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张文显法理学知识点整理07】第八章:法律体系

2020-08-07 14:07 作者:躺坑老碧的学习瞎记  | 我要投稿

第八章知识点如下——

第八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的释义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No.1:什么是法律体系/法的体系/法体系?

书上定义——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No.2:法律体系的特点——

由法律体系的概念来看——

  1.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不仅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条件和要求的综合性法律表现,而且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和表现;

  2. 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体系”一词指由若干事物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它和静态意义上的“系统”概念相似:内部构成要素:法律部门&体系化、系统化、有标准地分类组合——法律体系的客观构成&理性化要求;

  3. 法律体系的 理想化要求 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门类齐全:一个法律体系中,宪法的统摄下,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部门应该具备,不能有缺漏& 结构严密:是指不但在整个法律体系之间要有一个严密的结构,而且在各个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形成一个从基本法律 到和基本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等&  内部协调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一切法律部门都要服从宪法并与其保持协调一致,即普通法与根本法相协调,程序法与实体法相协调等;

  4. 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客观法则:由客观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决定&主观属性:离不开人的意志、主观能动性、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作用。

 

二、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

No.3: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

  1. 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 法制体系——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纵向的法制运转体系;

 

 

区别——

a.法律体系——静态状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

b.法制体系——既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

 

相互关系——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之中。

 

No.4: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

区别——

a.外在本质:

  1. 法学体系——一个国家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属于科学范畴,具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属性;

  2. 法律体系——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是社会及个人的行为准则,有实际的法律效力,并产生实际的法律后果。

 

b.内容和范围:

  1. 法学体系——内容和范围大,包含,法哲学、法理学、法律心理学、法律史学等等;

  2. 法律体系——内容和范围要小,不包含上述内容。

 

c.属性:

  1. 法学体系——跨国性:多个不同的国家可能在法学体系方面具有相同性或相通性,互相间可以学习、交流、借鉴;

  2. 法律体系——属国性:一般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表现形式,在该主权范围内发生效力。

 

 

联系—— 

a.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

b.法律体系也是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动力;

c.法学体系反过来也会成为法律体系发生变化的原因和根据——

  1. 表现一——法学的研究结果会促成新的法律的产生,补充和调整原有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

  2. 表现二——法学中关于“法律体系”的学术研究也会打乱原有的法律体系布局和结构,使法律体系重新布局(因为法律体系也是人类认识的结果,渗透着浓厚的主观内容),以适应变化了的客观情势和认识发展的要求。

 

No.5: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

区别——

  1. 立法体系的组成要素是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它是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不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统一体系;

    法律体系的组成要素则是法律部门——以法律部门的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 立法体系是以——

    a.各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在整个国家法律创制中的地位

    b.与此相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等级——为分类组合标准;

    法律体系则是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和不同调整方法作为划分该体系的组成要素——法律部门的标准;

  3. 立法体系侧重于法的调整的外部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的不同的外部形式的组合;

    法律体系侧重于法的调整的内在内容——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的不同调整关系内容的组合。

 

联系——

  1. 立法体系和法律体系都是指现行法律规范的不同组合;

  2. 当代立法体系是法典式的法的形式时,它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致的。

 

第二节 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一、法律部门释义

No.1:什么是法律部门/部门法?

书上定义——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地位——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

特点——

  1. 每个法律部门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

  2. 有些法律部门和子部门是以一部法律或法典为轴心而建立起来的;

  3. 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构成要素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

No.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标准——

  1. 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 法律规范的调整规范。

 

No.3: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原则——

  1. 整体性原则;

  2. 均衡原则;

  3. 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No.1:宪法的地位——

重要性——

  1.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

  2.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它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

 

No.2:宪法的内容——

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

  1. 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2. 确立了各项法律的基本原则——

    a.最基本的规范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包括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规范公民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关国家领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等方面的法律。

 

二、民商法

No.3:民商法的地位——

作用——是规范社会民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

立法模式——民商合一

 

No.4:民商法的内容——

民法——

内容——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调整公民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调整方法——自愿、平等、合意、等价、有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

 

商法——

意义——商法是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应现代商事交易迅速便捷的需要发展起来的;

内容——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联系——在调整对象上比较接近;

区别——

  1.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财产关系和民事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

  2. 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部门——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新兴法律部门。

 

三、行政法

No.5:什么是行政法?

书上定义——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No.6:行政法的内容——

包括——

  1. 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2. 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

 

 

四、经济法

No.7:什么是经济法?

书上定义——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No.8:经济法的内容——

包括——

  1.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和反补贴方面的法律;

  2. 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法律。

 

 

 

五、社会法

No.9:什么是社会法?

书上定义——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

意义——社会法的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上述各种人的权益实行必需的、切实的保障。

 

No.10:社会法的内容——

包括——

劳动用工、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

 

六、刑法

 

No.11:什么是刑法?

书上定义——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对象——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调整方法——刑罚:刑法所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方法,即刑罚的方法。

 

No.12:刑法的内容——

包括——

  1. 在个人或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及刑事法律的情况下,给予刑事处罚;

  2. 刑法执行着保护社会和保护人民的功能,承担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各项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No.13:什么是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书上定义——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意义——这方面的法律不仅是实体法的实现形式和内部生命力的表现,而且也是人民权利实现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于保证实体法的公正实施。

 

No.14: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内容——

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


就这些!

【张文显法理学知识点整理07】第八章:法律体系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