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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解析》弗洛伊德著 摘编

2023-07-25 14:14 作者:sukaDDL  | 我要投稿

关于本书:很经典。由于年代偏久,一些理论已被推翻,还有些理论并不对科学而对文学作出了极其深远伟大的贡献。编者仅摘录些有趣且值得思考的段落。

 

关于作者: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年5月6日—1939年9月23日),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他开创了潜意识研究的新领域,促进了动力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的发展,奠定了现代医学模式的新基础,为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柱。

 

第一章 有关梦的科学文献

1、远古时代遗留下来的对梦的解释构成了在古希腊罗马人中流行的对梦的评价的一些基础。他们认为梦与他们信奉的超自然物的世界有着某种关联,梦从上帝和魔鬼处给人们带来神灵的启发。

2、在亚里士多德的两部书中都提到过梦,而且梦被认为是一个心理学的问题。这两部书告诉我们:梦不是上帝赠送的,他来自恶魔而不是神,它的本质是邪恶的,而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也就是说梦并不是一种超乎自然的启发,而是服从于人类精神的法则,当然,这一法则与神拥有密切的联系。

3、古人把梦分为真正的、有价值的梦和徒劳的、自欺欺人的空洞的梦。前者给梦者带来启发,或预示未来的事件;后者则使梦者误入歧途或引导梦者走向毁灭。

4、宇宙习惯于被表现为外在的一种客观事实,而它只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才拥有客观真实性。

一、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

 

1、清醒的生活状态,还有它的烦恼和欢乐,快乐和痛苦,他们根本不会重复;而相反的,梦的目的旨在我们可以释放他们。

2、梦境或者向我们展示某些与此不同的事情;或者也是在为其联合物选择一点真实因素;或者它只表现心境的关键部分,而且可以把现实变得象征化。

3、在梦中,那种清醒意识的有条理的记忆和其正常的行为几乎完全丧失了;在梦中,心灵几乎完全不受阻碍地与正常的、有规律的、处于清醒状态的生活过程相隔绝。

4、哈夫纳说:梦是清醒生活的延续。

5、全部埋藏在心中的感知到的欲望和厌恶,如果受到任何一种因素的刺激,就能和其他的想法结合起来并显示在梦里,或者这些想法可以互相混合进一个现存的梦中。

6、明显的矛盾恰恰是真实和正确的。不管梦看起来多么怪异,他也不能脱离世界,它的最高尚和最荒谬的东西肯定总是从我们所观察到的外部世界或以存在于醒着的意识中的思想里借用了一些素材;换言之,它肯定来自于我们已客观地或主观地体会过的事物中。

 

二、梦的材料——梦中记忆

1、梦有的时候好像能使废墟底层的东西重见阳光。

2、做梦的时间与梦的内容之间存在一种明确的联系。

 

三、梦的刺激和来源

1、在睡眠中心灵从外界刺激所接收的印象拥有一种类似的模糊性质,它们导致错觉,因为或多或少的记忆景象由印象所引发,通过它们从而获得了很高的心理意义。就此而言,在记忆所有的可能范围内,相应的形象被唤起,可能的关联相应地产生作用。

2、在联想梦本身就不存在(来自躯体刺激的)固定的根本的问题,就连梦本身也仅仅只是松散地结合在一起的。任何梦中不受理性和常识支配的那些观念性的过程,现在在此不再因为任何相对重要的躯体刺激和精神刺激而联系在一起,因此只好陷入其本身千变万化和杂乱无章的混乱中。

3、冯特也试图贬低梦的起源中的精神因素,他觉得把梦的幻想视为纯粹的幻觉似乎毫无道理;发现大多数梦象实际上是错觉,因为它们都来自于睡眠中从来没有停息过的微弱感知印象。

4、魏干德采用了同样的观点并加以概括。他主张:“全部梦象最初主要来源是感知刺激,只是到后来再现的有关性才把他们联系在一起”。

5、而蒂西更进一步限制了梦的刺激作用的精神来源,他说:“根本不存在什么纯粹精神源头”,又说“我们梦中的思想来源于外部世界”

