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战争(第二期)
圣地亚哥战役
(一)19世纪末美国进入帝国主义时期,美国垄断资本财团迫切需要开辟新的市场、投资场所和原料产地,于是各种宣传机器大造对外扩张的舆论。但是正当美国准备向海外扩张时整个世界已为老牌殖民大国瓜分完毕,美国想重新瓜分世界殖民地,但因力量有限还无力同英法等国相抗衡,只有老朽帝国西班牙是个好目标。这时的西班牙已是日薄西山,昔日的庞大帝国殖民地仅剩下古巴、波多黎各和亚洲的菲律宾。作为西班牙最早的殖民地之一的古巴是宗主国的主要出口市场,然而美国人在古巴的投资(主要在糖业和矿业)却逐年上升。美国决定首先拿西班牙开刀并夺取这几个西班牙殖民地,以便控制中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取得向远东和亚洲扩张的基地,而1895年发生的古巴人民争取独立战争给美国打败西班牙的天赐良机。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两个帝国关于一个岛的战争,这个岛正是被誉为“加勒比海明珠”的古巴,1492年哥伦布刚刚发现美洲时它就被宣布为西班牙的殖民地。虽然自从1588年“无敌舰队”覆灭后西班牙已经逐渐衰落,美洲各殖民地后来也纷纷独立,但直到十九世纪末西班牙仍然保有美洲的古巴、波多黎各以及太平洋上的菲律宾、关岛、马里亚纳群岛,仍然是一个庞大的“日不落”帝国。特别是富庶的古巴,单凭全球无双的蔗糖业和烟草业带给西班牙的收益就超过所有前美洲殖民地的总和,古巴对于西班牙的重要性可谓无以复加。

(二)美国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将目光投向古巴,从军事角度来看古巴和佛罗里达一起控制着通往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的交通要道,战略位置极为重要。从经济角度来看古巴作为丰富的蔗糖、烟草产地和潜在的商品市场,其邻近的地理位置也备受美国资本家的青睐,美国人在那里的投资越来越多,后来甚至超过西班牙,吞并古巴也被正式提到议程上。十九世纪中叶美国曾经两次向西班牙提出买下古巴,价码开到1.3亿美元(1867年美国购买阿拉斯加只花720万美元),但遭到西班牙的坚决拒绝。此后一场旷日持久的内战让美国耗尽元气,古巴问题只有暂时搁到一边,这一搁就是一代人的时间。古巴人并不打算将命运交给西班牙或美国摆布,很快他们自己也开始闹独立。1868年第一次古巴独立起义爆发,西班牙花了整整十年时间才把这次起义镇压下去。但到1895年又爆发第二次独立起义,而且声势更为浩大,把本来摇摇欲坠的西班牙君主制政府弄得焦头烂额。为了彻底平息叛乱西班牙首相派遣以精明干练著称的韦勒为古巴总督,为了扑灭此起彼伏的游击战韦勒首创下一个世纪人尽皆知的“集中营”制度,他把数十万古巴人赶出家门,集中到指定的营地加以囚禁,然后分别隔离盘查。集中营里食宿恶劣、医疗阙如导致传染病蔓延,很快就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此事经过美国报纸添油加醋的报道后顿时在美国国内掀起抗议狂潮,韦勒也被美国人斥为“古巴屠夫”,要求政府出兵干涉的呼声很快高涨起来。
(三)美国人对于古巴一方面不无人道的同情,一方面又有开拓的雄心,一方面许多美国民众希望帮助古巴独立,一方面一些扩张主义者又渴望控制古巴。这些彼此矛盾的动机在美国报刊的滔滔雄辩下却达成惊人的一致,凝结在“天赋命运”这个神圣庄重的词里,美国的扩张=民主自由的扩张=上帝赋予的神圣使命,而古巴正是美国的“天赋命运”。不管怎么说西班牙对古巴革命的镇压名义上总是西班牙的内政轮不到美国干涉,但是或许真是“天赋命运”的神力,一个适当的开战理由很快出现。1898年2月15日正在古巴进行“友好访问”(实则是向西班牙示威)的美国军舰“缅因号”在哈瓦那港发生大爆炸,酿成一出266名船员丧生的惨剧,消息传出举世震惊,美国报纸众口一辞都说是西班牙人的恐怖袭击。当时美西关系正剑拔弩张,西班牙在美国媒体中又向来是一派邪恶嘴脸,一般民众自然深信不疑,也不想想西班牙为什么要无端触怒美国。虽然也有专家指出爆炸多半是由内部机械故障引起,这也是后来研究者基本同意的观点,但是缺乏专业知识的美国传媒和大众既听不懂也不想听。“记住缅因号”成为当时一句广泛流传的口号,在公众的疯狂推动下美国政府也顺水推舟,一边积极备战,一边进行走过场的外交交涉。美国提出极为苛刻的最后通牒,没想到西班牙政府居然答应了,美国人不无尴尬地耸耸肩膀,但照打不误。4月22日美国总统威廉·麦金莱(命令海军对古巴进行封锁,意味着战争的实际开始,但美国人不愿承担“挑起战争”的恶名,一直到25日在西班牙业已宣战的情况下美国才正式宣战。

(四)1898年5月1日西班牙舰队最后出征薄雾散尽,七艘战舰出浩瀚的大西洋上吐出七道长长的黑烟,乌黑的船体在阳光下闪亮,有西班牙王室徽章的旗帜在桅杆上高高飘扬。这一支舰队包括四艘巡洋舰和三艘驱逐舰,它们的目标是西印度群岛的古巴和波多黎各,在那里西班牙帝国的美丽岛屿正受到美国舰队的严重威胁。近三千名海军将士满怀乐观,在他们眼中正如在所有欧洲人的眼中一样美国只是一个半开化的后进国家,美国海军也寂寂无名,和老牌的海上强国西班牙不可同日而语。但在旗舰“玛丽·特雷莎公主号上舰队司令雪尔维拉却忧心忡忡,和一般水兵不同,他深知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对手,也深知自己的实力究竟如何。这支舰队如果状态稍好本可以成为一支极具威慑力的海上劲旅,但是四艘巡洋舰都有不同程度的腐朽或损坏,弹药也严重不足,火炮系统大都有严重问题,有的船连必备的主炮都没有安装,更不用说航行刚刚开始各艘船上的煤仓已经空一半。这支舰队的外强中干似乎正是西班牙帝国的写照,雪尔维拉甚至怀疑自己的舰队是否能安然到达目的地,即使到达西印度群岛等待他们的命运也只有被绝对优势的敌人所摧毁。雪尔维拉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场堂吉诃德式的战争,他不是为了胜利而战,而是为了捍卫西班牙的荣誉而战。他心痛地望着自己这支意气风发的舰队像是三个世纪之前覆灭的“无敌舰队”的幽灵,为了守护西班牙的光荣与梦想带着最后的勇气与毅力,奔赴那注定通向毁灭的命运。
(五)这场后来被美国人称为“精彩小战争”的战争其实并不太小,它分别发生在相隔半个地球的菲律宾和古巴,战斗首先在菲律宾打响。美国宣战后第二天摩拳擦掌的海军准将乔治·杜威就率舰队从香港直捣菲律宾,4月30日夜美军进入马尼拉湾,摧枯拉朽一般轻易歼灭孱弱的西班牙舰队,同时还吓阻企图乘乱分一杯羹的德国亚洲分舰队。杜威从此声名大噪,一时成为美国人的口头禅。杜威虽然控制菲律宾海面,却没有足够的军队能登陆作战,加上当时菲律宾人也在闹起义,与西班牙政府军在岛上对峙,因而局势复杂、敌友难辨。杜威不敢贸然行事,在等待援军的近两个月里菲律宾战事陷入停顿,同一天在西班牙海军部的命令下海军上将雪尔维拉率舰队离开西非海岸的佛得角驶向美洲,但雪尔维拉万万想不到数千公里外的美国本土会因自己的到来而陷入巨大的恐慌。当雪尔维拉率舰队离开佛得角的时候当地的美国记者向国内发了电报,美国人知道西班牙舰队来了,但茫茫大洋(当时又没有卫星或雷达中)没人知道这支舰队驶向何方。西班牙舰队将会首先攻击纽约和波士顿的谣言不胫而走,恐慌之下不少东海岸的富商都席卷细软逃到内地,普通居民也惶惶不可终日,到处都要求政府派军舰保护。一时间在东海岸的各个角落都传来“发现”雪尔维拉舰队的报告,弄得美国海军疲于奔命。事后著名的美国海军战略家阿尔弗雷德·赛耶·马汉总结道一支未知的舰队只要存在,即使是弱小的,对于敌方各种或多或少的公开利益来说也是一个永恒的威胁。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遭到打击,而不得不限制自己的行动,直到这支舰队被摧毁或者制服为止。”

