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间音像协会“直播间唱歌收费”倡议,断不可取也
某民间音像协会倡议“直播间唱歌付费”,断不可取!
伴随着电视台挥舞着版权的大棒,谭谈交通下架,青年们的二创热情被打了一棒头;
几个网络平台的营商环境在恶化之中啊。
当此时也:原创、二创的青年们如何?
感到迷茫或疲惫,愤怒或忧愁!
他们的压力,肉眼可见的增加了。
为啥子这样说?
早晨爬起来一看,很多网友最近老是半夜发圈子、发动态、天不亮就又聊上天了,
网友们失眠了。
这个时候,音某协突然要倡议:
“以后,网络直播间唱歌是要收费的啦,包月的、包年的,为消费者量身打造的啦!”
作为“毁誉参半”的民间行会组织,他们本来应该理解民情,顺应民情,通过做实事挽回声誉;
而这个组织却在想着“怎样牟利。”
一贯的,
笔者认真找了几次,想听到他们谈谈“原作者的权益,作词、作曲的先生们、女士们应该得多少钱?”
很遗憾,又没听到;且,在他们的所谓“三轮协商”倡议下,几个平台都开始干了,
也不知道谁这么干了?
且,在他们的倡议下,版权局准备修改《著作权法》了?
(此条信息,尚需要国家版权局确认)
我们并不知道,某集协口中,修改全国性的法律---《著作权法》,其进程竟然是如此得短暂的吗?
法条是单单一个民间组织可以敲定的吗?
大开眼界!
作词、作曲、影视界、演奏家们、平台代表呢?
各界代表为何一个没看到?
某集协愣柯柯抛出一条“版权法要准备改啦!”新闻。
匪夷所思!
笔者寻思,就算是地球对面阿根廷的新闻,一天也就收到了;
可是大协会“协商三轮”了几个月的消息为何却被封锁得死死的呢?
笔者认为“直播唱歌收费”,这是一个压迫原创者们的土山,
初始小,慢慢大,最后压得人喘不过气。
理论上是会扼杀我国网民音乐原创的。
为什么?
如果他们有钱可以付费唱歌,就不会上网唱了,去练歌房、KTV不好吗?
所以,此端一开,有钱人家有歌唱,穷人没歌唱。
那是一种什么景象?
今天,人们迫于生活压力、就业压力、学业压力,想着,在网上唱唱歌就可以舒缓,
网友们,连这一点基本的要求也要失去吗?
直播间唱歌收费,就像一个大人物要宣布:“明天,全国的大、小桥梁都要开征过桥费给我!”
这个后果,音某协想过没有?
笔者听说,歌曲在KTV传唱是收费的,都要上交某集协,再由他们转交原创作者们,我想,
这样做就对啦,都讲商品经济的今天,这个管理全国音乐作品的协会真的是非常人性化;
可是,
几年后,我又听说,歌手李健的作品在KTV海量地传唱,但是他的歌曲传播费(全国范围地唱)只有几百元,于是,李健终于还是不去领收,
因为李健觉得“这是一种侮辱。”
那么,是不是这个理儿:
当一个老实人被打不说话,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欺负他了,对吗?
难道说,非要逼迫人掏出刀枪来才能收手吗?
敢问:目睹着各地电视台随意偷取着网友的音像作品,
我们的大协会何时发声、制止过?
数年来,电视台剽窃网友,做得何等得自然!又何其潇洒!
以至于原作者需要通过律师才能得到应得的利益。
(某地电视台在网上抓出一个星空视频素材,觉得好看,未经作者允许就播出,这星空素材是作者几个月的熬夜付出。事后,作者找到他们,他们说:给你两千行了吧?)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现阶段,音集协、电视台确乎不是国家人格、不是地区人格,
只能算是公司化的资本人格了。
他们将本图利,谋求更好的收益,把网络当成自己的免费素材提取池,
这次“直播间唱歌收费”的倡议,
无疑会打击青年们对歌唱生活的热爱、毁坏网络平台的营商环境,毁坏音集协的口碑,
一举三害!
竭泽而渔!
断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