 

四、梦在醒后为何被遗忘

1、遗忘明显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斯特林姆培尔觉得他不能归于一个单一的因素,而是有很多种因素在起作用。

2、大多数梦象都是独特的体验,这一特点同样也造成了梦的遗忘。为了使情感、表象、思想等不容易被忘记,明显更为重要的是它们不应该保持独立,而应以恰当的方式联系起来。如一段诗中的词汇被摘出来并混在一起,它们便极难记忆,。这样说的话,按照一个有意义的顺序合适地排列,一个词帮着另一个,整个句子就有了意义,而且能很容易地并持久地保存在记忆中。那么要记住矛盾的事物,就会面临极大的困难。同样,混乱和无顺序的事物也极难保存下来。梦经常缺乏意义和秩序,梦的构成物毫无疑问因为其特殊的性质而被轻易记住了,又因其支离破碎很快被遗忘。

3、睡眠时和清醒状态中的一般感知的差别不利于互相再现;

4、梦中材料的不同排列方法使梦在清醒状态下不能被解译。

五、梦的心理特征

1、只要承认我们在梦中总是认为(例外需加以专门的考查)自己并不是在思考而是在实际体验,那么我们即是诚意地接受这个幻觉。

2、主观心理活动以客观的东西表现,因为我们的知觉功能理解着我们所有幻想的产物,似乎它们是感知的活动......

3、睡眠抑制了我们的自主行动,因而入睡含有某种程度的被动性。

4、睡眠中的梦象以我们意志力量的松弛为条件。

5、梦的成分绝不是表象而是真正的实际的精神体验。但是在清醒状态中,心灵通过一种言语形象和语言来思考和想象,在梦中他则按实际知觉的形象来思考和想象。

6、心灵使自己与外界世界隔离并从外部的环境中撤退回来,但是,联结从未中完全中断。如果一个人再睡眠中完全没听觉和感知,这个人毫无疑问根本就不会再醒来。唤醒我们的并不总是感知印象的强度,而且也是它与心灵的联系,这一事实甚至更为清晰地确认了感知的继续存在。

7、随着活跃的感知和正常意识的停止,我们的心灵被剥夺了情感、欲望、兴趣和活动所根植的土壤。那些在清醒状态下依附于记忆形象的精神状态、情趣和评价臣服于一种黑暗压力,因而它们与这种形象的联系割断了。很多清醒状态时的事物、人、地点、事件和行动的知觉形象是独自并充分地再现出来的,但是其中没有一件带有他的精神价值。因为其价值被剥夺,它们依靠自己的来源盘旋于心灵之中。

8、依据斯特林姆培尔的意见,由于与外部世界的脱离而产生的这种精神价值的泯灭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梦的陌生的印象。这一印象使梦在记忆中被歪曲。

9、梦是非常不连贯的,它毫不迟疑地调和着最荒诞的矛盾,他接受一种现实中的不可能性,忽视清醒状态时的权威性知识,而且它向我们显示对伦理道德的迟钝。在清醒时若像梦中显示的那样去行动的人会被当做一个疯子。

10、梦是心灵的无政府状态,情感和思维都同样混乱。这是一种委身于其中的赌博游戏,但是对它本身毫无掌控也无目的。于是就在梦中成为自动的心灵。

11、那些经常对梦者精神活动作出否定性评价的作者缺同意梦境保存着一定精神活动的残余的说法。冯特就明确承认了这一点,他的学说对很多梦问题的研究者产生了影响。我们不禁会问,在梦中出现的一种正常精神生活残余物的性质和合成物是什么?

