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历史之阿尔及利亚篇(第一期)
阿尔及利亚历史简介
(一)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简称“阿尔及利亚”,是非洲北部马格里布的一个国家。北部濒临地中海,东邻利比亚、突尼斯,东南和南部分别与尼日尔、马里和毛里塔尼亚接壤,西部和摩洛哥相连、阿尔及利亚的国土面积居非洲各国、地中海各国和阿拉伯国家之冠,排全球第10位。人口总数为4508万,大多数是阿拉伯人,其次是柏柏尔人(约占总人口20%)。国土面积为238万平方公里,首都为阿尔及尔,全国共分为58个省。最晚从前一万年起柏柏人便居住在阿尔及利亚一带,前1000年后迦太基人开始在海岸建立殖民地,柏柏人借着布匿战争占领迦太基,柏柏王国并逐渐有了眉目,其中努米底亚以出产精锐骑兵最为著名。前200年柏柏人遭古罗马统治,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柏柏人又于许多地区独立,同时汪达尔掌管其他地区,一直到被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驱逐为止,拜占庭帝国维持着对国土西部的统治一直到八世纪阿拉伯帝国的兴起。前12世纪腓尼基人到达沿海一带,前9世纪起受迦太基控制,前3世纪在阿北部建立过两个柏柏尔王国,后罗马、拜占庭、阿拉伯人、西班牙、土耳其入侵。8世纪起阿拉伯人入侵,本地开始伊斯兰化,在此过程中柏柏尔人也曾建立过自己的王朝。伊斯兰教的传入和阿拉伯人的深刻影响始于7世纪,新的信仰和新的语言使得社会和经济关系发生变化,建立同丰富文化的联系,引入有力的政治表述和政治组织,后来阿尔及利亚以及周围地区统称为柏柏尔诸国。17世纪起海岸部分曾是昔日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封建伊斯兰国家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18世纪因海盗行径和奴役基督徒,美国与其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巴巴里战争。1830年起法国以一个外交事件为战争理由占领名义上属于奥斯曼帝国,但是实际独立的阿尔及利亚海岸地区,阿尔及利亚总督侯赛因被流放,法国殖民地自此逐渐向南渗透,直至对此地区和居民产生深刻的影响开始入侵。但由于遭到当地居民的顽强而有力地抵抗,法国直到1905年才基本完成对整个阿尔及利亚的占领。二战期间阿尔及利亚支持同盟国,支援自由法国武装战斗。1945年5月8日德国投降后戴高乐领导下的法国政府开始镇压阿尔及利亚反叛运动,1954年民族解放阵线发起争取阿尔及利亚独立的游击战争,经过近十年的斗争后阿尔及利亚于1962年独立。1958年9月19日阿临时政府成立,1962年7月3日正式宣布独立,7月5日定为独立日,1963年9月本·贝拉当选首任总统。

(二)1965年6月第一任总统艾哈迈德·本·贝拉被国防部长胡瓦里·布迈丁发动的政变推翻,胡阿里·布迈丁发动政变上台,成立革命委员会,自任主席兼总理,此后25年阿政局基本平稳。1976年12月布迈丁当选为总统,1979年2月沙德利·本·杰迪德上校当选为总统。1991年12月“伊斯兰救世阵线”在第一轮投票中获胜,但是遭到军方干涉,并且延期第二轮选举,以防止出现一个由极端主义者领导的强权政府。阿尔及利亚内战随之爆发,导致大约十万人丧生,直至2002年结束。阿尔及利亚内战是阿尔及利亚政府与各种伊斯兰主义反叛团体之间的武装冲突,冲突始于1991年12月。1991年阿尔及利亚国民大会选举第一轮结果显示伊斯兰拯救阵线党将获胜后政府取消选举,声称害怕伊斯兰拯救阵线会结束民主,由此引起阿尔及利亚内战,造成超过十万人的死伤。伊斯兰主义游击队很快出现,开始针对政府及其支持者的武装战斗。他们组成几个武装团体,团体之间也有矛盾,伊斯兰拯救军投降。伊斯兰武装组织2002年失败之后冲突以政府的胜利有效地结束,冲突夺取估计超过十万人的生命。1992年1月沙德利总统辞职,阿尔及利亚成立以穆罕默德·布迪亚夫为首的五人最高国务委员会行使总统职权,7月卡菲继任最高国务委员会主席。1994年1月最高国务委员会卸任,同时任命拉明·泽鲁阿勒为总统,1995年11月泽鲁阿勒当选为总统。1995年至1997年间阿尔及利亚完成修宪公投,通过政党法并先后举行总统、立法、地方及民族院(参议院)的选举,各级政权建设基本完成。1998年9月11日泽鲁阿勒总统宣布提前卸任,1999年4月15日阿尔及利亚举行总统选举,阿卜杜勒-阿齐兹·布特弗利卡当选为总统,2004年4月8日布特弗利卡在总统大选中以84.99%的得票率蝉联。布特弗利卡任总统后采取多种措施恢复国内和平与安定,一方面继续清剿、打击恐怖团伙;一方面推动全国和解,通过《全民和解法》与《和平与全国和解宪章》,分化、感召恐怖残余势力。当前虽然针对当地民众和外国侨民的恐怖袭击仍有发生,但阿社会治安状况已大有改善,生产生活基本能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布特弗利卡总统稳步推行政治、经济的有序改革,以期建立民主、法制国家,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2006年5月布特弗利卡改组政府,任命阿议会第一大党民族解放阵线总书记贝勒卡迪姆为总理。

