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九十九朵玫瑰前传,姊妹篇(白崖组主场)

2023-06-23 22:43 作者:琵琶普枇杷普小号  | 我要投稿

原创,转自本人LOFTER账号“琵琶普” 写过了少年少女轰轰烈烈生死难弃的恋爱,就想写下年长组的利益爱情(?,牛鸡双视角,有同系列兔子篇,鹰酱篇 约翰与高卢被迫喜欢着战争,因为在其能提供家族利益的前提下,他们的个人想法根本就不重要 与鹰酱不同,作为家族的长子,约翰自小便被家人以继承者的身份培养,那是责任,亦是枷锁 他的一切向来都不能取决于自己的意愿,而是以家族为先 小时候,他不能有同龄孩子的天真,不能玩乐与嬉戏打闹,不能交自己真正想交的朋友,不能拥有不合他人期望的爱好… 他的喜爱不能是他的喜爱,甚至连在极难得的闲暇,所阅览的书籍亦被父母所强制要求 他要做一个符合他人期望的棋,做父母所期盼的儿子,做总能给鹰酱擦屁股,收拾烂摊子的兄长,做家族需要的掌舵人…而唯独不能做他自己 他人的目光是无形的线将他捆绑,于是他逼迫自己抑制内心所想,与无尽的劳碌束缚为伴,成为一个称职的机器与工具 以妥帖的微笑欺骗他人,掩饰空虚,又以得体的举止欺瞒自己,同世人周旋… 他的一生鲜少激进地为自己的意愿发声,而高卢是他难得的叛逆与反骨… 与约翰相同,高卢出身在一个高层世家,双方家族经常会有利益冲突,加之血统一个是英国一个是法国,所以关系自然不好,几乎称得上是世仇 于是自出生,两人就被灌输着一种刻板印象 英国佬/法国佬都是混蛋 小孩子尚没有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一切认知全凭大人的教导,所以即使双方之前根本没有见过面,也都默认了一件事 对方是坏人,不一定要欺负,但一定要远离,要讨厌 高卢比之约翰要更为不幸,因为她是女性…更因为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家中大人总是那么冠冕堂皇,嘴里喊着:支持男女平等 背地里却依旧做着视家族女性为筹码商品的恶心勾当… 没人会在乎商品的想法,为了生存她装作乖巧,学习仪态端庄,察言观色讨长辈欢心,看似对任何人都温柔相待,实则无一人能走进其内心 她知道自己过人的倚仗——那张美到人神共愤,无暇的脸,黛紫色的眼眸使世上一切的宝石水晶都无法与之相媲美,睫毛细长而翘,肌肤白皙而细腻,眉目自含笑,唇不染胭脂亦红,银白的发丝在阳光下仿佛镀了层圣光,参杂着红色的挑染,如同雪中玫瑰,无论在哪里,哪怕只是站着都是那么吸睛,美得惊心动魄,令人一瞬相信一见钟情,一眼万年 “哦!上帝!她简直是沦落凡间的天使!” 世人皆称赞她的容颜,却从来无人愿意倾听她的内心,可也正因为这点,纵使她是个草包,她的家族也绝不会放弃她这个称职的筹码 更别提她向来称得上聪慧,只是习惯与世无争的藏拙… 两人6岁那年,初识在一个上流茶会… 说是茶会,倒更像是个商业合作的谈判桌,各家都拿出他们最引以为傲,至少在外表上绝对不容许出现瑕疵的展品——他们的孩子 约翰一下就注意到了这个好看到过分的小女孩,但也只是多撇了一眼 展示品总是完美的…外貌漂亮也不足为奇 刚开始,大人们还要求孩子在一旁赔笑,后来聊上利益就索性不管了 约翰也乐的清静,坐在稍远稍偏的地方读他的书:《双城记》… 一旁有些大人远远看见,便称赞,阿谀奉承 “真是好学的孩子啊…哪像我家…” 父母面上有光,嘴里却依旧谦虚 “诶呀…哪有…他天生喜欢…” 骗人的…都是谎话 明明是因为父母给他对外塑造的形象根本不许他玩那些孩子气的玩具… 小约翰面色不变,心底却在辩驳,手中的书页被攥紧了几分,却依旧把握住分寸没有留下褶皱 “你在看什么书?” 虽然是英语,但是纯正的法国口音 软糯甜美的声音在耳畔响起,险些把他吓了个激灵,他颇恼怒地抬头,却与对方巧笑嫣然的眉眼对上,莫名地失了火气 还没等他开口,对方就自问自答地接了下去 “是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吧” “你怎么知道…” 本打算用英语问,但考虑到对方是个讨厌的法国佬,约翰还是以法语交谈(由于家族熏陶,约翰虽然会说法语,但不喜欢) 高卢听闻这个伦敦腔的口音微微愣神,但还是礼貌地回答 “有些人总觉得它在胡言乱语,但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呢?最欣赏那个段落” 从来没有人问过约翰这种问题,他瞪大了青色的眼,一时间尽然忘了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表情 眼前人问的不是那些复杂的知识点或是学业,不是他人心心念念的成绩… 瞧!