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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细节》主要观点及个人理解

2023-04-04 16:32 作者:bili_19153399761  | 我要投稿

本书的一些主要观点和个人理解,因为这本书是罗翔老师的自己以前写的一些文章集合,因此有些观点会有重复。

序言部分

1、对真善美的向往和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法律是追求公平正义的重要方法手段;

2、作者难得的深刻的对人性的思考和对自我的反省;人性是幽暗、有限、伪善又容易软弱的;作者反省这些人性的负面特征在自己写作以及讲课的过程中有没有体现;

3、法治只是次优选择;法治的悖论,既要屠龙,又要避免成为恶龙,即既要维护社会公义和秩序,又要避免沦为破坏社会公义和秩序的工具;

4、完全的完整的公义虽是眼不能见的,但对公义的追求是必要的,这种追求具有超越性。

一、法律与道德

1、法律不应该成为工具,他具有独立的价值;他要让一切权力和所有人在规则下运行,如此才能保障人的自由;如果法律只是一种工具,那么权力的滥用也就不可避免,人治会打着法律的名义大行其道,人也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任何事物一旦成为工具,就必须为使用者服务,以达到使用者的目的为生存的唯一理由;

2、对正义的理解。

     正义只能是整体的、完全意义上的正义;个别的,部分的,局部的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正义;

     因为人本身的有限性,人的认识是有限的,人的经验也是有限的,人无法看到事情的全部面貌和过程,也就无法得到完整的完全的正义;

     因此人无法做到绝对的、完全的完整的正义。但不妨碍人去追求这种绝对的正义;

3、法律不能脱离道德的指引和判断,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

4、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就在于人的有限性与绝对正义的关系,(第2条),因此人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规则和秩序去指引,否则就会各行其是,永远无法得到正义;

5、死刑既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罪犯的尊重。对死者的尊重容易理解,对罪犯的尊重不易理解。只有死刑的威胁,才能让罪犯真正悔罪,也才能让人以附上生命代价的形式为自己赎罪,也才能重新拾起做人的尊严。(类似于欠债的人,只有还完债才能让他重新成为一个有尊严的自由之人)

二、法理的思辨

1、 人(或生命)不是私人财产,不是工具,不是商品,而是目的;

2、尸体代表的是人的基本尊严,这是人类的基本情感,必须得到尊重;

3、认罪、悔罪、离罪是目的,刑罚只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

三、正义的实现

1、程序正义高于实体正义,原因是人的有限性,人无法了解完全的事实和真相,只能通过一定的规则和秩序去寻找;这必要规则和秩序就是程序正义;

2、法律不应该也不能排斥社会道德和人类一般情感,与此相反,这两点必须是司法过程中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道德鼓励的一定不是犯罪,违反道德的也未必是犯罪;

3、法律有时候也需要通过限制某些群体(如精神障碍者)的自由来保障他们的权益,以防止他们的权益被剥削;同时,也应认识到法律是有限的,并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

4、人心的败坏,见多了各种类型、毫无人性、残忍、荒谬、不可思议的犯罪,让人不得不承认人心的败坏;

5、尊重的议题;法律的内涵就是尊重,不可杀人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不可偷盗和抢劫是对他人财产的尊重等等;当前社会最缺乏的恰恰也是尊重,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当权者与普通民众之间……

四、性刑罚

1、法律不是单纯的逻辑推理游戏,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必须考虑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

2、“同意”不是一个单纯的事实问题,而是价值判断问题;所有事情都内含有价值判断,没有不包含价值判断的事实问题;

3、如果法律失去了对生命的尊重,那么一切道德秩序都将崩塌;

五、阅读经典

1、主要书目《自由·平等·博爱》,詹姆斯·史蒂芬,英国法学家

2、自我反省,人性的幽暗、伪善和骄傲;

3、人是观念的生物;人是依据自己的观念来行事;人与人的冲突往往更多的是观念的冲突;

4、自由的命题;死水的比喻和水流的比喻——自由是有限制,有规则的

5、平等的命题;法律意义之下的平等;

6、法律的超验性;在人定的实在法背后还有更高级的法,或是神意,或是自然法。法律的超验性权威不是人的理性所创造的,而是写在历史、文化、传统与习俗中,写在活生生的社会生活中。如果法律没有超验的权威,那法治就是一句空话,自由也得不到保障。

7、博爱的命题;普世之爱的唯一合理性在于深厚的信仰背景;“人若不理解上帝对人类罪恶的仇恨,也就无法理解上帝之子作为赎罪羔羊代替人类而死的爱之教义”功利主义必须要有信仰的基石,有对永恒的盼望,否则功利主义一定走向排斥超验的庸俗功利主义,结出恶之花。

爱必须是以真理为前提的,所谓的无条件的“博爱”否定或消解了这一前提,因而是错误的

博爱,对抽象的人的那种无条件的博爱导致的结果就是对具体之人的辖制,以博爱的名义暴力地对待个人,要求个人“博爱”,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后面的阅读是对苏格拉底、柏拉图和《小王子》等哲学家和著作的思考,见仁见智,个人不是很感兴趣,这里就略过了。

六、对话

收录了几个人对罗翔老师的采访,主要记述了罗翔老师成长过程中的一些经历以及对法治、社会问题的一些思考和想法,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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