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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过拥有多个君主的国家,天存二日的时候

2022-06-04 17:00 作者:xushaolong  | 我要投稿

是否有过拥有多个君主的国家(换句话说,许多国王/王后从属于一个皇帝/皇后)?

最初的回答是:有没有过有多个君主的国家(换句话说,有许多国王/王后和一个皇帝/皇后)?

尽管“君主”一词(源自希腊语monos arkhōn,“单一统治者”)有着隐含的单一性,但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国家有一个以上的君主——或者我们应该使用其他术语,如“统治者”或“君主”

这一现象的一个根源是有意继承人(通常是儿子)与其前任(通常是父亲)在王位上的联系,这是一种权宜之计,有助于确保高级统治者去世后最终权力的平稳过渡,也可能确保继承人的共同选择、经验和满意度。王位上的联合、共同统治(有时称为共同摄政,但在英语中含义不明确,其中“regent”指的是“统治者”以外的其他意思)通常在第12王朝(约公元前1940年至1760年)期间被古埃及人所普及。这实际上是有争议的,一些学者提出了其他解释;如果这是第12王朝的发明,它可能是从阿门尼姆开始的ḥ在我和他的儿子森沃斯雷特一世,或与森沃斯雷特一世和他的儿子阿梅内姆一起,确保一个新统治家族的永久存在ḥ在第二阶段,作为对该王朝创始人阿梅内姆(Amenem)被明显谋杀的回应ḥ在第一阶段,传统观点认为,在这个王朝的大部分时间里,没有王位的联合是一种常见的手段。在后期,QueenḤ约公元前1472年至1457年,atšepsut与她的小侄子、继子和女婿图特摩斯三世一起担任女王统治的职位;女王早些时候曾担任摄政王,显然不想放弃权力,因为她的监护人即将成年,所以她让自己成为联合统治者。埃及王位上第一个完全明确的父子关系是在公元前777-773年,奥索金四世和塔克尔特三世之间。


在希腊化时期,这种类型的王位上的联系非常普遍,从安提戈尼德一世和他的儿子Dēmētrios一世(公元前306-301年)开始,在安提戈尼德人中,塞琉西一世和安提奥霍斯一世(公元前292-281年)在塞琉古王朝中,托勒密一世和托勒密二世(公元前285-282年)在托勒密王朝中。托勒密王朝还引入了男性和女性统治者之间的王位关联——母亲和儿子(从公元前180-177年的克列奥帕特拉一世和托勒迈奥斯六世开始)或丈夫和妻子(从公元前170-145年的兄弟姐妹托勒迈奥斯六世和克列奥帕特拉二世开始)——以及两个以上个人的王位关联(从公元前170-164年托勒迈奥斯六世、克列奥帕特拉二世和托勒迈奥斯七世的兄弟开始)。最后一位有效的托勒密统治者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公元前51-30年)总是与一位共同统治者共享王位:首先是她的兄弟托勒迈奥斯十三世(公元前51-47年)和托勒迈奥斯十四世(公元前47-44年),然后是她的儿子托勒迈奥斯十五世(公元前44-30年)。

