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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P】《天琴的人类学》(16)新的挑战 冒险 长篇小说

2020-12-07 07:46 作者:灵鹘马尾鸢  | 我要投稿

第十六章:新的挑战

  奔腾节庆典感觉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了,可现在都还没一个月呢,大大小小的事件已经多得数不清。不过,头一次去兰德家队内练习似乎又让她找到了往日熟悉的感觉。


  内森把车在门前停稳,天琴看见车库门开了,兰德和另一个人站在门口,那人正调试着他自己的吉他,两人身后还放着一套暂时没人用的鼓。天琴笑着跑上去和兰德打招呼,内森则在后面忙着把音箱从后备箱里搬出来。


  “嘿,正等你呢。”兰德向身旁的那个人介绍道,“迈克(Mike),这是天琴,我们的新主音吉他手。”


  “很高兴见到你。”她伸出手准备握手。


  那个他刚刚称呼为迈克的人只是上下打量她,好一阵才开口,“她好像有点小。”


  “嗯,她……”兰德想了一阵,“我想不起来了,你说你几岁来着?”


  “十六了。”迈克似乎不想握手,她只好把手又收了回去。


  “哦对对对……”他点着头,“我觉得只要我们在演出时不提到她的年龄就行,应该没什么问题。而且只要她不去买酒①,我觉得多半都没人发现的。”


(译者注①:在美国多数州,未满21岁是不能买酒喝酒的,会被查身份证。)


  迈克无动于衷,“行吧。”


  “我和迈克一起创建了乐队,然后我们遇到了凯西(Casey),他和你一样,也是看见我们张贴的海报找过来的,挺巧的是吧?凯西会打鼓,但是没有由于吉他手,我们一直也没能参加什么真正的演出。”


  “说到这,他人呢?本来现在都该开始了,一个鼓手②总该有个好的时间观念吧。”迈克被他自己的笑话逗笑了。


(译者注②:drummer 一词除了“鼓手”,在美国俚语中还有“推销员”的意思。)


  “他确实是个鼓手,不过说得也没错。”兰德转身面向天琴,“别理他。不管怎么,我们最近在练好几首,基本都是翻唱,大多数是八十年代的,九十年代初的也有那么几首,都是最经典的老歌,没准你之前听过一些。”天琴可以保证自己没听过。“你得加倍努力才能赶上进度,不过你上次弹得挺好的。”


  “我学东西一直都很快。”天琴说。


  “那就好。”


  她又瞥了一眼兰德的可爱标记,仍在好奇,为什么她遇见的其他人类没有呢?而且既然自己在小幼驹时候都已经得到了,她不应该也有吗?标记的位置倒是挺合理——因为穿衣服,大腿上根本看不见,而手臂上就显眼多了嘛。不知道兰德究竟有什么才能,让他得到了这样一个巨龙的图案。


  内森一只手提着音箱,终于跟了上来。“嘿,呃,兰德……”他朝他点头,瞟了一眼迈克,又看看门,“你介意我进来等不?你们一般练多久啊?”


  “大概几个小时吧,你可以先看会电视。不过,不准动冰箱。”他指着内森说,以示强调。


  内森耸耸肩,“行,那之后见了。”他走进房间,最后朝天琴望了一眼,随后关上了门。


  他先前对天琴说,他不想她下车后就把她半路扔在这。她想不明白,他干嘛这么草木皆兵啊,不过反正这样也比较方便,她也很感激他护送的耐心。


  天琴放下背上的琴袋,地上横七竖八的线缠成一团,她跨过它们,把自己吉他的线插好,奏响几个音符试音。


  “现在我们有了吉他手,是吧。”迈克说,“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再找个经理?没有场演出怎么能算乐队。”


  “我不是正在找嘛,现在我在和好几个客户联系,应该很快就能找到。”兰德回答说。


  天琴已经调好音。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呢?他们究竟弹些什么歌啊?这倒是个问题。


  “嘿,兰德?”她问,“你有没有,就是那种,乐谱(sheet music)啊?我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你们在练哪些曲……”