(三)阿尔及利亚地方行政机构划分为省和市镇两级,全国共58个省、1541个市镇。各省省长由内政部提名,总统任命,省里设有省议会。市镇由市议会管理,市长由市议会选举产生。另外省与市镇中间设有区,但仅为省的派遣机构,不是一级行政单位。全国共设548个区,区长由总统任命。宪法规定划为省和市镇两级,省与市镇中间设有县,但仅为省的派遣机构,不是一级行政单位。人口总数为4508万,大多数是阿拉伯人,其次是柏柏尔人(约占总人口20%),少数民族有姆扎布族和图阿雷格族。阿尔及利亚为统一的民主人民共和国,总统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总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主导地位,国家高级法院拥有审判总统、总理背叛行为或渎职罪的权利。阿尔及利亚独立以来共颁布三部宪法,现行宪法于1989年2月颁布,于1996年11月经全民公投修订。修订后的宪法主要内容是:确定阿的伊斯兰、阿拉伯、柏柏尔属性;禁止在宗教、语言、种族、性别、社团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基础上成立政党;议会由国民议会和民族院组成;总统在议会产生前及其休会期间可以法令形式颁布法律;如政府施政纲领两次被国民议会否决则解散国民议会,重新选举等。2008年11月阿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对总统连任次数的限制。2016年2月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一次。阿议会由国民议会(众议院)与民族院(参议院)组成,两院共同行使立法权,国民议会通过的法案须经民族院四分之三多数通过后方能生效。民族院议员中三分之二通过间接、无记名投票选出,另三分之一由总统任命。议员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其中一半。司法设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分别由总统和司法部长担任。法院分三级:最高法院、省级法院和市镇法庭。不设检察院,在最高法院和省级法院设检察长,均受司法部领导。根据1996年11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1997年2月通过的《政党法》,阿尔及利亚原有30多个合法政党。2012年1月通过新的《政党法》,阿内政部据此批准30多个新政党,政府由总理、30名部长和1名政府秘书长组成。阿经济规模在非洲位居前列,石油与天然气产业是阿国民经济的支柱,多年来其产值一直占阿GDP的30%,税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60%,出口占国家出口总额的90%以上。粮食与日用品主要依赖进口,阿自1989年开始市场经济改革,1995年通过私有化法案,加快经济结构调整。2005年以来国际油价走高,阿油气收入大增,经济稳步增长。

(四)阿政府对内实施财政扩张政策,全面开展经济重建,在“五年经济社会振兴规划”(2005-2009年)和南部、高原省份发展计划框架下斥资近2000亿美元用于国企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和金融体系改革,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对外扩大经济开放,出台“新碳化氢法”,鼓励外企参与阿油气开发,密切与欧、美的经贸合作,加紧开展“入世”谈判。2009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未对阿金融体系造成较大冲击,但随着危机蔓延,阿石油收入锐减。为减弱金融危机影响,阿政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引导,加大对油气领域投资,加快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阿尔及利亚有农村人口1300万,农业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主要农产品有粮食(小麦、大麦、燕麦和豆类)、蔬菜、葡萄、柑桔和椰枣等。耕地面积约8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其中粮田为306万公顷、果林为57.7万公顷、葡萄为8.2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为16万公顷。阿农业靠天吃饭,产量起伏较大。阿尔及利亚是世界粮食、奶、油、糖十大进口国之一,每年进口粮食约500万吨。森林覆盖率为11%,总面积为367万公顷,其中软木林为46万公顷,年产木材20万立方米,阿森林总局数据显示自2000年推出国家绿化计划以来阿尔及利亚已植树造林超过50万公顷。工业以油气产业为主,钢铁、冶金、机械、电力等其他工业部门不发达,油气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45.1%,制造业仅占5.2%。阿工业系统共有员工约43万人,其中国营工业企业职工约33万人、私营企业员工约10万人。