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蝴蝶出走了》第十章--History3那一天 同人文(芦笋CP)

第十章 [和谐版]
医院住院部九楼长廊上,一个整张脸都缠绕了绷带的男子慌慌张张、跌跌撞撞的从病房跑了出来,赤脚行走在长廊上,他东张西望的看四周环境,在旁人异样的目光中走到连廊,就在连廊上,他看见一个二十八、九岁的西装革履男人冲他微微一笑,张翕的嘴巴像在说着什么。声音在楼宇间的边廊中显得微弱,加上这二人之间仍有一段距离,话语无以清晰传送。
男子下意识的回头,看看身后是否有人接应男人,果然,还真是看见一个十九、二十岁的男孩与其挥手,他自知表错情况。于是朝连廊另一端走去,越过男人后,撞上一个穿医生袍的,被逮住:“孙博翔是吗?你终于醒了?去哪呢?你这样别到处乱跑。”
孙博翔?这是他的名字吗?
“孙先生,你弟刚醒就到处乱跑,你当哥的也不说说他。”医生对孙博翔身后的男孩说。
孙博翔转身望他所谓的“哥哥”是何许人,竟是刚才那个和他人挥手的那个男孩。如果男孩是他哥,那他自己便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了。“你是谁我哥?我不记得你了,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男孩惊愕抬头望了望医生,然后回头偷偷瞄了一眼那位从刚才开始就默默站在一旁充当路人的西装革履的男人。“医生,他……我弟他……怎么会这样?”
估计这少年是脑部受挫,记忆受损吧。
上周,这少年不幸路遇黑帮火拼,不幸在现场被流弹所伤,脸还被玻璃碎片扎得无法辨认,惨不忍赌。据闻,那场当街火拼中,一人当场死亡。
……
听说了吗? 瀚元社集团老板卢志刚身边那只养了五年“疯狗”被人当街做掉了。“疯狗”除了是卢志刚的贴身保镖外,还是个暖床的情人,大家对此心照不宣。
如今情人没人,大老板脸上依旧一如既往的可笑容可掬。说寡情薄义,倒也不是,毕竟至那天起他暗地里将道上搅得一团乱,搅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这人罕有表露他暴戾的一面,好像势要挖地三尺将凶手揪出来凌迟一般。
他不惜动用情面请白道上的人与之里应外合,布局将幕后主谋揪出,他杀到对方面前,并不急清算,逼其交出杀死他情人的那杀手。
那杀手跪在地上,跪在卢志刚面前。
卢志刚坐在椅子,身体前倾,温柔地问道:“上个月,在XX街向我们开枪的人是你,对吗?”
杀手怯懦地答是,企图为罪行开脱:“我也是受人指使,我没有办法。”
卢志刚向旁边的人使了个眼色,旁边的人就过去将杀手的双手按在他面前的木质茶几上。随即卢志刚…………………………
“打狗看主人,你没听过这话吗?狗咬狗,本不该主人出手的,但是我的狗没了,我是应该适当的给你和你的主人一点善意提醒的。我有点预感,你的主人明天会因为交通事故,当场身亡。而你,今晚会因为失血过多,先你主人一步。呵,好吧,明天见。”说完,卢志刚起身饶到他身后,伸手………………………………
他的狗不在了。
他得去找他的狗。
……
卢志刚坐在轿车后座上,远远的看见那个穿着“人仁高中”校服的理平头的少年,正和旁边三几个少年嬉闻。“换了间新学校,这么快就交了新朋友了,好像很快乐的样子,我从未见他像这样天真无邪的笑过。”
驾驶座上的孙文杰看着那个平头少年,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老板,按你叮嘱的那样,借明目带他去看你指定的那位心理医生,可去得多了,他现在很抗拒。其实他的记忆在一次又一次强化,尤其是亲眼目睹我婶婶病逝,他对自己的身份深信不疑了。我也按你说的那样,将我堂弟生前赤身的照片都清理掉了,还抓拍了几张他赤裸上身的照片夹杂在相册里了。”