12、梦的疯狂并不是没有他的条理性——它或许只是一种伪装,甚至是一种戏剧性的矫饰,像哈姆雷特一样,从他的疯狂中就可得到这一敏锐的判断。

13、哈夫洛克.艾力思没有停留在梦的表面荒诞性上,他觉得梦是“无边的情绪和不完善的思维的古代世界”,对它的研究使我们熟知了心理活动发展的原始时代。

14、J.萨利以一种更概括和深入的方法提出了同样的梦的观点。鉴于他比其他心理学家更为认可梦的隐蔽意义,他的见解才值得受到更多的关注。“梦是保持人格连续性的一种手段。在睡着时,我们回到对待和感知事物的老路上去,回到很久以前支配着我们的冲动和活动中去。”

15、的儿贝夫断言:“在梦中,我们除了感知以外,其他精神机能如智力、想象、记忆、意志、道德观念等实际上没有变化;他们只是适合于臆想的和活动的事物罢了。还有很多做梦的人就是演员,他随意玩弄狂人和智者,刽子手和受害者,庸人和伟人,魔鬼和天使。”

16、赫维认为:“梦是概念的复制,概念是本原,视象仅仅是附属品。”

17、从前,当哲学而不是精确的自然科学统治着人们的理智时,梦的心里能力实际上获得了更普遍和热烈的赏识。

六、梦中的道德感

1、在梦中,我们并没有变得更完美或更有道德感。反之,在梦中,意识似乎是沉默的,因为一个人感觉不到同情,并能十分冷漠地犯下最丑恶的罪行,如盗窃、暴力和凶杀,并且对此毫不在乎,以后也毫无内疚之意。

2、生活越肮脏,那么梦也就越肮脏;生活越纯洁,那么我们的梦也就越纯洁。

3、哈夫纳:“我们对自己的梦根本就不负责任,因为唯一给予我们生活以真实性和现实性基础的思想和意愿已经在梦中被剥夺了......因为这个因素,梦中的欲望和行动不可能是道德或不道德的。”

4、最伟大的思想家也不得不抱怨这种梦幻般的、戏弄人的、折磨人的意念群,它们大大地搅乱了他们深邃的思考以及他们最庄严而诚恳的思想。

七、梦的理论和梦的功能

1、古代的人们认为梦是上帝用来指引人们行动的东西。

八、梦与心理疾病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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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梦的解析方法

1、梦的科学理论丝毫无助于梦的解释。这是因为,根据这些观点,梦从根本上讲就不是一种精神活动,而只是一种精神机构通过符号方式感知到的肉体运动过程。世俗的意见则一直是与此对立的,一味坚持着他的特权,即虽然承认梦的活动根本不符合逻辑,但却没有勇气去否认梦是有意义的。模糊的直觉使我们宁愿认为梦具有一种意义,尽管这是一种隐匿的意义。

2、要演示一遍用象征进行解释的方式当然是不可能的。这种解释的正确与否仍只是一种主观的推测以及一种直觉的反应,也因此,释梦才被觉得只是属于一些天生拥有特异功能的佼佼者的专利。

 

第三章 梦是愿望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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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梦的歪曲

1、“如果这种因素会导致这种症状,那么同样拥有这种问题的我,肯定也会有这种症状发生吧!如果这个结论进入了意识的境界,那么他只是可能会天天害怕担心那同样症状的降临,如果它只是深藏于人们的潜意识中,结果就会导致他们所害怕的症状产生。因此“类似作用”并不是单纯地模仿,而是以同类病为基础的同化作用。它表达了一个“恰如”的推论,并起源于潜意识中保存的某些共同症状。

2、一个看来为满足的愿望恰好意味着另一个愿望的满足。

3、我们在梦移置中识别出心理过程已被证明并非是精神错乱的过程,而是不同于正常的、性质更为原始的过程。

4、梦的内容不断地由当天乃至前一天的毫无联系的感受而构成。这种感受往往不能从一开始就与潜意识里的梦的真正来源找出联系。我们可以看出梦是一步一步的朝着有意识的转移方向在蜕变。

5、永恒人性的最深刻本质———诗人们通常希望在听众心里唤醒的事物——除了植根于童年时代精神生活的这些令人激动的场面和受禁锢的童年愿望乘着无家可归者的无可非议和意识允许的愿望闯入梦中,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瑙西伽传说中具体化了的这个梦便经常地发展为焦虑梦。