碳氢化合物工业是阿尔及利亚的支柱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税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出口占国家出口总额的90%以上。阿尔及利亚拥有5个炼油厂、4个液化天然气厂、2个液化石油气分离厂、2个烯醇石化厂,总炼化能力合计约为每年2200万吨。阿尔及利亚国内能源消费占其能源总产量的30%,其余70%全部用于出口,其中天然气出口量位居世界第3位,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原油出口量位居世界第12位。此外阿尔及利亚每年出口液化天然气约2000万吨,是世界第四大液化天然气出口国,仅次于印尼、马来西亚和卡塔尔,主要出口西欧,特别是法国和西班牙。欧洲30%的能源来自阿尔及利亚,欧洲对阿尔及利亚的能源依存度达60%。

(五)阿尔及利亚页岩气储量为20万亿立方米,排名世界第三位,仅次于中国和阿根廷,页岩气主要分布在Mouydir、Ahnet、 Berkine-Ghadames、Timimoun、Reggane、Tindouf盆地。阿旅游资源丰富,全境有7处自然、文化景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阿全国有旅游开发区174个、酒店1136家、床位10万张。阿货币为阿尔及利亚第纳尔,阿尔及利亚的中央银行为阿尔及利亚银行,负责制定国家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等。阿尔及利亚有20家授权商业银行,1428个银行网点遍布全国,93%的银行贷款由国有银行发放。国有银行国际市场化程度较低,不按商业银行模式运作。阿尔及利亚共有24家保险公司,提供约100种保险产品。阿尔及利亚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较为滞后。1993年阿尔及利亚颁布法令建立有价证券市场,2003年2月补充颁布关于有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阿尔及尔证券交易所由有价证券管理公司(SGBV)全权经营,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调节部门为交易所运行监管和组织委员会(COSOB),该委员会自1996年起运行,并制定管理证券市场的实质性规范。为鼓励企业参与证券市场,2002年建立Algérie Clearing公司,作为企业参与证券市场的中央受托人,该公司主要股东为银行,共有6家企业在阿尔及尔证券交易所上市。阿对外贸易原由国家控制,国营公司垄断经营,1991年3月宣布放开对外贸易。主要出口产品为石油和天然气,主要进口产品为工农业设备、食品、生产原料、非食品消费品等,主要贸易伙伴是西方工业国。政府鼓励非碳化氢产品出口,主张贸易多元化。阿尔及利亚有进口领域商家2.19万家,出口领域商家1478家。阿尔及利亚产业结构单一,主要出口产品为石油、天然气及石油制品,占出口总额的90.52%。阿尔及利亚前5大出口目的国分别为:意大利、法国、土耳其、西班牙、中国。最大进口来源国为中国,第2至第6位分别为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土耳其。外国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基础设施和消费品生产等领域,主要投资国家是法国、西班牙、美国、科威特等。阿尔及利亚主要外资来源国/地区为欧洲地区和阿拉伯国家,包括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埃及、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国,此外还有美国等国家。阿尔及利亚国家工商注册中心数据显示在外国公司中法国企业有2142家,数量排名第一,其次是叙利亚为2114家、突尼斯为1609家、土耳其为1381家、中国为1197家。
(六)阿尔及利亚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塔马兹特语(柏柏尔人方言)从2002年起定为国语,法语是通用语言。伊斯兰教是阿尔及利亚的国教,居民中穆斯林约占99%,属逊尼派。全国有清真寺1.4万个,此外还有少量天主教徒。阿尔及利亚的舞蹈基本是按地区划分的,每个地区都有一种或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民间舞蹈。阿尔及尔地区流行最广泛的舞蹈是婚礼舞,舞蹈表现该地区的婚礼习俗,是婚礼仪式中的集体舞蹈。该舞只有一个基本的步法,但队形复杂多变,加上人们不断发出“哟”的喊叫声,气氛热烈并具有特殊的情调。阿尔及尔地区的舞蹈一般都具有温柔含蓄、节奏舒缓、动作简单、队形多变的特点,撒哈拉地区的舞蹈以撒哈拉骑士舞和马舞为代表,舞蹈表现骑士驯马的情景。舞蹈时男子手握火枪,马则由女子代表,以男女对排的集体舞为主,中间插有单个“驯马”的双人舞,并展示每个女子胯部和脚下的不同技巧。这一地区的舞蹈脚下的动作较多,以脚步的停顿和行进来带动胯的动作,不同的节奏有不同的舞步,但上肢的动作较少。由于这里是牧区,所以表现骑士和马的舞蹈最多。