前方“人仁高中”门口那个平头少年并不是他的堂弟孙博翔,而是小北。小北现时的面容与孙博翔一模一样,但他的身体毕竟没有整,那只“红蝴蝶”还好好的呆在他胸前。小北从前便不喜在外人面前赤膊光膀,固此看过这只“红蝴蝶”的人为数不多。
“文杰,谢谢你。你帮我照顾好他,他借个有个正常的身份,余生像个普通平常人那样活着,也不失一件好事。”
“老板,是我谢谢你才对。是你帮我堂弟报了仇,还掏钱给我婶婶化疗,虽然我婶婶拒绝了化疗。可她到底是做母亲的人,她对自己儿子的言行举止很敏感,哪怕她什么都不道破。然而,临终前,她说了一句话——她说,她要下去陪她的儿子。”这么说话,孙文杰眼框不禁红润了。
卢志刚伸手过去拍了拍孙文杰的肩膀,以示安慰。
在之后的一年里,卢志刚都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看小北,也就是现在的孙博翔。有时候会假装路人,与其上演擦肩而过的戏码,但更多的时候的坐在轿车后座上里看他。
有一回,卢志刚又去假扮路人,向孙博翔迎面走去,可他走得太匆忙,撞到自己了。这是这一年里,他们第一次发生“碰撞”。
孙博翔头都没抬的道歉:“对不起啊,大叔!”
大叔?
卢志刚回到车上,对后视镜看了看自己,问孙文杰:“他刚才叫我‘大叔’,我很老吗?”
孙文杰强忍住笑,他老板长相儒雅帅气,才刚满三十岁,断说不上年老。可若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喊他一声“大叔”,却也无可厚非。谁叫他还总是西装革履示人,给人一种沉稳成熟感,在无形式增龄。“老板,要不你试试不要穿正式的西装,看起来会年轻点的。”
孙博翔现在的年龄是十七岁,而非实际的二十一岁,被他喊一声“大叔”,卢志刚还是有点介意的。毕竟原本相差九岁都感觉别扭了,现在还要拉大了差距,足足相差十三岁。
次日,他没正穿正式的装,就衬衫配牛子裤,然后出现在孙博翔面前。
孙博翔一手捧着杯奶茶,一手拿着手机,低头边看边走路,完全看不到自己。
卢志刚故意迎面撞了上去,还说了他一句,“你怎么走路的?”就匆匆从他身边走过了。
孙博翔听得人训自己,立即转身看对方,只看到对方的后脑勺,不悦的怼了回去:“大哥,路是你家的吗?我爱怎么走就怎么走!我还说这条路是我的呢,我罩的。”
卢志刚没有回头,但脸上的笑意越发的明显。一年了,他终于和他说上话了,虽然是以这样的方式,说那样的话。他笑着坐上车里,“文杰,一年过去了,我想他了。我后悔了。”
“后悔了?那怎么办?他现在没有你的记忆了。”孙文杰说。
“我要出现在他的生活里,重新认识他。在他还没开口说喜欢我之前,我就默默的站在他的生活圈里,足矣。如若等到他开口说喜欢我,我就收网,将他捕捉回来。”
……
卢志刚在“人仁高中”对面开了一间奶茶店,店名叫“少小白”,在奶茶新店开张第一天,全场半价且学生消费有赠品。
果然,孙博翔和他的朋友们都来光顾了,他就点了杯水果茶。在付款时,视线终于与卢志刚产生交集——卢志刚冲他微微一笑,孙博翔愣了下,心道:这人笑起来真好看。
“志刚哥,那两个男人说要送花给你,祝贺新店开张哦。看起来不像好人,倒像来收保护费的。”站在卢志刚旁边的男孩说,男孩也就十八岁的样子,但身子纤瘦,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
“希顾,你先招呼客人,我过去答谢他们的好意,呵。”卢志刚顺着于希顾指的方向望看,看见一高一矮的两个男人捧着束鲜花站在店门口,稍稍的那个染了一头青灰色头发,十分张扬。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