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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掉美女”一样是陷阱,单身人要谨慎辨识!

2023-01-13 15:35 作者: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又到年底了,很多单身的朋友都用微信、网络平台等与异性打交道,平时太忙没时间交友,过年回家前找个另一半是很多单身人的心声。不过,有些个另一半还是要谨慎辨识,避免掉入陷阱。有时我们分析案情总结,虽然很多人微信聊天、网络支付方式行骗,但诈骗手段仍较为传统,技术含量并不高,之所以能骗得巨额财物,与被害人网络交友不够谨慎有直接关系,直到最终侦破案件,戳穿谎言,被害人才不得已面对现实,但悔之晚矣。


甲以交友为名,通过微信聊天工具与乙等人相识后,谎称名叫“寻找真爱”,晒出自己的高颜值照片(美女呀!),与对方聊一些人生感悟、生存不易、两性话题等,并以恋爱为幌子,编造自己目前在做一些“小买卖”。涉及的领域基本上是代购品牌商品、出国旅游、留学服务等。朋友圈也定期发一些交易截图,俨然一名勤奋的微商。随着交往的次数频繁,甲表示与对方感觉挺好的,以后可能成为男女朋友。目前生意上希望能够获得支持,以支持周转费用为由编造了一系列虚假事由,先后骗取了几十笔,共计数百万元。后甲并未归还任何人任何款项,甚至不接电话、不回微信、最后基本失联。乙等人感觉情况不对,于是报警处理(笔者写的简单,但实务上几经波折)。


后管辖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甲能认罪悔罪,退还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甲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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