卡别里地区的舞蹈形式特别丰富,舞蹈语汇较多,以胯部的动作为主,动作较激烈、活跃。鸽子舞是该地区最常见的节目之一,这是一种游戏舞蹈,表现鸽子、猫头鹰和看守人相斗的情节。舞蹈中常有一只“鸽子”的单独表演,以抖胯、旁抖胯、快抖胯、圆抖胯等不同的技巧表现鸽子的不同神态。阿尔及利亚的舞蹈一般多带戏剧情节,但也有纯情绪的舞蹈,君士坦丁地区的让达利舞就是该地区的一种群众性情绪舞。表演时男女分别围成两个圆圈,随着音乐节拍来回错动。让达利舞有时也有独舞,多为女性。边歌边舞是阿尔及利亚舞蹈的主要特点,伴奏以阿拉伯盆鼓和安达卢西亚音乐为主,歌词表达舞蹈的内容。舞蹈服装带有浓厚的阿拉伯色彩,和生活服装基本相似,只是更加华丽鲜。习俗:见面礼:初次见面通常行握手礼,同性好友之间见面时多行贴面礼,男性一般不主动与妇女握手。着装:伊斯兰传统男性一般穿长裤和长袖衬衫,在商务活动时穿西装、打领带。女性着装朴素,忌暴露,裙子须过膝盖,衬衫、袖子须过肘。祷告:穆斯林每天做5次祷告,到了祷告时间时虔诚的穆斯林会放下手中所有工作,前往附近的清真寺或就地做礼拜。此时客人不可打扰或表示出不耐烦,要耐心等待,以表现对伊斯兰教的尊重,星期五是集体礼拜日。斋月:穆斯林每年伊斯兰教历的9月要过传统的祭礼月“斋月”,期间不宜在穆斯林面前饮食、抽烟、饮水等。

(七)做客:到主人家做客,进门前应把鞋脱在门外。如果屋中有多个客人,应首先与年长者握手,按照逆时针顺序再与屋中的客人一一握手,方可入座交谈。不要询问阿尔及利亚人妻子的情况,也不要与女主人握手。就餐:阿尔及利亚人多以面包和大饼为主食,喜欢吃牛、羊、鸡、鱼肉和鸡蛋,喜欢咖啡和茶,猪、死物、动物的血与内脏为禁忌食物。马、骡、驴、狗等动物的肉,有蹼的禽类或无磷的鱼类如甲鱼、螃蟹等亦为禁忌食物。伊斯兰教禁止饮酒,但阿尔及利亚一些星级宾馆或酒吧也会提供酒精饮料。送礼:阿尔及利亚人非常愿意接受手工艺术品、鲜花、书、唱片和音乐磁带等蕴含文化气息的礼品,对办公用品如笔架、刻字的金笔及电子产品也比较喜欢。礼品上避免带有动物形象,不要送酒或酒类产品,同时不宜给阿拉伯人的妻子送礼品。阿尔及利亚人在社交场合用餐是比较讲究的,喜欢餐桌陈设华丽和装饰美观,尤以对于现代服务中摆设餐巾和递送香巾等服务项目是比较欣赏的。他们对新鲜蔬菜很感兴趣,特别喜欢用咖喱作调料来制作菜肴。阿尔及利亚杜勒格人是很少食肉的民族,他们主要的食品是骆驼奶和一些淀粉制品等。吃饭也不象其他穆斯林国家的人那样用手抓饭,而是使用汤匙做餐具。他们饮茶时习惯放二三片新鲜薄荷叶在绿茶汤里,并加入些冰糖,这样喝起来,他们感觉既解渴又解暑,味道甜美。他们习惯吃西餐,对中餐也很乐于品尝。注重:讲究餐台设计,注重菜肴的色香味。口味:一般口味不喜太咸,爱酸、辣味。主食:以米饭为主,也喜欢吃烧麦、锅烙、蒸饺等食品。副食:爱吃牛肉、羊肉、鸡肉、鸭肉及蛋品等,蔬菜爱吃西红柿、黄瓜、洋葱、茄子等,调料喜用橄榄油、辣椒、盐、葱等。制法:对煎、炸、烤、炒、扒、熘、烩等烹调方法制作的菜肴偏爱。中餐:喜爱中国的清真菜和川菜。菜谱:很欣赏拌素菜、焖鸭、烤羊肉、香酥鸡、葱炒鸡片、炸茄盒、烹羊肉条、咖喱牛肉、烤羊肉串、扒牛肉、煎鸡蛋、干炒牛肉丝等风味菜肴。水酒:喜欢喝矿泉水、绿茶以及咖啡等饮料,有个别人来中国也喝啤酒。果品:喜欢吃香蕉、枇杷、荔枝、西瓜、苹果等水果,干果爱吃腰果等。阿尔及利亚当地传统菜(柏柏尔人饮食)比较典型的有couscous,包括烤兔子、马肉、chacchouca等。烧烤也是主要饮食之一,包括牛羊肉串、鸡胸肉串、火鸡肉串和烤鸡。街边随处可见的快餐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chawarma、tacos、sandwich、panini、halashi、炸薯条等。
(八)阿尔及利亚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故伊斯兰教也为国教,仅有1%的人信奉基督教和犹太教。伊斯兰教“斋月”在阿尔及利亚人眼里是十分重要的,按教规规定从日出至日落的整整一天时间里水米是不能沾的。阿尔及利亚虽是葡萄酒主要生产国之一,产品也畅销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是他们自己国家的商店里却不卖酒,家庭不饮酒,就连酿酒工人也没尝过酒的滋味。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是伊斯兰国家,教规严禁教民饮酒。他们忌讳左手传递东西或食物,认为左手下贱、肮脏,所以使用左手是极不礼貌的,他们不喜欢谈论政治和工业带来的问题。伊斯兰教徒禁食猪肉,忌讳使用猪制品,自死动物肉、血液、海参、蟹等也禁食,还不吃姜和带腥味的食品。法定节日共有5个,即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革命振兴日(6月19日)、独立日(7月5日)、国庆日(11月1日),各放假1天。宗教性节日也有5个,分别为开斋节、宰牲节、伊斯兰新年、阿舒拉节和牟鲁德节。具体日期根据伊斯兰历确定,放假1-2天,开斋节和宰牲节是阿国最重要的节日。当地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自20世纪70年代起阿尔及利亚政府周末休息日一直为周四和周五。为了与国际接轨,特别是为了与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工作时间一致,阿尔及利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议变更政府周末休息时间。