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参与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建议 (间接参与方式——类QDII方式)
目前,国内还没有期货公司直接利用QDII进行投资的案例,但是QDII投资在银行、保险、基金公司以及信托公司已经非常普遍。因此,在外汇管制还存在的情况下,基于国内企业对境外市场的需求程度进一步加大,国内期货行业也可以采取类QDII投资的方式参与境外商品市场。
适用对象:投资者、贸易企业、有资质的期货公司

通过比较银行、保险、基金以及信托的QDII投资流程,可以为期货公司采取类QDII投资提供参考。

对比发现,国内期货公司若要以二级代理方式参与QDII境外投资,则有点类似于信托的中介作用。在信托(期货公司)QDII产品设计模式中,投资者将投资资金委托于信托(期货)公司,信托(期货)公司集合其他客户(若为集合信托(理财))的委托资金以自己的名义存入境内托管行,再经此环节汇出境外,按信托文件约定方式用于境外认购、赎回所指示的投资产品以及进行该投资产品的其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