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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总觉得自己被绿的男人,为了自己不绿他给女友上了锁

2023-03-02 10:47 作者:电影行业  | 我要投稿

故事总结

人心险恶世事难料,真正心狠而恶毒的人,连自己身边最亲密的人都不放过。2000年四川就有一名男子,为了控制自己的女友,竟然强制给女友戴上一把“贞操锁”。被捕后该男子还狡辩,说这是自己爱女友的表现。

2000年2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顺江村一女子跪在了一家诊所外。这家名为“爱心诊所”的小诊所,是村里唯一的医疗机构,但诊所里的医生却和“爱心”这两个字不沾半点。而跪在诊所外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医生姚勇的“妻子”蓉蓉。

有人询问蓉蓉为什么要跪在外面,蓉蓉泪如雨下地回答:“我老公让我跪在这里!”听到这,许多村民气不打一处来,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样虐待妻子的男人?于是两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立刻冲进诊所,找到蓉蓉的老公姚勇,要帮蓉蓉讨回一个公道。

但姚勇却说,自己之所以让妻子跪在屋外,是因为妻子背着自己偷人,这是对妻子的惩罚。听到这,人们又纷纷讨论起来,难道真的是蓉蓉出轨在先?

一旁早已哭红了眼的蓉蓉,再也忍受不了委屈,道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而听完了蓉蓉的经历后,在场所有人都怒不可遏。

原来蓉蓉原本是当地一个工厂里的女工,17岁的时候她就开始打工补贴家用。直到1999年,蓉蓉因为身体不舒服去诊所看病。结果遇到了姚勇,姚勇作为医生却没有一点医德,他诱骗蓉蓉吃下了安眠药,然后在诊所里侵犯了蓉蓉。

事后姚勇还威胁蓉蓉不准说出去,可即便如此姚勇依旧不放心,最后他让蓉蓉跟着自己一起生活,否则就杀了蓉蓉全家。可怜的蓉蓉在被侵犯后痛哭流涕,又担心家里的妹妹和父母被姚勇伤害,最后只能答应当姚勇的女朋友。

那一年,蓉蓉17岁,而姚勇却有40多岁,比蓉蓉的父亲还大。蓉蓉的工友都劝说她不要和姚勇在一起,原来姚勇本来在当地的名声就不好。可蓉蓉内心的酸楚和痛苦却无法告诉他人,最后蓉蓉从工厂辞职,搬到了姚勇的诊所。

逆来顺受的蓉蓉就这样成了姚勇的女友,但她却依旧心怀希望,姚勇虽然人大了点,但好歹还有一个诊所,跟了他自己也不愁吃穿。但让蓉蓉万万没想到的是,姚勇有着极强的占有欲,平时也喜欢疑神疑鬼。

因为姚勇年纪大,就怀疑蓉蓉背着他和野男人出轨。为此姚勇经常打骂蓉蓉,还不让她和其他男性说话。直到某一天,蓉蓉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询问姚勇什么时候正式和她结婚。姚勇却没有给出答案,事后只是摆了一桌酒席,连结婚证都没领。

可“结婚”后,姚勇对蓉蓉的态度却依旧没变。不仅如此,他还拿出一张纸,让蓉蓉写出出轨男人的名字。但蓉蓉根本就没有做过出格的事,她实在不知道如何动笔。见蓉蓉不屑,姚勇便抬手对着蓉蓉一顿暴打。

无奈之下,蓉蓉只好随便写了几个名字,而姚勇看到后更是火冒三丈,一个巴掌打到蓉蓉的脸上,还说让蓉蓉等着,自己要好好的料理料理她。

2000年2月17日,这一天是蓉蓉最难熬的日子。姚勇先给蓉蓉喂了一颗安眠药,然后将她绑在床上,用锋利的手术刀,划开蓉蓉下面的身体,再用纱布从中穿过打了个死结。最令人愤怒的是,姚勇还拿出了一个铁锁,锁在了纱布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侮辱妇女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等待姚勇的,最低也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蓉蓉终于得到了属于自己的救赎。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伤害,只要开始就不会轻易结束,因此那些被迫害的妇女,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逆来顺受一退再退,否则只会让施暴者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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