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忠方法之利用离职补偿的节税方法
离职补偿释义
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
纳税策划理由
员工离职后如果直接发放工资会涉及个人所得税,而作为离职补偿在一定的额度内是不用交个税的。
筹划案例分析
(一)案例:
郑州公司管理人员王先生的月工资是 6500 元,每月三险一金为 1500 元,假如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2020年 1 月份被公司辞退,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助 5 万元打到王先生个人工资卡上。
(二)纳税策划前后增值税计算比较
(1)策划前
给孙王的补贴视同工资薪金,并入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个税申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减除额-社保= (50000+6500-5000-1500) =50000 (元),个人所得税=50000*10%-2520=2480 (元)
(2)实施策划
节税思路:将一次性发放到工资卡的补助改为签个辞退补偿协议,公司可以给予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免个税的。
具体操作:王先生和公司签订离职补偿协议,属于辞退福利,约定辞退补偿为 50000 元,公司就可以将这笔款打到王先生工资卡。由于郑州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 6000 元(注意是年度工资),则一次性补偿 180000元以下都不用交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8] 164 号: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策划后计算应交税
王先生的-次性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王先生仅就自己工资交个税,由于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6500-5000-1500=0 元,个税为 0。
(4)纳税策划前后节税效应对比:策划前应交个人所得税=2480 元,策划后应交个人所得税=0 元,节税金额=2480-0=24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