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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能得罪人,是不能得罪有左右你的人

2023-07-18 16:16 作者:10b126  | 我要投稿

2023年7月18日15:02:24

故事

汉武帝,公元前127-126年

张鸥被免职,皇帝想让蓼侯孔臧代替他做御史大夫。孔臧请辞说“我们家世代以经学为业,希望能做太常,发挥我的家学,与堂弟侍中孔安国仪器总结古代流传下来的典籍和训诫,是他们永传后世”皇帝于是允许了他的请求,让他做了太常,对他如同三公。

 

公孙弘做了御史大夫。当时,跟西南方向的外族刚有了沟通,在东边设置了苍海郡,在北边设置了朔方郡。公孙弘数次进谏,以为这样是在以消耗中国的物力而奉养没有用处的地方,希望能取消这些策略。

皇帝的使者朱买臣等罗列设置朔方郡的好处来责问公孙弘,他们提了十条好处,公孙弘无言以对。公孙弘谢罪说‘我是山东粗鄙之人,不知道设置朔方郡竟有这么多的好处,希望能罢掉西南夷和东面的苍海,集中力量办好朔方郡’皇帝于是允许了他的请求,春天,罢了苍海郡。

 

自己

孔臧的封地在哪里?为什么不想做御史大夫?

公孙弘想要罢了西南和东面,开始皇帝不许,后来见确实不行,就答应了。这个可以认为是 确实按皇帝的意志去执行了,但确实存在客观问题,皇帝自己也看到了问题,自己知道不可行,于是罢了。

在下对上的时候,态度很重要。我虽然有不同看法,但还是支持你的,而且我也按你说的做。但最后做不成,这是客观问题,非人力可为,不能怪我。

 

自己+敖让

在分析的时候,代入了人物的身份。他们背后的力量也在考虑之内,而且很有可能是会对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上边安排了任务,不想做,这必须得给出理由?御史大夫,官职比太常高,自己不要御史大夫而求太常,这个请求在人情法理上都是可以接受的。但在陈述理由的时候,必须要有选择的说,不能说真正的原因。而自己说出的理由,也一定要符合常理,更要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否则就太假了。孔臧自己请求的位置,以他的家世来说确实再适合不过了,而且在皇帝看来也是适合的。

公孙弘也是通过让皇帝自己明白之后自己做决定,而不是硬逼着做决定。

都是在拒绝皇帝的任命;都是让皇帝自己改了任命。他们的目的都达成了,而且对自己还没有什么损害。这其中的关键是什么呢?绝对不说任命是错的,而是找出更合适的。

联系

最近,我的态度去有些不太好。跟导师在某些问题的沟通上产生了误会。特别烦别人误解,尤其是劈头盖脸,上来就指责的那种,不高兴和生气当时就都写在了脸上,自己的语气也变得不好了。现在想想,幸亏是在学校,导师也只是急脾气。

实事:看自己的大论文,把能改的,需要改的记下来。专注在这件事上。

参考

章节:119. 不动声色实现目的的案例

书籍:读史悟道-资治通鉴 卷壹

作者:敖让

出版社:岳麓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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