  “你是说指弹谱(tabs)吗?那肯定,我应该就放在这里……待我找找。”于是他进屋去了。


  在他们在车棚等待的时间里,迈克一句话也没对她说。他假装自己专心在调贝斯的音,但其实谁都看得出来早就调好了,要是除开他音箱的低音,其实这乐器还挺安静的。她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先友好地搭句话。


  几分钟后,兰德回来了,“就是这了。现在我们在练好几首,你可能得自己额外练习才能赶得上。”


  她看见那些指弹吉他谱——反正他们是这样叫的——和普通的乐谱并不完全相同,但有很多符号都和小马国用的一模一样。国家和语言与她在历史书中读到的雷同已经很不可能了,这怎么可能又是巧合?不过对于当前,这样倒也方便很多。


  屋外,一辆脏得几乎看不出来是蓝色的车轰鸣着各种奇怪的噪音,在门前停下了。虽然内森平时那么开玩笑说自己的车乱,但是相比之下,真的都显得豪华。一个一头金发、胡须参差不齐的人从前座走出,他跑来车库门前,向其他人招呼。


  “凯西!你还舍得来啊,是不是?”兰德也招呼回去,


  新来的那人看着天琴,“她是谁?你小妹?顺便一说,头发很有型。”他笑着,天琴不知该高兴还是该反驳。


  “我们的新吉他手。”兰德说。


  “我——开什么玩笑?别蒙我,她到底是谁?”


  “我叫天琴。我都等不及要和你们一起演出啦!”她伸出手,凯西很不情愿地接了。


  “听着,我知道我们缺人缺得厉害,但她还是个孩子。”


  “但我确实有专业的经验啊。”天琴自荐道。


  “确实。”兰德说,“凯西,你之后听她弹弹就知道了。现在赶紧准备吧,我一下班就想练歌,都快想疯了。”


  “行吧,不管什么,赶紧开始就好。”凯西在那套鼓后面坐下。


  除了兰德,这里的乐手几乎都和庆典上的那些一样冷淡,让天琴又有了往日不舒服的那种感觉,不过练习开始后这些就完全被她抛在了脑后。她这是头一次见到指弹吉他谱,但还是看得懂,主旋律比较简单,整首歌从头到尾就是那几个和弦不断重复。


  弹完后,现场的人们陷入一片沉寂,最后一个音符似乎在车库里回转了特别久,也许是回音吧。


  “这是你头一次弹这首吗?”迈克小心翼翼地问。


  天琴点点头,“是啊,我好像在第二篇的地方有点没跟上,要不再来一遍?”


  “你究竟在哪找的这么个……”凯西不得不服气。


  兰德向两人看了一眼,眼神好像在说,“早告诉你们了。”然后他又倒数几声,再次开始练习。


 


 


  几个小时练习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都没什么感觉。摇滚乐就是这样,很短,很朗朗上口,也很富有能量,完全不像她原来在中心城总是弹的那些古典乐曲,冗长,枯燥,转眼就忘。


  她准备坐内森的车回家了。不知道这车是怎么自己跑起来的,她还没完全适应车内这种快速运动的感觉,不过已经比她头一次坐的时候好多了。和人类其他的造物一样,她只要多花些时间习惯一下就好。她尽量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目前自己还从没见过这些车像她的苹果车那样失控呢——但她就是忍不住这么去想。


  “我刚给奥德丽发了消息,问她要不要一起在外面玩一圈,吃顿饭,为了庆祝嘛。”内森说,“好吧,其实我就是有点无聊想找点乐子,我爸妈不怎么管我几点回家。”