那双美丽的眼睛正这么注视着自己,真诚而平静地等待他的答案 她不是在问英伦家族的长子或未来的掌舵人… 她只是在问他,再问约翰这个“人”的想法 你喜不喜欢…你欣不欣赏… 这是不是你的想法…你的意愿… 于是他向来对一切问题都能对答如流,轻松应对的舌头打了结… 他忙慌乱地低头,在那本书上的字里行间翻翻找找,然后有些窘迫地挑出那段自己最喜欢的文字指给小女孩儿看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他不知怎么,极轻声地嘟囔着 “我不是真心喜欢看书,学习也是…但我…我想我应该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话音未落,他便想堵上自己的嘴,在装上个锁在上面… 这种言语是绝不该说出口的,他怎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可对方却没有告发他,只是眉眼弯弯,明媚而得体的笑,像是与他认识许久的朋友,像冬日暖阳,说悄悄话一般凑近他的耳朵 “这很正常的,告诉你个秘密…” “我也和你一样,很讨厌那些强制的东西” 话末,还故意添上一句 “还有,你的法语说的糟透了” 令他不由得反唇相讥 “彼此彼此,你的英语也是” 她也不生气,反而向他伸出手 “所以说加油吧…” “你我都是” “我叫高卢” 他想…他会永远记得这天明媚的春光,与那比春光更美的笑颜 约翰听见了他的心在叫嚣,清晰而嘹亮 愉悦,发自肺腑的欣喜… 像独行破败的船只遇见了岛屿… 像深海52赫兹的鲸眺望到了飞鸟… 他伸手,再不需过多的顾虑与思量,两只手便如此相握 “我叫约翰…” 原来…法国人也不是那么讨厌… 海狸曾问过高卢,为何会喜欢上一个性格死板的英国人 “纵使他的确长相英俊出色,但…上流社会好看的人千千万…” 高卢摇摇头,笑而不语 很多人都说,她不该在这棵完全不适合她的树上吊死的 正如当年,他们皆认为她爱的是玫瑰 说到底,自以为懂她的人千千万,她最喜欢的花是玫瑰不过是家人强加上去的标签之一 几乎没人知道她讨厌过于奢华繁复的装扮,厌恶人挤人的宴会,更是不喜那些场面的寒暄 他们不在乎这些,那些为她献上鲜花和赞美,口中对她海誓山盟的亦是 他们爱的从不是她高卢,而是他们臆想中的完美 他们爱她,与她无关 她16岁那年,家里为她办了场交际会,为了让她这件商品加点噱头与关注,到需要的时候,方便卖出更好的价钱 来的宾客如云,那些带着打量货物的眼神贪婪,赤裸而恶心,手里纷纷向她献花 玫瑰…玫瑰…又是玫瑰 过于浓重的香气已演变为了腥臭,她站在舞池最中间,像一件拍卖会代拍的拍品… 玫瑰…玫…不是玫瑰?! 那是一抹清冷却馥郁淡雅的紫,在团团血色的玫瑰中脱颖而出… 向来没人知晓她喜欢的是鸢尾…尤其是紫色鸢尾… 她抬头,对上来人那气质出尘,仪表堂堂的脸,以及那双青绿的眸子 约翰… 他颇有绅士风度,抱有歉意地笑笑 他说 “你更适合鸢尾,尤其是紫色” “它很配你的眸子,芬芳而带毒,麻痹人心…” 剩下的人,剩下的话她都没在意了… 只知道…她沦陷了,真笑假笑,她那么多年从未笑得这么真心过,但她当时却依旧佯装镇定的打趣 “这么多年不见,法语学的不错,伪绅士先生” 或许,他真不是最适合她的那一个,却绝对是最懂她的… 她的一生很少执着过什么事,处事淡然,对家族的安排接受而顺从,唯独在约翰的事上不听劝,倔得不行 英国人…好像也不坏… 就算相隔多年,有的爱人也不需无时无刻都呆在一起,往往只需一个眼神就能了解对方的想法,那份默契与爱意并不会随时间淡去 爱情可以足够坚毅到容纳争执与矛盾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那小鹰尚能做到大洋彼岸之距亦不改痴心,更何况他们只相距区区42千米的海峡? 区别不过是他们更成熟,更会区分利弊 知晓在家族看来,只有利益护航的感情才能长久 两个人向来都喜欢走平坦的路,但与对方相恋绝对是一程荆棘之途 约翰生平第一次反抗了家族的意愿,只因为他们的婚姻本不该由他们作主,家里希望他娶一个乖巧淑女而易掌控的英伦女孩,他对上父亲狂怒的眼睛开口,那话语同一个向来只露出柔软腹部的刺猬首次展露了刺,冰冷至极 “我们的婚姻能给你们更多利益,我敢保证” “父亲,别再干涉我的选择了,毕竟我想…你更需要好好休息” 他也确实做到了他的承诺,将两家的利益死死捆在了一起 所谓家族世仇,在利益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 鹰酱,约翰远在北美的表弟,幼年时期两人同住伦敦,几乎形影不离 按理说,两人性格也应该大差不差,可由于家中已经有了约翰这个继承者,所以相对来说对鹰酱没那么看重,约翰作为兄长又一向为他善后,希望他能拥有自己未有的自由,活出想有的样子,更是纵容他无理取闹,这才导致鹰酱格外无法无天,骄傲出格 可当约翰得知自己表弟喜欢上兔子,一个种花家贫苦小姑娘时,也当即就炸了 “不行!