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第一章 关于先验唯心论的原理
第一章 关于先验唯心论的原理
第一节 关于知识的一个最高原理的必要性和性质
建立知识科学/知识学/先验哲学体系——两个条件
要建立一个关于知识的科学或者说是先验哲学,我们需要确证两个关于知识的假设。一个为知识要具有实在性,而使知识具有实在性,即从主观中得到客观物,那么我们就需要指出这个实在性/客观性的根据/条件,而这一条件我们在导论种已经指出,知识之所以能够成为知识,是由于主观与客观在其中经过某种中介的会合活动,那么知识实在性/客观性的根据就在于这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会合活动的中介,而这一中介到底是什么,下文会详细阐述;
另一个假设则为知识应该有一个体系,而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体系,体系的依据就应该能在体系本身找到,因此知识的原理/根据也应该在知识本身之中,为知识提供真理性/实在性。而鉴于真理是与自身绝对等同的,也就是说真理没有真理性的程度之分,要么是真理,要么不是,因此提供真理性的真理也只能有一个,因此为知识体系提供真理性/实在性的原理也只能有一个。我们在此可以看出,这个假设种所需的原理和上一个假设种所需要的中介是同一的,或者说就是同一个东西,都是为知识/知识体系提供实在性的,知识唯有借由它才能够成为知识,并只能从其开始。
作为知识根据的绝对原理是什么
以上所指出的提供实在性的原理不仅是知识本身的原理,同样也是关于知识的科学/先验哲学的原理(即知识学,即关于知识的知识,它本身仍然是一种知识),而如在导论种所说,知识学/先验哲学是将主观的东西作为首要与最高的科学,因此先验哲学的原理绝对不是存在的绝对原理,而是知识的绝对原理,是处于主观领域的。
在此需要阐明这一区别,一个独断论者/实在论者会认为存在着这么一个处于知识之外的作为最终根据/原理的存在,并试图从存在这个终极原理中创造出知识来;而与之相对的,对于一个先验哲学家来说,有没有一个外在于知识的作为根据的存在是不重要的,先验哲学家仅仅在主观的范畴内,知识本身中去探究某个不能超越的东西,即绝对原理,而先验哲学家也只能在主观的范畴上去得到知识的绝对原理是存在的确证,因此独断论者的反驳对于先验哲学的论证是丝毫无关的。
在此我们对于以上所谈及的绝对原理进行一个综合,这个原理是知识的原理,同时也是知识学/先验哲学的原理,都作为两者的起点,而由于这一原理本身也是一种知识,因此整个知识学/先验哲学都是在主观/知识的范畴当中进行研究,而知识的原理便是知识的边界,一切从其开始,而超过它便没有知识可言。因此,这一知识的原理/绝对原理只能是一种东西,即我们的自我意识本身。
对自我意识作为知识绝对原理的进一步说明
我们再对于自我意识作为绝对原理来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即使像独断论者一样将客观物放在了首位,然后对整个序列进行解释时,即解释每一个结果的原因,只会陷入结果的原因是另一个原因的结果的无限回溯序列中,而要结束这一序列的方式只有在一个既为原因又为结果的事物之上停下,也就是其原因在自身之内的东西处停下,这整个体系才能得以成立,由此成为了自然科学的体系,而这个既为原因又为结果的东西即自我意识,原因与根据在自身之内的绝对原理。
而由于自我意识本身是一种知识,是主观的东西,而即使客观物是作为第一位,最终仍然会精神化达到自我意识,这整个体系才能成立,因此自我意识也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那么自我意识就是上文所说的那个作为主观与客观会合活动的,为知识提供实在性的普遍中介。综上,自我意识是原因与结果,主观与客观的同一性。这个同一性在自然哲学的序列中体现为自然,而在先验哲学中则体现为自我意识,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自我意识上是涵盖了知识的所有方面,并在每个层面(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先验哲学)都是占有至高位置的。
知识学形式与内容的循环论证
现在我们对以上内容进行一个总结,我们要建立一个知识学/知识科学/先验哲学的体系,那么首先就要让知识具有实在性/客观性,就要找寻到能够赋予其实在性的东西,那么我们经过论证则得出作为知识同时也是知识学/先验哲学的根据与原理的东西即我们的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就在知识之中,是一种最高的知识。