  “听起来不错。”但天琴说完就意识到,这样多半又得坐更久的车了。


  他们只在奥德丽门前停了一小会,内森接了奥德丽就走,现在他们要去一个人类叫做“商场”的地方。天琴告诉他们自己从来没去过,但他们都没什么反应,看来是见怪不怪了吧。


  他们在一片到处都是其他人车辆的开阔地上停了车,天琴赶忙冲出这促狭的车内空间,既庆幸自己逃离了狭小的座位,也对周围的地方充满了兴趣。


  这幢建筑好大啊,甚至可以与中心城城堡相匹敌,连人类自己的首都大楼都自愧不如。他们一进去,里面的景象都快让天琴喘不过气了,光是里面一小块区域,商店都比全小马镇的加起来还多,琳琅满目的选择,甚至能让一个中心城小马——或者说中心城女孩——都感到眼花缭乱。


  天琴瞪大双眼的样子只让内森觉得好笑,他和奥德丽早就已经习惯这种地方了,不管是迷眼的灯光还是鼎沸的人声,都和人类世界里那些其他美妙东西一样,不能打动他们的心。


  “你们吃得惯中餐不?”内森问。


  “我倒是更宁愿去吃寿司,这里的中餐馆不怎么样。”奥德丽说,脸上露出痛苦状,“上次我去那里吃,都差点搞得我食物中毒了。”


  “好哇,看来我们今天得大花一笔了啊。”内森说。


  “我倒是不挑食……基本什么都吃。”天琴已经记不清自己尝过多少新食物了,特别是各种甜品,“不过只要里面没有……呃……”


  奥德丽立马懂了她的意思,“这里还有几家素食餐馆——除非你想吃鱼,我知道一些素食者也能接受吃鱼的。”


  天琴耸肩道:“还是算了,我还是……就吃蔬菜就好。”


  他们一路上经过一家花店,还有一家理发厅。这个地方真是应有尽有啊,她又想起小马镇市场上蔷薇的花摊,还有她和糖糖一起去过几次的芦荟芙蓉水疗馆……


  餐厅在二楼,正对着阳台。这里上上下下有好多层楼,全都挤满了人。天琴靠在阳台栏杆上往外窥望,头顶的阳光照在瓷砖地板上闪闪发光。


  “天琴……?”奥德丽在叫她了。天琴转身赶上他们,他们已经在餐厅门口等着她了。奥德丽指着贴在墙上的菜单,“有好消息给你,这里的素菜比一般的饭菜还要便宜一些,甚至我都想去试试了。”


  “一般的饭菜……”天琴喃喃道。吃肉对人类来说真的很平常,她能适应这一点吗?


  她还是很难接受大多数人类都选择吃肉,他们明明知道肉是从哪来的,但还是……其实很多动物都会吃肉啦,正如其他动物吃植物和宝石一样,他们得维持身体所需。


  他们在柜台点好了餐,天琴其实相当擅长和人类交谈——不久之前,甚至靠近别人都会让她张口结舌呢,但现在这只是一件每天的小小日常,她感觉自己融入了这里。


  他们在一张桌子前坐下。虽然商场里人很多,餐馆仍有空余的位置。


  “乐队那边进展怎么样?”奥德丽问,“你看上去情绪不错。”


  “挺好的!兰德说我们做歌曲翻唱,也就是唱其他乐队写的歌。”天琴说,“我甚至都不知道乐队还会自己写歌。大多数乐队都写吗?”


  “一些比较好的就会,那些比较出名的。”内森说。


  “兰德说他自己写的歌都不怎么样。”天琴说,“我只是觉得,那听上去就好难啊,又要写歌又要自己弹?这真的……会忙不过来啊,是吧?”


  “也许吧。我好像在那边听到了枪炮与玫瑰(Guns ‘n Roses)③的歌。”


(译者注③:枪炮与玫瑰,美国一硬摇滚乐队。)


  “你知道那个?我们在那边练的每一首曲子都和我之前练的完全不同,要激昂得多,不过我也不怎么在意。”天琴说,“乐队里其他成员应该都比我练得久,不过我回家会加倍赶上的。”


