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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工资,奖金,分红体系管理经验分享

2022-02-20 11:54 作者:十克助教  | 我要投稿


校区员工既有服务工作性质,更有销售工作性质。只有工资和业绩提成还不足以有效激励校区员工。为了更好地完成学期和年度销售目标,因此还要设计学期奖励机制和年度分红机制,这才算是组成了完成的校区薪酬体系。教育机构如何设计校区员工奖金和分红体系?

️奖励目的

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拉动校区业绩提升,特设学期奖与年终奖。

️学期核算规则

❶学期奖核算:学期奖=学期内个人月业绩累计提成收入×10%

❷年终奖核算:年终奖=年度内个人月业绩累计提成收入×10%

发放规定

❶学期奖于学期末月完成学期结算后,予以计算并随当期末月工资发放。

❷年终奖于年末完成学期结算后,予以计算并在春节后上班五日内发放。

❸学期奖实行学期结算制,员工工作未满学期离职的,无学期奖。

❹年终奖实行年度结算制,员工工作未满整年度离职的,无年终奖。

❺员工当期病事假超过20天不享有学期奖。

️业绩分红适用对象

经学校任命的能够独立经营管理校区的分校校长,自正式任命之日起可参与所管理校区的业绩分红。

分红核算与发放

❶业绩分红分两次核算,7月份核算1-6月分红,8月发放;次年1月核算当年7-12月业绩分红,随2月业绩提成一起发放。

❷半年分红=1-6月课消*分红比例×职务时间系数×绩效系数。

❸年终分红=7-12月课消×分红比例×职务时间系数×绩效系数。

❹独立经营管理校区的分校校长的分红比例为课时消化收入的1%。

❺分校校长职务时间系数规则:以每年1月1日计算,分校校长本岗位任职不足一年的,时间系数为0.8;本岗位任职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系数为0.9;本岗位任职满两年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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