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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食子”:亲生母联合男友虐待女童被判3年与16年,“爱情”能让母性消失吗?

2021-10-15 20:22 作者:青苗法鸣  | 我要投稿

“爱情”让人虎毒食子吗?

2021年10月13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对彤彤被虐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彤彤的妈妈和其男友因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16年。

彤彤的噩梦起始于父母离婚后,彤彤的爸爸把她交到了妈妈手中,2020年元旦开始,她开始和妈妈以及妈妈的男友共同生活。在此期间,彤彤没有得到她所期待的母爱,却受到了妈妈和其男友残忍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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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多处烧烫伤、手臂骨折、伤口感染流脓、皮肤脱落,在ICU病房中遍体鳞伤,生命危在旦夕”,当我们看到这些描述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它们和一个6岁的小女孩联系到一起。

对彤彤进行如此非人虐待的不是别人,而是彤彤的亲生母亲及其男友。

这已经不是虐童问题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前有触目惊心的黑龙江虐童案,后有令人痛心的山西继母虐童案,光是从裁判文书网上能够查到的虐童案件就有近3000件,更不难想象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受虐待的儿童群体有多么庞大了。

愤怒的同时,我们不禁发问:谁是虐童恶行的始作俑者?对待虐童的嫌疑人应该怎么处罚?应如何保护儿童免受虐待?


是谁在虐童?


当我们把“父母”“亲人”“老师”等和儿童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往往想到的是爱、关怀、温暖等美好的词汇。但嘲讽的是,根据数据分析,虐童案件中的大多数施虐者正是这些“熟人”。

抚顺6岁女童被虐案件中,伤害彤彤的正是与其朝夕相处的熟人!在其男友频繁虐待彤彤时,妈妈作为彤彤的监护人不仅没有保护她,反而放任暴力的发生,甚至会参与殴打、虐待彤彤。

山西继母虐童案中,朵朵(化名)的继母长期以教育为借口对她进行打骂,最终导致朵朵陷入植物人状态。

新都蒙台梭利幼儿园教师虐童案中,每天和孩子亲密接触的幼师用手掐女童面部并进行推搡等暴力行为。

为什么虐童总是“熟人”作案呢?

究其原因,一是由于部分父母、老师等面对生活的压力,自身控制情绪的能力比较差,便无能地以暴力的方式向弱小的儿童发泄;

二是在一些再组家庭或类似情况中,部分人存在扭曲的报复心理,便将魔爪伸向没有反抗能力的儿童。

同时,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有些父母本意并不想伤害自己的孩子,却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下进行暴力教育,最终酿成虐童案件。


虐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虐童案件时,我们首先需要树立的一个观念就是:虐童绝不只是“家务事”,当虐童案件已经对儿童的身心造成实质伤害时,施虐人要承担的是法律责任。

那么,施加暴行的人需要什么什么样的法律处罚呢?

关于虐童,我们国家的刑法中现在还没有规定独立的虐待儿童罪,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虐待儿童多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进行处理。

结合案件的不同情况,虐童案件究竟是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还是以“虐待罪”定罪量刑可以存在不同,在某些案件中,施虐者还有可能同时触犯这两种罪名而被数罪并罚。

“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刑法中的虐待罪指虐待家庭成员,因此只有在施虐人与被虐人属于共同生活并且是家庭成员时才有可能构成虐待罪,而故意伤害罪则需要被虐人的伤势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结果。

如果虐待行为和伤害行为并存,那么法院还可以对施虐人处以数罪并罚。


儿童如何免受虐待?


未成年的儿童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极易遭受伤害,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呢。这需要法律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从法律角度上看,现在我们国家刑法中没有对虐童的专门规定,可以从法律体系上完善虐童的相关规定,例如单独设立虐童罪、提升刑罚的力度等。同时,也可以把对虐童的预防贯穿在法律制度中。

从社会角度上看,可以考虑充分发挥媒体力量,通过舆论监督的方法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虐童事件,以此推动舆论监督发挥的作用。也可以一些社会组织加强对儿童的保护与关怀,给儿童提供一个安心的成长环境。

为儿童保驾护航,就是为社会赢得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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