  “嗯,那些成员……”其实内森并没有真正接触他们,他一直都在客厅里等着。


  “队里的人都挺好的,不过我是里面最年轻的一个,我其实还有点惊讶呢。”天琴说。


  “大多数我们这个年纪的孩子都还在忙着上学……”奥德丽指出。


  “也是……”天琴点点头,怎么自己把这忘了。


  “他们看起来都二十好几了,兰德居然会让你进去,我都觉得神奇。”内森说。


  “我好像在乐队里一直都比其他小——其他音乐家要年轻一些,一直都是这样。”庆典上的那些音乐家全都比她大好几岁,而且好像早就是那里的常客了。但是这些人,又比她大了多少?六年,还是七年?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行啊,身世神秘的音乐神童。”内森调侃道。


  奥德丽听见这只是叹气,都没怎么说话。她打开一张薄包装纸,从里面拿出两根长长的木头棍子。天琴看着她熟练地用这两根棍子夹起食物。


  “这是什么啊?”天琴指着它们。


  奥德丽愣了一会,“我觉得这应该是鳄梨卷……”


  “不是,我是问你用的是什么……”


  “筷子?”


  “我一直都不怎么用得惯它们,太麻烦了。再说他们也给了叉子嘛。”内森说着叉起自己的食物。


  天琴完全没理他,她现在完全凝神在奥德丽手上复杂的动作中。这东西既有挑战性,又看起来很好玩。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盘子,又看到周围。在这!她也有那个小纸包。她扯开包装,把筷子取出并从顶部掰开,将其举到面前,仔仔细细地看了个一丝不漏。


  “你之前从来没用过吗?”奥德丽问,“我是不是问得有点傻,我猜就没有。”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神奇的东西。”天琴头也不抬,她现在正想弄明白怎么握住它们——看奥德丽用起来好轻松啊。似乎它的设计里并没有暗藏什么玄机,就只是磨光的木头棍子而已,它们一定是人类设计来测试手上技巧的,用来炫耀双手的灵敏度,那不然还能干什么。


  “哈,天琴,有点上头了啊。”内森已经没在吃了,转而津津有味地看着她。


  她什么也没说,全部注意力都在这些小小木棍上面,竭尽全力想用手指拿住它们,不仅不能掉,还得用它们夹起东西来——这简直就不可能嘛。


  “你……真的也有叉子,你知道的对吧?” 内森有点看不下去。


  “我都用了一辈子叉子了,这可是新东西。” 她笨手笨脚地拿起筷子,结果又掉了,她从餐盘里捡起它们又继续尝试。


  奥德丽从桌子另一边凑过来,“这样,先把第一根架好……”她把一根筷子放到天琴的拇指和食指中间,“然后只移动第二根。”


  天琴挑出一块寿司,想把它夹起来,可半途掉了。多试几次,也没有任何进步。她只好把脸贴近,才勉强吃到了第一口。


  内森拍手叫好,“还不错嘛。”


  天琴笑了,“终于吃到了。”随后表情突变,“这究竟是……什么啊?”感觉味道怪怪的,但也不算难吃。


  “就是黄瓜、鳄梨而已啊。哦,还有海苔。这些……你可以吃的对吧?”奥德丽面露担忧。


  “嗯,只是我从来没吃过海苔而已。这些是从哪弄来的?这里很靠近海吗?”


  “我也想啊,但爱荷华(Iowa)④要多内陆就有多内陆了。”内森叹气道。


(译者注④:爱荷华,美国中部一个州。得梅因是爱荷华首府。)


  “那是……我们在的地方。”天琴看着他,慢慢地说,“当然了。”


  “那还用说。”奥德丽皱着眉头,“天琴,你真的知道我们在——”


  “我开玩笑嘛,”天琴摆摆手,挤出尴尬的笑容,“我当然知道我们在哪,我还没有那么缺乏常识呢。”她笑得好生僵硬,他们似乎并不买账。


  不过……爱荷华?好像有点印象,她肯定是在哪听别人说过几次,它肯定是法国里面更小的一块地方。她有好一阵没看过地图了,但她明明记得法国有不少海岸线啊……那得梅因肯定是在内陆。没有个好借口还真不方便去要地图,他们已经觉察到她与周围人不同了。


  她继续学习使用筷子。她夹起一块,经历千辛万苦就要到达嘴边了,可就在最后关头又掉回了盘里。“马嘞个果(Horseapples)……”她暗地里骂了一句。


  奥德丽强忍住笑容,“那是什么啊?”


