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2021年申论第三波热点(划重点版)

2021-03-25 10:08 作者:公考余思君  | 我要投稿

热点三:社会治理

【作文命题关键词】智慧社区治理、老旧小区改造、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


“智”理,为居民幸福提“质”

     小区是群众的家园,治理是幸福的“护航”。小区治理与时俱进,群众幸福才能与日俱增。现在,我们大力提倡智慧城市建设,这是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智慧城市建设,小区智慧管理是基础。山东胶州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用“智”理让居民幸福提“质”,走出了小区智慧建设的可喜一步。

     “智慧安防”,为安全幸福提质。安全是幸福的底线,聚焦“社区安全、防疫安全、消防安全”,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打造实时监测、高效处置的社区风险管理平台,全方位筑牢社区“安全墙”。布设“智慧眼”,全方位监控;云计算+大数据,全程防控;延伸预警“触角”,全阶段保障。智慧安防,给群众打造更多安全获得感,为群众撑起线上线下共护航的“安全伞”。

     “智慧服务”,为生活幸福提质。安居是幸福的向往,围绕安居,安装人居环境采集仪,对温湿度、PM2.5、噪音实时监测采集,出现异常自动报警;开展便捷化服务,物业APP和居民APP互通互联,用线上打造沟通与服务途径;同时,完善老年人服务保障,智能水表建立能源画像,通过识别系统及时上门查看情况、提供帮助。智慧服务打造线上服务温暖和质量,让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提升。

     “智慧网络”,为全程幸福提质。打造群众幸福,贵在久久为功,长期效益。提升网格员工作效能,开发网格员APP,提升联勤联动效能,构建以智慧化设备监测、社区工作人员巡查的“事前智能预警、事中分拨调度、事后智慧分析”闭环处置体系,实行“发现问题——指挥中心转办——网格员现场办理反馈——工作回访、群众评价”工作流程。通过这些智慧建设,让所有群众的诉求都能及时得到解决,打造服务群众的全程生活幸福。

     用“智”理让居民幸福提“质”,是社区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提升,是打造群众幸福的方法创新,也是小区智慧化建设的方向。笔者坚信,不久的将来,这种用“智”理让居民幸福提“质”的方法,必然能够遍地开花,为群众打造更多现实美好。

 

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识也得焕新

     老楼加装电梯、地面铺装改造、楼体安全加固…眼下,各地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显著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民生工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在部分社区,一些改造项目遭遇“卡壳”,还有的社区环境提升后整洁了没两天又脏乱差起来。

     好事难落地,到底卡在哪儿?众口难调是重要一条。大量老旧小区建成于上世纪中后期,在规划建设之初,并没有考虑停车、绿化、休闲等现代需求。改造势在必行,但改什么怎么改、先改哪儿后改哪儿、改后维护咋持续,这些关乎改造成效的具体问题,却屡屡在纷争中陷入尴尬。比如一些居民缺乏付费买服务的意识,这边不交物业费,那边小区没人管,一来二去便陷入“一年新、二年旧、三年回老路”的怪圈。还有一些人虽说表示愿意买服务,却抱定自认的死理儿不妥协,方案左改右改就是通不过。如此种种,都为工程推进徒增“梗阻”。

     僵局难破,关键在利益协调难,也决定了凡事必须“向前一步”。以物业服务为例,有社区就探索出了“先尝后买”模式,由政府出资,先将专业化物业引入,进而慢慢培养居民的付费意识,以用户体验换改造提升治理共识,收到了不错效果。而就北京来说,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落地实施,社区被赋予了更大的治理主动权,物管会和业委会成为很多老旧小区张罗改造更新和后续管理的中坚力量。实说明,有人牵头、众人沟通,有所兼顾、相互关照,不断拓展共治的内涵与外延,办法总比困难多。

     有人将老旧小区焕新形容为“内外兼修”:外,即做好硬件更新、功能重组;内,即培育社区意识、共治意识。在这方面,政府大包大揽不可持续,关键是培育居民共治的内生动力。就目前来看,很多老旧小区的“内修”还很不够,普及“谁受益、谁付费”的物业服务观念,养成“社区环境人人有责”的共治共享意识,仍是一项长期工程。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在制定改造方案时,也需要最大限度倾听民意,进而调动起大家的参与积极性。当改什么和怎么改都由居民自己决定,群众的参与感增强了,工作效率和满意度自然会提升。当越来越多人将身边事视作自家事,美化家园何愁没有内生动力?

     社区意识的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也关乎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多点发力、持之以恒,新理念将会一点点生长发芽,城市精治也就有了鲜活扎实的根基。


住有所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

     当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城市建设的重点转入对存量的提质增效阶段。城镇老旧小区作为重要的存量,全面推进其改造工作是促进城市更新的重要引擎。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这项重大工程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并列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住有所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0万亿元,年均完成投资约1.4万亿元,极大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并给予资金补助。未来几年,继续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不仅能进一步推动实现人民群众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飞跃,对稳定投资增长、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也将提供重要支撑,从而实现惠民生和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推动城市更新的系统工程。小区内部的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须与外围的大市政系统接驳,倒逼城市基础设施的集约整合和优化更新,促进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建设。提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水平的过程,是促进街区更新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倡导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比如,改造或建设养老、托育、停车、菜店、便利店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塑造便民高效的“步行生活圈”混合业态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同时,老旧小区改造可以促进城市风貌提升,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风貌。

     老旧小区改造不只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也体现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政策的“试金石”,改造的成功实施需要完整闭环的城市更新制度的支撑,在组织实施、审批政策、规划政策、资金政策、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等方面,探索和完善适用于存量更新的政策。应着力构建城市的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市、区、街道(镇)、社区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就能让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促进城市治理体系的科学系统化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今天,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更新”,从追求“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这既是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推动存量优化、管理提升、制度完善,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让公共法律服务更有温度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农民工、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意见》实施一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入实践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的地方开通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律师;有的地方创新移动端法律服务模式,实现法律维权“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有的地方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功能建设,着力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这些改革创新举措,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法律服务普惠化、均等化,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不必讳言,当前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城乡间、区域间法律服务发展不均衡;偏远山区、田间地头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整合不充分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必须抓紧补短板、强弱项,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的服务。

     让公共法律服务更有温度,提升群众知晓率是前提。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法律服务说到底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再香的酒也怕巷子深。特别是对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这样的特殊群体,本身接收信息渠道少、依法维权意识弱,合法权益更易受到侵害。这就要求普法宣传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扎根基层一线、贴近重点人群,将公共法律服务打造成“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的贴身服务。

     让公共法律服务更有温度,群众满意率是落脚点。高品质的服务,自己会说话。以往,一些农民工为了能拿到拖欠的工资,往往愿意让步、“私了”。如今求助法援律师,除了讨回工资,还能依法拿到超出农民工期待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这就是“有困难,求法援”成为越来越多农民工首选的重要原因。见,只要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群众自然信得过、想得起、用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负起责任,从群众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入手,找思路、想办法、解难题。推动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绩效评估和规范柔性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制度,让群众享用到更加优质、温暖的法律服务。

2021年申论第三波热点(划重点版)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