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版次申报要求
申请范围要求
(1)关键基础软件
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适合国产硬件,丰富国产生态。
(2)大型工业软件
高端工业软件,如智能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是基础通用、行业通用的工业应用。
(3)新兴平台软件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支持平台、小程序、快速应用等新兴轻量化平台。
(4)工业应用软件
制造业数字化、智慧农业、政府服务、医疗保健、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智能软件解决方案,重点发展5G、建筑信息建模、智能办公、智能交通管理、智能应急管理等应用软件。
(5)嵌入式软件
嵌入式产品用于数控机床、智能家电、轨道交通、通信设备、专用机械、仪器仪表等领域。
三、企业软件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为山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税漏税等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最终结算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知识产权侵权、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申请人为企业,符合统一条件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纳入统计范围。
2、软件研发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并出具新报告;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可靠,通过中国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CMA)或者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中国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
3、申报企业开发的仅限于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第一版认定范围。
(二)一般条件
1、申请人符合下列资质之一:
通过CMM/CMMI3(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或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之一。
2、申请软件创新程度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或者已申请(公开)软件相关发明专利一项以上;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设区市以上奖项或者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和首选项目的。
3、申报软件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4、申报软件累计销售额或服务额达到100万以上。
5、申报软件尚未获得软件第一版的补贴、支持或认可。
(3)特殊情况
申报软件符合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一般条件的约束。
1、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者被列为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和优选项目的。
2、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
3、市场前景良好,累计销售额或服务额超过500万。
4、打破垄断、替代进口或填补新兴产业链的断点和薄弱环节,填补国内或省内的空白。
5、基于坤鹏、龙芯、飞腾、兆芯等国内软硬件生态系统,并通过了相应的兼容性测试。
四、办理第一版次高端软件所需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人员名册及研发人员情况表
3、申报企业进入纳统直报系统
4、研发费用辅助账或研发费用明细账(企业提供加计扣除明细账)
5、提供企业认定产品的销售及相应的发票
6、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7、产学研合作协议及证明(不能提供)
8、企业认定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9、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报告、新检验报告等创新认证材料
或省级以上学会(协会)或相关领域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出具的第一版高端软件推荐意见
10、企业认定产品的第三方鉴定检测报告
11、软件企业相关资质:双软,ISO,CMMI,ITSS等资质
12、其他资质证书:列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名单,市级以上创新平台项目
13、申报表、汇总表
科技成果鉴定与评价
软件科研成果鉴定测试是根据其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对申请鉴定的软件科技成果进行符合性测试,以验证其是否符合其规范,是否达到预期的计划目标。测试结束后,评估中心将出具权威的评估测试报告,测试结果作为软件科技成果评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