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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逻辑分析(微观解纷策略及案例解析第一章第三节)

2023-04-16 19:01 作者:调解43  | 我要投稿

调解的理念与思维

调解的制高点,不是法律,而是文化,是构成一个社会主流文化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追求的社会目标,说到底,社会文化各因素的综合是构成调解员素质和思维的基础。——沈四宝教授

第三节调解逻辑分析

逻辑的工具性质决定了“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26]。自调解产生以来,逻辑方法在调解思路的研究与分析和实践中一直被广泛应用。在调解适用的过程中,由于部分调解人员自觉的或不自觉地运用到逻辑思维,但对其没有深刻的认知,总是过于舍本逐末地去提升调解方法与技巧,却唯独忽略了思维的重要性,殊不知调解方法是建立在自己对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深入理解的基础上,致使在调解工作中未主动探寻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是急于求成,导致调解效果不佳。所以,要想提高调解效率和成功率,就必须学会按逻辑规律进行思考。

一、调解思路


调解思路的研究与分析分为调查、分析和论证阶段,主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27]的逻辑方法,查明事实真相和找出矛盾焦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首先,调查阶段。一是用语言与双方当事人、旁人进行沟通,获取相关证据和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观点或诉求、理由;二是通过其他途径收集与纠纷有关的信息。其次,分析阶段。一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合理的推导、归纳,并对推导出假定性结论用经验来验证,再依据这个得到验证的结论推导出事情真相和找出矛盾焦点;二是根据掌握的基本案件事实和法理依据,结合逻辑分析,论证双方当事人的判断是否准确、推理是否严密、提出的观点或诉求是否真实和理由是否充足等;三是从观察的事实或证据出发,结合是否支持双方的观点或诉求、理由,经过合理的归纳,进而形成新的观点、理由,即调解目标的雏形。最后,论证阶段。根据明确的调解目标制定多个调解方案,并论证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通过方案比选,选择最优方案实施。

二、论证语言

(一)调解语言

所谓调解语言,是指在调解活动中主要调解参与者相互间之间使用的交际语言,即他们各自所说的话。由于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特定的思维方式或思维习惯,因知识、阅历和修养等原因,在协商或调解时用各自理解的语言予以沟通,造成各自对语言的接受、理解各异,从而容易产生误会或存在沟通障碍,所以,调解语言的实际使用往往会决定调解的成败。

调解语言贯穿于调解工作全过程,从论证的角度来说,好的语言是适合对象的语言,是清晰和精确的语言。它能够使当事人产生尊敬和信赖,拉通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的作用,使当事人容易和愿意接受己方的观点和建议,有助于调解工作地顺利开展,快速、有效地促成案件纠纷的解决。反之,则可能前功尽弃,造成相互极不信任,导致矛盾纠纷升级,甚至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所以,掌握调解纠纷和化解矛盾的语言艺术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预设假定[28]

预设假定也称“预设”或者“前提假设”,指的是日常沟通的对象、现象或者事件,应该是存在的,具体是指包含在日常语言的某个命题中并使之成立的“隐含判断”,是某一个判断、某一个推理、某一个论证有意义的前提。预设就是交际双方共知的东西,或者说在交际中说话的已知部分。

从语用的角度,预设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共知性。第一,预设是交际双方或一般人已知的信息、经验或知识;第二,预设要通过发话人的话语揭示出来,并得到受话人的认同和理解;第三,预设有时局限在交际双方知道,其他人虽能理解谈话的表层意义,但因缺乏对预设的把握而不能理解谈话的真正含义。二是恰当性。预设的恰当性,也叫合适性。人与人之间比较容易沟通主要在于具有共同的“预设”,然而,在现实的人际沟通中,有些预设的判断,却只是一方自己的看法,未必是双方所共同接受的。预设的恰当性就是预设与特定语境的协调一致。具体讲,为了使用预设被交际者理解和接受,必须满足一定的语境(时间、地点、人物、事因、事态、事果等)。三是可撤销性。预设的可撤销性是指预设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被取消。预设是语句可理解、有意义的先决条件。交际中的语句不仅要服从遣词造句的语法规则,还要有被交际双方所理解的实际意义,但语句有意义或有真假值的先决条件是交际双方共同设定的预设真。就一般来说,一个预设假,那么暗含这个预设的语句就无真假值,即无意义,也不会被交际双方所理解接受。四是隐含性。预设是暗含在语句内部的信息。一个语句在交际中具有表层信息和内部信息,语句表层信息是交际者已知信息和未知信息的集合,语句内部信息是交际者的已知信息。人们只有通过分析语句表层信息,才能揭示出暗含在语句内部的预设。例如:张三又戒烟了。分析:一是如果张山没有抽烟,即这个预设假,那么上例就无意义,你也不会接受张山又戒烟了的“事实”。二是如果预设真,表面信息是:存在张山这个人,而且他又戒烟了;内部信息是:第一,张山曾经戒烟;第二,张山过去戒烟次数可能不止一次;第三,张山过去的戒烟都没有成功;第四,张山这次戒烟可能很难成功。