那么,既然自我意识作为整个知识学/先验哲学体系的支撑,知识学的内容与体系也就必定也是由自我意识这一原理所确定的。知识学的形式即按照逻辑形式来完成自身体系的过程,而知识学的内容即作为知识学产物的逻辑形式本身。逻辑形式可以直接作为其他科学的前提,但是对于知识学本身则需要通过知识学的论证得出,但是由于知识学本身是关于知识的科学,它本身也是一种科学,那么逻辑形式需要知识学的知识学来提供,而知识学的知识学的逻辑形式又需要知识学的知识学的知识学来提供,因此唯有这个循环本身就处于知识学本身内部,知识学才能够成立,也就是知识学的形式与内容互相作为前提,互相制约。
我们在此对这一结论进行进一步的展开,如果我们要得出知识学中的原理,例如说自我=自我,那么我们首先要从日常经验当中预设出一个形式逻辑,即A=A,然后按照逻辑形式进行推论得出我们所要找寻的知识学原理,这便是知识学的形式;然后再按照逻辑形式从知识学原理推导出形式逻辑,从而对其进行确证,这里的形式逻辑A=A便是知识学活动的产物,同时也是它的内容。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知识学体系要成立,就需要绝对原理的确立,而绝对原理必须要要经由预设逻辑命题才能够表达出来,而逻辑命题又必须要依靠知识学活动才能产生,因此可以说知识学要依照形式逻辑才能进行的同时形式逻辑需要知识学才能产生,那么我们可以得出总结,知识学在既是科学形式规律的同时(知识学的内容),又是对这一科学形式的实施(知识学的形式),由此形式与内容互为前提与制约的这一循环便在知识学内部进行,由此知识学/先验哲学体系得以成立。
第二节 原理本身的演绎
无条件的知识——同一/分析命题表达的知识
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即有关于事物的知识要么是有条件的,要么是无条件的,而其中有条件的知识由于到底也要由无条件的知识来支撑,因此有条件的知识最终要是要追溯回无条件的知识的,那么所有可能的知识实际上都是无条件的知识(因为知识应该是体系化的,而真正的体系,其支撑与原因应该存在于其内部,故其是无条件的)。
唯有以主观为条件的知识才能是无条件的知识,而唯一一种以主观为条件的,在主观思维当中的知识就是以同一律命题A=A形式表达出来的知识,那么只有以同一律形式表达出来的知识才能是无条件的知识。
我们在此详尽论述一下为什么此结论是成立的,同一律命题A=A的实质是分析命题,在其中主词与谓词是同一的(例如黑马是马,谓词的内容在主词中能够找到),这种同一在思维内部发生,这种同一性由思维所提供,因此分析/同一命题也只有在思维内部才能得以成立。在此只有一个事实是成立的,即当我思考某物时,我是在思考某物(这个某物的表象在思维内部是必然被设立的),而分析命题中的主词的内容/现实的实在性是完全被抽离的,也就是这个某物可以在现实中是非法的,不可能的,但是仍然能够被设立在思维内部,并且自相等同(例如⚪的▲是不可能的,不符合逻辑的,但是我却能够思维它)。综上,我们可以得出我们对于同一命题/分析命题中主词(A)的认识便是无条件的认识,而以同一/分析命题表达出来的知识便是无条件的知识。
具有实在性的知识——以综合命题表达的知识
但是,如本章第一节所说,真正的,具有实在性的知识应该是主观与客观的会合,而上文所说的同一的知识虽然是无条件的知识,但它也是纯粹主观,只限于思维内部的知识,因此同一的知识并非是本原性/具有实在性的知识。换句话说,真正的知识必定是不局限于思维内部的,而是主观与主观外的交会,表达知识的命题应该是主词与谓词(主观)以外在于思维的东西(客观)作为中介的,而这种命题就叫做综合命题(马是黑的,谓词的内容不包含于主词当中,主词与谓词的连结是通过我对现实的马的经验感知达成的)。那么真正的,具有实在性的知识应当是以综合知识表达与组成的知识。
同一知识与综合知识的矛盾
真正的知识应当是无条件的,以综合命题表达的知识虽然的确是具有实在性的,但是它并非是无条件的,自为的,综合的知识需要以外在于思维的客观之物作为支撑,而如上文所说,唯一无条件的知识只能是同一的知识,那么综合的知识是无条件的,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体系,就必须要回到同一的知识,那么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问题,同一的知识又缺乏其实在性。此处我们就陷入了一个无限循环的矛盾之中,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方法,就只有找到一个能够同时满足同一的知识与综合的知识的点,使得同一知识中产生出综合的知识,综合的知识中产生出同一的知识。
同一同一知识与综合知识的点——自我意识
为了调和同一知识与综合知识之间的对立,我们首先需要对两者之间的对立关系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以及简化。同一/分析知识的实质即概念与其自身的对照(马是马,主词与谓词在思维内的同一),而综合知识的实质则是概念与有别于自身的对象进行对照,在此命题中的谓词并非是思维规定,而是来自于外在的客观对象(马是黑的,主词与外在的客观对象马对照,得出了谓词黑)。那么两者的对立实际上就是表象/概念与对象客体之间的对立,而对同一与综合的调和便是两者的同一(那个东西是马,它是黑的),那么我们所要找的那使得同一知识与综合知识同一的点,也是使得主观与客观同一的点,而这一点只能存在于自我意识当中,自我意识便是使以上两个对立同一的同一性。那么自我意识便是为知识提供实在性的根据,以及使其成为无条件体系的根据,也就是知识的第一原理。
