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喵】吃定你了 第五十四章
第54章 心疼我就抱紧我 沈梦瑶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桌上的那杯木清转赠给她的咖啡已经凉了,沈梦瑶完全不想动这杯咖啡,但是莫名地觉得口渴,环顾左右之后发现桌上已经没有别的饮料,刚按下通话键想要木清买别的,忽然想到这杯咖啡是木清赠送,如果让她看见自己没有喝反而让她去买别的,未免太过无情。 沈梦瑶想着就把咖啡拎起来,走到门边的绿植面前,伸手就想要把咖啡倒在植物盆栽里,但是当褐色液体即将要漫出杯缘的时候,沈梦瑶忽然停下了,她顿了顿,重新把杯子放回唇边,细细地啜了一口。 没有糖,也没有奶,是最纯正的黑咖啡味道。 沈梦瑶眼前出现袁一琦一大早在厨房忙碌的情景,她盯着咖啡想了想,终于还是把杯子放下,袁一琦没心没肺地说着走错了的时候,其实是来给自己送早餐么? 沈梦瑶仰坐在宽大的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出神。 “琦琦,琦琦,你这么沮丧干嘛,”费沁源嬉笑着,很快表露了她明知故问的坏眼,“听说你被沈总直接pk在地?” 袁一琦瞪了她一眼:“谁说的,我有狠狠反击。”如果费沁源知道她和沈梦瑶的关系,还会不会这么轻描淡写呢?正是因为与沈梦瑶有和别人不一样的关系,所以才要做出撇清的姿态,袁一琦这么想着,心里还是有点苦涩。 费沁源挑了挑指尖,漫不经心地说:“我该夸你还是损你?” 袁一琦不解:“什么意思?” 费沁源说:“和顶头上司pk,赢了呢,会被穿小鞋报复,输了呢,你自己心里憋屈,所以何必呢?” 袁一琦摇摇头,费沁源当然不会知道她和沈梦瑶究竟在PK什么,她和沈梦瑶,一个追,一个逃,一个奋勇上前,一个喜欢转身扎个回马枪,两个人在彼此身边营造了一个看不见的战场,不仅要斗智斗勇,还要角逐智商情商,袁一琦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从一开始就断定了沈梦瑶是个情商为零的家伙,但是现在看来,因为情商欠缺而屡屡受挫的似乎是袁一琦本人,所以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么? 袁一琦开始悲观,沈梦瑶这个人偶小姐,其实一点都不低情商,她喜欢给很多人希望,却始终并不确定把心交给谁。然后在朦胧和摇摆不定中坐享渔翁之利。 袁一琦对此嗤之以鼻。 如果沈梦瑶真是这样的人,那就算她看走眼了。 袁一琦大义凌然地想着,第一次没有在要不要上20层的问题上纠结,下班后第一时间一点犹豫都没有的直接来到一楼,跨过大厅就自己赶车回家了。 反正沈梦瑶也仅仅是把她当做众多可选对象中的一个,她怎样存在,如何表现,恐怕效率都不会太高吧,至少沈梦瑶不会因为失去她而难过。 地铁站里人来人往,有采买了食材赶回家做饭的阿姨,有甜蜜相拥商量如何消磨下班时间的小情侣,也有像袁一琦这样,独自坐在座位一隅潇洒玩手机,实则怅然若失的单身人士。 袁一琦埋头手机游戏,眼角却不经意能瞟到周围人的动静,就连已经被耳机堵上的耳膜也会不由自主地听到各种声音,不知怎么地,心底油然就生出了一种寂寞。 若隐若现,似有似无,就算和杜沫沫分开的那一段空窗都没有出现过的寂寞,幽幽然,就像初夏的水草,蠢蠢欲动,蓄势待发。 是因为沈梦瑶么,袁一琦无言,只能放任自己放松身体往后仰靠在座位上,耳边是地铁道呼呼的风声。 不是自己的,终究不是自己的。 事到如今,袁一琦只能用这句老话安慰自己了。 袁一琦觉得自己就是一只鸵鸟,年少一无所有的时候还能敢爱敢恨,无所畏惧,随着年纪的增长,现在也算生活稳定,事业有望,但是竟然变得不再敢放手一搏了,不知是由于杜沫沫带给她的阵痛到现在都无法消解,还是因为沈梦瑶实在是一座难以攻克的碉堡,她自认火力不足无法成功占领。 就连去上班也成了一件痛苦的事,袁一琦本能不愿再去想珠宝设计,不再去想公司部门里的员工,不再去想不久之前才上任的新总裁。只要不去想,这所有的事就仿佛都不曾存在,只要不存在,心底的纠结也就可以随之消散。 恋人未满,恋无可恋。 袁一琦安抚自己就当疗伤,等一切过去就好了。 