2009年7月21日阿尔及利亚部长会议通过一项决议,从当年8月14日起阿尔及利亚政府周末休息日变更为周五、周六,企业根据政府休息时间由工会确定相应周末休息日。阿武装力量前身为民族解放军,独立后改称阿尔及利亚国家人民军。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役制规定男性公民服役期为18个月。国防部是军队最高领导机构,总统任国防部长和三军统帅,最高安全委员会负责就国家安全问题向总统提出建议。全国划分为6个军区,下设若干军分区。阿军费开支在非洲排名第二,仅次于埃及,军事装备主要来自俄罗斯、中国、德国等。人民军正规部队为20.45万人,其中陆军为12.7万人、海军为1万人、空军为1.4万人,准军事武装(包括宪兵、国家安全部队、共和国卫队、乡镇卫队及合法防卫组织)为37.65万人。阿陆地运输以公路为主,公路运载量占83%,铁路占17%。阿尔及利亚公路总里程约11.2万公里,阿尔及利亚境内高速公路和快速公路合计里程约2200公里。

(九)铁路集中在北部地区,总长4773公里,其中标准轨长3683公里、复线长345公里、电气化铁路长386公里、窄轨长1089公里。铁路全线有200余座车站,日客运能力约3.2万人次。阿尔及利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铁路工业,铁路设施陈旧、运输能力有限、服务质量低下、车站数量较少,且多年来线路遭受严重的恐怖活动破坏,铁路研究机构和建设企业亦远远不能满足阿铁路领域发展规划的需要。全国有53个机场,其中29个投入商业运行,包括阿尔及尔、奥兰、安纳巴、君士坦丁等13个国际机场,每年起降飞机10万架次。现有2家国营航空公司和6家私营航空公司,共有飞机60余架,其中大、中型飞机30余架,已开通20个国家的50多条国际航线。阿尔及尔胡阿里·布迈丁机场是该国最大的国际机场,设计客流量600万人次/年,是连接阿尔及利亚与欧洲和非洲的重要交通枢纽。阿尔及利亚有45个港口,其中渔港为31座、多功能港为11座、油气专用港为2座、休闲港为1座,主要港口为阿尔及尔、安纳巴、奥兰等港口。阿港口年总吞吐量约1.23亿吨,阿尔及尔港为最大港口,30%的进口货物由此进入阿尔及利亚,70%的集装箱通过阿尔及尔港装载,阿尔及利亚90%的对外贸易依靠海运方式实现。阿尔及利亚国内有9条输气管道,总长4699公里,年输送能力820亿立方米;8条输油管道,总长3604公里,年输送能力6390万吨;3条凝析油管道,总长1330公里,年输送能力2100万吨;2条液化石油气管道,总长1331公里,年输送能力986万吨。另有3条通往欧洲的输气管,其中两条名为“穿越地中海输气管”的管线经突尼斯穿越地中海向意大利送气,1983年投入运营,全长2485公里(在阿境内550公里),总输气能力为335亿立方米/年。另一条名为“马格里布-欧洲输气管”的管线,经摩洛哥穿越地中海通往西班牙和葡萄牙,1996年投入运营,全长1620公里(在阿境内515公里),输气能力为115亿立方米/年。第三条输气管道“medgaz”经地中海连接西班牙,2011年正式投入运营,全长757公里,年输气量80亿立方米。国家最高科技委员会是政府直接领导的全国科技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科研机构分国家科研机构和大学附属科研机构两大类。阿尔及利亚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入学率为97%,中学入学率为66%。中、小学生教育免费,大学生享受助学金和伙食补贴。2009年阿中、小学数量增至24795所,全国共有教师近37万人。
(十)各类高等教育机构近百所,在校大学生约140万人,主要大学有阿尔及尔大学、胡阿里·布迈丁科技大学、君士坦丁大学等。历年教育经费开支占行政预算的25-30%,教育开发费在经济开发投资中占15%左右。阿尔及利亚自2007年开始实行国家扫盲计划,文盲率下降至9.44%。阿尔及利亚自1962年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以来已建有13家大型医疗中心和31家专科医院,平均每万人拥有医生12人、护理和助产人员20名、牙医3名、药师2名。阿尔及利亚公立医院的各检查项目象征性收取少量费用,病人看病需交纳挂号费,并自行凭药方到药房买药。治感冒、止泻、消炎等非处方药可在当地药店购买,价格合理。阿私立诊所收费较之公立医院高,技术和条件较好。自1984年起阿尔及利亚实行医疗保险制度,设有疾病和生育保险,雇主必须为雇员购买医疗保险,保险返赔率最高可达80%。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显示阿尔及利亚全国经常性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7.1%,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时人均经常性医疗卫生支出1031.2美元,阿尔及利亚人均预期寿命为76.88岁。阿尔及利亚政府于2001年进行电信领域私有化改革,制定行业法规,设立通信管理委员会、阿尔及利亚邮政公司与阿尔及利亚电信公司。阿尔及利亚有近1万个网吧,光纤铺设里程约25万公里。