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28、价值规律
【本文转载自《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徐禾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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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价值规律
在商品经济中,各种商品总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即按照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进行交换。这种客观的必然性,政治经济学叫做价值规律。
商品交换按照商品的价值进行,但绝不是说每一次具体的交换,商品价格都与它的价值相符合。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由于存在着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市场供求关系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变化,因而商品价格是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时有涨落的,有时高于它的价值,有时又低于它的价值,由于这种原因,商品的价格和价值实际上是经常不一致的。但是,尽管价格有这种上下波动的现象,然而它却是以价值为中心而变动的。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商品价格的这种上涨和下跌部分可以互相抵销,商品的价格总的说来仍然等于它的价值。所以,当我们说商品是按照价值互相交换时,就是指的上述这样一种总的趋势。实际上,任何一种规律都是贯穿于事物运动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而不是事物的一个个的现象形态。价值规律也是如此。价格经常围绕价值波动的现象,不仅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相反地,它正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形式。恩格斯指出:“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i]
在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主要有以下一些作用:
首先,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由于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商品生产者收益的大小,因而当某种商品由于供不应求而价格上涨时,就会有更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被吸引到这一部门中来。反之,当某种商品由于供过于求而价格下跌时,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就会从这一部门转移到别的部门中去。这样,通过市场价格的调节,便使得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可以大体上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
其次,自发地刺激生产技术的改进。商品是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来交换的,因此,那些劳动生产率较高、个别劳动耗费较少从而商品的个别价值较低的生产者,便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反之,那些劳动生产率较低、个别劳动耗费较多因而商品的个别价值较高的生产者,便只能获得较少的收入,甚至不能弥补自己的劳动耗费。另外,那些个别劳动耗费较少的生产者,还可以故意在社会价值以下来出售商品,用这个办法来打击他的竞争对手。由于以上原因,所以价值规律的作用之一,就是刺激商品生产者不断改进技术,从而促使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这里有必要指出,价值规律的作用,其实也是双重的,它既有自发地促进技术进步的一面,同时也有阻碍技术进步、破坏生产力的一面。例如,上面所说的资本由这一部门转向另一部门的过程,就伴随着一系列生产力的浪费和破坏现象。
最后,价值规律的作用,还在于它能促使小商品生产者向两极分化,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引导和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如上所说,在简单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各个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各不相同,因而他们生产同一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是不一样的。那些生产条件较好的商品生产者,由于自己商品的劳动耗费较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便有可能发财致富。而那些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由于相反的原因,便会在竞争中遭受失败和走向破产。所以,从经济上看,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造成小商品生产者向两极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分化会导致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由于商品生产的发展程度不同,因而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情况也就各不相同。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个社会里,由于商品生产还不发达,因而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也就受到极大的限制。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商品生产具有了普遍的性质,因而价值规律也就获得了最广阔的活动场所。
在社会主要制度下,由于还存在着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发挥作用。但是,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根本不同,社会主义的生产是由国家计划来调节的,而不是由价值规律来调节的。[--]一类骗子为了颠覆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和复辟资本主义,时而否定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存在,刮“一平二调”的妖风;时而主张用价值规律来调节生产,转而否定国家计划的作用。他们的罪恶阴谋已经遭到可耻的失败。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它随着商品生产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商品生产的消亡而退出历史舞台。
[i] 恩格斯:《<哲学的贫困>德文第一版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