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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2.16 李斯

2023-03-14 11:29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6、李斯(?—公元前208年)


  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著名的法家,战国末期楚国人,后到秦国为秦始皇重用,被任为客卿、廷尉[1]和丞相等职,是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有功之臣。以后为奴隶主贵族复辟势力代表赵高杀害,并灭三族。

  公元前二四七年,李斯一到秦国,就向秦始皇上了《论统一书》,分析天下必然统一的趋势,指出秦国具备统一天下的条件,不能缓失良机。他在秦任客卿时,秦国的奴隶主贵族复辟势力搞了一个“逐客”阴谋,力图以此赶走推行法家路线的客卿。李斯就写了著名的《谏逐客书》,列举秦国历史上商鞅等外来法家人物的重大贡献,指出如果不加区别地赶走外来客卿,让他们为别国效劳,就等于“借兵给寇仇,送粮给盗贼”,帮助敌人。秦始皇因此撤销了“逐客令”,恢复了李斯的官职。在制定统一全中国的战略时,他提出对诸侯六国采取各个击破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赞赏。

  李斯帮助秦始皇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秦统一中国后,奴隶主贵族妄图恢复分封制,复辟奴隶制。李斯挺身而出,坚决加以反对,指出西周实行分封制,造成春秋战国诸侯之间的混战局面,现在天下统一,应该全部改为郡县制。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全国设三十六郡,直属中央领导,从而巩固了刚刚实现的统一局面。

  李斯继承和发展了荀况的法治思想,同儒家的礼治思想展开了坚决斗争。当反动儒生用《诗》、《书》鼓吹厚古薄今、攻击秦始皇的改革措施时,李斯又挺身而出,用法家的厚今薄古思想严加驳斥。指出历史是不断发展的,没有固定不变的东西。时代变化了,制度也必须随着变化。他提出“焚书”和禁止“私学”的措施,把儒家经典的《诗》、《书》、百家语,都通令烧毁[2]。他还建议严厉镇压以古非今、结党营私、阴谋复辟、危害国家的反动儒生。秦始皇根据李斯的建议,颁行了《焚书令》,沉重打击了儒家的复辟势力。

  李斯还参加了统一度量衡、货币、车轨、文字的各项工作,他用小篆字体写了《仓颉》篇,作为统一文字的规范,推行全国。

  李斯在秦始皇当政的整个时期,一直处于主要的辅助地位,对统一全中国、巩固封建制,都作出重要贡献。但他妒忌、排挤、陷害韩非;对以宦官赵高为代表的复辟势力策动的政变,采取妥协退让,没有进行坚决斗争,这是他的两大污点。李斯的致命伤是私心重,骨头软。但他是新兴地主阶级政治家,在历史上是功大于过的。


注:

[1] 最高司法官。

[2] 医药、卜筮、种树方面的书籍,不在禁毁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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