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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夏灵武帝的经济政策

2023-05-26 10:29 作者:大锅头b  | 我要投稿


夏灵武帝玄元(1587~1644),夏王朝著名的十大明君之一。

  1587年夏平宗玄右驾崩后,夏灵武帝继位。为了延续“宁德盛世”的繁荣,顺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夏灵武帝实行了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

(一)将铸币权收归中央

“宁德盛世”不仅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地方私自铸钱现象的出现。为了解决私人铸钱造成的币制紊乱的问题,1601年,夏灵武帝下令禁止地方铸钱,将全国私自铸造的钱运至首都销毁。并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由五谷官丰登官等官吏负责铸造官方货币—四海钱。

海伦.耶尔(女),曾在1601  年被任命为财政大臣,为“四海钱”的出现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盐、铁、酒、茶、马专营

1603 年,任命大商贾魏舒克为官府控制下的专营使,从此盐铁酒茶马由政府专营。在各盐、铁、酒的产区设立盐官,铁官,酒官,隶属于专营使。盐官负责组织和监督盐业生产,还负责盐产品的销售;铁官负责铁矿的开采冶炼及铁器铸造,对于军用兵器所需的铁器铸造则更加严密;酒官负责垄断各地的酿酒,允许少部分人私自酿酒,但需每年交纳年收入十分之一的税。对于茶、马生意,因为关系到军队,需要派一位德高望重且有能力者担任。1605年,夏灵武帝任王十四子玄霄文为茶马使,负责官府对茶马生意的专营,一概不许私人经营茶马生意,一旦发现违法经营者,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并罚其戍边半年。

王十四子玄霄文,年少有为,担任茶马使时仅有21岁,6年后因患天花而英年早逝。

(三)扩大对外贸易

17世纪夏王朝的对外贸易分为陆路交通贸易与海上贸易。


1、陆路交通贸易主要是王国东部的贝阿塔王国和尤尼尔王国与周边国家和少数民族政权进行贸易。1594年,贝阿塔王国国王玄诛、尤尼尔王国国王玄笃和东边的布里斯特王国签订了《什弥贸易协定》,规定三王国之间的商品交换免征商业税。这样,夏王国的真金白银大量流入布里斯特,而布里斯特的一些土生农作物也传入夏王国。协定签订后,在两国周围逐渐形成榷场,并逐渐发展为边镇城市。

2、夏王国拥有大量的优良港口,海上贸易因此而繁荣起来,瓷器,丝织品是主要的输出品。到1699年,港口贸易城市白湾市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口,大量外国人聚居于此。1630年,夏王国政府成立海事所,专管海上贸易。

1631年,一名年轻女子在白湾市某处(画)

(四)稳定和控制物价

1596年,在首都和其他六个主要城市设置掌管物价的官员,称为平价官,由王太子玄勇兼任。打击了富商大贾囤积居奇的行为,稳定了物价,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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