(三)言语理解[29]

逻辑的研究对象就是思维,而在实际思维中,思维的过程同时也是使用语言的过程。所以在研究逻辑思维时一刻也不能离开语言。

1.语意分析:自然语言的语句是依赖语境的,语境指言语交际所发生的具体环境,一般包括言语交际的参与者(即说话者和听话者),言语交际的主题、时间、地点及其相关情景,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共有的背景知识等。虽然自然语言常常是多义的、歧义的、模糊的,但由于语境因素在起作用,我们日常所进行语言交际活动大致都能成功进行,很少发生误解或曲解现象,就是因为语境补充了字面信息的不足。也就是说,一个句子表达什么意义,不仅取决于其中所使用的词语的一般意义,而且还取决于说出这句话的语境。

2.争议辨析:论辩是一种言语的、社会的、理性的活动,是消除意见分歧的手段。对一种主张进行争辩,意味着这种主张的真实性或者可信性受到了怀疑。争辩的目的是企图打消他人的疑虑,或者使对方接受自己的主张。争议的焦点既可以是观点,也可以是理由。其中,发生在主要问题上的争议成为观点之争;发生在主要根据上的争议成为理由之争。

三、论证要素[30]

论证是用某些理由支持某一结论的一种思维方式或思维过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摆事实,讲道理”。论证是由推理组成的,推理存在于论证之中,在某种程度上可看成同义的,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任何论证都要借助推理才能完成。一个论证的最基本要素是三个:主张(论题、论点、结论)、理由(前提、论据、证据)和支持(论证方式、推理关系)。

(一)主张

主张是文章作者或说话人提出的观点,即作者或说话人想要表明的看法是什么。分析主张包括找出论题或找出论点两个方面。论题,即论证涉及的某个特定话题,也是论辩双方共同谈论的某个话题;论点即是主张是作者对论题的观点。论点是作者要在论证中证明的东西,也是一个论证所要得出的结论。论点是论证的最终目标,一个论证的论点具有唯一性。

(二)理由

理由也叫论据,是一个或一组支持主张的陈述,即作者用来论证的根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具体指的是论证者用来论证其论点的理由、根据。理由是论证的重要因素,断定这些陈述为真的共同构成了支持主张的基石。

1.理由的“公理”。论证的力量来自理由,若需要接受一个主张,至少你要问凭什么接受,即要辨别和考虑主张的观点或意见是否获得了合理或者有充分的支持。而作者或说话者能对自己的主张所作出的解释,即说明其中的原因,那就是它的根据就是理由。理性人应当具备的优秀品质就是以充分或者合理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信念,并用理性的态度对各种意见和说法进行评价与选择。理性精神就是在理解论证时,对待不同的主张要有兼容精神,在没说清理由之前,不要轻易对主张的对错作出判定。判断论证是否有效以及强度如何的重要依据是需要区分哪些理由或论据是可靠的,哪些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无效的。

2.理由的类型。合理的理由或论据通常是一些已经被证实为真的论断,即所谓的“摆事实,讲道理”,由此,理由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事实理由,即事实性描述,指已被确认的关于事实的判断,包括具体事实、事例与统计数据陈述的统计事实等。另一种是理论理由,也叫道理理由、原则性论断,指一般性原理、普遍性原理或某个原则性的论断,既包括各门学科的定义、公理、定律、原理、假说等表述科学理论的陈述,也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行为准则、价值准则、专家意见、个人意见、恰当的比喻和类比、合乎逻辑的推理判断以及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并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经验总结等。由于人们的怀疑不仅可对主张怀疑,而且可能对支持主张的理由也提出疑问。由于出现疑问就要求解释或理由,因此理由具有层级性,即主张的理由,理由的理由,理由之理由的理由……如果一个理由本身不需要论据再加以支持,它就是“基本前提(理由)”或“基本论据”。

