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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南郊明上洛县主墓发掘简报》买地券释文校补

2021-09-18 14:39 作者:考古快递  | 我要投稿

《西安南郊明上洛县主墓发掘简报》买地券释文校补

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3期 陈杏留  蔡子鹤

《考古与文物》2009年第4期刊发了《西安南郊明上洛县主墓发掘简报》(以下简称《简报》)一文,公布了上洛县主墓出土的一通买地券,随文公布拓本且附详细释文。我们发现释文中存在脱文、衍文、误释文字、缺文不当、未加断句、繁简不一等现象,影响了该材料的有效利用,笔者尝试对原释文加以校补。为了便于覆按,原释文条列,笔者校补以按语形式列出。

1.原释文:“券破土祭官点仗朱九思伏□上洛县主薨逝敕卜茔坟夙夜忧思不遣所厝。”

按:“券破土”不可解,核对拓本,“券”字前脱“立”字,字体轮廓清楚。“立券破土”又作“破土立券”,为买地券习语,古人丧葬习俗中有选择有关丧事活动吉日的习俗,选好开掘墓地,镌刻书写墓券的吉日。

又,“伏□”缺字字体模糊,细审之,是“缘”字。“伏缘”是敬语,买地券常见。如《李明买地券》:“今在本县新街西居住,李忠等伏缘考亲李明奄逝,未卜茔坟,夙夜忧思。”[1]《丁公买地券》:“孝男丁宠等伏缘父丁公庵逝,未卜茔坟,夙夜忧思,不遑所厝。”[2]可为佐证。

又,“敕卜茔坟”费解。系“敕”字误释,拓本字体虽磨泐,然轮廓清楚,应是“未”字。“未卜”是没有来得及占卜,这反映了古人下葬前的丧葬习俗,即占卜以定墓地方位及风水好坏。

“不遣”不可解。“遣”字应是“遑”字。“不遑”就是无暇,没有时间。《诗·小雅·四牡》:“王事靡监,不遑启处。”《旧唐书·裴度传》:“度受命之日,搜兵补卒,不遑寝息。”《李善墓买地券》:“未卜莹坟,夙夜忧思不遑所厝。”[3]。

此句校补为:“立券破土。祭官点仗朱九思,伏缘上洛县主薨逝,未卜茔坟,夙夜忧思,不遑所厝。”

2.原释文:“奉钦命择北高原来去朝□地占圣吉。”

按:“择北”不通,“北”字核对拓本应是“此”字。“朝□”缺字细审拓本,字体轮廓可见,尤其是“辶”构件清晰可辨,应是“迎”字。

又,“圣吉”似可通,然目验原拓,“圣”字应是“袭”字。“袭吉”是买地券习语,“袭”,反复、多次。“袭吉”表示反复占卜,结果都是吉利之兆。出土买地券例较多,如《富氏买地券》:“来去朝迎地占袭吉。”[4],《仙梦松买地券》:“来去朝迎地占袭吉。”[5]

此句校补为:“奉钦命择此高原,来去朝迎,地占袭吉。”

3.原释文:“地属咸宁县常曲鸿固乡真珠之原堪高宅兆。”

按:“曲”字后脱“里”字,拓本清楚可辨。又,“真珠”,原拓“真”作“珎”,是“珍”的异体字。

又,“堪高”,不通,原来“高”字误,应是“为”字。“堪为”是可以、应当的意思,买地券习语。如《仙夢松買地券》:“坐丙向壬,堪為宅兆。”[6]

《金英神买地券》:“依辛酉山,乙卯向,堪為宅兆。”[7]

此句校补为“地属咸宁县、常曲里、鸿固乡珍珠之原堪为宅兆。”

4.原释文:“梯□出蒲浅□茔地一方南北长二十步东西阔二十四步。”

按:“梯□”,缺字细辨是“已”字。“梯已”私下里,为买地券惯用语,如《伦氏买地券》:“堪为宅兆,梯已此备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8]

《张法禧地券》:“梯已出备钱彩万子银五万贯文买到墓地一方。”[9]

又,“出蒲”不通,“蒲”字应是“备”字。《简报》将“备”的繁体“備”和“蒲”混淆了。“出备”就是拿出准备之意。

又,“浅”字误,应是“钱”字,形近误释,且缺字处原拓为“綵”字,在此是“财”的假借字。

又,“□茔地”不可解,此处既有脱文,又存在误释文字现象。“茔”字应是“坟”字,原拓“坟”作繁体,字体轮廓清楚。“□”缺一字不当,从拓本行文和行字数来看,前后均应一致,且拓本字体可辨,应是“买得”。

此句校补为:“梯已出备钱綵,买得坟地一方,南北长二十步,东西阔二十四步。”

5.原释文:“□□□□主青龙西茔亩光南朱雀北茔宅内方司陈管分□□域丘承券伯封众

□□道路将军霄整阡陌致使千年百岁永无殃咎。”

按:此处存在误释文字、脱文等现象。“□□□□主青龙”,“主”字应为“至”,形近误释。缺字作四字不当,细辨拓本,应只有一个“东”字。从行文格式来看,东西南北对举成文。

