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雅靓:临床医学之外是否存在独立的美容医学?
虽然看起来我们对于医疗美容的定义似乎达成了共识,但是仍存在一些争议。最大的争议在于是否存在“美容医学”,或者说在临床医学之外是否存在独立的美容医学这一学科。
正方的观点认为,医疗美容具有其自身的特点,解决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疾病,而是诸如美容等的需求,而且所采用的很多“新技术”并非“基本医疗”中的传统方法,具有其独特性。更重要的是,美容医学的治疗有时候没有特别明确的“治愈标准”,因为美学本身就没有客观标准。而且医疗美容所接触的患者不是真正的患者,而是客人(消费者),这些人的就诊心理比较特殊,不同于解决“疾病”的基本医疗。
反方认为,美容医学其实就是临床医学在“美容行业”中的应用,因此在临床医学之外不可能存在所谓“美容医学”,因为美容医学就是临床医学的一部分。



事实上目前很多的市场混乱均来源于这些观点的分歧。前者更容易走向“去医疗化”,后者更强调临床医学的本质。所以从市场上来看,就会出现各种类型的机构和执业人员,有些机构非常类似生活会所(例如一些抗衰老中心),一些机构则更接近诊所和传统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也比较混乱,有所谓“激光治疗医师”“美容治疗医师”“微整形医师”“注射美容医师”等混乱的执业人员,也有经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当然还有一些毕业于“医学美容”专业的从业人员,这类人员往往难以获得执业医师注册,更无法获得主诊医师资格,但实际在从事相关的医疗美容的诊疗活动。
由于不同资质的人员、不同机构的管理者对“医疗美容”不同的理解,因此他们对所使用的药物和技术的严谨性就表现出显著的差异。那些“临床医学”背景深厚的医生,更趋向于使用获得国家批文的药品和技术,另外一些“市场”元素更强的“医生”可能对使用正规产品的态度就相对模糊一些。
因此要想规范医疗美容市场,必须通过三个层面进行规范:执业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美容技术。换言之,我们必须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设备、所使用的技术(包括所使用的材料)等要设置标准,行业才能有效保护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