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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13年到1915年,美国是可以合法通过邮局系统邮递孩子的。
1913年,美国邮局开展邮递包裹服务,可以邮递11磅以下的一切物品,也支持活体生物邮递。
后来有些父母发现邮递费用远低于火车等其他交通费用,就开始出现邮递婴儿的现象。
后来邮政部门颁布禁令,人类及其幼崽作为潜在危险生物禁止相关邮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