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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水果被骂小三后续 :商家身份曝光,女孩不敢出门怕遭报复

2023-11-02 00:33 作者:我们的2020年  | 我要投稿

15岁的女生和父亲被骂得毫无还嘴之力,女孩觉得2和水果也就2斤果肉47元,心疼爸爸赚钱不容易,很懂事的拒绝了购买 ,没想到遭到了太原这家水果店老板的辱骂。


“你把你那个小三带出来不要让吃。”

“穷货,带这个小三录什么视频?”

大庭广众之下,路人都看不过去了,都劝说商家老板赶紧道歉,可结果她们非但不道歉,反而是变本加厉的在公众场合进行了更为严重的辱骂。

最终,舆论持续发酵,受害人就直接去了派出所报案,或许有人质疑,这也是犯法的吗?商家违反了哪一条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人可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这几位商家老板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不是强买强卖吗?不卖我的水果我就开始骂你,让你必须要买,这是强制性的买卖。

女孩很委屈,只想要个道歉:“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错,我觉得他们的水果不够称,因此我觉得有可能欺诈消费者,所以不买也有错吗?”

看到了视频,如果这个店还能继续开下去,我们就知道太原的商业服务有多那啥了,因为商家坚决不道歉,因为她们说自己有道理,没有侵犯别人的权益。

有人说,水果是不是新切好的?

难道商家错了?切了又不要?


其实水果捞都是“酸野”之类的,并非现场开切的那种水果,有一些是经过了腌制的酸辣水果,因此女孩子觉得不够称不要,商家觉得这是在“戏弄”她们,都装好了你又不买?

因此,这一场利益冲突中,各自都有各自的立场,但商家的“评论区”留言上达1000多条,都是批评她们粗鲁霸道的,女孩子至今都不敢出门了。

因为视频一出,就被人指指点点,现在她需要的是一个道歉。

去报案之后,虽然有派出所介入,但商家就是不道歉,女孩子哭得十分可怜,才15岁的年纪就经历了上社会最阴暗的一面。


小商贩虽然做生意不容易,每天也很累,但买卖自由,不买怎么还辱骂了呢?

公共场合公然辱骂他人,难道不构成寻衅滋事吗?

既然是违法了,派出所就应该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对几位涉嫌违法的商家女老板进行教育和批评,这已经不是卖不卖的问题了,这是法律问题。

而且,女孩不买她们的水果,实际上并没有给她们带来任何的损失,但涉嫌违法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当地的商家监管局也没有出面处理,对于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也没有起到很好的“保障”。


如此一来,损害的不也是当地商家的利益吗?

群众知道你们没有“待客之道”,以后更不会照顾你们的生意了,因此这个后续真的让人失望,这商家如果还能开下去,那就是太原诸位兄弟姐妹的责任了。

就算商家签订了“租金”合同,监管局不也是可以监管的吗?

一旦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也是可以责令改正和整顿的,女孩子被骂小三,估计是人生中最难的一课了,也是阴影最大的一个坎儿。

这几年生意不好做,刚刚恢复起来,谁都想赚钱,三亚宰客,青海强制收费,云南导演强制消费等等层出不穷,都是“钱”惹的祸。


在利益面前,人生丑陋的一面体现的淋漓尽致。

你去饭店要个贵点的热菜,等做好了,你说太贵不要了,店家不让你走,你就说我又没吃,你这是强买强卖?这个就是饭店有理,不买造成饭店损失。

但水果捞的水果都是“现成”的,不买不造成损失,这是两回事的,好比我买一条冰淇淋,拿起放下不造成损失。

但你让老板现场做一个然后不买,老板肯定不答应,这是两种不同的“购买契约”,会造成两种不同的后果。


因此女孩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商家损失。

只不过是商家心里不平衡,觉得被耍了。

恼羞成怒,最终才引发了矛盾。

所以,谁违法,就处理谁,道德上的问题不涉及法律,不处理,如今就看派出所给不给力了。


你们对此有何看法?

要是你,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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