3.理由的识别。辨识理由的有效办法是在阅读或聆听的过程中,在抓住主张的基础上,把自己代入到作者或说话者的位置,并追问自己,如果自己持有这一主张,凭什么能使得主张站得住,即需要哪些事实和道理来支撑,如果在话语或文字材料中获得这些对主张有支持关系的事实或理论,哪些材料就应该是作者或说话者用来证明自己主张的理由和论据。

4.辨识的步骤。第一,在初步识别主张和基本理由的基础上,标出主张和理由。第二,在理由较多的情况下,对理由作简化概括后进行编号排序。第三,若有需要,则画出主张与理由的论证关系结构图。

5.理由的审查。要判定一个论证是否是好论证,就要对其理由或论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审查理由的批判性问题如下:第一,这个(或这些)理由的是真的或可接受的吗?第二,这个(或这些)理由和主张相关吗?第三,这个(或这些)理由对主张的支持程度是充足的吗?

(三)支持

支持也叫论证方式,即主张和理由之间的联系方式,一般表现为一个推理系列,具体是指接受理由有利于接受主张,即那些能够有利于从前提推出结论的前提对结论有支持关系。主张能否成立取决于理由对主张的支持力量或支持力。当然,支持有程度之别——完全充分的支持、较大的支持、微弱的支持等。

四、方案论证

(一)论证的基本要求[31]

首先是推理要求。要求所说的证据或理由支持某事(或者某事可从所说的证据或理由得出)。如果其前提无法支持结论,那么一个论证就是无价值的。因此,首先要考察推理要求,而且只有前提确实支持结论,我们才将考察事实要求。

其次是事实要求。要求证据或理由存在。就是说要求前提呈现真正的证据,或者是真的。前提首先是一种解释,即对我们为什么要相信某个特定结论的解释。只有恰当的前提才能保证结论的恰当性,才能作出合理的推理,使我们因此相信其推出的结论。

正当理由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命题的证据,这个证据对命题的支持关系和命题一起构成一个论证,证据强度表示的就是这个论证的可信程度。

(二)方案论证的原则

1.合理性。合理就是合乎道理或事理。合理性就是你的思考、分析、判断、推理,要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32]。要客观、要理性。合理性把说理论证的理性标准确定为行动的规范。简单说就是是否符合逻辑,即“有道理”,“符合规律”。

2.可行性。指制定的调解目标、方案在经济、政策、道德等方面是否行得通,即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目标的概率。实践证明,调解方案具有可行性,并不一定具有可操作性。

3.可操作性。指在调解目标、方案可行的情况下,结合环境、经济状况、个人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实现目标过程手法的难易程度。

4.客观、公正性。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运用客观的资料作出符合科学的决定和结论,同时,论证方案和结论必须是分析研究过程合乎逻辑的结果,而不掺杂任何主观成分[33]。

5.合法性。指调解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风险性。指调解活动可能产生调解失败、矛盾激化、关系恶化、失去信任危机的特性。

7.现实性。指在事物的内在发展过程中,已经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现实这个范畴不是孤立地凝固地确认个别事实和现象的存着,而是对相互联系、变化发展着的客观事实、现象的综合。从纵向看,今天的现实是过去现实发展的结果,又是发展为未来现实的原因;从横向看,任何个别事物的现实存在都是同周围事物处于普遍联系之中的。现实性体现着事物联系和发展纵横两方面的整体性质。从本质上说,只有合乎规律、合乎必然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或者说,终将变成现实的[34]。

(三)方案的审查

1.合法、合理性审查。主要从国家及地方政策的符合性,证据、观点、调解目标、结论的合法性,道德、当地风俗、经济、结论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2.可行、可操作性审查。主要从调解方法与技术、技术要求、所处环境、软硬件条件、操作习惯、经济状况及履约能力、当事人对调解目标及可能产生的结果的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

3.风险性审查。主要从调解工作职能职责、方案的合理合法及可行性、矛盾纠纷的可控性、社会影响、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

4.现实性审查。在某些特殊案件中所制定的具有现实性的调解方案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其本身常常带有一定的不严格合法的特征,但恰好契合人民调解“不违法”的合法性特征。因此,针对特殊案件应审查方案的现实性。一是审查调解目标实现的必要性,现实中和长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审查调解目标要有实现的可能性,它必须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而不是可望不可即的目标。

五、思维模式[35]

(一)逻辑思维(纵向思考)