(六)为了尽早摧毁雪尔维拉舰队,美国人开始一场劳而无功的海上迷藏,指挥作战的桑普松海军上将判断西班牙舰队的目的地是波多黎各首府圣胡安市,于是率舰队于5月11日赶到圣胡安,结果扑了场空。桑普松失望之下朝圣胡安的海滨建筑胡乱开几炮了事,不久桑普松舰队又开到海地,同样没有发现西班牙舰队的踪影,后来美军才得知雪尔维拉舰队在5月11日到达法属马提尼克岛。桑普松判断雪尔维拉的目标会是古巴南岸的西恩福格斯,于是派海军准将什雷的飞行分队去守株待兔。不料雪尔维拉舰队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绕了一圈后于19日泊进圣地亚哥海港,情报很快传到美军方面,桑普松让什雷立即去圣地亚哥,什雷却自作聪明认为雪尔维拉只是在圣地亚哥暂时休整,最后还是要到西恩福格斯来。又空等好几天才率飞行分队赶往圣地亚哥,一番混乱后29日美国海军的十余艘铁甲战舰终于封锁圣地亚哥港。美军一度为看住雪尔维拉舰队而松了一口气,可是事实证明美军对圣地亚哥港的封锁反而有利于西班牙,雪尔维拉舰队躲在狭长的圣地亚哥港里,两岸有牢固的防御工事,港湾中还布有水雷。美国人一时也拿这只不死不活的“缩头乌龟”无可奈何,还被拖住整整一支舰队。与此同时西班牙人在本土的加的斯港以惊人的速度打造一支新的舰队,倔强的西班牙人打算以这支集中西班牙全部剩余海上力量的舰队去反攻马尼拉。华盛顿如坐针毡,最好的法子莫过于派海军直捣西班牙本土,将该舰队消灭在襁褓之中,然而可用的力量又在圣地亚哥脱不开身。
(七)飓风季节也越来越近,很可能给游弋在古巴海岸的美国舰队带来灭顶之灾,情急之下美国人想出一个歪点子,把一艘大船在圣地亚哥港出海口沉掉,正好可以堵住主要航道,让雪尔维拉插翅难飞。这样只需要留一些次要的舰只防守,主力可以调开。该计划的困难在于预定的沉船方位在西军的火力圈内,要在西班牙人的眼皮底下做手脚可不容易,结果计划归于失败,美国白损失一条船,执行人员也被西军俘虏。美军本来只打算以海军封锁古巴,至于艰苦的陆战则交给古巴革命军,但在形势下是非出动陆军不可。美军的战略计划最后拍板,派陆军登陆古巴夺取圣地亚哥,解除对美国舰队的陆上威胁,然后海陆并进彻底消灭雪尔维拉舰队。此后美军就可以稳操胜券,显然西班牙的一线生机在于圣地亚哥守军能否拖住美国。陆军方面美国本来只有不到三万人的常备军,而西班牙则有三十万。但是美国的战争潜力远远大于西班牙,开战前后转眼就有一百万美国青年报名参军,美军很快扩充近十倍的规模,一支以支援古巴为名的志愿军组成。海军部的副部长西奥多·罗斯福一向向往军旅生涯,此时也不甘寂寞,辞职组织一支骑兵部队“第一志愿骑兵团”,这支颇具“美国”特色的队伍由西部牛仔、印第安土著、西班牙裔的新墨西哥人以及哈佛和耶鲁等名校的高材生组成,后来被誉为“勇猛骑士”。
(八)6月15日新组建的西班牙舰队在海军上将卡马拉的率领下离开加的斯开始前往马尼拉的漫漫长旅,同时第一批1.6万名美国志愿军人在佛罗里达的坦帕港登上兵船,在沙夫特将军的领导下美国人民志愿军跨过佛罗里达海峡,于22日在圣地亚哥以东约50公里处的海岸登陆,开始美国陆军的第一次跨海作战。当地西班牙守军受到古巴起义军的掣肘未能阻击,让美军顺利登陆,很快美军和古巴军胜利会师。圣胡安登陆后美军踏上通向圣地亚哥的征程,6月24日发生第一次遭遇战。包括“勇猛骑士团”在内的一小股军队遇到西班牙敌军,经过两小时的激战美军成功地击退对方且损失轻微。首战告捷后士兵们欢呼雀跃、士气大振。美国媒体也不失时机报道美军如何英勇善战,西班牙人又是如何不堪一击。其实人们后来得知西班牙人其实是在执行事先计划好的撤退,而且人员伤亡只有美军的一半。实际上缺乏经验的美国陆军比起西军没有多少优势可言。以后几天中美国人会更加深切地体会到这一点,但小小胜利反而加强西班牙人不堪一击的错觉。

(九)经过一周的休整美军于7月1日开始主要攻势,准备在几天内把圣地亚哥攻下来当作“国庆献礼”。圣地亚哥被一道松散的防线围住,由若干军事据点连接起来。为了防备起义军上万人的西班牙守军分布在防线各处,其中较重要且薄弱的两个点是东北部的埃尔卡内村和圣胡安高地,它们相隔不远,分别只有五百多人留守。美军打算把它们全部拿下,打开通往圣地亚哥的大门,因此派往前者和后者的兵力分别是五千和一万人,和西军防守的薄弱简直不成比例。美军有充分理由认为绝对劣势的西班牙人会一触即溃,这将是一次轻松的战斗。战斗于6点30分在埃尔卡内打响,美国人预定的计划是在两个小时之内结束战斗,然后去圣胡安和友军会师。过于自信的美军几乎没怎么进行炮轰就直接派步兵冲锋,让观战的外国军官暗中偷笑,可想而知第一批步兵很快就倒在西班牙人的坚固工事之下,美国人遇到严重挫折,这使得战斗大大延长,居然持续近九个小时,此战西班牙人战死一半,在指挥官被击毙后剩下的士兵才放弃抵抗,美军死伤450人。
(十)早上8点当阳光照亮圣胡安高地这座三百多米高的小山后不久美军就从远处开始炮轰,最初目标屡屡命中,西班牙人似乎无力反击,美国人愈加轻松。随军的记者和外国军官指指点点赞叹古巴风景秀丽,场面宛如一次惬意的郊游,只有一个瑞典人提问道:“西班牙人一定够受了吧,不过他们就没有大炮么?”话音未落一道尖锐的声音划破长空,一枚突如其来的炮弹在美军阵地爆炸,弹片如雨点般落在毫无防备的美国人头上,顿时倒下一片。罗斯福当时离炮弹不远,差点没命丧当场。记者和外国人赶紧往回跑,美军也阵脚大乱。接着西班牙人的炮弹一枚接一枚地飞来,炮兵们回过神来开始还击,但他们很快发现西班牙人使用的是无烟火药而不暴露阵地。美军乱打一气导致效率极低,反倒通过浓黑的硝烟暴露自己的方位,成为西班牙人的靶子,一小时后沮丧的美军不得不停止炮击。同时按计划上万人的部队开始穿过一片茂密丛林中的狭长通道向圣胡安高地进发,由于林木掩护让西班牙人看不到美军的具体位置,只能盲目扫射。但美军人数太多也太拥挤,以致西军的胡扫乱射都击中不少人。同样由于西班牙人使用无烟火药,美军根本找不到目标还击。虽然西军火力不强,死伤的还只是少数,但是大多数人已经心慌意乱、士气低迷,进攻陷入僵局。
(十一)这时前线军官戴尔比中校想出一个主意,将用于侦察的氢气球派到前线,从高处俯览圣胡安高地来探明敌军的火力布置。这个命令很快下达,不久后一个气球就升腾在丛林上空约20米的高处,里面的侦察兵不时探头探脑,把他们看到的敌方动静写在小纸片上扔下来。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一招臭棋,这个悬在空中的气球不但很快成为西班牙人的活靶子,而且帮了西班牙人一个大忙,由于气球位于美军主要通路的正上方,正好帮助西班牙人确定美军的方位,使本来就狼狈不堪的美军蒙受更大损失。然后高地上枪弹齐发,顿时气球就千疮百孔,漏光氢气而坠入林中,下方的美军也非死即伤。戴尔比倒是逃过自己招来的弹雨,逃到后方向上级报告说侦察气球发现一条隐蔽的小路,分遣一部分兵力从那里进攻可以缓解主路上的堵塞,并且可以从侧翼夹击圣胡安高地打西班牙人一个手忙脚乱。上级批准这个计划,派第71步兵团从小路包抄,接下去就发生一起众说纷纭的悬案,首先是戴尔比再一次误导美军,这条小径并没有逃过敌军的注意,反而被对方迎头痛击,第71团蒙受不小的损失。接着据说该团的官兵居然全体躲在灌木丛中拒绝前进,这事在战后吵了很多年。最后另一股部队越过停滞不前的第71团继续冒着西班牙人的炮火向圣胡安方向挺进。

(十二)下午1点美军的再次进攻开始,大批美军走出丛林地带来到山脚下的草地,这里毫无掩蔽,暴露的美军更是一排排地倒下去。几个较幸运和勇敢的士兵躲过第一轮扫射,开始稀稀拉拉地向山顶攀登。在两三公里外观战的外国武官目瞪口呆,他们觉得这种愚蠢行径纯粹是找死,不少人已经认为美国人这回注定是要惨败。然而四挺加特林机枪挽救一切,这种机枪由六根围成一圈的、30毫米口径的枪管组成,六根枪管可以轮流旋转发射并且自动上膛,每分钟能够发射3600发子弹。这种机枪最初发明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后来屡经改进,但是自南北战争后几乎从未被用于战争。这次如果不是因为一位年轻军官的坚持也不会被带到古巴,危急时刻美国人终于想起还有这种杀手锏,于是将四挺机枪架在山脚下不停对山顶扫射,每秒钟都有几百发子弹像雨点一样落在山头上。西班牙人顿时被打得抬不起头来,再也无力阻击向上攀登的美军。但机枪的射击只持续八分钟,很快就因为枪管过热而不得不暂时中止,必须抓住时机迅速登上山顶。霎时间一名中尉脱掉衬衫,他一手握着刺刀,一手拿左轮手枪,借着机枪的掩护向山上冲去,很快第一个登上山顶。在他的率领下一大群士兵跟了上去,美国人蜂拥而至,眼看抵挡不住的西班牙人开始向圣地亚哥方向撤退。然而那个第一个登上圣胡安高地的中尉却死在西班牙人最后的反击下,事后人们认出来他叫奥尔德,是一位将军的儿子。

(十三)此时罗斯福及其“勇猛骑士”们正在不远处的凯特尔山攻打一个次要据点,当圣胡安的形势扭转时罗斯福也抖擞精神率部冲上山头,赶走那里的一小股西班牙守军。随后罗斯福立即前往圣胡安高地,但当他赶到时战斗已经结束。事后罗斯福把他的战斗过程不尽不实地告诉一位通讯记者,混淆不同地点的区别,又经过记者生花妙笔的渲染让罗斯福俨然成圣胡安之战的第一功臣。经过一天的苦战美军终于拿下埃尔卡内和圣胡安两个据点,战后美军伤亡2000人,其中300多人阵亡,西班牙人的损失则不到美军的一半。以一般标准来看美军损失还不算大,但这是整场战争中美军一次遭到严重的打击,也是美国向海外扩张以来的第一次惨胜。这一天的损失差不多是美国在战争中全部的死伤数,因此圣胡安这个血色地名也永远留在美国人的记忆中。美国人从圣胡安山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圣地亚哥城就躺在脚下,但美军已经士气大挫,无力进攻圣地亚哥。这一代美国人还没有经过战争的残酷,这场战斗给他们血的教训,同时痢疾、疟疾、黄热病等热带疾病也泛滥起来,一半以上的将士病倒(包括沙夫特将军本人),到战争结束为止有3000人病死,导致美军丧失大半的战斗力。全军即将撤退的谣言在军中流传更加动摇军心,这大概是整场战争中美军最接近失败的时刻。沙夫特和桑普松两位陆海军的最高指挥官开始相互踢皮球,沙夫特不想继续进攻圣地亚哥而蒙受更大的损失,他寄希望于海军首先直捣圣地亚哥港,消灭雪尔维拉舰队并炮轰圣地亚哥城,这显然和出动陆军的初衷相违背。桑普松一口回绝,而让沙夫特首先进攻海岸高地,占领西班牙人在海岸线上的火力点。沙夫特当然也不肯答应,他甚至已经考虑全线撤退。正在二人相互推诿时发生一件谁也没想到的事,使一切争论成为多余。