6、它表明心理机制对同一刺激意念按照不同的方式产生了反应,正像用多种语言进行翻译一样。在混乱状态,我认为是平时受到压抑的第一心理步骤推翻了第二心理步骤,对母亲的潜意识敌意获得抬头并寻找身体上的表达。

7、检查制度的统治重新恢复,而且这种敌意只能出现在梦的领土中,于梦中实现要母亲死去的愿望,在这种状态进一步稳定后,作为歇斯底里的逆反应(counter-reaction)和防御现象(defensive phenomennon),又产生了对母亲的过分关心。

8、希腊悲剧的效果并不在于命运和人的意志间的冲突,而是在于用来揭示这个冲突的材料的特殊性质。它的命运之所以让我们感动,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命运也同样可怜,因为在我们还未出生之前,神谕已将最毒的咒语加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

9、我们从童年愿望中满足的对象身上收回了这些原始愿望,并竭力加以抑制。一旦文学家出于人性的探究而发掘出关于俄狄浦斯的罪恶时,他也同时让我们看到了内在的自我。

10、“焦灼的梦”只有在检查制度完全地或部分地受到压抑后才会出现,另一方面,当来自身体实际焦虑感觉已经存在时,检查制度的不可抗拒性便会增强。由此,检查制度执行自身职责并实行梦歪曲的目的便变得一目了然,它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焦虑的发展或其他形式的痛苦情感。

第六章 梦的工作

1、集合和合成人物的构成是梦的凝结作用的主要方法之一。

2、当梦的凝结工作以词汇和名称为对象时,他是最容易为人感知的。

3、倒置或向反面的转换是梦活动最喜爱使用和用途最广的表现方法之一。首先,它足以使愿望满足胜过梦思想中的一定成分。“如果这件事是相反的话,那该多好!”这常是表现自我对记忆中那些不尽如人意的部分的最好方法。再者,倒置是逃避检查制度的有效方法,因为它形成一堆歪曲的材料,而且拥有一种瘫痪的效果。

4、我们还要注意时间的倒置。梦的歪曲最常见的方法是把事情的结局或者思想串列的结论放在梦的开始部分,也就是说把结论的提前和事情的因素留在梦的后面。

5、对梦的分析,表面看来是很善意的批评,经常是用来掩盖那以微妙方法出现于梦中的部分,即便实际上是出卖了它。

6、符号的多重意义与梦可获得过分解释的性能、用同一内容表现各种愿望冲动和思想合成物的能力及具有差异广泛的特点等性质有关。

7、我们的感觉证明,梦中体验到的一种感情绝不低于在清醒生活中体验到的同等强度的感情,梦通过它的感情而非概念的内容要求成为我们真正的精神体验的一部分。在清醒状态中,我们从不把感情内容置于概念内容之前,因为我们不按照它与概念内容的关系就无法从精神上来评估一种感情。如果一种感情和一个概念在性质或强度上是不相匹配的,我们清醒时的判断力就会变得混乱不堪。

8、如果我们从梦的显像进而考察梦的隐义,这个谜会比任何其他梦的问题更突然和更彻底的冰释。然后我们就再不必解释它,因为这一问题也不复存在。概念内容已经受到移置和替换,而感情内容则保持原状。那么毫不奇怪,受到梦歪曲的概念内容与保持原状的感情不再相符,而且当分析把正确的内容放回原位时,惊奇的原因也就自然消失了

9、除了承认感情或把它排挤为零外,梦的工作还能用另一种方式处理梦思想中的感情。它能够把感情转化为它们的反面。我们熟知这个原则:在解释中,梦的每个成分可以代表它的反面和其本身。

10、梦的基础包含有野心的傲慢幻想,但是在它的替代物中只有对它的抑制和谦卑进入了梦中。人们一定记得,在心里生活中存在着受虐狂倾向(masochistic tendencies),此种倒置可能由此产生。

11、伪善的另一组梦是与断交的人重归于好。分析常常会发现一种近因,它本会促使我把对过去这些朋友的最后一丝敬意彻底抛掉,并把他们视如陌生人或仇敌。但是梦却选择去描绘出相反的关系。

