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深圳龙岗区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龙岗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龙岗区辖区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通过线下方式面向中小学在校学生,实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符合相关要求可提出设立申请。
二、对于已经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举办者决定继续办学的,需完成从业人员、培训材料、场地、消防、党建、财务资金、收费监管等方面的合规整改,准备好申报资料三份,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确保证照齐全后方可继续从事培训活动。
三、对于已经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举办者决定转型退出的,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在读学员的剩余课程并转型退出。对于12月1日之后仍然在培训的无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