(十四)7月3日圣地亚哥港外海面中,按惯例这一天上午9点美军各舰上几乎所有的官兵都换衣服,集中起来举行礼拜式。忽然从圣地亚哥港的方向升腾起六股巨大的黑烟,离港口最近的“布鲁克林号”很快从烟柱移动的方向判断出,对方正朝港口快速驶来。雪尔维拉舰队就要突围,布鲁克林号上响起尖锐的警报声,同时用旗语通知其他各舰。一时间正沉浸在礼拜中的美军弄得手忙脚乱,花了好一阵子才各就各位。原来西班牙的古巴总督看到美军步步进逼、节节胜利,出于侥幸心理决定让雪尔维拉率舰队主动突围来拼个鱼死网破,雪尔维拉苦口婆心想劝上头改变主意却是白费唇舌,最后只有从命。他有意趁美军做礼拜的时候脱逃,希望能多少拖延一下对方。雪尔维拉将舰队排成单纵列,本人的旗舰在最前面,而两艘较快的驱逐舰排在最后。他希望用巡洋舰的火力拖住对方,这样一来或许两艘驱逐舰可以伺机逃脱,但他本人也知道机会微乎其微。9点30分玛丽亚·特雷莎号出美国人的视野中,一位在“布鲁克林号”上用望远镜凝望的记者绘声绘色地描述当时的情形:“我们看到自从无敌舰队的时代以来或许从来没有人目睹过的场景,那些舰船出来奔赴致命的战斗,但是却装点得像是参加皇家游行或者一场庆典一般。从它们闪亮的黑色船体那里带着西班牙的纹章与盾徽的硕大船头像闪着金辉到在桅杆顶上骄傲地飘动的巨幅光滑旗帜,甲板上缤纷的彩篷它们表现着富丽堂皇与骑士风范和一种骄傲的挑战。
(十五)在表面的慷慨无畏下却是一片愁云惨雾,玛丽亚·特雷莎号的舰长孔卡斯写道:“这是一个阴沉的时刻,我向司令请求开火,得到允许后下达命令。军号声标志着战斗开始,我的军号声是自从攻克格拉纳达以来历史告诉我们所发生过的无数回响中的最后一声,这声号角标志着四百年的荣耀化为尘土,而西班牙将沦为一个四流国家。”玛丽亚·特雷莎号以及身后所有的军舰都向布鲁克林号开火,布鲁克林号虽被击中几次但是损失轻微,一些炮弹根本就没爆炸。西班牙人一开始似乎有望突围,航道上只有布鲁克林号一艘船,其余的美国军舰都在较远处。舰队将蒸汽压力提升到最高点,以最大的备用速度向西逃逸,一度曾逃出美国人的视线。但人工提高的蒸汽压力很快开始下降导致速度降低,外围的美国舰队像一把巨钳一样合拢,结果雪尔维拉舰队插翅难飞。美国军舰陆续开火,辽阔的海面上绽放出一朵朵火花,巨大的海上雷声传得很远,在内陆好几公里处都能听见。这一幕壮观的场面并没有多少记叙的价值,因为这几乎称不上战斗而是屠杀,一个多小时后大多数西班牙战舰或是沉没或是搁浅。到下午1点逃的最远的一艘船也搁浅在离圣地亚哥港100公里处,西班牙在这场海战中有323人死亡、150人受伤,所有的舰只全被摧毁。这么大的牺牲甚至没有使美军遭到最小的损失,美军只有一人死亡、十人受伤,没有舰只受到重创。至于雪尔维拉本人则受到俘虏他的美军的高度礼遇,出人意料的是他的精神状态居然很不错,也许正是因为—如一位美军军官所说:“他已经最大限度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并且从那自从离开佛得角就压在他肩头的沉重责任下解脱出来。”
(十六)雪尔维拉舰队覆灭之后西班牙的失败已经无可挽回,已经到达红海的卡马拉舰队被迫返回,去保护西班牙本土的海岸线,美国人从此不必再担心另一支西班牙舰队的骚扰。17日在美军的重重包围下圣地亚哥守军投降,同时赶到菲律宾的美国远征军联合菲律宾起义军将马尼拉围得水泄不通,美国甚至计划进攻西班牙本土。8月12日走投无路的西班牙正式投降,放弃包括古巴、波多黎各、菲律宾、关岛在内的几乎全部殖民地,西班牙帝国开始解体。8月12日西班牙政府请求停战,10月美西双方代表在巴黎会面商讨战后安排问题,12月10日美西双方在巴黎签订和约。西班牙放弃古巴并承认古巴独立,将关岛和波多黎各割让给美国,还以2000万美元为代价将菲律宾群岛主权转让给美国。在西班牙的殖民地中除古巴获得形式上的独立外许多地方被割让给美国,菲律宾引起最多争议,因为按照杜威先前的承诺菲律宾起义军已经宣布独立。麦金莱总统经过多少个不眠之夜终于作出一个艰难的抉择,菲律宾人还没有独立的能力,美国必须担负起教化野蛮人这个沉重的责任,所以必须把菲律宾当作殖民地。感到自己被出卖的菲律宾人掀起浩大的反美浪潮,并很快发展为一场新的独立战争,导致20万菲律宾人战死,另有40万人死于战乱,美军战死者约为5000人。为了消灭菲律宾人的游击战美国人在菲律宾采用韦勒的集中营制度,花了三四年时间才平定局面。当然这次美国主流媒体不约而同地保持沉默,没有几个美国人关心在遥远的菲律宾发生什么,无论怎么说美国人在东亚站稳脚跟,1900年的义和团之乱中美军就是从菲律宾北上入侵北京。

(十七)在美国国内借助半真半假的圣胡安的传奇罗斯福成为大众心目中的战争英雄,很快青云直上在1899年当选纽约州长,1900年被选为美国副总统,第二年更是因为总统麦金莱遇刺身亡而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42岁,这个纪录尚未打破),给美国政坛带来一系列的变革。从美西战争开始到罗斯福当政期间,不到十年间美国完成从美洲走向世界的政策转变,在东亚、欧洲和世界的各个角落美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与欧洲列强平起平坐的世界强权,乃至最后超越一切其他强国,美利坚帝国正在崛起。但是古巴永远成为这个帝国的心头之痛,虽说出于现实利益的考虑,美国通过所谓普拉特修正案在古巴宪法中规定对美国的依附关系,但美国人也不无真心实意的考虑。古巴独立后整个政治制度都是美国人帮助他们设计的,几乎完全搬用美国宪法。但不知怎么这套制度在古巴就是玩不转,昙花一现的古巴共和国一直被经济低迷和政治腐败所困扰,军事暴动也此起彼伏。几十年间一场又一场的革命席卷古巴,直到美西战争六十年后一个叫菲德尔·卡斯特罗的军官入主古巴的权力中枢,这场百年赌局才尘埃落定,原来古巴并不是美国的“天赋命运”。1898年半个地球之外正在西伯利亚流放的俄罗斯激进分子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也在关注这一场似乎与他毫无关系的战争,从战争中乌里扬诺夫看到的是新老殖民国家重新瓜分世界的斗争开始,这类斗争将会越来越激烈、越来越频繁,最后一场世界战争将把所有的强国都一起卷入,这也正是世界革命的契机。部分受美西战争启示的乌里扬诺夫很快在国内外掀起一场场革命浪潮,后来他以“列宁”的名字著称于世。1898年随着雪尔维拉舰队的沉没一个帝国覆灭、一个帝国兴起,更重要的是世界转向一个未知的方向。
普拉特修正案
(一)1898年8月12日西班牙政府请求停战,10月美西双方代表在巴黎会面商讨战后安排问题,12月10日美西双方在巴黎签订和约。西班牙放弃古巴并承认古巴独立,将关岛和波多黎各割让给美国,还以2000万美元为代价将菲律宾群岛主权转让给美国。1901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普拉特修正案,规定古巴不得向美国以外的其他任何国家转让土地。美国取得在古巴建立军事基地的权利,并可以维护古巴“独立”而对其进行干涉等等,古巴实际上变成美国的保护国。自1668年起关岛就处在西班牙的统治之下,但是西班牙在关岛的驻兵并不多,这使得关岛防御能力比较薄弱。夺取关岛是美西战争中的一次不流血事件。令人惊奇的是美国海军到达西班牙控制下的关岛时,关岛上的西班牙驻军竟然不知道西班牙和美国之间已经发生战争。1898年7月4日美军占领威克岛,威克岛是个面积只有9平方公里的小岛,属于太平洋中部的马里亚纳群岛。由于地处关岛和夏威夷之间,是横渡太平洋航线的中间站,因此又有太平洋的“踏脚石”之称。7月25日美军将波多黎各全岛攻下。

