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微博判案人均死刑”?
01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大众判案总有一种重刑主义味道?”

确实,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发生社会恶性事件时,无论是微博上、抖音、头条中,都一致呼吁,要对罪犯处以极刑。

可是最近,随着各种律师、法律媒体乃至法学生在网络上的话语权兴盛起来,另一种舆论风潮再度出现,批驳先前这些处以极刑之论调,阐释法学的思维逻辑。

其实,这种“重刑主义”被冷嘲热讽倒是体现出了一个时代特征,人性的正义感在表面上逐渐消失。
毕竟罗翔都说了,法律学多了,人性就慢慢丧失了。
02
我之所以这么说,还是因为看了一本书,叫《理解媒介》。其中有这么一段话(嫌啰嗦可以不看):
机械化的实现,靠的是将过程切分,并把切分出的各部分排成一个序列。然而正如休谟在18世纪就证明的那样,单纯的序列里不存在因果原理。一事物紧随另一事物出现时,并不能说明任何因果关系。尾随发生的只有变化,岂有他哉。所以,最大的逆转与电能的问世同时发生,电能打破了事物的序列,它使事物倏忽而来,转瞬即去。由于瞬息万变的速度,事物的原因又开始进入人们的知觉,正如过去它们在序列和连续之中出现时不曾被人觉察一样。人们不再问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突然之间,人们似乎觉得,鸡成了蛋想多产蛋的念头。

这一段从头到尾都“不说人话”,总结一下就是:在电能出现之前,我们依照事物发生的序列审视世界运作的规律。
比如我们觉得男女结合才是世间正道,那是因为在我们周围,异性之间结为婚姻是常态。
但因果关系不存在于单纯的序列中。电能使“事物倏忽而来,转瞬即去”,打破了事物的序列,给人当头棒喝,让事物的原因开始显现。

比如随着媒体报道,我们才逐渐了解,原来世间存在着很多不喜欢异性的特殊人士,甚至存在着不想要孩子(丁克),喜欢孤独终老(不婚主义)的“特例”。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我们的文化猝然繁盛,很多我们从未注意到的事情,进入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文化出现了大量“光怪陆离”,以前难以见到的东西。
03
以前我们以为,杀人偿命是世间正道,犯罪者要受到严峻惩罚才可以伸张公义。

现在法学学者在网络上,法律除了伸张正义还要维护受害者的利益,罪刑必须相当,一味的重刑会导犯罪中受害人受到更大伤害。
这只是非常简单的一个例子,要知道,电子技术的出现,对于人类的认知是翻天覆地的。
几个世纪前,文艺复兴之后,欧洲无数学者呼唤着社会民Z,人民自由平等;他们无一不在为未来社会提出构想,他们是积极的,是努力参与到未来社会建设当中的。

但是如今呢?
电能不断发展,我们世界充斥着各种人类从未认知过的现象,大量的信息袭击着我们的大脑,我们发现原先那些理性主义“简单”的概念变得可笑起来。
人因为接受的信息太多,自己无法再用理性处理和判断,束手无策,自我怀疑。
于是我们听到了尼尔·波兹曼长啸《娱乐至死》;我们看到继承人文主义的现实主义文学没落,解构世界的后现代主义兴起,加缪“冷嘲”世界是无意义的,毕加索把变异的空间搬到了画布之上。

学者似乎不再强调什么“自由平等”了,他们似乎也对“未来我们的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不再感兴趣,因为研究“世界现在是什么样子”已经花费了他们太多的精力。
他们顶多在大量资料的汇总之中,提出几个零星的,对未来社会有用的建议。
而那种心怀雄图大略,能在大量信息的干扰中做出正确判断的伟人(比如我们的开国领袖),已经很难出现了。
04
我们发现,要伸张正义,要实现我们共同的理想,这样做会伤害这边的利益,那样做会伤害那边的利益,于是我们不得不跟各方妥协,能做的已经太少太少。

因为自我怀疑,因为束手无策,我们内心中那种,实现自己诉求,推翻现有僵硬格局的正义感,已经被冲垮到难以显现,只能被深埋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