袁一琦这一疗伤就拖了整整三天,而且还没有跟部门请假,刚开始张大言找不到人的时候还能装作不知道兜一阵,等到第三天还没见人,张大言陡然想起不久之前袁一琦才不声不 响地消失了一个星期,这次又要故技重施吗? 抱怨归抱怨,张大言作为深得民心的部门主管,是不可能对袁一琦采取什么极端暴力手段的,但是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袁一琦缺班三天的事居然被人事部知道,人事经理近来正闲得手痒,逮着这个机会马上一纸报告送到了总裁办公室。 于是,“材料部员工袁一琦缺勤三天,望给予严重处罚以肃公司纪律”的要求就堂堂正正的摆到沈梦瑶桌上了。 沈梦瑶把仅仅一页纸的报告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拿起手机想要拨号,踟蹰片刻,终于还是按下了通话键唤木清。 “沈总?”木清的声音小心翼翼,这几天沈梦瑶的心情看起来并不太好,她可不愿意一个不小心就撞到枪口。 “我刚接到一份报告,说袁一琦连续三天没有来上班,你给她打个电话问清楚是怎么回事。”沈梦瑶慢慢说着,语气平静。 “明白了。” 挂掉电话,木清满头黑线,为什么这种得罪人的活儿总要她来做啊,而且就她目测,袁一琦似乎和沈总有些隔阂和误解,特别是袁一琦,在沈梦瑶面前表现得从来都是不在乎的模样,一点下属对上司恭敬的姿态都没有,也难怪沈梦瑶总会对袁一琦格外瞩目。 木清撇撇嘴,万般不情愿地拨了袁一琦的手机。 静默一会儿,电讯台小姐很轻快地回复,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木清叹口气,翻开员工花名册,袁一琦还留了一个固定电话,木清继续拨号,然而拨通之后一直是嘟嘟嘟的忙音。 很明显是电话线被拔掉,或者听筒一直没有归位。 无论是哪一种,该怎么跟沈梦瑶汇报呢,说没有找到吗? 木清左思右想,只能硬着头皮敲了沈梦瑶的门:“沈总?” 沈梦瑶正在看一份财经杂志,微微扬了扬头,示意木清可以说。 木清吸了一口气,如实汇报:“找不到袁一琦小姐。” 沈梦瑶抬起头,看了看木清,忽而皱起眉头:“找不到,怎么会找不到?” 木清为难地说:“我已经试过手机和家庭座机,都是接不通的状态。通过电邮也询问过。但是……”木清抬手看了看表:“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仍然没有回复。” 沈梦瑶低头继续翻了两页杂志,木清尝试询问:“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要不要报警?” 沈梦瑶没有抬头:“明天早上如果还是联系不上再报警,现在等等看。” 木清点头退了出去。 门刚合上沈梦瑶就把手上的杂志扔了出去,她站起来走到窗前,刷的一下就拉开了窗帘,窗外刺眼的光线经过玻璃窗的过滤之后显得不那么耀眼了,但是看上去竟然泛着孱弱的白色,沈梦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揉了揉太阳穴,然而眼前刺眼的光线并没有因为她闭眼就减弱,沈梦瑶反而觉得在光亮之下太久眼睛有点睁不开了。 沈梦瑶勉强睁开眼,面前是整座城市的全景,有高楼大厦,有车水马龙,有行色匆匆的行人,还有点缀在水泥建筑之间的稀疏绿植。 毫无生气。 发呆的间隙,光亮慢慢减弱,沈梦瑶抬眼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天空浮过来几片乌云,阴沉沉地遮住半个太阳,巨大无比的阴影覆盖了城市的大部分地方。看样子,就快要下雨了。这个城市从来都是急风急雨,不会给人一点缓冲时间。 所以当下班时分沈梦瑶开车驶出停车场的时候,街面上已经汇聚了汩汩雨水了,车窗一片朦胧,雨刷很有默契地发出静默的沙沙声,沈梦瑶觉得有点闷,打开了cd音乐,只听了一首便很快换了另一张。 直到换了第三张,沈梦瑶才停下来专心开车了。 雨水浇灌得整个城市雾气一片,不过就算现在出现堪比伦敦的雾霾天气,沈梦瑶也能找到回家的路,她对这座城市太熟悉了,每一条街道,每一处巷角,每一幢原本是操场现在变商务用途的大楼,她闭着眼睛都能知道路线。 但是就算这样,这整个城市对于她来说还是很陌生,最关键的是,她现在并不想回家去。