(二)早在16世纪沦为西班牙殖民地的古巴在19世纪开始与西班牙发生诸多矛盾和冲突,要求独立和摆脱西班牙殖民统治的诉求变得更加尖锐,正当西班牙与其殖民地古巴冲突愈演愈烈时美国通过1898年军舰缅因号在古巴哈瓦那港口发生爆炸而引发美西战争。之后美国国会发布决议宣布古巴的独立权,要求西班牙撤出古巴,授权总统可以使用武力,并宣告美国无意兼并古巴。两国激战后西班牙海陆失利,双方最终于12月10日在法国巴黎签订《巴黎和约》。根据和约西班牙全部放弃古巴,将波多黎各和关岛等殖民地割让给美国,并以2000万美元的代价把菲律宾的主权转让给美国。通过美西战争古巴摆脱西班牙的殖民统治,但同时治权等实际上被转让给美国,成为美国的被保护国。美国在军事占领和控制古巴后于1902年承认古巴独立,但在1898年起一直占领松树岛(现已被古巴收回)和关塔那摩湾,而普拉特修正案实际上就是美国为了对古巴合法占领和控制提出的条约。
(三)为进一步履行在1898年4月20日该宣言所载的联合决议,题为“承认古巴人民的独立,要求西班牙政府放弃对古巴岛的权威和统治,而且从古巴及其水域撤出所属的海军和陆军,并指示美国总统调动美国陆军海军以执行本法案”的宣言,现总统授权“将古巴的政府与控制交付其人民”。因此在依照宪法在古巴成立政府后,无论是作为宪法的其中一个部分或在附录条例中都应确定美国与古巴的未来关系,普拉特修正案就有相关规定。古巴政府永远不得与任何外国势力签署将损害或有可能损害古巴独立性的条约或其他契约,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权或允许任何外国势力通过殖民、用于军事或海军目的或其他方式,来取得占领或控制的岛屿任何部分的条约或其他协议。政府不应承担或约定任何公共债务和偿付利息,也不能为了偿付前面所说的债务而建立合理的偿债基金规定,全岛的普通收入不足以支付政府日常费用。古巴政府同意美国可行使干预维护古巴的独立,以维持一个适当的为保护生命,财产和个人自由的政府,并履行巴黎条约施加给美国对古巴政府现在承担和开展的义务。美国在古巴的军事入驻期间的这一切行为均被申请批准和确认,且所有合法的权利由此予以保留。古巴政府将执行并尽可能提供已被双方共同商定为必要的岛内城市卫生计划或其他计划,以期阻止可能再次发生的流行病和传染性疾病,从而确保对古巴人民和商业的保护和保护美国南部商业港口和居民情况。松树岛(今青年岛)应在宪法中的疆界中予以略去,其所有权由未来的条约调整。为了能使美国保持古巴的独立并保护其人民以及出于自己国防需求,古巴政府将出售或租借给美国所需的煤或建立海军基地的某些特定地点。古巴政府将在未来保证上述与美国的协定永久在条约中有效。
(四)1934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出于改善与拉美各国关系和改善美国形象而推行睦邻政策,放弃不得人心的军事干预方式,转向其他方法。如推行泛美主义,扶持稳定的当地政府,国民卫队的培训,经济和文化渗透,银行贷款与金融的监管和政治颠覆,以保持其在拉丁美洲的影响。1934年在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支持下废除该修正案,但继续保留在古巴的关塔那摩湾海军基地的权利。普拉特修正案是美西战争的直接产物,也是美国在新殖民主义扩张时期对本身国土周边的拉美进行控制的结果。通过美西战争美国最终夺取古巴1868年到1898年的30年独立战争的果实,事实上美国对美洲各共和国的控制最初是预期通过经济控制来实现,而通过普拉特修正案美国最终“合法”地掌握古巴,从1902年成立古巴共和国至50年代历届政府均受美国控制。普拉特修正案也使美国干涉古巴内政成为理所当然和权责之内,扶持一个符合美国利益的古巴政府同时也是为了控制古巴商业及其种植业所不可或缺的。如在当时美国扶持的马查多政府时期,美国根据同古巴政府签订的贸易协议禁止古巴自产多种产品,强迫古巴从美国进口这些产品,使其成为自己的商品倾销地。而1927年开始的经济危机中尽管美国仍向古巴购买蔗糖等农产品,但是实际上它强迫古巴在出口蔗糖时支付美国所规定的关税。

(五)依照法案美国夺取松树岛(今青年岛特区)和关塔那摩湾,并在关塔那摩湾建立美军基地。松树岛直到1934年普拉特修正案废止后才被归还古巴,同年两国签署一项新的条约保留美军对关塔那摩湾的租契,并允许古巴和其贸易伙伴免费使用此湾。租金原来为一年2000美元,以金币形式支付,1934年同时也改成相当于1934年4085美元的等值通货。除此之外还加入一项条件,规定只有当美国和古巴政府都同意后才能废止这项租契,或美国放弃基地财产。卡斯特罗上台后除唯一一次外一直坚决拒绝兑付租金,原因在于他认为这个基地是非法的。尽管美国和古巴之间没有外交关系,但美国同意将古巴的通缉犯遣返,古巴也同意将在关塔那摩湾犯罪的嫌犯押送至美国,古巴人对美国占领自己的领土一直极为不满。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2条规定如果一款条约是在一方威胁或强行施加的情况下签署的(在这里指1903年美国将普拉特修正案写入古巴宪法)则此条约无效,古巴政府以此为据强烈谴责这款条约和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的存在,但事实上该条约实际上没有追溯之前强迫签订的条约为无效。
(六)较多的古巴人认为普拉特修正案的提出是一个帝国主义侵犯古巴主权的行为,法案所带来的美国驻军和对古巴的干涉导致的古巴利益缺失,促使古巴人民重新开展独立运动和反政府运动。期间美国帮助巴蒂斯塔等亲美派重新掌权,在巴蒂斯塔上台后古巴有数万人遭刑决或监禁,10万多人流亡他国,上百万人失业。与此同时美国资本近一步控制古巴经济,古美还重新签署《军事互助条约》,据此美国在关塔那摩海军基地的军警直接参与日后的镇压古巴革命行动。最终美国的干涉、驻军及经济控制和古巴政府的专制统治成为古巴革命的爆发点,客观上推动菲德尔·卡斯特罗和七·二六运动等一系列左倾组织的社会主义革命,最终也使古巴成为一个摆脱美国统治的反美社会主义国家。
美菲战争
(一)1896——1902年的菲律宾独立战争是菲律宾人民为推翻西班牙殖民统治和反抗美国侵略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它是亚洲第一次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菲律宾人民通过自己顽强不屈的英勇斗争推翻历时300多年西班牙的殖民统治。然而1898年美西战争结束后美国和西班牙签订《巴黎和约》,西班牙把菲律宾转让给美国,对于菲律宾人民来说独立战争以失败而告结束。但是通过这场战争大大唤起了律宾人民的民族意识,同时它揭了20世纪初亚洲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序幕。自1565年菲律宾沦为西班牙殖民地以,坚韧不屈的菲律宾人民不断地进行各种反抗斗争,在西班牙入侵以来的300年间平均每年发生5次起义,规模较大的起义有102次之多。1873年爆发的甲米地起义更是唤醒菲律宾人民的民族意识,从1896年为了反抗西班牙殖民政府菲律宾革命发生。1892年7月7日以马尼拉的仓库保管员和业务员、“伟大山民”安德列斯·波尼法秀为首的资产阶级激进派成立秘密组织“卡蒂普南”(意为“民族儿女至尊协会”),该组织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纲领首次提出要依靠人民群众,通过武装斗争实现民族独立。

(二)1892年8月12日西班牙和美国签署和平协议,可是美军指挥官未知悉这事,13日美国军队从西班牙手中攻占马尼拉。总督法明·朱德安斯与杜威和韦斯利·梅里特将军达成一个秘密协定,朱德安斯特别要求只向美国人投降,而不是向菲律宾叛军。为了挽回面子他提出在西班牙投降之前与美国人进行一个模拟战,而菲律宾人将不会被允许进入城市。杜威和梅里特同意这一点,而两个阵营中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个协定。在模拟战前夕托马斯·安德森将军电告阿奎纳多说:“在没有得到美国指挥官的允许前不要让你的部队进入马尼拉,在帕西格河的这一边你会受到攻击。”在西班牙和美国之间的战争开始时美国人和菲律宾人已经成为对抗西班牙的盟友,西班牙和美国人建立伙伴关系共同驱逐菲律宾叛乱分子。美国军队和菲律宾军队之间的战斗险些爆发,因为美军在攻击前夕的重要关头将菲军驱逐出马尼拉周围的战略位置,美国人坦率地告诉阿奎纳多他的军队不能参与战斗,而且如果他们进入城里会被攻击。叛乱分子由于被拒绝胜利进入自己的首都而被激怒,但是阿奎纳多在等待自己的时机,双方关系持续恶化,然而对于菲律宾人来说美国人将占领自己的国家已经变得清晰起来。
(三)卡蒂普纳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开来,其成员被称为卡蒂普纳会员,他们于1896年领导菲律宾革命。在甲米地省的战斗者们赢得早期的胜利,艾米利奥·阿奎纳多是甲米地省最有影响力和最受欢迎的领导人之一,他是甲米地埃尔维耶霍(现代的基维特)的市长并控制着甲米地省东部的大部分地区,最终阿奎纳多和他的派系取得这一运动的领导权。正当战争紧张进行之时革命队伍内部发生分裂,以阿奎纳多为首的地主、资产阶级害怕农民革命会危及到自己的利益,为阻止革命深入发展于1897年5月10日杀害波尼法秀篡夺革命的领导权,并取消“卡蒂普南”,起义阵营受到严重削弱。11月2日起义军成立菲律宾共和国,并宣布临时宪法,阿奎纳多任总统,阿奎纳多在现代被官方视为菲律宾第一位总统。这时总督里维拉看到镇压已无希望,便向起义者诱降,阿奎纳多在殖民者和买办资产阶级的威胁和利诱下欲与敌妥协,于12月14日与殖民当局签订《破石洞条约》。阿奎那多从西班牙人处得到80万比索,同意缴械投降并自动解散政府,然后流亡香港。菲律宾独立战争遇到暂时的挫折,但是菲律宾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斗争并未停止,起义军中不愿投降的将领马卡布洛斯等人率军反攻,解放菲律宾中部的广大地区。

(四)正当菲律宾人民同西班牙殖民者进行艰苦战争之际美国发动对西班牙的战争,这样美国军队也参加在菲律宾对西班牙的作战,并插手菲律宾独立战争。1898年5月2日美国海军在马尼拉湾歼灭西班牙舰队,不久阿奎那多乘美国军舰返回菲律宾,阿奎那多回国立即号召菲律宾军队向西班牙殖民军发起进攻。5月底菲军攻占甲米地全省,全歼西军2800人,俘获西军司令培尼亚将军。6月12日(即今菲律宾国庆节)阿奎纳多在甲米地发表独立宣言宣布菲律宾独立,成立以阿为首的中央政府,到1898年8月除马尼拉和南部某些地区外菲军几乎解放全部领土。这时美军却阻挠菲军收复马尼拉,在私下里同西班牙总督达成秘密协定,西班牙把马尼拉“转让”给美国,美国海军陆战队在马尼拉登陆迫令菲军撤出马尼拉地区m尽管如此但菲军在各地继续向西班牙军发动进攻。1898年9月15日菲议会在马拉洛斯举行并制定宪法,11月29日菲律宾通过宪法,1899年1月23日菲律宾共和国宣告成立,阿奎纳多任总统,马比尼任内阁主席。菲律宾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西班牙在菲300年的殖民统治的结束,菲律宾独立战争中的反西班牙战争以菲人民的胜利而告终,在美西战争战败后签订的巴黎和约中西班牙殖民政府同意把菲律宾转让给美国,菲律宾革命者的斗争矛头开始转向反抗美国。6月12日的菲律宾独立宣言并没有得到美国或西班牙的承认,而西班牙政府在1898年12月10日签署的《巴黎条约》中把菲律宾割让给美国。
(五)美国在菲律宾的军事策略从常规的对抗西班牙改为对起义的镇压,战略随对关键领域的控制和对平民游击队伍的隔离而改变,类似集中营或保护区的使用,而非美军全面投入战争。理论上防止平民生命的不必要损失,然而由于恶劣的卫生条件,许多的被拘禁者死于痢疾。美国政府和媒体通过道德演说的使用来支持美国在菲律宾行动的正当性,美国人利他地卷入与西班牙的战争去把古巴人、波多黎各人和菲律宾人从残暴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如果他们在菲律宾逗留太长时间,那是为了保护菲律宾不受等待美国撤军的欧洲大鳄的侵扰和指导他们学习美国式的民主。菲律宾的武装力量估计在8万到10万人之间以及成千上万的附属人员,武器和弹药的缺乏对菲律宾人来说是一个重大的阻碍。菲律宾第一共和国追求的目标是一个具有主权的、独立的、社会稳定的,由知识分子寡头政治领导的菲律宾,当地的首领、地主和商人是控制当地政治的。当知识分子、校长和农民联合对抗并吞时战争最猛烈,为游击队提供人力的农民,与他们村庄的有不同的利益。与种族和地理的分裂相结合、联合是一项使人畏缩的任务,阿奎纳多和他的将军们的挑战是维持统一的菲律宾公众的反对派,这是革命者们战略上的重心。