在罗马帝国,王位上的联合也变得很普遍。在这里,它产生于一种愿望的结合,即确保一个人在本不应该是世袭君主制的情况下继承——第一位皇帝奥古斯都声称他正在恢复罗马共和国,并刻意避免具体的帝王协会——以及罗马共和国的学院式领导传统(例如,两位执政官)。奥古斯都没有兄弟或儿子,于公元前18-12年与他的女婿和准继承人阿格里帕分享权力,然后与他的下一个女婿(以及继子和养子)和准继承人提比略分享权力,提比略于公元前6年去世,于公元14年成为第二位皇帝。22-23年,他与儿子德鲁苏斯联合执政,但德鲁苏斯早逝。维斯帕西安皇帝(Vespasianus,r.69-79)于71年将他的儿子提图斯(自69年起就被称为凯撒)联合起来掌权,提图斯在79-81年比父亲长寿,成为唯一的皇帝。安东尼努斯一世(r.138-161)的两个养子马库斯·奥雷利乌斯(MarcusAurelius)和卢修斯·维鲁斯(LuciusVerus),于161-169年作为兄弟联合皇帝统治。副皇帝的数量曾多次从两个增加到三个,例如塞普蒂米乌斯·塞弗勒斯(Septimius Severus)和他的儿子安东尼努斯二世(Caracalla)和盖塔(Geta),公元209-211年,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I)和他的儿子阿卡狄乌斯(Arcadius)和霍诺里乌斯(Honorius),公元393-395年。这就是最高层次的交往;奥古斯蒂(高级皇帝)和凯撒(初级皇帝)之间的不平等联系也很频繁,例如在被称为四帝制的四帝学院,293-307年有两个奥古斯蒂和两个凯撒。最终,情况出现了,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相互承认的共同皇帝的数量可能会增加到多达五个:Kōnstantinos VII(913-959年),他的岳父rōmanos I Lakapēnos(920-944年),以及后者的三个儿子Khristophoros、Stephanos和Kōnstantinos。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保加利亚皇帝西蒙一世(r.893–927)与此同时,罗马诺斯(Rōmanos)写信给他,说不可能有一个以上的皇帝!

狄奥多西一世和他的两位共同皇帝在一个银色的密室里-
在西欧,法兰克人及其继任者之间的王位关系尤为普遍。特别是法兰克人似乎引入了这样一种观念,即王权,就像私有财产一样,应该在前任持有人的儿子之间进行分配。因此,克洛德维格/克洛维斯一世(r.481-511)和他幸存时间最长的儿子克洛塔/克罗泰尔一世(r.511-558)各自在自己的权力下重新统一了王国,但在他们去世时,却将王国分给了他们的四个儿子。因此,梅洛文吉安人的法兰克王国经常被划分为兄弟(或堂兄弟),所有法兰克国王,通常有特定的直接控制区域。后来的加洛林王朝继承了这一模式,导致加洛林帝国于843年在凡尔登条约上分裂,随后分裂。然而,加洛林王朝也在王位上采用了父子关系。查理曼大帝(公元768-811年在位)让他的三个儿子在其王国的不同地区共同执政——法兰克人的小卡尔/查尔斯,意大利和巴伐利亚州的皮平/佩平,阿基坦的路德维希/路易。只有最后一个比他父亲活得长,因此继承了一个统一的帝国,但他立即安排将其分给自己的儿子,他将这些儿子作为意大利、巴伐利亚和阿基坦的国王联系在一起。这一继承安排和后来的继承安排导致加洛林王朝分裂为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王国,但最终王权变得统一和不可分割——西弗兰基/法兰西王国最后一次在兄弟之间分裂是在879-882年;上一次东法兰克/德意志王国在兄弟之间分裂是在876年至882年。然而,名义上,帝国是不可分割的,只有一个皇帝,名义上统治着他的兄弟(或亲属)国王。
另一种类型的父子关系仍然频繁,尤其是在新王朝在各个王国掌权的时候。在法国,加洛林王朝末期和早期的卡佩提安国王制定了一项不成文的规则,即将长子与王位联系在一起。在954年至1223年间统治的九位国王中,只有一位(胡格斯·卡佩特)没有被他的前任联系到王位上(在这种情况下,是因为王朝的变化)。此外,另外两位初级国王从未成为唯一或高级统治者,因为他们先于父辈。在德国,自奥托一世于961年与他的儿子奥托二世联合以来,在10世纪,奥托尼亚或撒克逊王朝建立了对皇室权力的安全垄断之后,王位上的联合变得普遍。王室的男性血统一再中断,但撒克逊人(919-1024)、佛朗哥人或萨利安人(1024-1125)和斯瓦比人或霍亨斯陶芬人(1138-1208和1215-1254)家族基本上实行了世袭王权(有一些挑战或中断,最明显的是在1125-1137和1198-1215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王位上的预期继承人协会支持的。对于成年人来说,这种权宜之计成功了;在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有时是这样(海因里希四世,后来出现了一些复杂情况),有时则不是这样(弗里德里希二世,被一个王朝的对手和他自己的叔叔取代,尽管后来取得了胜利)。王权理论上是选举产生的,神圣罗马皇帝的相关职位名义上是教皇的恩赐,教皇最终开始害怕一个过于强大、安全和世袭的德国君主制;所有这些导致了冲突和政治化,破坏了“正常”的王朝继承。1254年霍亨斯陶芬王朝(Hohenstaufen)垮台后,出现了一个更为真实的选任王权,几个家族(最著名的是哈布斯堡家族、卢森堡家族和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登上了王位。最终,卢森堡人和哈布斯堡人重新引入了将他们的儿子联系在王位上的做法。虽然王室理论上仍然是选举产生的,而王子选举人需要贿赂和让步才能进行合作,但这种做法有助于哈布斯堡王朝在1439年至1806年间垄断皇室和皇室王位,1740年至1745年短暂中断。他父亲在德国/帝国王位上的最后一个儿子是1764-1765年的未来皇帝约瑟夫二世。
最终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君主制声称与查理曼大帝的法兰克/加洛林帝国保持了连续性,因此认为自己是罗马帝国统治的复兴——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总体上。因此,其他国王被视为名义上的从属国王,部分原因是因为其地位(以及皇帝作为基督教君主的“父亲”的角色),部分原因是由于西欧几个君主国从法兰克帝国分裂出来的历史发展。然而,实际上,大多数国王都被称为“自己国王的皇帝”因此,真正的帝国控制仅限于皇帝自己的帝国领土。这最终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最初由两个王国组成,后来由三个王国组成:德国和意大利,后来是德国、意大利和勃艮第。前洛萨林加王国曾短暂而断断续续地存在,现已与德国合并。这两个后来的三国组成了帝国,由皇帝亲自联合统治,这意味着他是德国国王、意大利国王和勃艮第国王。后来,皇室的尊严被授予,首先是个人的,然后是永久的和世袭的波希米亚统治者。他是神圣罗马帝国内除皇帝以外唯一的封建君主;偶尔邻国的国王(如匈牙利、波兰和丹麦的国王)也承认自己是帝国的附庸,尤其是在11世纪帝国权力达到顶峰的时候,但这些往往只是昙花一现的臣服。从卡尔四世(1346-1378年)开始,卢森堡和哈布斯堡家族的大多数皇帝也是波希米亚国王。18世纪,勃兰登堡的选举人,同时也是神圣罗马帝国以外的普鲁士公爵,被允许成为普鲁士国王,后来成为普鲁士国王。但从技术上讲,这指的是帝国边界以外的领土。在神圣罗马帝国的最后几年(1805-1806),巴伐利亚、萨克森、符腾堡和汉诺威(与英国个人联合)的统治者也获得了皇室的尊严,但这是在帝国被法国保护下的莱茵联邦解体和取代的背景下发生的。


