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邪]战骨ch01 HE

一.三叔来信(1)
“ 溪上月,岭头云。不劳耕。瓮中春色,枕上华胥,便是长生。 ”
2007年,杭州西泠印社,我合上手中的《宋诗纪事》,打量着从外面刚回来的王盟。
“你他娘的出门见女朋友,回头怎么哭丧着脸?”
亏我给这小子放了个人情假,瞧这耷拉着脑袋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刚刚约会完了沉浸在幸福中的男人。来了兴趣,我索性把书随手放在一边,甚至给他倒了杯茶:“黄了?”
他也不吱声,磨蹭了半天才答道:“嗯。”
我站起身:“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不就一女人你也至于?走,关门喝酒去!”
街边的小酒馆比比皆是,我们找了个最靠里面的铺子,要了一斤白酒,两碟花生米。我吃的有滋有味,对面的人只是一声不吭的低头喝闷酒。
我在心里暗道:明明就不是会喝酒的人,再这么喝下去半小时内这家伙必倒无疑。
王盟的女朋友我也见过一次,长得确实不错,腰是腰腿是腿的,要搁杭州也是不折不扣的大美人。不过在她得知我是老板几次向我示好后,我就对这女人彻底改观。
毕竟不是什么本分人。
但是感情这回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别人喜欢那是别人的事,哪个人没在感情上吃过几次亏?
王盟这小子这次情伤受的大了点,一壶酒我没动就快见底。他大着舌头叫:“老...老板,再来一斤!!”
我看着好笑,凑近前:“你叫谁老板?”
他被吓了一跳,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傻笑起来:“两...两个老板...”
王盟的酒量不好,撑死了也只比我能喝那么一点点。他说:“老板...我...我想辞职。”
我笑了一下,屈起食指和中指敲了敲空酒壶:“你打算怎么跟我二叔交待?”
他顿时瞪大眼睛,看起来酒醒了一半。
王盟是二叔派来监视我的人,我早就知道了。
自从两年前从长白山回来后,生意上的事情全部交给二叔处理。事实上,二叔在短短的时间内,将三叔撂下的烂摊子一一收拾干净,生意做的比之前更加风生水起。看起来,他似乎比三狐狸更加适合做这一行,如果三叔是一只猛虎,二叔就是一条毒蛇,看起来无害,却在最关键的时候,一击致命。
所以我常常想,爷爷当年决定让三叔成为他衣钵的继承人,是不是本身就是个错误,毕竟跟二叔比起来,三叔嫩太多了。
而我从长白山回来后,二叔作为知情人竟然完全没有问及我,这本来就是件不正常的事。直到有一天我在王盟手机里看到二叔的电话记录,恍恍惚惚才明白了点什么。
我不想去问王盟到底跟二叔做了什么交易或是监视我什么,我只是在那时候清晰的认识到,我活在一个谎言里,即使这个谎言的本意是为了保护我。
但是我不能一直被人保护。
看起来依旧是滋润的小老板的生活,但我已经开始学会多留心眼。我学三叔的阴狠果断,学二叔的不动声色,甚至学自家老爹的表面憨厚。每天在铺子里读读诗词歌赋,糊弄糊弄客户,吃好喝好日子堪比活神仙。王盟不知道我床头的柜子里面,全是厚厚的一摞摞长白山鬼玺的资料。每天晚上戴着眼镜一本本翻过,旁边是一本厚厚的笔记,或许以后还能传给我的后代,名字就叫《吴邪的私家笔记》。
我从来没有死心。只有**才会乖乖听话。
老九门的事要查,青铜门要进,闷油瓶我也要救。除非我死了,不然鬼才能拦得了我。
我笑了笑,声音平和:“辞职就算了,放你两个月的长假当失恋疗伤,二叔那边照常说。”
他一动不动的看着我,这孩子被吓傻了。
我不紧不慢的把酒壶里最后一点酒倒进嘴里,满意的抹了抹嘴巴。
“告密没用,女人最讨厌打小报告的的男人。”我看着他,从兜里掏出一支烟递过去:“吴二白许了你什么,我同样的价格。”
二.再遇老痒(6)
胖子提出要跟我去长白的时候我说:“何必呢,这事与你无关。”
话一出口我就愣了,这句话听起来怎么该死的熟悉。等想起来后才发现这不是以前闷油瓶经常对我说的么?靠。我突然就有点能够明白闷油瓶当时的心情了。有一个人,跟你有很好的交情,你要去做一件很危险的事,不想把他卷进去,你只能说:这事与你无关。
现在想来,当时闷油瓶一心想要找回他的记忆,确实不关我的鸟事。但是我偏偏还一门心思的跟着他不放,对于一个只会拖后腿的青头来说,他没有一拳把我打晕丢进墓里和粽子当好朋友,实在是太厚道了。
想得出神的时候就听见胖子中气十足的声音,他说道:“怎么和胖爷我无关?我和小哥那是生死之交,你个小屁孩懂什么,再说最近金融危机,胖爷我必须得下趟地捞点东西。”
我心说这人的思维真不是我可以理解的,金融危机关下地鸟事。但是看着他那张胖脸又找不到反驳的话,最后只有找了一个很没底气的理由:“这他娘的可是玩命的活,说挂就挂了。到时成了胖粽子别怪我。”
他很夸张的笑了两声,把本来就大的肚子挺了挺:“怕死的摸金校尉不是好摸金校尉,胖爷我见过的粽子做成标本都能开个博物馆展览了,这次要是遇见什么东西老子就活逮一个带回北京当宠物,够不够拉风。”
我看他越说越兴奋连忙打断他,其实这个结果也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和胖子之间掉个位置,我是他的话,也会做同样的选择。
苦笑一声, 一不小心就感叹出口:“这就是兄弟间的羁绊啊。”
胖子很赞同的点点头:“对,兄弟都算个JB蛋,走,咱吃饭去吧。”
我忍住给他一下的冲动,平复了一下心情点点头道:“走吧。”
把胖子带回家的时候林钟已经回酒店了,只有阿染坐在屋里看电视。胖子看见阿染立刻看着我大惊道:“天真,两年不见私生女都有了?”