(六)菲律宾运作的重心是在战场维持10万非正规军的能力,菲律宾的弗朗西斯科·马科普洛斯将军把菲律宾的战争目标描述为并非击败美国军队,而是造成他们持续的损失。他们寻求首先使用传统战术和增加美国的人员伤亡来促使麦金莱在1900年总统选举中的失败,他们的希望是公开承认自己是反帝国主义者的威廉·詹宁斯·布莱恩作为总统将会从菲律宾撤军,他们以更好适应拖延斗争的游击战术来追求这个短期目标。尽管这一目标在短期内鼓舞革命者,但麦金莱的胜利使他们士气低落,并且使许多决心不稳的菲律宾人确信美国将不会很快离开。1899年2月4日美军经过充分准备后突然向马尼拉市郊的菲军发动进攻,2月5日菲律宾共和国向美国宣战,菲人民抗美战争(菲美战争)正式爆发。菲军民英勇抵抗,用正规战和游击战等多种方式打击敌人,三年内歼灭美军近万人。1901年3月在美军的镇压下菲南部各岛先后被美军占领,1901年3月21日在菲律宾最后的首都帕拉南失陷后阿奎纳多被俘投降,并使许多游击区的司令斗志瓦解而缴械。菲律宾第一共和国失败,作为有组织的统一领导抗美战争告一段落。

(七)2月4日美军突袭马尼拉郊区的菲军,菲军奋起反抗,打死打伤美军250多人,而菲军伤亡达3000人。在美陆海军优势火力下菲军撤离马尼拉郊区,美军歼灭菲军主力的计划失败后就转而进攻共和国首都马洛洛。菲律宾动员16至60岁居民入伍并以正规军抵抗,菲军采取避战策略主动撤退以避敌锋芒,伺机侵袭敌之侧背。美军以优势兵力攻下怡罗恰罗、宿务、尼格罗、棉兰姥、苏禄等岛屿,菲军灵活机动、顽强抗击,在蒙廷卢帕-拉斯皮尼亚斯之战中击溃美军劳顿师,美军失踪达898人,一个师被击溃这在美陆军对外战争史上是罕见的。蒙廷卢帕—拉斯皮尼亚斯防线自内湖湾的蒙廷卢帕至马尼拉湾的拉斯皮尼亚斯,由一系列纵横交错的战壕组成,还由里卡特将军指挥的2000名菲律宾步兵和诺列尔指挥的1000步兵防守。1899年初美军以4000兵力向菲军两个指挥部蒙廷卢帕和拉斯皮尼亚斯发动进攻,菲军英勇出击打得美军丢盔弃甲,美军失踪士兵就达898人,这是美军开战以来的第一次大溃败。在菲正规军的打击下美军损失惨重,之后美军改变策略收买菲律宾地主资产阶级上层,在菲政府内部制造分裂,逼迫主战派马比尼下台,还刺杀阿奎那多的弟弟名将卢纳。从10月起美军两个师加一个旅发动三路进攻,占领北吕松各沿海城市,切断费军的补给线,打垮菲军主力。
(八)在优势美军进犯面前菲律宾人民斗志不减,11月22日共和国政府宣布转入游击战,全国分为若干游击区。菲军民采取灵活机动的战术打击美军,菲律宾战士白天是老百姓,晚上拿起武器袭击敌人,美军疲于奔命。据麦克阿瑟报告美军从1900年5月5日至1901年6月30日与游击队交战1026次,美军司令奥蒂斯因镇压不力被撤职,麦克阿瑟继任。美军采取血腥屠杀的残酷政策,公然在萨马岛屠杀10岁以上的所有居民。美军“扫荡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焚烧村庄枪杀战俘,把老百姓赶入集中营。美军还采取“和平攻势”,以“招降”等方式来瓦解菲律宾人民的反抗,美国派“菲律宾委员会”代表团来菲发动和平攻势。麦克阿瑟也释放许多被俘的菲官员,还挟持亲美分子成立政府和党派,但这些都受到菲律宾人民的抵制,“和平攻势”并无取得显著的效果。在美军的野蛮镇压下菲律宾南部各岛先后被美国占领m1901年3月23日阿奎那多被俘投降,使得很多游击区的司令斗志消沉而缴械投降。即使在菲律宾第一共和国瓦解后菲律宾人民仍然在继续英勇斗争,使得美国在美菲战争结束后的十几年的时间里派重兵驻扎菲律宾,镇压菲人民的反抗运动。

(九)1902年7月4日美国驻菲总督阿瑟·麦克阿瑟宣布美菲战争结束,但是菲律宾人民斗争仍未止息,1903年至1908年菲律宾共爆发50多次大的武装起义,出现近390个反美组织。美国直到1906年才正式宣布菲律宾战争全部结束,菲律宾变成美国的殖民地。美国为这场战争付出惨重代价,至1901年6月30日止共派往菲律宾军官3477人、士兵10.88万人,打了2811仗后死4243人、伤2818人、耗资10亿美元。菲律宾人民为独立和自由也付出巨大代价,战死1.6万人,因伤病致死及被屠杀20万人以上。菲律宾独立战争最终失败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力量对比过于悬殊,但菲律宾人民不畏强暴争取独立的英雄业绩永为世人传颂。此后卡蒂普南组织的成员继续与美军战斗,马卡里奥·萨凯将军也在其中,他是一位资深的卡蒂普南成员并曾经担任塔拉加共和国的总统。塔加拉共和国是在总统阿奎纳多被捕后于1902年宣告成立的,其他的团体(包括摩洛人和普拉汉信徒)始终保持敌对状态,直到他们在1913年6月15日于巴格萨克山战役中失败。
(十)对这场战争的反对启发马克·吐温在1898年6月15日建立“反帝国主义联盟”,这场战争和美国的占领改变菲律宾的文化景观,作为国教的天主教会脱离政府体制(国家政教分离),同时引进英语作为政府和一些企业的主要语言。1916年美国给予菲律宾自主权并承诺最终成立自治政府,该承诺最终于1934年兑现,1946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承认菲律宾独立并通过《马尼拉条约》。1949年美国先后与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签订一系列针对中国、苏联和其他亚洲国家的条约或协定。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于1954年9月6日组织英、法、澳、新和泰国、巴基斯坦、菲律宾八国外长在马尼拉举行会议,并于8日缔结地区性军事同盟条约,即《东南亚条约》。该条约全称《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又称《马尼拉条约》。1955年9月正式生效,组成东南亚军事组织,设总部于曼谷。
(十一)缔约各国将以自助和互助的办法,维持并发展它们单独和集体的能力以抵抗武装进攻,并防止和反对针对它们的颠覆活动。当缔约国或缔约各国经一致协议指定的任何国家或领土受到武装侵略时,它们将按照各自的宪法程序采取行动来对付共同的危险。在受到武装进攻以外的任何方式的威胁或影响时各缔约国须立即磋商,以便采取共同防御措施。规定组成理事会,按照本条约区域情势随时的需要进行关于军事策划和任何其他策划的磋商。“条约区域”是东南亚的一般地区,也包括亚洲缔约国的全部领土以及西南太平洋的一般地区,不包括北纬21°30′以北的太平洋地区。条约议定书把柬埔寨、老挝和越南国家管辖的自由领土(指南越)划入所谓“保护”区域。美国的“谅解”条款强调对于侵略和武装进攻的意义的承认只适用于共产党的侵略。1955年该条约生效时成立东南亚条约组织,总部设在曼谷。1962年7月召开的日内瓦扩大会议上,通过《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不承认它对老挝的“保护”。从1967年起法国一直拒绝派正式代表团参加其部长级理事会,1972年11月8日巴基斯坦宣布退出该组织,1975年9月在纽约举行的第20届大会上决定将逐步“解散该组织”,1977年6月30日该组织正式宣布解散。
美国控制菲律宾
(一)美国在美西战争中获胜拉开美国大规模海外扩张的序幕,美西战争对美国的未来发展有着重大影响,这是美国由大陆扩张发展为海上扩张的转折点。这场战争标志其外交政策已由孤立主义转向对外扩张主义,战争的胜利加强美国与拉丁美洲和远东地区的联系,战争的胜利使美国成为一个殖民帝国,它使美国开始成为太平洋和加勒比海地区的世界强国。美西战争的胜利证实马汉海上实力论的“正确”,战争刚结束的1899年马汉就对战争进行总结发表专论,指出20世纪初期殖民主义的某些特点。他认为应该学习英国的殖民统治经验,以英国经验为指导并反对像西班牙殖民者那样对劣等种族实行残酷压迫。美西战争中西班牙战败,菲律宾、古巴脱离西班牙的殖民统治,但实际上又处于美国的占领和控制之下。1900年麦金利总统派遣以法官威廉·霍华德·塔夫脱为首的委员会到菲律宾指导创建政府体系,1901年7月4日美国在菲律宾的军事政府终结,根据国会一项法案威廉·霍华德·塔夫脱成为地方总督。1902年国会通过《菲律宾组织法案》,宣称菲律宾群岛是一块“无组织领土”,并使居民成为菲律宾居民。规定在菲律宾设立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形式上有立法权,但是殖民总督和“菲律宾委员会”对它的决议有批准和否决的最高权力,美国国会更有权改变、补充和取消它通过的任何法律。菲律宾最高法院法官由美国总统任命,其成员美国人应占多数,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有权审查、修正、补充和取消菲律宾各级法院的任何判决。法案还规定总督及副总督、委员会委员及各部部长均由美国总统任命,通过这一法案美国政府将菲律宾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牢牢控制在手中,使菲律宾成为美国的附属国。
(二)1917年的《琼斯法案》肯定美国有意在一个未定日子给予菲律宾人独立,法案规定菲律宾总督由美国总统指定,并被授于立法否决权(须经总统批准)和委任权(须经菲律宾参议院批准),参议院由成年男子投票选举产生,该法案还包括美国和菲律宾之间的自由贸易等方面内容 。1934年的《泰丁斯-麦克杜菲法案》准予菲律宾在十年后独立,当时起草并批准一项宪法。法案规定菲律宾的国体必须采取共和形式,宪法须经美国总统最后批准,对宪法的任何修正也须经美国总统同意。1946年7月4日给予菲律宾独立,在此之前的过渡时期中成立菲律宾自治政府,在10年自治期间一切菲律宾公民和官吏必须效忠美国。美国公民和团体在菲律宾享有与菲律宾公民和团体同等的权利,美国总统有权废除菲律宾自治政府的任何法律、契约或行政命令,未经美国总统同意一切有关货币、进出口贸易、移民等法令不能生效。菲律宾的外交事务由美国直接监督和控制,美国驻菲律宾最高专员代表美国总统行使权力,菲律宾自治政府每年要向美国总统和国会提出政府工作报告。美国最高法院有权复审菲律宾最高法院审判的重要案件,菲律宾输往美国的出口货有限额前5年免收关税,而后菲律宾出口货应付5%的关税,接着逐年递增至25%。而美国货物则可以无限制地免税输入菲律宾。1934年9月曼纽尔·奎松·莫利纳被选为菲律宾第一届总统。1946年7月4日菲律宾独立。