又,“西茔亩光”不可通,“茔”字是“至”字的误释,“亩光”是“白虎”的误释。

又,“南朱雀北茔宅”,核对拓本,“南”、“北”字后拓本清楚,均脱“至”字。“茔宅”亦误释,细审原拓本,乃“玄武”,《简报》不查而误。

又,“司陈”似可通,然核对拓本,“司”字是“勾”字的误释。“勾陈”又作“句陈”、“钩陈”,是星名的总称,在紫微垣内,共由6颗星组成,最近北极星,故也可称之极星。明孙《古微书》卷九:“勾陈六星在紫微宫,华盖之下。”唐魏征《隋书》卷十三:“华盖拂紫微,勾陈绕大一。”买地券中借用“勾陈”表冥府神祇之一,且常与“丘承”、“墓伯”、“道路将军”对举。

又,“管分□□域”缺字拓本可辨,“分”字后应是“擘”字,“管分擘”是分管、掌管的意思。“域”字前是“四”字,“四域”即墓地的四面八方。

又,“券伯”不可解,“券”字,应是“墓”字。“墓伯”是买地券中的神灵之一,是把守墓道的神,常和道路将军对举。

又,“封众□□”,“封众”不可解,“众”字误,拓本作“步”字,“封步”即把守之意,为买地券习语,如《李明买地券》:“丘承墓伯封步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10]《张才□买地券》:“丘承墓伯封步界畔道路□齐整阡陌。”(缺字处应为二字)[11],可备参。缺字处,目验拓本,字体轮廓可辨,应是“界畔”,即边界的意思。

又,“霄整”不可解,查核原拓,“霄”字应为“齐”字。“齐整”就是整治、把守管理之意。

又,“岁”字误释,拓本为“载”字。

此处校补为:“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陈,管分擘四域;丘承墓伯,封步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致使千年百载,永无殃咎。”

6.原释文:“若有□化□□将军亭长缚何河伯今备柱牢百味□□所洪为信契。”

按:“化”字误释,拓本作“犯”字。“犯”字前,目验应是“干”字,“干犯”即触犯、冒犯。

又,“将军”前,拓本只有一个“令”字,缺两字不当。

又,“缚何”费解,“何”字应为“付”字,形近误释。“缚付”即捆绑交付的意思。

又,“柱牢”不可解,“柱”字是“牲”字的形近误释,“牲牢”为习语,表示祭祀的牲畜。

又,“百味”后拓本有字,形体可辨,应是“香薪”。“香薪”即墓主人在冥间用来烧火的木材。

又,“所洪”不可解,核对拓本,“所洪”误,应是“共”字,不查而误。

此处校补为:“若有干犯,令将军亭长,缚付河伯。今备牲牢、百味、香薪共为信契。”

7.原释文:“财地交相各已分付近百匠修茔安厝以后永保休吉知见于岁月□保人今日胜光

□符玄气邪精不得干□。”

按:“近”字误释,拓本清楚作“令”字。又,

“百”字亦误,目验拓本,应是“工”字。

又,“知见于”费解,“于”是“人”的误释。“知见人”是买地券中常见的见证人之一。

又,“月”字后应是“主”字,《简报》脱。“岁月主”,是“岁主”和“月主”的合称。古人认为冥府和上天存有“岁主之神”、“月主之神”、“日主之神”、“时主之神”、“星主之神”等,他们各司其职,分别掌管每时每天每月每年的事物。

又,“保”字前细审拓本,应是“代”字。“代保人”和“知见人”常常在买地券中对举成文,构成买地券行文中的保人和见证人。

又,“符”字前应是“直”字,“直符”即当值神。又,“玄气”误释,查核原拓,“玄”是“故”的

误释“故炁”为买地券习语,在此指先死之人形成的不灭之气。

又,“干”字后拓本可辨,应是“恡”字,缺字据此可补。“干恡”,干犯、冒犯。“干恡”的演变过程,毛远明先生《释“干恡”》已详细论述[12]。

此句可校补为:“财地交相,各已分付,令工匠修茔安厝以后,永保休吉。知见人:岁月主,代保人:今日胜光直符,故气邪精,不得干恡。”

8.原释文:“光有居者永避万里若□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葬主长存亡□皆安□急急如青律令。”

按:“光有居者”颇费解,核对原拓,“光”字误释,应是“若”字,假设。

又,“此”字前,拓本可辨,应是“违”字,冒犯。又,细审拓本,“葬”字前应是“助”字,帮助。又,“长存亡”似可通,然拓本清楚为4字,《简报》脱“里”字,且“长”是“外”字的形近误释,“里外”和“存亡”对举成文。

又,“安”字后,拓本清楚作“吉”字,“安吉”即平安吉祥的意思。

又,“急急如青律令”,核对拓本,《简报》脱四字,分别是“五帝使者”。“急急如五帝使者青律令”是买地券的惯用威慑语。

此处校补为:“若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助葬主里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五帝使者青律令。”

9.原释文:“券立二本本奉付付墓上洛县主收准备□身永远□□今又书今□二□□□气袱尸不侵。”

按:“收”字后,拓本模糊,细审应是“把”字,“收把”、“准备”为近义词,即把持、持有。

又,“身”字前为“付”字,“付身”即交付,所有。又,“永远”后拓本可辨,应是“照用”。“照

用”为买地券习语,表示以此为凭证,永远使用。又,“今又书今□二□□□气袱尸不侵”此处误释较多且脱文,核对拓本,“侵”字后拓本清楚有一“争”字,“侵争”即侵犯争夺。

此处释文校补为:“券立二本一本奉付□□□□□□,一本奉付墓□上洛县主收把准备,付身永远照用。今分券,背上又书合同二字,令故气袱尸不侵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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