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网热议!贪污罪?盗窃罪?防弹少年团田柾国帽子卖家向警方自首韩国外交部'严肃处理
出售防弹少年团田柾国丢失帽子的一位网民的暴行在韩国国会综合监查中被提及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向韩国警方自首。
A某自称是韩国外交部职员,并试图销售BTS柾国戴过的帽子,在引发争议后,A某于第二天向韩国警方自首。
此前,认证韩国外交部公务员证的A某表示“BTS为了制作外交官护照秘密访问护照科时,帽子被放在了待机空间”,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登载了BTS柾国的帽子。

A某说:"这是花钱也买不到的东西。 因为是世界著名的歌手,所以预计收藏价值会进一步上升。 我认为未来该帽子的价格超过现在的价格",引发了争议。
特别是A某表示:"申报丢失物品后,6个月内没有电话或访问,所以拾取者获得了所有权",因此受到了大家的批评,即明知帽子所有者是谁,为什么不返还。 根据韩国《遗失物法》,6个月后拾取者要想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拾取者必须在7天内向警察署申报并提交物品,部分网民质疑A某拾取后是否向警方告知了该事实。
A某在要举报的文章中主张自己已经从外交部辞职,该文章已被删除。
对此据韩国警察厅向共同民主党议员李在祯室提交的资料显示,去年9月14日,柾国来到外交部时,没有对帽子的申报明细。 韩国外交部也表示,当时丢失物品记录簿上没有登记过该帽子。
随着A某虽然掌握了柾国帽子,但没有向警方举报的事实被揭露,有人主张他犯有侵占罪。 未申报遗失物而贪污的人,在韩国刑法上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也有意见称,A某适用盗窃罪。 如果帽子所有者知道丢失的场所,将被认定为盗窃,处以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在这种情况下,韩国外交部长官朴振在韩国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的综合监查中表示:"如果报道内容被确认属实,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A某前往京畿龙仁的一家派出所自首,并提交了帽子。 从龙仁接到案件的瑞草警察署正在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如:柾国是否真的丢失了帽子,帽子是否真的是柾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