阿尔及利亚电信产业已成为继碳氢化合物产业之后的第二大营利性产业,主要电信运营商有阿尔及利亚电信公司、埃及奥拉斯电信公司和科威特瓦塔尼亚公司3家。阿尔及利亚邮政发展较为缓慢,由阿尔及利亚邮政公司总管,该公司有分支机构3160个,年均增加50个。阿尔及利亚电力生产装机容量19586兆瓦,电网覆盖率达99%,输电线路长29.6万公里,配电线路长33万公里。阿尔及利亚电力市场年需求约为32.6万亿瓦时,用电需求年增长5.8%。阿尔及利亚电力市场供大于求,但由于电力输送线路老化、偷漏电现象严重,部分地区用电紧张现象时有发生,阿尔及利亚政府计划铺设6000公里的高压线路和2.95万公里的中低压电缆。阿尔及利亚奉行独立、自主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主张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武力,在相互尊重、互利和对话基础上寻求广泛合作,外交为经济建设服务。

(十一)特本总统执政后强调采取更加平衡、务实的外交政策,反对大国强权政治和借口人权干涉别国内政,主张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反对恐怖主义,致力于马格里布联盟建设和地区和平,积极参与阿拉伯事务,促进非洲团结与和平。支持欧盟-地中海合作,平衡发展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的合作关系,重视加强同中国等发展中大国的关系。共与170多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在60多个国家设立大使馆,外国常驻阿使馆80个。对当前重大国际问题的态度:关于国际形势:国际关系正处在变化和重组之中,世界和平与安全以及各国的发展仍是当前紧迫的课题。世界形势趋向缓和,全球性冲突虽已避免,但地区冲突依然存在。主张多极化,反对单边主义。主张以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基础,建立民主、公正、平等的新型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关于乌克兰危机:阿尔及利亚是阿盟乌兰克危机联络小组成员,主张通过对话、谈判政治解决危机。在联合国大会有关“要求俄罗斯停止对乌克兰使用武力”决议中投弃权票,就联大暂停俄罗斯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决议投反对票,关注危机在能源和粮食安全领域造成的影响。关于联合国及安理会改革:联合国的改革应以增加其活力和信誉为宗旨,遵循“民主化、合理化和效率化”三原则。正确反映国际关系变化,充分考虑各地区平衡和绝大多数成员国的利益,强调国际社会须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坚决主张使所有国家参与联合国所有机构的管理,认为必须改变非洲在联合国安理会代表性不足问题,坚决支持非盟关于联合国改革的共同立场,即非洲应获得两个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安理会扩大仅是联合国改革的一部分,联合国改革应包括社会、经济、发展在内的其他方面的改革。关于气候变化: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气候变化谈判的唯一基础和原则,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呼吁各方严格遵循《巴厘岛路线图》确定的目标和期限。主张发达国家应率先承担相关责任,切实履行减排承诺,并通过技术转让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关于反恐:阿尔及利亚深受恐怖动乱之害,对恐怖主义有切肤之痛。认为应从全球角度分析恐怖主义,将其与争取解放和民族自决的合法斗争区分开来,避免将其与特定地区、文化和文明相挂钩。支持国际反恐合作,呼吁联合国主持召开国际反恐会议,签署国际反恐公约,统一界定恐怖主义。呼吁切断恐怖活动资金来源,将支付赎金行为定罪。
(十二)关于伊朗核问题:阿尔及利亚承认并支持包括伊朗在内的所有核不扩散条约签约国拥有和平利用核能技术的权利,反对在核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认为伊核问题全面协议的达成有利于核裁军、防止核扩散、巩固各国和平利用核能权利,将促进地区的和平、稳定、发展与合作。关于巴以问题:中东和平倡议是实现本地区公正、全面、持久和平的合适机制。强烈谴责以色列针对巴平民的暴力犯罪和以军队在加沙的暴行。关于叙利亚问题:阿尔及利亚尊重叙人民选择,希望冲突各派保持克制,停止暴力活动,尽快开启全国对话,通过政治对话和平解决危机。阿尔及利亚反对任何外来武力干涉,坚持在阿盟框架内解决叙问题,支持叙利亚重返阿盟。关于马里问题:积极参与斡旋马里问题,在阿尔及尔举行马里各方和谈,受到国际社会肯定。主张坚决执行安理会有关马里问题的决议,区分恐怖势力和一般叛军,通过全面、综合方式来解决马政治、人道和安全危机。尊重马里对解决危机的领导地位,主张在尊重马里主权和领土完整前提下由马里冲突各方通过对话实现政治解决。