逻辑思维就是将事物的各要素有逻辑地进行分解的纵向思考方法。也就是通过观察事物,得到一个判断。它强调推理和逻辑分析。逻辑思维,因为是建立在已知上的推理,所以其思维方式[36]是缜密、理性的。简单来说,逻辑思维就是抽丝剥茧步步解决问题的数学思维,一旦发现有不符合逻辑的就停止思考,其特征是分析。逻辑思维最常用的方法是演绎法和归纳法,这两种方法都是基于过去的经验来对事物进行推测的,一旦缺乏经验可能就无法解决当下问题了。


1.演绎法。指通过个别事实与一般情况下通用的规律来预测结果的方面。

例如:“小明是人”←个别事实;

“人一定会死”←一般规律;

“小明一定会死”←可预测到的结果。

2.归纳法。指通过个别事实的集合推断出整体规律的方法。

例如:“小王要睡觉”←个别事实;

“小明要睡觉”←个别事实;

“小张要睡觉”←个别事实;

“所以人类一定要睡觉”←可预想的规律。

(二)横向思维(水平思考)

横向思维指突破问题的结构范围,从其他领域的事物、事实中得到启示而产生新设想的思维方式,它不一定是有顺序的,同时也不能预测。简单来说,横向思维主要是把目标集中在解决问题的多样性上,思考各种可能性,寻找更简单的解决方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换一个角度思考。横向思维的特征是寻找更多的答案,最常用的方法是类推思考和假说思考。


1.类推思考。类推思考的做法是,先对内容、性质相似的事物进行类推,或对看上去相似的事物进行类比,然后再进行对象分析。

例1:每当说到柑橘类的水果,我们往往会想到常见的橘子或香橙。相信大家也都吃过,可能有的人嘴里还会产生一种又甜又酸的感觉。因为这个水果是柑橘类,所以一定有酸味。也就是说,先提取已知事物的特征,再推测类似却不太了解的事物的性质。这种思考方法就是类推。

例2:一家人来到河边露营。他们本来想烤肉,但因为运气很好钓到了鱼,所以想用鱼来做晚餐。虽然不知道钓上来的到底是什么鱼,但他们还是把鱼放在了烤肉架上,想试着烤烤看。总之,这种思考方式根据已知事物的形象,推测形状相似的未知事物的性质。这就是类比。

2.假说思考。指通过提出假说找到解决方案。逻辑思考的基础——演绎法和归纳法都是朝着同一方向展开理论论述的,但是如果发现错误,就应该给出其他的假设,展开试错,迅速改变理论方向。

例如:现有规律(现状): 小明骑着自行车从正面向你驶来,如果保持现在的方向不变,就会和小明撞上,那么应该往左躲避还是往右躲避?

假说(新规律):根据交通法规,车辆(包括自行车)应沿右侧行驶,所以双方只要一起向右打方向就可以避开对方。

假说的结果:糟了,对方靠左行驶了。

下一个假说(又一个新的规律):对方应该也很着急。如果现在改变方向,他又会想要避让了,所以我还是按照现在的方向行驶吧。

如此循环。

(三)批判性思维(探索性思考)

批判性思维的定义却不是那么清晰,很多书籍会将这种思维混合在逻辑思维和横向思维里面。这种思考工具被称为“直击事物本质的思考方式”,总是在思考现状、思考目的性、追求真相、探索实践。也就是拷问自己到底期待得到什么结果,先确定最终目的。具体的方法有辩证法和反证法。辩证法是提出命题和反命题,再从双方意见中找出折中方案的一种思考方式,主要是重视过程。而反正法则是通过否定当前的问题、缺点和矛盾,排除不利因素找出更合理的方案。


1.辩证法。是深入分析问题的前提以及所处状况,然后通过权衡各种对立的方案来找到新方案的方法。

例如:对立意见:“这只矛可以击穿任何防御武器”←主张A;“这只盾可以防御任何攻击”←主张B。

比较研究:虽然双方的主张对立,但是通过确认发现了以下事实。在单手持盾的情况下,盾的平衡被打破从而被矛击穿;在双手持盾的情况下,矛尖会承受不住压力然后崩裂。

新的意见:虽然这只矛可以破坏任何防御武器,但是只要双手拿好这只盾,就可以低于它的攻击。

2.反证法。是把眼前所有方案的问题、缺点以及矛盾全部列举出来予以否定,使用排除法找到其它方案的合理性。

例如:现在的情况:有一个诚实的店员和一个不诚实的店员,他们之中有一个人卖甜面包,一个人卖超辣面包。你只能问一个问题,那么问什么问题才能买到甜面包呢?