(三)1900年根据麦金利总统的命令古巴议会起草以分以美国宪法为范本的宪法,1901年国会通过给军队拨款的议案《普拉特修正案》,严格限制新政府的独立。修正案要求古巴永远不与第三国签署条约而损害它的独立性,必须使它的债务保持在政府的正常收入能够偿还的能力范围之内,而且应该承认美国为了保护古巴的独立和维系一个能够保护生命、财产和个人自由的政府而干涉古巴的权利。最后古巴被要求出售或租借土地给美国用于开发煤矿或海军站,这项条约导致关塔那摩海湾的海军基地的兴建,此外美国占领关岛、波多黎各、威克岛。美西战争中美军虽然存在准备仓促的情况,但是由于装备比西班牙军强,所以以较小的代价夺取西班牙的重要海外殖民地。整个战争期间美军死亡5000人,其中战死400人,其余多系病死。在战争中美海军的战备程度较高,但陆军准备不足,陆海军协同很差,登陆作战的组织混乱。这些问题促使战后美国进一步加强海军,并力图克服战争中暴露的问题,为继续向海外扩张作准备。
大棒政策
(一)西奥多·罗斯福在美西战争中的积极主动,带领义勇骑兵团作战等为其树立起英雄形象,为他之后的竞选提供了有利的政治声望。麦金利遇刺身亡后罗斯福于1901年9月14日接任美国总统,他是一个狂热的扩张主义者,后来他提出“大棒政策”。美西战争后美国成为新兴的世界强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也日益提高,美国获得古巴、波多黎各等地后加强自己对加勒比海地区的控制。英国于1901年与美国签订关于在中美洲地峡建造两洋运河问题的《海-庞斯福特条约》,承认美国有权在中美洲单独开凿运河和进行管理,并于1902年将它在加勒比海的舰队撤走,实际上将这一海域的制海权交给美国,也是美国为取得巴拿马运河开凿权与控制权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随着美国在这一地区的经济和战略利益的增长,美国借欧洲列强对拉美国家武力索债之机大肆进行武装干涉,竭力谋取在这一地区的优势地位。继麦金莱上台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就是推行帝国主义干涉政策的代表人物,他多次对加勒比海国家进行粗暴的干涉,并公然鼓吹在与任何国家进行谈判交涉时都应以武力作为后盾。1900年西奥多·罗斯福在一次讲演中说自己总是喜欢这一西非谚语:“说话要温和一些,但要携带一根大棒你就会成功。”后来人们用这句话生动地将他在执政期间所推行的帝国主义侵略政策概括为“大棒政策”或“大棒外交”。

(二)1901—1905年西奥多·罗斯福在多次演说中(尤其是在1904—1905年致国会的年度咨文中)提出干涉拉美各国内政的“大棒政策”的依据,他对“门罗主义”做出新的解释以运用于帝国主义时期。他认为任何美洲国家拒绝偿还欧洲国家的债务,势必会遭致后者占领美洲国家领土,美国为了维护门罗主义有责任干预这种冲突,必要时以武力来防止欧洲的武装干涉。门罗主义的含义主要有三个,一是要求欧洲国家不在西半球殖民,这一原则不仅表示反对西欧国家对拉美的扩张,也反对俄罗斯帝国在北美西海岸的扩张;二是要求欧洲不干预美洲独立国家的事务;三是保证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包括欧洲现有的在美洲的殖民地的事务。他在1904年12月6日致国会的咨文中写道:“在美洲也正如在其他地方一样,终将需要某一文明国家的干涉,而在西半球美国之奉行门罗主义,迫使美国行使一种国际警察的权力。”这在历史上被称为西奥多·罗斯福对门罗主义的“引申”,也就是“老罗斯福主义”。1902年英国、德国和意大利借口索取委内瑞拉政府所欠债务,用海军封锁委内瑞拉的港口,阿根廷外长路易斯·M·德拉哥立即对此行动发出抗议,说任何国家不得借口追索欠债对债务国进行武装干涉,这便是拉美外交史上著名的《德拉哥宣言》。西奥多·罗斯福借维护《德拉哥宣言》的原则公开出面干涉,并强迫英、德、意接受美国的仲裁,美国从中渔利后在委内瑞拉乘机扩张美国的势力。 1904年多米尼加共和国遭到法、意、德、比等债权国武力索债时西奥多·罗斯福提出“根据门罗主义的引申”反对它们的武力恫吓,并派遣海军舰只进入多米尼加领海。1907年美国和多米尼加签订一项条约,迫使多米尼加将海关、财政交给美国代管,此后多米尼加便沦为美国的保护国。
(三)与此同时美国也将古巴变成自己的附属国,1901年美国占领者提出一项《普拉特修正案》,迫使古巴制宪会议把它作为“附件”塞入古巴宪法。1903年美国又将这个修正案的主要条文列入美古条约,使美国获得享有干涉古巴内政的特权,此后美国根据此项特权多次肆意干涉古巴内政并实行军事占领,把一个又一个傀儡安放在“总统”的宝座上。西奥多·罗斯福挥舞大棒于1903年11月在巴拿马城策划一次政变,促使巴拿马脱离哥伦比亚而独立,接着美国与巴拿马签订一项条约获得运河开凿权和管理权。巴拿马运河于1914年竣工,成了沟通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间的通道,对美国侵略拉美和亚太地区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西奥多·罗斯福的“大棒政策”并不仅仅限于加勒比海地区,在美国与加拿大解决阿拉斯加边界问题时以及1905年在调解法德的摩洛哥纠纷中都笼罩着它的阴影。在大棒政策的指导下美国凭借武力多次公开干涉拉丁美洲国家的内政,1903年罗斯福参与策划并出动海军支持巴拿马政变,1904年美国又出动军舰迫使多米尼加共和国将一切关税交给美国管理。美国推行大棒政策的地区并不限于拉丁美洲,在解决阿拉斯加与加拿大的边界纠纷中美国也对英国和加拿大施加压力,1904年一名美国公民在摩洛哥被捕,美国政府立即出动军舰并发出最后通牒,迫使摩洛哥释放被捕者。 罗斯福一再出动武装力量,肆意干涉他国的作法,激起拉丁美洲各国的强烈反对,也引起本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大棒政策”和“金元外交”美西战争后美国对拉丁美洲交替推行“大棒政策”和“金元外交” ,它是在保护美国公司利益和预防其他列强可能干涉拉美事务的借口下以先发制人的手段干涉拉美各国内政的帝国主义政策。
(四)“大棒政策”是由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制定的,霸占巴拿马运河区就是推行“大棒政策”的突出事例。“金元外交”美国资本大量渗入拉美,奴役和剥削当地人民,整个拉美成了美国的“后院”。无论是对于巨大的能源诱惑还是解决地区问题,美国往往热衷于军事手段,为了控制占全球三分之二石油的中东地区的美国打着“民主”的幌子发动伊拉克战争,事实上这种“大棒政策”最终致使伊拉克安全局势严重恶化,反美武装不断制造血腥爆炸,境内教派矛盾激化。如今中东问题尚未解决,流血事件还在不断发生,美国却又把手伸到非洲。作为世界强国的美国现在还未充分认识到动用军事手段达到目的并不难,但收拾战后残局靠军事手段是很难保住长久和平,战后伊拉克、阿富汗的动荡时局莫不验证这一点。美国“大棒政策”也有雷声大、雨点小和被牵制的时候,就如反美人物查韦斯多次公开大骂布什不说,还与美国最不喜欢的伊朗总统内贾德搞成一片对抗美国。而查韦斯对抗美国背后的最大底气就是石油,美国每年都要从委内瑞拉进口大量的石油,特别是委内瑞拉目前掌控下的西提戈石油公司在美国境内拥有8家石油加工厂和1.4万个加油站。因此美国一旦失去委内瑞拉的石油供应的话自己经济必将蒙受深度打击,所以对于委内瑞拉来说美国除了警告和象征性的“制裁”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此外“大棒政策”往往是事与愿违,在每次挥动“大棒”之前美国原本是想通过“大棒”夺来石油控制权,从而操纵国际油价上涨来打击对手、赚取暴利,但最后受害的却是自己。大棒政策的实质是用武力威胁和战争讹诈的方式干涉拉丁美洲的国家事务以达到支配拉美各国的侵略目的,西奥多罗斯福罗斯福他在任美国总统期间应付国际关系“嘴里说话要温和些,但手中要提根“大棒”而因此得名。

