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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世分享:李佳琦回应学历造假,HR遇到能力强的造假员工该怎么处理?

2021-11-12 13:53 作者:善世集团  | 我要投稿

11月8日网上传出一张李佳琦参选上海浦东新区人大代表198选区候选人公示的图片,其中学历一栏所标注的高中学历,引发了网友对其学历造假的质疑。

 

 

来源:网络

 

李佳琦的早期经历,早已成为网络上津津乐道的励志传奇。而他是南昌大学毕业一事,对于众多粉丝来说,也早就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不仅很多报道中提及,南昌大学也多次热情地表达过对李佳琦校友的欣赏。今年5月,南昌大学办学100周年时,李佳琦还作为优秀校友,为其录制了祝福视频,发布在学校官方微博上。所以,网传的公示材料上,“高中学历”四个字,让很多网友感到迷惑:究竟是公示材料弄错了,还是南昌大学认错了校友?

 

对此,李佳琦方回应网传学历造假:曾就读于南昌大学,工作原因提前离校。南昌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李佳琦校友有关情况的说明称,近期我们关注到网上有关李佳琦校友的讨论。经核实,李佳琦系南昌大学2011级舞蹈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近4年,因工作原因提前离校,予以结业。

 

根据回应,这事也就过去了。不过这也引起了HR界的关于工作中简历造假的小讨论:当遇到简历造假但能力强的员工该怎么办?

 

之前网上有一项投票,引起了网友的热议,32万人投票,居然有26万人反对开除简历造假的员工,这个比例是81.2%。

 

 

 

持“赞同”意见者,多从组织原则、个人品德的角度来考虑。他们认为,“造假”就是原则问题,不能和能力相提并论。

 

员工的个人品德有问题,能在学历上造假,就能在产品、服务以及其它工作的任何环节中造假。

 

能力越强,造假的能力也越强,留下来的风险也就越大。

 

持“反对”意见者,则认为:能力强能够做事贡献大。

 

现实中,确实存在很多学历本身和能力之间随着工作经验的增加而严重脱钩的现象。

 

学历只是一块敲门砖,但之后却需要自己摸爬滚打积累经验才能不断提升能力。

 

能力提升的过程远比获取高学历的过程要艰难得多。企业里,存在着很多高学历但培养几年依然无法挑大梁的人。

 

看完网友的形容,善世认为,专业的HR应该有自己专业的判断,不能被网友的意见带偏。

 

 

注意背景调查和offer话术

 

01 对于重要岗位,HR在发出offer前,需要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这样可以帮助企业省掉很多未注意到的问题和麻烦;有的公司是在入职后背景调查,要注意列明要求以及员工签字确认。

 

02 明确列出企业不予录用的情况,如简历有虚假成分、未按约定日期报到或员工体检不合格等等情况;

 

03 有文字明确要求候选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是否接受,并规定,如未在指定期限内书面回复,offer失效;

 

注意员工入职当天信息核对

 

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收集并核对关键信息的原始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

 

在员工入职登记表的最后一栏写明类似以下几点内容,并要求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①我保证所填写的每一项内容真实,如有虚假,即使被贵公司录用,贵公司也可随时无条件解雇我;

 

②我愿意接受贵公司的背景调查、培训、试用,如达不到贵公司要求,不予录用我为公司正式员工;

 

③我保证到贵公司报到前,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关系,并不将原单位的任何商业(军事等)秘密带到贵公司;

 

④如与原工作单位因原劳动合同或商业(军事等)秘密问题出现法律纠纷,我愿意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⑤本人已阅读公司下发的《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理解规定的内容、对其没有任何异议。经过公开,公示,我认为程序是公正的,内容是公平的,我承诺将遵守员工手册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手册和各项制度的后续更新修订内容,都会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反,我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完善规章制度指引性条款

 

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在员工手册里明确规定有关个人的资料表,应该如实填写每一个项目,不得有任何隐瞒和欺骗,如有虚假、伪造和不实之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规章制度与员工利益相关的条款生效有三个前提: 一是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二是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程序告知员工。 三是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内容的冲突,劳动合同效力优先。

 

所以,作为一名专业的HR,先做好入职把关工作,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出现后续工作中发现员工造假的情况。

 

如果还是不小心碰到了,善世建议,不管领导及用人部门有怎样的看法,我们都要先坚定地表明态度:“及时给予辞退,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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