最熟悉的地方,也最陌生。 沈梦瑶不想回到那个冷冰冰硬邦邦的公寓,在这样的雨天没有室外光线必须开灯,而她唯一消磨时间的办法就是看杂志。一本接着一本,从最新的一期开始,往后,一直看到所拥有的最早的一本,当所有的杂志被从上到下翻过一遍,差不多就可以睡觉了。 然而今天无论如何都不想这么过。 袁一琦关闭了所有可以和外界联系的工具,包括手机、座机、电脑,甚至还卸了门铃上的电池,关上窗帘,整个世界就都清净了。 只需要睡了醒,醒了再睡,时间就可以顺顺畅畅地继续下去。 这是袁一琦发明的袁氏休克疗法,效果嘛,看样子应该不错的。 袁一琦翻身起床的时候顺便望了下天,昏昏沉沉的,依稀记得合眼之前是中午,现在已经晚上了?她揉揉头发,顺手拿过枕边的闹钟,仔细一看,发觉时针分针居然都不动了,袁一琦以为是自己眼花,晃了晃,闹钟还是没有动静。 袁一琦懊恼地把钟放下,多半是没有电了。叹口气,袁一琦开始翻找手机,手机已经被她摔在沙发上冰冰凉地躺了三天,现在还是没有一点温度。袁一琦按了开机键,准备看看时间继续闭关。 屏幕亮起,袁一琦等了一会儿,时间终于显示是下午六点。 原来已经六点了啊,该吃晚饭了,也是下班的时间。 这么想着,鬼使神差地,袁一琦就愣了一会儿,就这一会儿工夫,手机突然响起来了,只滴滴一声,是短信。 袁一琦忍住想要看的冲动,准备回去蒙头睡觉,但是又一声滴滴声。 两条短信? 袁一琦终于还是低下头,点开,竟是两条未接来电提醒的短信。 两条相距时间大概有一个小时,看这号码,袁一琦愣住,是沈梦瑶打来的。 最新的一条是在半个小时之前,沈梦瑶拨打了她的电话。 袁一琦不知怎么地心就这么一动,明明不再期待,也不再抱有希望,但是当有那么一线曙光出现的时候,她还是无法做到完全无动于衷。 沈梦瑶一定是知道了她旷班的事实,所以兴师问罪了么? 袁一琦苦笑一下,沈梦瑶果然是个工作狂,也许只有这个时候沈梦瑶才会想得起来她还有一个叫做袁一琦的员工。 袁一琦想着,慢慢走到窗边,忽然听到滴答声。 下雨了? 袁一琦拉开窗帘,雨水公然呈柱状从遮阳棚流下来,小区里静悄悄的,往日里这个时间爱好遛狗散步的人们都藏匿起来,雨就像一位毫不留情的执法者,驱逐了所有本应该在视线范围内进行的活动。 这样也好,够安静。 袁一琦吸了一口气,忽然有点想闻闻雨中清新的味道,于是开了窗。 被洗涤之后的空气果然让人感觉良好。 袁一琦狠狠地吸了两口,满意地伸了个懒腰,正要转身回房间,忽然觉得楼下院坝里好像有什么动静。 探身出去看了看,原来是个女人,她浑身都要被雨水浇透了,不知站在那里等人还是干什么,也不知道带一把伞。 袁一琦看着皱了皱眉,那个女人,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黑色衬衫,粉蓝色套裙,披散着的长发,还有白色高跟鞋。眉眼早已经被雨水模糊,但是那瘦削的肩膀,几乎可以被雨点摧残至折断的腰身,还有那细长细长的长腿。 她,是沈梦瑶? 袁一琦睁大了眼睛,沈梦瑶怎么会,在这个时间,跑到这里来? 袁一琦双手搭在窗棂上,手指紧紧抓着阳台边缘,她把雨中那女人再次仔仔细细地扫了一遍。 真的是沈梦瑶,绝对不会错。 这个笨蛋!连动物都知道下雨了要找地方乖乖躲起来,她跑来淋雨是要耍什么个性啊! 袁一琦心里把沈梦瑶狠狠掐了一百遍,一千遍,然而她什么都没有再多想,抓起雨伞就冲了出去。 她要好好问问沈梦瑶,好端端地淋雨究竟是为什么。 三层楼很快过掉,袁一琦跑到单元楼门口,与沈梦瑶就只有十米之隔了。 沈梦瑶好像在找什么,在雨中踟蹰,往前走几步,似乎觉得不对,又往后退了几步。由于一直没有打伞,雨就像刷子一样在沈梦瑶脸上刷过,沈梦瑶也没在意,只抬起手用同样湿漉漉的手臂搓了搓脸。 袁一琦看不下去,她撑起伞跑进雨幕,一直跑到沈梦瑶身边,直到把伞举到沈梦瑶头上,她才缓缓地问:“你在干什么?” 沈梦瑶转过身,看清是袁一琦,眼神似是亮了一下,然而很快恢复静谧,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平静:“不上班要请假,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吗?” 改文,侵权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