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整村搬迁律师-违法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怎么维权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那么,整村搬迁强行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被拆迁人怎么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北大厂王女士所在的村子因为新民居建设工程要实施搬迁,但由于王女士对该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存疑,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协议,而且她的房屋宅基地早经合法审批转为国有土地性质。2020年,村行政机关在对王女士作出《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通知》后,直接强制拆除了她的住宅。
在本案中,首先王女士拥有的宅基地土地性质已经转为国有土地,村行政部门已无权收回该宅基地使用权。第二,行政机关未履行催告程序,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强制拆除王女士的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该拆除行为显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该依法被确认违法。王女士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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