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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药”还是“假药”?马鞍山药神案,我有不止六点想说

2023-01-06 18:20 作者:寻天凌寒  | 我要投稿

今天刷到了一条新闻“马鞍山药神案”。

其实仔细翻翻记忆,倒是有些印象,但是当时没有给多少关注。这次倒是认真看了新闻,并且还刷到了服药的患者家属的视频。

秦才东,牛津博士,因为父亲癌症复发后去世而开始了对抑制癌症活性方面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命名为“组合物”。开始是在喉部有纤维瘤的母亲和有癌症的亲属身上试用,发现有效后,为当地一些癌症晚期患者提供药物,并且还与服用“组合物”的患者签订《博狮组合物互助金借条协议》,缴纳一定金额的互助金,秦才东将终身提供“组合物”。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秦才东被以生产假药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个罪名起诉,服药的患者和家属联名为他提供证言证明“组合物”有效,为他求情。秦才东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十五万元。被羁押了301天后,秦才东被释放。

看到很多人在为他忿忿不平,并且觉得这是那些资本整出来的冤案。我理解大家的心情,但是个人觉得这个结果其实还行。

“假药”与法律

首先,刨除掉感性,我只能说一个普通人,不要试图和法律去抗衡,即使法律会因为一个人修改,那也具有滞后性。

秦才东的“组合物”是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物,也就是官方意义上的“假药”,这是事实。这就是说,他确实违反了刑法。(具体条款见最后的引用)

其次,在生产贩卖未经国家批准的“假药”这点上,可能有一个好人在真心并且有效的帮助他人,但更有1000个坏人在坑人害人,夺取患者最后的希望与钱财。

所以国家法律在制造和贩卖假药这点上判刑重是没有问题的,其实是在保护人民群众。

“神药”与“假药”

但我发这篇文章,想说的其实不止上面那些。

秦才东在其母亲和亲属身上试验觉得有效后,“组合物”是向那些癌症晚期患者提供的。

“癌症晚期”一词意味着什么,众所周知。

所以无论是协议的内容和患者得到的效果,他确实有情可原。并且对于那些患者来说,秦才东是真的给了他们希望,生的希望。

这里借用《我不是药神》里的一张剧照


大家再听我讲另一款治疗癌症的药的故事——“癌灵一号”。

我国血液病专家张亭栋在得知有人能用中药砒霜治疗癌症的消息后,组织团队开始着手调查并研究那个药方,最后研究出了“癌灵一号”,并于1979年发表了《癌灵一号注射液与辨证论治治疗急性粒细胞型白血病》。当时的研究成果是55例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总缓解率达70%,12例完全缓解,耗时四年。

在这之后,张亭栋教授又与陈赛娟院士、陈竺院士夫妇合作进行进一步研究,最终他们的研究成果疗效大大提升,并且得到了世界认可,拯救了千千万万的患者。


我来当课代表,画个重点吧。

其一,最早的偏方里并不全是有效成分,经过张亭栋教授团队的初步研究发现也并非所有癌症都可以治疗,并且能治疗的白血病也只是白血病中的一种。

其二,经过多年深入研究后,疗效才达到“患者响应率接近100%,2年生存率高达99%”。

那么,很明显,如果最开始用砒霜治疗白血病的那个人不是正规医生,那么最终,他的结果大概率可能会与秦才东的结果类似。因为除掉法律的硬性规定,那人不可能治疗所有患者,他被举报几乎就是必然的了,毕竟不是所有患者或者亲属能坦然接受死亡。

而即使那人是正规的合法的医生,药物没有得到进一步研究,那偏方也就只能止步于偏方,救不了更多人,更不可能得到全世界认可。

希望将来能有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

制造并贩卖“假药”的重罪,秦才东获刑判三缓四,算是“法内容情”了。

秦才东回应判决结果,“法院是判三缓四,我就两个选择,如果我欺骗了癌症病友,我就上刑场;如果我解决了癌症防治问题,最终大家会送我上科学的领奖台,我不可能有中间状态”,并且也表示希望他的“组合物”能走上正规化渠道,能让全国全世界专家关注并进一步研究,能帮助到更多人。他甚至表示只要有效,坐牢都值。

我看着真的很感动,希望将来能有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无论是对于秦才东,还是患者,还是国家和整个医学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禁转,首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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