12、假定我身边有个人引起了我的十分强烈的憎恶,因而我有一种强烈冲动庆幸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但是,我天性中道德的一面却不让步于这种冲动。我不敢表达这种邪恶的愿望,而当某件意外的事真的降临在他头上时,我压抑住内心的满足,并强迫自己想到并表达出悔恨。每个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但是,现在如果此人自作自受地获得了应有的惩罚,我就任凭自己对这种恶报心满意足。我会表达出与毫无偏见的人们相同的意见。但是我发现我的满足比其他人更为强烈,因为它从另一来源中得到强化——我的仇恨,迄今为止,这种感情一直受到内部检查制度的阻止,而现在它得以顺畅的表现出来。

13、在睡眠中,痛苦的心境变成梦的动力,因为它们唤醒了强有力的愿望,梦必须对此予以满足。同他们与之俱来的材料受到加工,知道它们适用于愿望满足的表达。在梦思想中痛苦心境的成分越为强烈、越居优势,最强烈地压抑着的愿望冲动就要趁机获得表现,因为鉴于本须自动产生的不愉快情感确已存在,那么愿望冲动的表现所面临的较困难工作就业已完成。

14、精神力量在处理内容时要求它必须明白易懂,对她们加以第一次的解释,可是却常因此产生误解。这种精神力量恰恰就是我们的正常思想。在每个梦中,我们的原则是,无论是任何的梦例,我们都不考虑梦表面的联系性,而重点考核各部分的不同来源,因此无论梦本身是清晰的还是含糊的,我们都得遵照各因素原先的道路追溯梦思想的材料去。

第七章 梦进程中的心理

1、我们走过的所有道路都通向光明,通向解释,通向彻底的领悟。但是从我们寻求更深入的洞视梦中精神过程的那一刻起,所有道路都进入一片黑暗之中。要想说明梦是一种精神过程是既不可能的。因为,说明意味着追溯已知之物,而目前我们还不具有能从梦心理学研究中推断作为此种解释之基础的心理学知识。

2、关于梦再现的准确性和关于梦之各部分材料的准确性的怀疑,只是梦的检查制度的另一分支,也就是说,是对梦思想潜入意识的阻抗。这种阻抗在已实现的移置和替换中尚未消耗殆尽,因而,它仍然坚持着,对经许可出现的事务表示怀疑。我们能够十分容易的识别出这种怀疑,因为它小心谨慎的从不批评梦的强烈成分,而只抨击弱的和模糊的部分,但是我们知道在梦思想和梦之间发生了所有精神价值的价值转移,歪曲只有通过精神价值的贬值才能实现,它经常以这种方式来表示,有时以此为满足。如果怀疑是针对梦内容中一个模糊的成分而生,根据这个迹象,我们便能于此识别受驱逐的梦思想的一个分支。

3、梦的遗忘主要是因为对该事情的阻抗,而不是因为睡觉和清醒时两个互无关联的境界。

4、与智力活动成功地把梦保留在记忆中相比,梦更为经常的把解释结果与自身一起带入遗忘之中。

5、痛苦的梦也可以是处罚性的梦。不得不承认,因为对这种梦的认识使我们对梦的观点增加了很多新的知识。在这些梦中得到满足的也同样是潜意识的愿望。换言之,这个愿望要处罚梦者,因为他拥有一个被禁忌的冲动。到现在为止,那些梦还符合既定的要求:梦形成的动力必须来自潜意识的一个愿望。

6、为了通过运动来适当改变外部世界,就需要有记忆系统积累起大量体验,并需要靠各种知道意念在记忆材料中唤起的联系得到多种联合。

7、思想过程的趋势必定是使自己越来越趋向于摆脱掉痛苦原则的排他性控制,并通过思考的工作把感情发展限制在只剩一个有效信号的最低限度。这种机能上的精炼甚至在正常的精神生活中也很少完全获得成功,我们的思想总倾向于音痛苦原则的干涉被歪曲。

 

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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