他才多大!不说家族同不同意,他敢说他能喜欢那个姑娘一辈子?” 高卢看着他抓狂的样子,只是好笑 “我倒觉得没什么,约翰” “没什么?我应该立马熄灭这种错误的爱情火星!那会…” “喜欢是不分对错的…就像当初的我们,还记得那本书吗?上面有句话…” “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他长大了约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 “可…他,兔子和我们不一样…喜欢是放纵,而爱是克制…” “或许你是对的,但,你当初不也是在恰好最容易令我心动的时间,恰好停在我心上的吗?” “不管怎样,让他试试吧,约翰,青春应当是热烈的,就算会后悔,但别留遗憾…” “他不是宠物鸟,不能一辈子呆在金丝笼里” 看着爱人的眼睛,约翰知道自己这次又该妥协了… “…我知道了” 几天后… “抱歉,约翰先生,鹰酱这个学生我教不了…” “这次又怎么了?” 约翰:这已经是这周第三个中文课老师了… 对方听了他的问题,神色尴尬 “我告诉他,妈和娘都是“mum”的意思…姑娘是对少女的称呼” “然后呢” “然后我问他,要称呼自己喜欢的女孩叫什么” “嗯…他说什么了” “他说…是姑妈,因为娘等于妈,所以姑娘等于…姑妈…” “嗯…嗯?!!” 苍天!那是什么比美式英语还要恐怖的错误! “以后…让他叫女孩子小姐吧…” 约翰:…我觉得就算我不阻止他,他也追不上人家姑娘,说不定还会因为乱认亲戚被告到局子里去… 那终究是一场无果的爱情 鹰酱上了战场,那说到底也是家族的选择,在政府需要军人时,他们把手中最无用的棋子献给国家… 约翰被他们瞒着,直到那一纸文书送到了鹰酱的手上 然后一枚炸弹…鹰酱被送回战场下,死在了病床上 看着表弟濒死,断断续续的遗言 他又想起了那本《双城记》 这声音像是许久以前发出声音的最后微弱无力的回音。它已经完全丧失了人类声音的活力和生气,使人感到仿佛是一度娇艳的色彩消退成了一点淡淡的渍痕。它是如此低沉抑郁,简直像发自地层深处。这声音强烈地表达了一个绝望无救的人的心灵,一个在旷野里孤独飘零、饥寒交迫的游子,倒毙前就是以这样的声音来来追念家乡和骨肉亲友的… 瞧,多应景啊!他的确爱了那种花家姑娘一辈子,因为他一辈子就是那么短! 葬礼简短而可悲,说到底不过是人生的最后一场作秀…作为死者的兄长他却不被允许透露一丁点悲伤… 没问题的…假笑惯了…他不是第一次参加亲人的葬礼!之前也不觉得多么悲伤! 年幼的鹰酱天真的看着自己的表哥 “我要当世界的英雄!” 他没当上世界的英雄,当上了他心爱的兔子小姐的纨绔 “我不会抢约翰的东西的!我们可是兄弟啊!” 众人面前… 约翰取下礼帽,遮掩自己有些扭曲的面色 他在不需要累死累活给任何人收拾烂摊子了… 可他这次…真的笑不出来啊… 在别人眼里那个小小的墓碑 那是他在家这个牢笼里…为数不多贪恋的,想保护的温馨美好… 那是一个折翼在美好年华,对未来尚有憧憬的少年… 那亦是某个女孩的心 有的时候,活着要比死去勇敢的多… 活着的人,亦比死去的人煎熬得多… 他从未如此雷厉风行过 那是为了鹰酱的遗愿,收集那些被拦截的信件… 一封封手写的信 从稚嫩到干练 一朵朵手折的玫瑰 从笨拙到娴熟 1、2、3……56、57、58……97、98… 99 他一封封收集,一遍遍数… 终于集齐的那天,他喝的酩酊大醉… 一旁的高卢看着他发酒疯…叹息 她向来不在乎他是否保持风度 她其实偷偷跟着约翰去过鹰酱的墓… 她不会说她看见一个人坐在墓碑上,自嘲自己的信原来一封都没发出去 她更不会说他们在花店门口,那个人就这样朝他们挥手 有时候…无知者更快乐 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不能无所顾虑,轰轰烈烈 但比起鹰酱和兔子…他和她要幸运得多 “高卢,看见我那本双城记了吗?” 她笑着,比他还娴熟地泡着红茶 “当然,在我书桌上” (全文完,本篇5365字) ps:《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九十九朵玫瑰前传,姊妹篇(白崖组主场)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