反托拉斯法
(一)反托拉斯法即反垄断法,是国内外经济活动中用以控制垄断活动的立法、行政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条约的总称。从广义讲垄断活动同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指限制竞争)、卡特尔行为以及托拉斯活动含义相当;从狭义讲国际间的限制性商业惯例指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为牟取高额利润而进行的合并、接管(狭义的垄断活动),或勾结起来进行串通投标、操纵价格、划分市场等不正当的经营活动(狭义的限制性商业惯例),取缔垄断行径、贸易限制和那些旨在抬高价格或取消竞争的厂商勾结行为的各种法律。托拉斯是一种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形式,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商品的产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组成的大垄断企业,比辛迪加更加高级、更加发达。英语trust的音译,原意为托管财产所有权。托拉斯的垄断组织形式可分为两种:以金融控制为基础的托拉斯,参加的企业形式上保持独立性,实际上从属于掌管托拉斯股票控制额的总公司,这种总公司是一种持股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控制额对它们进行金融控制;以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完全合并为基础的托拉斯,这种托拉斯所从属的总公司是一种业务公司,直接经营产销业务,在总公司下按产品类别或工序、工艺设立若干分公司来管理。托拉斯最早于1882年在美国产生,后来达到迅速得到发展,并在美国的工业部门中占居支配地位,美国被称为“托拉斯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托拉斯在西欧各国也有了迅速的发展,美国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国会制定的以保护竞争、反对垄断和限制性贸易做法为目的的成文法的总称。19世纪80年代末在石油、采煤、榨油、烟草、制糖等部门都出现托拉斯组织,托拉斯的形成一方面给垄断资本家带来超额利润;另一方面却破坏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导致中小企业主、农场主的破产和广大劳动群众生活的恶化,从而激起群众性的反托拉斯运动的高涨。

(二)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美国政府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国家干预。1890年7月2日美国联邦国会通过《保护贸易及商业以免非法限制及垄断法案》,简称《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该法主要为禁止限制性贸易作法及垄断贸易的行为,全文共8款。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1890年美国国会制定的第一部也是最基本的一部反托拉斯法,还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该法因由参议员约翰·谢尔曼提出而得名,正式名称是《保护贸易及商业免受非法限制及垄断法》。该法规定:凡以托拉斯形式订立契约、实行合并或阴谋限制贸易的行为均属违法,旨在垄断州际商业和贸易的任何一部分的垄断或试图垄断、联合或共谋犯罪,违反该法的个人或组织将受到民事的或刑事的制裁。但是该法对什么是垄断行为、什么是限制贸易活动没做出明确解释,为司法解释留下广泛的空间,而且这种司法解释要受到经济背景的深刻影响。该法全文共8条,其主要内容规定在第1条和第2条中。第1条规定以托拉斯或任何类似形式限制州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者均属非法,违者处以5千美元以下罚金,或1年以下监禁,或二者兼科;第二条规定凡垄断或企图垄断,或与其他任何人联合或勾结,以垄断州际或对外贸易与商业的任何部分者均作为刑事犯罪,一经确定时处罚与第1条相同。《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奠定反托拉斯法的坚实基础,但该法的措辞极为含混和笼统,诸如“贸易”、“联合”、“限制”等关键术语词义不明,为司法解释留下广泛空间,而且这种司法解释要受到经济背景的深刻影响,所以该法颁布后执行不力。此外该法还常常被法院用以反对工会组织、镇压工人运动,仅1890年到1897年联邦最高法院就据此作出12项不利于工会的判决。

(三)自从1890年通过第一部反垄断法后已经有上百年了,这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刚开始时没有多少案件可以执行,1911年-1930年出现较多的反垄断案件;1930年-1944年期间反垄断案件又有所减少;二战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反垄断案件又开始增多;1980年-1988年期间反垄断法好像被大家忽视了;从1988年开始至,反垄断案件又开始增多。这种周期性的变化其原因在于美国每四年要进行总统选举,共和党对大企业要宽容一些,不会提起很多的反垄断诉讼,而民主党在这方面就会积极一些。美国三十年代的大萧条导致人们对美国的反垄断进行重新的思考,到底什么样的因素影响着反垄断法。二十年人们开始取得一致,认为经济是反垄断法的基础。美国是个竞争的国家,竞争在许多方面都是被鼓励的,从经济的角度来讲竞争不仅可以给每个人带来益处,而且对整个国家来讲也是有利的。另一方面人们相信竞争可以产生两种人,一种是优胜者,一种是失败者。竞争不可避免地会有一定的代价,然而竞争中的失败者可以从竞争中学到很多东西,从而成为更好的竞争者。在这二十年中一直在争论竞争是什么,竞争这个词本身是来自经济的,认为竞争是一种很好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很好地实现消费者的福利。消费者福利就是指消费者能够得到非常广泛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通过一种很低的价格获得,并且这种服务还具有很高的创新性。政府在竞争中的作用非常小,政府的作用是对竞争起到参考,而不是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规范者,不是一个参与者。很多竞争法的判决都与经济学密切相关,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政治在竞争法中并没有起很大的作用,公共政策、社会政策在竞争法中并没有起很大的作用,经济学在竞争法中的作用在过去十年达到顶峰。

(四)这主要有两个原因:对所有的美国人来说经济学要比政治更科学;人们认为经济学是政治的基础,这样是合理的。对于美国来说经济美国就是经济,所以在美国的竞争法当中经济学是其纲领。人们知道日本和韩国都是在二战后在外部力量的推动下制定相关的反垄断法,他们都不具有以上提到的悠久的竞争法的历史、竞争文化、经济价值的优先地位的特点,正因为如此在他们制定反垄断法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内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反垄断法的执行。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日韩发现自己的经济增长缓慢,所以才开始重视反垄断法的执行。印尼近来的反垄断法的制定计划也与外部压力有关,亚洲国家的竞争法的制定大多都不是内部原因驱使其产生的,而是都有外部力量在促使其产生。反垄断法第一个执行部门就是联邦政府,在联邦政府这一级。又有两个部门在执行反垄断法:一个是司法部的部门,听命于总统;另一个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它有五个成员组成,每个成员的任期是16年,他们是相对独立的,在政治上是中立的。联邦政府的这两个部门都有很大的自主权。第二个执行部门是美国的各个州的竞争法执行部门,在美国中每个州政府也有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每个州都有根据联邦竞争法制定的州的竞争法,每个州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力量来执行竞争法。1980年-1988年之间的美国有关竞争法的案件不是很多,因为里根总统在位期间认为竞争法不应起很活跃的作用。正因为这样某些州在竞争法执行中所起的作用就很重要,如纽约州、伊利诺斯州、加州的竞争法就曾经非常的活跃,这就使得竞争能够得到保护。在美国有三个反垄断法执行部门,另外还有超过四百个联邦法院、五十个州的州法院,包括上诉法院。有超过175个法学院在讲授反垄断法,还有很多商学院也在讲授反垄断法,还有很多经济顾问也在研究反垄断方面的理论,这就是反馈体系工作的状态。在美国每年都有过百的竞争法案件,在每个案件判决后法官都会向人们公布判决理由,法学教授、经济学教授及经济顾问们都会对这些判决作出评论。法官或相关执法者就会读到这些文章、评论,然后就可能改进他们的立法、司法。
(五)不论是案件本身的出现,还是法官的判决意见及相关评论,都会促进反垄断法向前发展。在人们看来这是制度中最好的,是法律特有的特征,这种反馈体系使得美国的法律和经济朝着有利于公众的方向发展。没有任何制度是具有普适性的,反垄断法也一样,都要与本国的历史、文化、人文这些因素相配合、相适应。独立的司法和学术之间的反馈将有效推动法律的发展,美国联邦法律旨在防止垄断和贸易设限。要法例包括:立于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禁止垄断的行为;1914年通过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为“谢尔曼法”的修订法案,旨在针对地方上的价格歧视及更进一步打击贸易限制;1914年通过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创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具有调查权,并可颁令防止州际不公平的商业行为。谢尔曼法颁布后虽然许多个人和公司因非法行为受到处罚,但是收效甚微。联邦最高法院利用该法措词含糊,作有利于托拉斯的解释。另外资本家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改头换面,用持股公司的形式来组织托拉斯,所以谢尔曼法颁布后垄断组织继续发展。到1904年美国已建立起318家工业托拉斯,除23家外其余都是谢尔曼法颁布后组成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托拉斯已遍布工矿、铁路和城市公用事业的各个领域,少数财政寡头日益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鲁宾逊—帕特曼法是美国国会1936年通过的一项反垄断法,它旨在扩大《克莱顿反托斯法》中有关“价格歧视”条款的适用范围,并对要消除的价格歧视的种类予以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厂商在与买主或卖主的交易中接受佣金或津贴,要求借方在向买方支付服务的报酬和提供服务或设施时必须按比例和同等条件向所有买方提供。规定对违法者处以罚金或监禁,它力图使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规定变得明确具体,对于保护小企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践中它的具体条款的含义在理解上仍存在很大分歧,因而导致大量的诉讼。

(六)同时法院代表雇主的利益利用谢尔曼法压制工人运动,他们通过判决先后破坏普尔曼铁路工人、码头搬运工人和矿工联合会工人的罢工运动,因此更加激起广大工人和进步舆论的抨击。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威尔逊和罗斯福在1912年总统竞选中都提出必须采取预防性措施,加强反托拉斯立法的施政纲领。1914年9月26日威尔逊政府颁布《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决定由5人组成联邦贸易委员会作为在州际贸易中“监督调节托拉斯的机构”,由它取代反托拉斯局,负责调查私人或公司在贸易竞争中的违法行为,发布终止令或解散令,以制止不正当的商业实践。该法第5条规定商业中的不公平竞争方式和不公平或欺骗性的行为或做法,包括各种形式的欺骗性广告或有损商业道德的行为或做法均属非法。1914年10月15日联邦国会通过《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该法主要为禁止某些在实践中会削弱竞争的做法。它包括4个实质性条款:禁止价格歧视;禁止附带条件销售或签订排他性合同;禁止为减少竞争的企业合并;禁止兼任公司董事制。同时规定完全或部分的豁免权,还宣布不得以此法的任何条款来禁止成立工人组织和农民组织。克莱顿法被冈珀斯赞扬为“工人大宪章”,但实质上它是欺骗工人的一种手段,对垄断组织无丝毫损害。该法虽然规定法院不得颁布反对工会活动和反对罢工的命令,但需在资本家财产权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否则工会必需赔偿雇主的损失。1936年国会通过《鲁宾逊-帕特曼法》,对《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中关于价格歧视问题作了补充和修改,试图帮助小企业主抵制联号商店的竞争,被称为“反联号商店法”。1950年又通过塞凯-凯弗维尔对克莱顿法第7条修正案,规定一家公司拥有另一家公司全部或一部分资产,只要产生减弱竞争的影响即应视为违法。
(七)反托拉斯法的实施标志着美国政府从自由放任政策转向国家干预经济和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大,反托拉斯法代表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运用国家干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有害于国计民生、损害资产阶级大多数人利益的过度垄断,维持市场竞争,缓和社会矛盾。参加托拉斯的企业在生产上、法律上和商业上都不再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而由托拉斯组织董事会及其委任的经理来统一掌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托拉斯的领导权掌握在最大企业的资本家手中,没有担任托拉斯组织职务的其他企业主则是托拉斯的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取得红利,在托拉斯内部争夺领导权和利润分配额的斗争是很激烈的。托拉斯是众多大企业的联合,汇集巨额资本,具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在竞争中不易被击败。而且由于股东不能撤出股份,只能将股票拿到市场上出售,无论股票怎样转卖都不会影响托拉斯本身的存在,因此它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垄断组织形式。国际间或涉外经济活动中用以控制垄断活动的立法、行政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条约的总称,从广义讲垄断活动同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指限制竞争)、卡特尔行为以及托拉斯活动含义相当;从狭义讲国际间的限制性商业惯例指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为牟取高额利润而进行的合并、接管(狭义的垄断活动),或勾结起来进行串通投标、操纵价格、划分市场等不正当的经营活动(狭义的限制性商业惯例)。国际反托拉斯法是同上述跨国垄断活动进行斗争的法律手段,产生和发展它是由国内法发展起来的。1889年加拿大制定《 禁止限制性贸易的合并法 》 ,1890年美国制定《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法等国先后也制定反托拉斯法。随着跨国公司的急剧发展,反托拉斯法进一步发展成为发达国家保护其本国垄断资本向外争夺国际市场,同时制止外国跨国公司影响或操纵其国内市场的工具,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种种权益的损失。