同一律命题导向自我的自身对象化活动
在上述演绎中,我们从同一律命题演绎出知识的第一原理,自我意识,但实际上我们可以直接从同一律命题中得出知识的第一原理。如上文所说,同一律命题的实质是概念与概念自身的对照,也就是将自身变成自己的对象,而同一律命题中的主词之所以能够自身对象化,是因为同一律命题背后有自身对象化的思维活动,而这种思维活动即自我=自我,便是自我意识本身。
自我的自身对象化活动的产物——自我概念
每一种思维活动都有其产物,即概念。那么作为自身对象化思维活动的自我意识也必定尤其产物,也就是自我概念。而自我概念若脱离了这个自身对象化的思维活动,那么它将什么都不是,因此自我概念实际上就是自身对象化的自我意识活动本身。
作为活动的自我与经验性的自我
那么,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在此所说的作为活动的自我意识和我们日常/科学话语体系中的自我意识是不同的,在认知科学/日常话语中,自我意识是单纯经验性的,是维持一系列杂乱客体表象的同一性的稳定同一主体,而对这一主体对表象同一性的维持/经验性的自我的反思则就叫做我思,在我思这个命题中,作为经验性的自我已有一个既定的宾词,即维持表象/经验连续不间断的同一性;
而这里我们所说的作为活动的自我,是脱离了经验表象活动的层面,在进行自我意识的创造活动的同时又对其进行直观,这一同时进行直观/被直观,创造/被创造的反思活动即我在,而这里作为活动的自我则是更为根本,纯粹的自我意识,除了它是自身的对象外没有任何宾词,因此我在/作为活动的自我意识也是一个无限的,具有无穷可能宾词的命题。
自我的知识活动方式——理智直观
既然自我与自我的自身对象化活动是同一的,那么自我永远都是自己的对象/客体,那么自我是绝对非客观的,绝对不会是事物;而与之相对,不是自我的事物则永远只能成为自我直观的对象与客体。那么既然自我如果必定是非客观的,那么关于自我的知识是何以可能,它的实在性从何而来呢?
若要使自我成为知识的对象,那么我们就必须要进行一种不同于普通知识活动方式的知识活动方式。首先这种知识活动方式必须是要是绝对自由的,是证明,推理以及概念这些知识活动的中介都达不到的一种方式,这种关于自我的知识的活动方式便是直观活动;其次,这种知识活动的对象是不独立,不脱离于知识活动本身的,也就是说,知识活动的对象,即自我就是创造自身,将自身作为自己的对象的知识活动本身。这种知识活动方式就叫做理智直观,而理智直观也就是自我。
自我是自我所创造的东西/存在本身
先验思维的目标在于,通过自由使得那些并非对象的事物成为对象,那么上文所说的理智直观便是使得先验思维能够达成这一目标的官能,而先验哲学的唯一对象则是自我/将自身对象化的创造活动本身/理智直观,并通过理智直观的官能对这一对象进行直观,因此理智直观是先验哲学的基础(就如同空间直观是几何学的基础一样,几何学的对象是借助空间直观拟制的那些几何图形,但同时几何学又通过空间直观去对通过空间直观创造的对象进行直观,创造自身的同时又将自身作为对象)。而正如同几何学一样,几何学并非是从已经存在的图形开始,而是从创造几何图形的拟制活动开始,先验哲学的对象,即自我也并非是已经有的(如上文所说,自我并非是事物),唯有先验哲学创造自我的同时,它才能被对象化,我们才知道自我到底是什么。
因此,在自我中存在与创造活动是同一的,那么自我实际上既不是事物,也不是表象,而是比两者都要高阶的东西,即创造活动/行动,而如上文所说,创造活动就是存在本身,使得事物得以存在,事物仅仅是以不同方式限定下活动的变形(例如对于空间填充活动来说,不同的事物只是对于空间的不同程度的填充),而存在本身是无需任何支撑,也没有任何宾词的。
自我即是同一与综合的同一/知识的第一原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理智直观的创造活动的产物,自我,是创造者/被创造者,直观者/被直观者的同一,而这种同一性则可用哲学/知识的第一原理来表示,即自我=自我,而从这一原理中得到命题A=A。而鉴于在这一原理当中,两个相对立的东西,即创造者/直观者的自我与被造物/被直观者的自我在这一命题中得到同一,那么实际上A=A这一命题是一个综合命题,但它同时也是一个同一/分析命题,因此综合命题与同一命题在此得到了同一,两重性中有同一性,同一性中有两重性。而两者所获得同一的点/概念,即自我意识的概念,客观物通过自我同一性中的两重性呈现给自我,作为对象,获得了实在性;而两重性中的自我同一性则使综合知识获得了无条件性,与自我相联系。那么我们则成功地演绎出了本章问题的答案,即知识的直接真正对象只能存在于自我意识的同一性当中,知识的无条件性与实在性都来自于自我,自我便是知识的第一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