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合同违约、赔偿及终止

违约类型:
轻微(非根本)
重大(根本)
预期(提前)
违约的免责事由(从无到有)
1.情势变迁(德国)
2.合同落空(英国)
3.不可抗力(法国、中国、日本等)
要件:不能预见、克服、避免
类型:自然灾害,意外事件
后果: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
处理:免除履行或延期履行,调整或解除合同
违约救济的方式:
1.实际履行——继续履行
作为原则(大陆法系),作为例外(英美法系)
2.损害赔偿
不可避免性,必然性,确定性,可预见性
3.解除合同
4.禁令
干涉人身服务的合同,如运动员,演出,家庭暴力
5.违约金(惩罚,赔偿)
英美:原则上不承认惩罚,只能赔偿
大陆:尤其是德国,原则上可以惩罚
中国:原则上赔偿,一定程度上承认惩罚性违约金的效力(利息不超过24%,已付超过36%(高利贷)的部分可退回
合同的终止
大陆——债的消灭:
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同
英美:
因当事人协议而解除、因履行、违约、当事人死亡、破产、倒闭等原因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