关于马格里布联盟建设:阿尔及利亚认为马盟建设符合地区根本利益,有利于马格里布地区各国反恐合作及地区的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马格里布地区实现政治、经济、社会一体化是该地区年轻一代的希望,任何人无权草率行事,也不能置之不理或设置障碍。中阿传统友谊深厚,1958年9月阿临时政府成立后中国即予以承认,是第一个承认阿尔及利亚的非阿拉伯国家,同年12月20日两国建交后双方各领域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2004年2月胡锦涛主席访阿期间两国发表《新闻公报》,宣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06年11月布特弗利卡总统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并访华,两国元首签署《中阿关于发展两国战略合作关系的声明》。2006年11月布特弗利卡总统来华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并访华,期间胡锦涛主席与布共同签署《中阿关于发展两国战略合作关系的声明》,双方有关部门签署有关司法、经济、税务、航空、质量检验、油气等方面合作的9个协议文本。2006年11月阿尔及利亚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两国经贸往来日益密切,阿尔及利亚是中国在海外最大的承包工程市场之一。阿法有传统关系,法国是阿尔及利亚最大债权国和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阿尔及利亚是法国在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重要的能源供应国和商品出口目的地,阿尔及利亚在法侨民有200余万人。2007年7月法总统萨科齐访阿,着重探讨两国能源合作和“地中海联盟”计划,双方签署互免外交人员短期签证和在阿共建大学两项协议。

(十三)1962年9月阿美建交,1967年中东“六·五”战争爆发后宣布同美国断交,1974年11月两国复交。阿总统布特弗利卡执政后美国明确支持布的“全国和解”政策和经济改革政策,多次表示愿在反恐、情报交换、人员培训等方面与阿尔及利亚加强合作。2004年美国宣布给予阿尔及利亚普通最惠国待遇,2007年6月阿美签署民用核能合作协议,近年来阿美高层互访不断。1962年7月阿尔及利亚独立后与前苏联建交,双边关系十分密切,阿尔及利亚大部分武器装备来自前苏联,但两国贸易处于较低水平。1991年12月阿尔及利亚承认俄罗斯联邦和独联体,2001年阿总统布特弗利卡访俄,两国签署战略伙伴关系协定并发表联合声明。2005年10月两国首届经贸混委会在俄召开,2006年3月俄总统普京访阿,免除阿尔及利亚的47亿美元债务,双方签署35亿美元军购合同。2008年2月阿总统布特弗利卡访俄,双方签署航空合作协议及俄公司承建阿铁路合同。1963年阿摩曾因边界争端发生武装冲突,1976年阿尔及利亚承认“西撒国”后摩洛哥宣布与阿尔及利亚断交,1988年两国复交。布特弗利卡当选总统后摩国王哈桑二世致电祝贺,哈桑二世病逝后布特弗利卡赴摩参加葬礼,并与新任国王穆罕默德六世建立联系,此后双方电函不断。2003年两国元首在联大期间举行单独会谈,2004年7月摩洛哥宣布免除阿公民赴摩签证。2005年3月摩国王赴阿出席阿盟首脑会议,并与阿总统布特弗利卡举行会晤,同月阿尔及利亚宣布免除摩公民赴阿签证。2007年3月阿总统布特弗利卡致电摩国王祝贺国王女儿诞生,11月摩国王致信布特弗利卡,对阿首都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表示慰问。利比亚是阿尔及利亚的重要邻国,阿利关系曾因利与摩洛哥结盟而一度冷淡。2011年2月利比亚局势陷入动荡,阿尔及利亚撤回在利侨民,但以“人道理由”接受利前领导人卡扎菲的妻子、女儿和两个儿子入境。阿外长梅德西多次会见利“国家过渡委员会”执行局前主席吉卜里勒,并与利“过渡委”正式建立关系。阿尔及利亚与突尼斯于1983年3月签署“友好和睦条约”,两国关系友好,经济合作发展较快。2011年突尼斯局势剧变后阿尔及利亚表示尊重突人民的选择,3月突民族团结政府埃塞卜西访阿,阿尔及利亚向突尼斯提供1亿美元的财政援助,2012年1月阿总统布特弗利卡赴突出席纪念活动,对突尼斯革命成果予以肯定。阿尔及利亚和毛里塔尼亚两国致力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签有渔业合作协议。欧盟是阿尔及利亚最大贸易伙伴,阿尔及利亚是欧盟第二大天然气供应国,占据欧盟天然气市场的1/4。2005年阿尔及利亚与欧盟联系国协议正式实施,双方还签署涵盖贸易交流、财经合作及阿尔及利亚在欧劳工享受便利等多项合作协议,但在应对非法移民、反恐等问题上存在分歧。
德国封建制度(下期)
