魁奇用漂亮的话所戏弄了。

今天决议,要派人送信回去大员,令快艇Arnemuiden号和中国商人Boycko[1]的戎克船,装备最需要的东西航来此地〔厦门沿海〕。fo.394如果李魁奇还不来交易,要继续把商人留在里面,我们就要向他开战,并扶一官回来厦门恢复以前的地位,希望公司能藉以得到一个最可靠,最固定的人为公司效劳。

12月27日。从私人获得微量的商品,一些红砖,并从Petha岛获得很多水泥。

12月29日。决议,长官普特曼斯阁下要搭快艇Slooten号回去大员,在那里准备好快艇Arnemuiden号及Boycko的戎克船,然后率领那两艘快艇及Boycko的戎克船,载着所有装备,航往围头湾,要去跟一官商讨我们要敌对李魁奇的计划,即,如果一官有此意愿,我们要与他一起去把李魁奇打出厦门,使他恢复地位,而条件为,他要为我们关照贸易,以及对我们所有合理的要求都要同意。

12月30日。长官阁下搭快艇Slooten号出发前往大员。天气晴朗,吹北风。

今晚得悉,有一个李魁奇的部将钟斌(Toutsailacq)[1],率领三十艘大戎克船停泊在有塔之岛,又称为Wangsan的岛[2]下方,要来对抗李魁奇。中国人之间传说,他这几天就会来厦门讨战,因此李魁奇把他的戎克船留下来准备好要对抗上述钟斌,但一切都进行得很秘密。我们从他的来信[3]充份看出,长官阁下的离开,使他很猜疑,他深盼长官阁下又来此地帮他对抗钟斌。

约于夜里三点钟,商务员包瓦斯从围头湾一官那里回到此地。他的报告包括,在福州有五十艘大戎克船快准备好,要来泉州帮助一官对付海盗李魁奇,要把他赶出厦门。一官已经授命为福州与泉州之间的中国海的大水师统帅。上述包瓦斯照长官阁下的命令,把我们的计划告诉了一官。一官对此回答说,如果长官阁下要寻找对中国贸易的特别机会,现在正是时候了;他愿意把他全部军力跟我们的合在一起,帮助我们去驱逐李魁奇,胜利以后,我们在全中国将获得极大的声誉,使我们在中国得以像当地居民那样自由来往,也使他得以向军门提出那已经许诺很久的自由贸易,等等。

  1. ↑ (40)Toutsailacq,钟斌,为郑芝龙部将,于1630年海战李魁奇时立功享誉,封为厦门海防司令官,但他却选择海盗生涯。1631年3月17日被郑芝龙彻底打败。

  2. ↑ (41)Eiland van de Toren,有塔之岛,即浯屿。请参阅注(5)。Wangsan,即黄明佐。1623年这个商人奉命往巴达维亚,1624年1月1日与总督Coen见面。〔按中村孝志教授校注「巴达维亚城日志」第一册p.30引岩生成一教授的研究,认为黄明佐与黄合兴应同一个人〕。

  3. ↑ (42)VOC 1101,386v-387。

12月31日。李魁奇送来约15担生丝,要用以支付昨天谈妥的300担胡椒,但因那些生丝大部份粗劣,并从内部腐烂了,故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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