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典型案例(烟花爆竹类)进行通报
近日,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典型案例(烟花爆竹类)进行通报。
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典型案例通报(烟花爆竹类)显示——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2023年精准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功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黄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3年4月2日,赤壁市应急管理局在开展“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中,对赤壁市沧湖开发区普安村路口黄某经营的零售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黄某在民房内储存烟花爆竹230件。主要用于零售,经调查核实,黄某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储存的烟花爆竹230件主要用于零售,属于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赤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扣押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30件,并责令停止经营烟花爆竹。经立案调查,赤壁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30件,罚款1万元。
二、某个体工商户未在核准地点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3年4月19日,通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卖铺进行巡查发现,其门口摆放了部分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对商铺的证件进行仔细核验,发现证件上的注册地址与售卖地址不符。经调查询问,由于烟花爆竹店偏僻人流量较少,便将烟花爆竹从许可证核定地点搬到零售店进行销售,执法人员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0.2万元。
三、在展厅内违规摆放有药样品
2023年6月23日,嘉鱼县应急管理局对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展厅内违规摆放有药样品。经调查询问,公司展厅便于开具销售凭证和宣传,实际销售提货在仓库。执法人员对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进行了宣传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罚款0.5万元。
四、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2023年6月22日,通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与经营许可证上核定的储存量并不相符,许可证标准为80箱,执法人员在现场实际清点数量为120箱。经调查询问,因近期烟花爆竹销量不景气,店主未对烟花爆竹数量进行核查,导致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罚款0.2万元。
来源:咸宁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