  “噢,呃……没什么!真的没什么……”她再次尝试夹起寿司,这次终于成功了。


  “你让天琴在家住了这么久,你父母什么看法?”内森问,“你看,她都已经住了……这么久,都一周多了吧?”


  “他们似乎没什么意见……”天琴回答道。她看向奥德丽,“他们挺喜欢我的,对吧?”


  “嗯,是啊。他们肯定已经习惯你在周围了,毕竟你一直都在屋前屋后主动帮忙。”奥德丽说,“时不时有人帮忙照顾一下花园,就算整天家里响着吵闹的吉他乐也值了。”


  “我的确很享受用手的工作。”天琴浅浅笑了。家务活几乎都不算活——对于她来说,这又是绝好的机会,去观察人类没有魔法是如何完成日常的工作的,而确实,人类没有魔法也能生活得相当好。他们有的是工具,她在小马国已经见过其中一些了,但只有你正确把“手”把在“把手”上,园艺铲才能用得轻松嘛。


  “不错嘛,他们付你钱不?”内森问。


  “这个……确实也付。”但她并不是为钱才干的,当初他们说要付钱感谢她的时候,她还有些吃惊呢,但她收下了他们的好意。


  “感觉好像她一直都住在这似的。”奥德丽笑着说。


  天琴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几分道理。她在这住了这么久,渐渐感觉这里已经不再是什么奇怪的异世界,而越来越像是……家了。但要是可能,她还是得查明自己的身世、自己的家。既然奥德丽能用电脑找到内森的房子,为什么就找不到她的父母?


  回到眼下的食物和迷人的筷子,她又夹起一块,突然瞟到别人的盘子里空空如也,才意识到,他们早已经吃完了。


  “看来我们还得等好一阵呐,”内森抬头看着天窗,“不过不管怎么,你慢慢来就好。”


  她最终学会了使用筷子。


 


 


  每周一,周四和周五,练习都如期进行,因为兰德说只有这几天大家才都有空。每到了这些日子,内森就会来接她,而她就把东西全塞进包里,背着吉他去练习。


  她的日记也一直在包里,因为要是奥德丽他们不小心翻到的话,那就太难解释啦,所以最好还是保管好。她其实一直都还在往里写东西呢,最近才写了整整一页怎么使用筷子。


  这天,迈克和凯西都已经在车库里准备着了,她本来以为自己是最后一个到的,可现在还是没看见兰德人影。


  天琴检查过吉他的弦钮,插上插头,弹了几下以试音。她几乎已经习惯在兰德的车库里练习了,虽然这里没有中心城城堡里华丽的舞台,甚至连块像样的练习地方都算不上,但毕竟自己周围都是人,她觉得只赚不亏。


  她从包里拿出几张兰德给她的谱子仔细钻研,现在他们同时在练好几首呢。


  “嘿,伙计们,我刚打完电话,”兰德推开门走进,看上去情绪不错,“两周后我们有一场当地音乐节的演出,我告诉他们,我们准备就唱最近练的这些,大概就是这样。”


  “不开玩笑吧?那可没多久了啊。”凯西说。


  “天琴,你真的得加倍努力才行,”兰德指向天琴,“演出没多久了,不过你有天赋。迈克、凯西,你们已经练得不错了,不过也要加油,毕竟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嘛。”


  迈克点点头,“当然了,肯定。”


  “好了,还是上次那几首歌,我们精益求精。练得好我们还可能在演出上赚钱的,所以不准偷懒。”


  演出赚钱?天琴知道兰德一直都在想方设法联系演出,但没想到居然会来得这么快。虽然多少知道早晚会发生,但是一想到重返舞台,特别是这么多人类面前,她都觉得不可思议。


  “准备好,那就一路奔向地狱(Highway to Hell)吧。”兰德倒数几声,天琴开始演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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