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部分》4.62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62、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两大基本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仍然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社会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前进的。即使将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这两大基本矛盾仍然存在。各个社会的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矛盾的方式也不同,但任何社会的发展,总是在这一基本矛盾运动中实现的。
否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就是否认辩证法。社会主义制度比较资本主义制度要优胜得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性质。但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既是相适应的[1],又是相矛盾的。因为新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能很快就稳固,要有一个巩固和发展的过程。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无产阶级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巩固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影响,国家机构中某些不正之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矛盾的。一个矛盾解决之后,又会出现另一个矛盾,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总之,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要看到由于资产阶级法权的继续存在,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人们的相互关系方面和分配方面,资本主义的东西不可能完全或很快就消失。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仍然表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坚定不移地要走社会主义道路,要求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变革上层建筑中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以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新老资产阶级及其在党内的代理人,则拼死反抗这种变革,力图复辟资本主义。因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存在,阶级斗争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与旧社会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2]并且随着正确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社会主义制度就不断巩固、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
教员从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出发,科学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制定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重大课题。教员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我国无产阶级[-]运动以及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运动,都是为了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从根本上战胜资产阶级,达到反修防修的目的。为此,就必须在一切领域、在革命发展的一切阶段,始终坚持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直至实现共产主义。
注:
[1] 这是基本的方面。
[2]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