我大怒道:“别他娘的胡说八道,你在两年蹦出个十几岁的私生女给我看看。”
他点点头,但是立刻又想到什么似的看着我痛心疾首道:“天真,看不出你还好这口,现在都时兴老牛吃嫩草?”
我懒得跟他废话,走近了才发现阿染看的竟然是《开膛手杰克》,顿时有种吃面吃到苍蝇的感觉。胖子紧随其后凑了过来,看了看阿染赞叹道:“小姑娘长得真可爱,天真挺有眼光。”
我白了他一眼,打发阿染去睡觉。阿染一到晚上就会犯困,大概是小孩子生物钟的习惯,不像我经常在半夜躺在床上瞪天花板,怎么都睡不着。
我把阿染和林钟的情况挑重点告诉了胖子,等说到鬼玺被老痒抢走了的时候胖子有点吃惊,他像不认识我一般打量了我半天才说道:“我说你还真是天真无邪,那孙子又不是第一次骗你你还信?”
我大怒:“我他娘的怎么知道他会抢鬼玺,他又不需要进青铜门救小哥。”
我确实没料到老痒会和鬼玺扯上关系,我一直当他是误入局中的局外人,他的目地是复制一个老痒妈妈,目地达到之后就彻底出局,与这其中浑水再没一点关系。但是现在看来,他显然隐瞒了什么事情。
胖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看着我道:“我说你怎么这么傻,那鬼玺可是个好东西,出手没个百来万的绝对拿不下,他娘的总有一天吴家产业会被你败光。”
我心说吴家产业又不是我在打理,撑死了就是****后当个继承人罢了。败不败光都是几十年后的事情,老痒抢鬼玺也绝对不是拿去卖的,那东西烫手,他敢卖还不一定有人敢买。
胖子摇了摇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从皮夹里掏出了一张照片递给我。我接过来一看,那竟然是一张闷油瓶的照片。
照片里的闷油瓶目光并没有看镜头,显然是偷拍的。他赤裸着上身坐在石头上,左肩处青色的麒麟纹身隐隐绰绰。他抬头看着天空,我几乎可以想象的到他淡然如水的眼神。时隔两年,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我竟然有一种自己身在梦中的错觉。
我捏着照片问胖子:“这什么时候照的?” 胖子居然很不好意思的说:“这不是在巴乃那边时候么,当时拍照片给你们看那边的情况,刚好看到小哥摆这个姿势,我看小哥这姿色,拍一张拿回去卖应该还能赚一笔,就照了张**照。胖爷我看你对小哥念念不忘的,这不大方的送给你了,够意思吧。”
我看着他深深吸了口气,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还能想到这码事,我是该称赞他胆子太肥还是脑子太瘦。但是我还是把照片收好,然后跟胖子扯淡了大半夜,我发现我们丝毫没有因为两年的时间而产生隔阂,即使本身发生改变,但是相处模式还是跟以前一模一样。
在我上长白山之前,我是做了最坏的打算,但是胖子来了之后,我突然整个人的思考方向都不一样了。每个人都有一个定位,比如老痒是我从小到大的兄弟,就算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也不能端起枪来毙了他。如果小花是发小,那么胖子就是同伴。我会对所有人隐瞒,但是对同伴却只有坦诚。闷油瓶进入青铜门后,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同伴,就只有胖子了。
我突然想到自己上长白并不是去赴死的,我不能一直揣着消极的思想。胖子在我身边睡的很熟,呼噜震天响。我忍住一脚将他踹下床的冲动,把被子紧了紧。
我知道我上长白,除了闷油瓶,现在还多了一个理由,就是同伴。于是就在心里默默哼了句: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哇,往前走,莫回呀头。
我不会回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