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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期:建安ABC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时间安排通知

2023-07-27 10:21 作者:川务财税宜宾  | 我要投稿

2023年第二期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

无纸化考试工作通知

-- 安管人员 --

-- 特种作业人员 --

--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

0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个人报名 | 7月25日9:00—8月14日15:00

企业审核 | 7月25日9:00—8月14日17:00

市州审核时间

8月3日9:00—8月17日17:00

驳回再上报时间

个人上报 | 8月18日9:00—8月21日15:00

企业审核 | 8月18日9:00—8月21日17:00

市州确认时间

8月22日9:00—8月23日17:00

审核状态确认截止时间

8月28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9月6日9:00—9月17日17:00

报考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个人端:https://ks.scbuilder.com/)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9月16日—9月17日

02.报考人数

特种作业人员(30000人)

安管人员(110000人)
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30000人,项目负责人(B类)30000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综合类)50000人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5000人)

03.报考须知

安管人员

考试岗位

凡在我省注册且在2023年7月24日前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人员可分类报考以下岗位: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二)项目负责人(B类);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综合类)。

考试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报考条件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未持有其他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除外);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未持有其他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提交资料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为报考人本人);

2.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为报考人本人)。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非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劳动合同、任职及岗位证明;

4.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三)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2.学历证书;

3.劳动合同、任职及岗位证明;

4.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劳动合同、任职及岗位证明(载明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安管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上传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特种作业人员

考试岗位

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人员可分类报考以下工种: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11个工种。

考试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所规定的内容。

报考条件

报考人不得报考已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相同的岗位(工种),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未持有其他地区的相同专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提交资料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毕业证书(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学历证明;

(二)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体检表。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考试岗位

考试岗位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共9个岗位。

考试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式和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中附件2《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评价大纲(试行)》所规定的要点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燃气经营企业管理、通用知识和燃气专业知识四个主要部分。

报考条件

报考人不得报考与已取得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相同的岗位(工种),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四川省内注册的燃气经营企业在岗职工;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已完成相关岗位培训。

提交资料

申请考核的燃气从业人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毕业证书(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学历证明;

(二)劳动合同、任职及在岗证明;

(三)企业培训合格证明。

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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