(八)为抵消其影响,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制定管理限制性商业惯例的立法,对于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冲突,发达国家力图通过双边条约或国际法中的礼让原则加以协调,而发展中国家则希望制定有关这方面的国际条约。主要法律冲突问题:法律适用的范围,即发达国家的国内反托拉斯法对其出口贸易是否适用的问题。美国1918年《出口贸易法》允许出口商利用联合会(托拉斯组织)出口其成员的货物,在其成员间划分出口市场,或就出口销售价格或条件达成协议,这就必然相应地使其他国家蒙受损害。由于美国这一规定已成为当前发达国家反托拉斯法的通则,因此也就成为各国反托拉斯法冲突的一个焦点;管辖权问题,即本国法院对于发生在他国而在本国产生影响的限制性商业惯例案件能否受理的问题。法律适用问题与管辖权问题相结合使一些国家间反托拉斯法的法律冲突发展成为法律对抗,这些国家针锋相对地制订法规,例如加拿大于1947年制订《商业记录保护法》,澳大利亚于1976年制订《外国诉讼(禁止某种证据)法》 ,英国于1964年制订《航运合同和商业单据法》,后于1980年制订《保护贸易利益法》。在这期间英国上议院还作出判决,抵制美国的域外管辖。为了缓和发达国家之间在反托拉斯案件中的对立,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欧洲经济发展组织都作出过相应的建议,或规定自愿调解程序和协商程序,同时美国近几年也力求和其他国家签订有关便利反托拉斯案件调查中互相协助的双边条约。与发达国家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发展中国家通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积极推动签订一个国际性的管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文件。经过将近12年的调查研究,在专家组提出的草案基础上第三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于1980年12月5日通过一套《 多边协议的管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公平原则和规则》(简称《原则和规则》)。
(九)这是达成协议的第一个国际性文件,是发展中国家争取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斗争成果。尽管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为形成国际反托拉斯法体系奠定基础。《原则和规则》的基本内容是:确定《 原则和规则》的主要目标;确定“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确定管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一般原则;适当地管制跨国公司母子公司间的“限制性商业惯例”;规定较宽的例外条款,使国营企业基本不受约束;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有关管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国际措施。美国的经济制度建立在自由竞争理论之上,南北战争之后美国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随着交通的发达、全国性市场的形成、生产力的提高、公司制的普遍施行,资本主义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从而造成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在激烈的竞争中一些大企业通过控股等方式,吞并或联合其他小企业形成垄断组织托拉斯,他们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控制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市场价格,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企业,严重影响自由经济的顺利发展。特别是托拉斯组织的出现与美国自由贸易、公平竞争的观念形成冲突, 威胁到美国市场经济的基本架构,传统的普通法和既有的成文立法都无法有效控制这种局面,反垄断法(即反托拉斯法)应运而生。美国反托拉斯法主要是联邦立法,其立法依据是联邦宪法关于授予联邦管理州际贸易和对外贸易权力的条款。联邦反托拉斯法主要有三部:《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美国联邦第一个反托拉斯法,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是1890年国会制定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因由参议员约翰·谢尔曼提出而得名,正式名称是《保护贸易及商业免受非法限制及垄断法》。

(十)该法是美国反托拉斯法中最基本的一部法律,全文共8条,其主要内容规定在第1条和第2条中。第1条规定以托拉斯或任何类似形式限制州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者均属非法,违者处以5千美元以下罚金,或1年以下监禁,或二者兼科;第二条规定凡垄断或企图垄断,或与其他任何人联合或勾结,以垄断州际或对外贸易与商业的任何部分者均作为刑事犯罪,一经确定后处罚与第1条相同。《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奠定反托拉斯法的坚实基础,但该法的措辞权为含混和笼统,诸如“贸易”、“联合”、“限制”等关键术语词义不明,为司法解释留下广泛空间,而且这种司法解释要受到经济背景的深刻影响,所以该法颁布后执行不力。此外该法还常常被法院用以反对工会组织、镇压工人运动,仅1890年到1897年联邦最高法院就据此作出12项不利于工会的判决;《克莱顿反托拉斯法》是1914年美国国会制定第二部重要的反托拉斯立法,作为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补充。该法明确规定17种非法垄断行为,其中包括价格歧视、搭卖合同等。根据《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以下行为均属非法:可能在实质上削弱竞争或趋向于建立垄断的商业活动;价格歧视,即同一种商品以不同价格卖给不同买主,从而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搭卖合同,即厂商在供应一种主要货物时坚持要买方必须同时购买搭卖品的行为;在竞争性厂商之间建立连锁董事会,即几家从事州际商业的公司互任董事的行为;在能够导致削弱竞争后果的情况下购买和控制其他厂商的股票。《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的主要目的是制止反竞争性的企业兼并以及资本和经济力量的集中,关于非法兼并和合法兼并的确认原则是在该法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的。此外由于工人运动的发展,它规定工会及农民组织不受《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限制;《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14年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授权建立联邦贸易委员会,作为负责执行各项反托拉斯法律的行政机构,其职责范围包括搜集和编纂情报资料、对商业组织和商业活动进行调查、对不正当的商业活动发布命令阻止不公平竞争,以上这几项法律至今仍然是美国反垄断、管理州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主要法律。
(十一)从性质上看《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兼有民法和刑法的性质,《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则属于民法范畴。 从发展上看1936年《罗伯逊-帕特曼法案》是对《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第2条的修正,主要目的是禁止那些可能会削弱竞争或导致市场垄断的价格歧视。1938年《惠勒—利法》修改《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条,规定除了不正当竞争方法外不正当或欺骗性行为也属违法,这一修改的目的是将该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那些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业行为。1950年《赛勒—凯弗维尔法》和1980年《反托拉斯诉讼程序改进法》对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7条作出修正,此外罗斯福“新政”时期的法律和措施也丰富反托拉斯法的理论和实践。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反托拉斯法成为推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保护经济正常运转的强有力的手段。克莱顿反托拉斯法是美国国会于1914年制定的一部重要的反托拉斯法,因由众议员克莱顿(1857—1929)提出故名。规定凡能在实质上导致削弱竞争的结果或趋向建立垄断的商业活动以及采取“价格歧视”行为,即大商号为使小商号破产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商品的行为均为非法。该法并禁止商号在供应货物时缔结要求其主顾必须购买某种货物的合同,禁止竞争性商号间建立“联锁”董事会,即几家商号董事由少数人兼任以及禁止商号在可能导致削弱竞争后果的情况下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等。此外该法还规定工会及农民组织不受《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限制,禁止滥用司法禁令压制罢工等。1914年,美国国会制定第二部重要的反托拉斯立法——《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作为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补充。该法明确规定17种非法垄断行为,其中包括价格歧视、搭卖合同等。根据《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以下行为均属非法:可能在实质上削弱竞争或趋向于建立垄断的商业活动;价格歧视,即同一种商品以不同价格卖给不同买主从而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搭卖合同,即厂商在供应一种主要货物时坚持要买方必须同时购买搭卖品的行为;在竞争性厂商之间建立连锁董事会,即几家从事州际商业的公司互任董事的行为;在能够导致削弱竞争后果的情况下购买和控制其他厂商的股票。

(十二)《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的主要目的是制止反竞争性的企业兼并以及资本和经济力量的集中。关于非法兼并和合法兼并的确认原则是在该法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的。此外由于工人运动的发展,它规定工会及农民组织不受《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限制。美国国会于1950年通过《塞勒-凯弗维尔反兼并法》,对《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的第七条进行修正,增加关于取得财产的规定。该规定禁止任何公司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或资产,如果这种购买有可能导致竞争的大大削弱或产生垄断。1976年美国国会又通过《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托拉斯改进法》,该法规定大型企业的合并必须在合并之前向联邦委员会或司法部反垄断局申报批准。1980年《反托拉斯程序修订法》把反垄断的对象从对公司并购行为的适用扩展到一些未经注册的社团,如总销售额超过5亿美元的合伙或一些出于企业责任方面的考虑没有进行注册登记的“合营企业”。1914年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授权建立联邦贸易委员会,作为负责执行各项反托拉斯法律的行政机构,其职责范围包括搜集和编纂情报资料、对商业组织和商业活动进行调查、对不正当的商业活动发布命令阻止不公平竞争,以上这几项法律至今仍然是美国反垄断、管理州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主要法律。从性质上看《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兼有民法和刑法的性质,《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则属于民法范畴。 从发展上看1936年《罗伯逊-帕特曼法案》是对《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第2条的修正,主要目的是禁止那些可能会削弱竞争或导致市场垄断的价格歧视。1938年《惠勒—利法》修改《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条,规定除了不正当竞争方法外,不正当或欺骗性行为也属违法,这一修改的目的是将该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那些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业行为。1950年《赛勒—凯弗维尔法》和1980年《反托拉斯诉讼程序改进法》对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7条作出修正,此外罗斯福“新政”时期的法律和措施也丰富反托拉斯法的理论和实践。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反托拉斯法成为推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保护经济正常运转的强有力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