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市场就业补贴

2022-06-21 16:43 作者:堆龙龙创空间  | 我要投稿

1.区内就业补贴

(一)生活补贴。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校毕业生稳就业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0号)

1.补贴对象。2019年7月1日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3.申领和支付。请见“本条(三)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和支付”内容。

(二)住房保障补贴。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139号)

1.补贴对象。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租住房屋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3.申领和支付。请见“本条(三)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和支付”内容。

(三)社会保险补贴。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校毕业生稳就业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0号)

1.补贴对象。吸纳高校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区内企业。

2.补贴标准。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6年内给予100%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缴满一年即进行补贴。

3.申领和支付。各类用人企业吸纳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后,持申报材料向公司社保缴纳地地市人社部门(驻藏央企、中央驻藏分支机构向自治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各类企业吸纳我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后,向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补贴资金书面申请、打印《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报表》《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培训补贴资金花名册》《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生活、住房保障、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住房保障补贴的还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无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房租发票(税务局可代开)。

向人社部门提交以上材料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各申报企业账户,企业及时将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支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并向人社部门提供转账依据或支付凭证。

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年度进行申报。上年度已经兑现过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同一申报企业再次申报时,只需要提供(1)-(4)项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离职后再其他企业就业的,新就业企业可继续申报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提交上述(1)-(4)项申报材料,并注明原就业企业名称和兑现补贴时间及金额。高校毕业生享受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6年。

2017年1月1日后毕业的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我区生源和西藏学籍)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合同(含3年)的,可按上述规定申请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我区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后申请相应补贴。

高校毕业生租赁各级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廉租房等情况,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的,不享受住房补贴。

根据《关于西藏高校毕业生稳就业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0号)规定,将区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大到会计事务所、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金会和社会组织(包括协会、商会、科协、志愿者协会等),申报补贴时,需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复印件。

区外企业在区内有分支机构、办事处的,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在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参照区内企业,可申请区内企业各项补贴。

(四)求职补贴。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139号)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校毕业生稳就业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0号)

1.补贴对象。2017年1月1日后,在西藏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我区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高校申请,依据当地省、区、市文件执行),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领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照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2个月一次性求职补贴。

3.申领和支付。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139号)规定。向自治区人社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一次性求职补贴书面申请;

(2)打印《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同时提供与享受低保户主关系证明)、个人残疾证明、建档立卡证明、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一次性求职补贴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在读学校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拨付学校,学校将补贴支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0人点赞

日记本


市场就业补贴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