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2.14 人文主义
【本文转载自《哲学小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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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文主义
该词的涵义是指与“神学学科”不同的“人文学科”,即指与中世纪神学对立的以人和自然为对象的世俗文化的研究;又指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资产阶级新文化中所具有的一种基本精神,即资产阶级的人性论和人道主义。人文主义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的社会政治思潮和新文化运动,也是欧洲早期资产阶级的一种人生观、世界观。人文主义运动最早兴起于十四世纪下半叶的意大利,十五、十六世纪遍及西欧各主要国家。重要代表人物有:意大利的彼特拉克、薄伽丘、彭波那齐,荷兰的爱拉斯谟、法国的蒙台涅、拉伯雷、西班牙的斐微斯等。
人文主义者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他们提出“我是人,人的一切特性我无所不有”的响亮口号。他们以人为中心,反对中世纪的崇拜神贬低人的思想,提倡人的尊严和价值,歌颂人的智慧和力量,赞美人性的完美与崇高;反对宗教的专横统治和封建等级制度,主张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要求现世幸福和人间欢乐;反对经院哲学和蒙昧主义,提倡科学文化知识。人文主义作为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思潮,在当时起了进步的、革命的作用,为近代唯物主义哲学的诞生和科学文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