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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节杂谈——愚人终愚己,人无信不立

2023-04-01 18:01 作者:奇妙律旅  | 我要投稿

今天是愚人节,大家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都能彼此一笑而过、不当回事。但如果今天签署的商业合同扯起皮来,则不能以“娱乐至上”辩称,自己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      为了防止愚人节被愚弄,要分析这个人所讲的每一句话,是否有说“假大空”话的嫌疑。有些人热衷于在各种场合吹嘘自己的人脉资源、自身财力、办事能力、专业素养,不明就里的听众容易被这些言语蛊惑。     有位相识的老乡每见面必称,这年能为我介绍收入几百万的大案件,第一次大话或许能赚得二两酒喝,再而三的同样说辞,只会令听者厌恶反感。“吹牛”标签就此长在他脑门上了。     法律行当里也不乏吹嘘之辈,言必称自己专业强、人脉广、法院有熟人,如此承揽业务的方式大行其道。偏偏有当事人信奉这般,反倒衬托出一心琢磨案卷材料的律师们在“赢得”客户芳心上毫无建树。但结局也许在“被忽悠”的最开始,就已经注定难以更改。     “愚人”手段足够高明,也许骗得首次信任;如果我们认知能力盖过“愚人”手段,或许可以冷眼旁观他们的愚人表演。所以,我们需要努力提升认知能力,对世界和人的本性充分理解,以便能从内心把人和事做必要的逻辑推演和印证,最终作出相对客观的主观判断。     为了避免无谓代价,我们应当想尽办法获取足够的证据,对人和事要确信无疑的程度,比如这个人平日说话是否靠谱,周围人的评价是否正面,说他“行”的人行不行,有无被列为老赖,他的公司是否具有诚信问题等等。     这种谨小慎微的精神不应该只用在愚人节这一天,而应在商业交往中反复适用。被“愚弄”付出惨痛代价的人们已经不计其数,这些作为反面教材仍将警示,有些人把每一天都当愚人节过,可不仅仅只4月1日。     还是法律比较严谨可信,才不管是不是愚人节呢,《黄河保护法》于今日正式生效,国家法律必须信守。还是老话告诫的好——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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