在北日耳曼语(斯堪的纳维亚语)和凯尔特语(英国人、爱尔兰人、苏格兰人)的语境中,王位上的关联也是众所周知的,尤其是当涉及到兄弟或堂兄弟分割他们祖先的遗产时。斯拉夫人也是如此,尤其是在波希米亚、波兰和罗斯。在英国背景下,联合统治者往往相当罕见,尤其是在威塞克斯的统治者建立了日益包容和统一的英国王国之后。95年代以后,兄弟之间不再有“次王”或王国的分裂。有两次,显然是模仿当代法国,英国国王将他们的儿子联系到王位上:1152-1153年斯蒂芬联系到尤斯塔斯,1170-1183年亨利二世联系到年轻的国王亨利;两位初级助理都没有幸存下来成为唯一或高级国王。在更现代的时代,玛丽二世和威廉三世于1689-1695年作为联合君主统治(他们都不是仅仅凭借配偶的权利)。
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
在东方社会,有许多最高和从属君主共存于帝国结构中的例子。这有时反映在正式的头衔上,如印度的mahārājādhirāja(与mahārāja或普通的rāja相对)、中国的黄帝(与wang相对)、中亚的khan(或qaghan,与beg相对)、pādiťh或sulṭān(与malik或amīr相对)在穆斯林土地上,等等。征服帝国的建造者们通常接受当地统治者的臣服,并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地方权力,只要他们致敬并表现出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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