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热熔划线|道路划线|停车场设计划线|车位划线
消防车道相关标识的设置要求
1 在蓝西特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
2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
3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热熔划线|道路划线|停车场设计划线|车位划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的警示字样。
4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图示1.2】,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的警示字样。

5灭火救援场地标线应施划于灭火救援场地边缘,标线为单虚线,线长2m,间隔1m,线宽0.1m,标线的角部应为实线相交。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消防登高场地设置要求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消防登高场地设置要求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消防登高场地设置要求
3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热熔划线|道路划线|停车场设计划线|车位划线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