正面进攻法与可预测到的回答:直接问店员“你在卖甜面包吗?”

⑴店里卖的是甜面包,诚实的店员回答“是”;

⑵店里卖的是甜面包,不诚实的店员回答“否”;

⑶店里卖的是超辣面包,诚实的店员回答“否”;

⑷店里卖的是超辣面包,不诚实的店员回答“是”。

结果分析与对策:要想成功选出甜面包,我们需要让⑵的回答为“是”,让⑷的回答为“否”,也就是说,让卖甜面包的店员回答“是”,让卖超辣面包的店员回答“否”。为此,我们的提问必须使不诚实的店员再否定一次自己的回答。

结论:应提问“如果我问你这家店是否有甜面包,你会回答是,是吗”,如果店员回答“是”,那就在这家买甜面包,如果回答“否”,就去另一家买甜面包。

案例:你有9块同等大小、独立包装的巧克力,如何才能避免争吵,平均地把巧克力分给4个孩子呢?

甲:每个人先分2块,然后把最后一块平均切成四块,然后每人分一块,这样每个孩子就有2+1/4块。

乙:9块巧克力不好分,那么把巧克力融化,平均倒入4个杯子中,每人一杯,这样每个孩子就得到了9/4块巧克力。

丙:取出一块巧克力不分,剩下的8块巧克力每人分2块。因为孩子们并不知道有巧克力,即使得到2块也比1块都没有要高兴。

根据三大思维的特点进行简单分类,甲属于逻辑思维,乙属于横向思维,丙属于批判性思维。甲使用的是逻辑思维最常用的方法:拆分,也称为分而治之,把问题拆分到可以解决的最小单元。乙使用的是横向思维的联想,通过联想到平均分酒的方法,将巧克力融化后平均分配。丙的使用的是批判性思维的追本溯源,溯源到为什么非要分9块,从而得到分8块也行。

三大思考工具作为我们思考的基本思路,除了了解以外,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基础上呈环形关联,循环思考,养成闭环思考的能力。建议是先用批判性思考分析现状,然后用横向思考摸索最优方案,最后用逻辑思考对问题的要素进行分解,如此循环。

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从根本上决定了其工作能力及其专业影响力。作为调解员,应该具备调解员特有的思维方式,它决定着调解工作的方向、方法和成败。因此,如何在调解思路的研究与分析中运用好逻辑的方法至关重要。

推荐:[日]吉泽准特,张袆诺译:《解决问题的三大思考工具》。

周建武:《科学论证——逻辑与科学评价方法》、《科学推理——逻辑与科学思维方法》、《科学分析——逻辑与科学演绎方法》。

[26] 参见吴玉平:《逻辑推理在法律实践中应用研究》,南开大学2005年。

[27] 推理是指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它由前提和结论两个部分组成。推理所依据的判断叫做前提;推理所得到的判断叫做结论。一个推理要能够得出真实的结论,必须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作为前提的判断要真实;二是推理过程要遵守推理的规则。逻辑推理是指遵循逻辑规律来分析推理的思路,把不同排列顺序的意识进行相关性的推导。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个概念或同一个思想对象,必须保持前后一致性,亦保持确定性,这是逻辑推理的一条重要思维规律。

[28] 本章内容,周建武:《科学论证——逻辑与科学评价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9月。

[29] 本章内容,周建武:《科学论证——逻辑与科学评价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9月。

[30] 本章内容,周建武:《科学论证——逻辑与科学评价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9月。

[31] 本章内容,周建武:《科学论证——逻辑与科学评价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9月。

[32] 《统编语文九年级上册第五单元同步写作指导(附详解及范文展示10篇)》,载道客巴巴,
https://www.doc88.com/p-98339717012137.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3月1日。

[33] 参见白思俊:《现代项目管理(上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

[34] 《可能性与现实性.ppt》,
https://wenku.so.com/d/0d5fb42c0787a857077df9e01c5123ef,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3月1日。

[35] 参见[日]吉泽准特:《解决问题的三大思考工具》,张袆诺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7年4月。

[36] 思维方式是人们的理性认识方式,是人的各种思维要素及其综合,按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定型化的思维样式,即认识的发动、运行和转换的内在机制与过程。通俗地说,就是人们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模式化、程式化的“心理结构”。从现代信息科学的意义上说,思维方式是主体从外界获得信息,加工信息,从而形成新信息的途径和方法。简单来说,思维方式是看待事物的角度、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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