(五十三)就在这段时间里普鲁士国王被他质朴而坚定的举止所吸引,希望通过他来增强普鲁士的军事力量。从1807年起沙恩霍斯特的地位一路上升,晋升为少将,并担任军事改组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整顿军队,把怯儒无能者清除出去。1808年他成为国王的侍卫官长,翌年在新成立的军政部中担任军务局长。在施泰因男爵被迫离职、哈登贝格尚未接任的空档里沙恩霍斯特还成了普鲁士改革派的重要领袖,借着这一机会的他领导普鲁士的军事改革。沙恩雀斯特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得到两位重要人物的协助,一位是格奈森瑙,另一位是更为著名的克劳塞维茨。格奈森瑙(1760~1831)出生于德国中部地区的破落贵族家庭,曾在埃尔福特大学学习,后在奥地利等地服役。1782一1783年作为少尉在北美的英国军队中供职,据此熟悉北美殖民地人民为争取独立所采用的有效作战方式。1786年起转入普鲁士军队,在多次参加对法作战后对拿破仑形成一种复杂的看法。在军事上他敬佩拿破仑的战略战术,自认是其学生,但在民族情感上他又极其憎恨拿破仑。克劳塞维茨(1780一1831)以《战争论》而闻名,但这本书是他在参与军事改革后担任普鲁士陆军大学校长期间写作的。他出身于马格德堡附近一个已接近于平民的小贵族家庭,12岁作为士官生进入军界,19岁进入陆军大学学习。1806年参加耶拿战役,被法军俘虏,一年后回国,积极呼吁普鲁士实施军事改革。以后他担任沙恩霍斯特办公室的主任,成为军事改革的中心人物。针对普法战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鲁士军队中的问题,如贵族充任军官、雇佣兵制、野蛮的体罚及落后的训练和作战方式,沙恩霍斯特等一批有远见的军官认识到要使普鲁士军队和民族融为一体,使军队成为民族的有活力的机构,就必须改革军事制度。早在1802年沙恩霍斯特就发起组织军事协会,创刊《军事手册》,将许多将领聚集在一起,研究军事间题,批判不合理的军事制度,《提尔西特和约》之耻更激起这批爱国军官的改革热情。改革的总方向是以法国军队作为样板,改造军队,使军中服役不再成为令人可恨的强迫行为,而成为公民的荣誉和责任。

(五十四)改革的首要内容是废除雇佣兵制,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普鲁士军队从1733年起大约有一半士兵是从欧洲各地和德意志其他各邦招募的,另一半由本邦服役者组成,军队结构显得涣散无力,不太适应19世纪的需要。军事改革废除雇佣兵制度,不再招募外国人入伍,同时取消连队经理制度,以新的方法组建军队。自1813年2月9日起废弃1792年《军事法》所规定的全部特权和例外,如纳税的富裕市民免服兵役,农村与城市平民的服役年限长达20年等,为每个有作战能力的公民规定同等的服役义务。根据规定时凡年满17-24岁的青年可以自己选择兵种,参加步兵、骑兵或炮兵,只有符合特殊规定的极少数青年如寡妇的儿子、家庭的唯一供养者、现职的低级宫吏或教士等可以免于服役,这样就大幅度增加兵力来源。但与此同时士兵的服役期限大为缩短,期满后再进入国民预备军。由于当时拿破仑强迫普鲁士将兵力压缩至4.2万,沙恩霍斯特采取一种速成兵制度,以变相地扩充军队。根据周密的计划时每个连队每月给3-5名士兵放假,再由同样数日的适龄青年顶替,他们经短期训练后立即离开军队。通过这种不断的短期轮训培训一支数量很大的后备力量,至德意志解放战争时普鲁士竞在法国的监视下四年内训练出12万-15万名士兵。其次放弃单一的正规军制,建立国民预备军制度,以提高国家的战斗能力。1813年3月17日发布《后备军条例》,规定组建三种后备军:第一预备军由26-32岁的男子、适龄应征但没有入伍的男子、退伍军人等组成,其职能是战争期间参与正规军作战;第二预备军由40岁以下的男子组成,负责战争中的警备任务,并为正规军提供后备力量;第三种为地方民兵,由17-50岁男子中的剩余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战时保护交通线,配合正规军打击敌人,必要时也可以上战场。此外政府还鼓励组建志愿军团,吸收20-24岁的青年参加,其中不少是知识青年和大学生。正规军、后备军、志愿军三者构成新的军事体制,其效果是双重的。当时德意志面临着摆脱法国的军事控制,实现民族解放的重任,此后还有实现民族统一的任务。因此实行全民皆兵式的军事体制,能够为这些任务的完成提供保证。

(五十五)但是普鲁士本来就有军事立国的传统,当时为摆脱危机而实施的措施,非但没有削弱这种传统,反而进一步加深原有的色彩。一旦民族解放和统一的大业完成,这种传统就有可能形成一股不可遏制的惯性,发展到穷兵黩武,进而危及周边国家的安全,损害欧洲乃至世界的和平。再次在军队内部取消贵族垄断军官职位的特权,改为主要以文化水平和实际能力作为选拔军官的依据。在1786年(即弗里德里希二世逝世之年)普鲁士军官团中90%的成员是贵族,将军中没有一人出身于市民。1807年沙恩霍斯特主持军事改组委员会的工作后即以该机构为抓手,惩处那些在1806-1807年战争中表现怯懦和投降者,分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同时将指挥官中不称职者淘汰,过老者退休,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打击没落贵族在军队中的势力。1808年8月6日颁布《军事条例》,其中明文规定:从现在起只有那些在和平时期学习知识、受过教育,在战争时期表现出类拔萃的勇敢和能驾驭全局的人才有权利得到军官的位置,因此全民族中一切具备上述特点的个人均有权要求得到军队中最高的荣誉职位。军队中完全废除一切迄今为止实行的等级特权,而且每个人均有同等的义务和权利,不得照倾其出身。通过这两方面的措施,至德意志解放战争前夕,1806年以前任职的143名军官裁去141名,1819年普鲁士军官团中的贵族成分下降到54%。此外为了培养军官和参谋人才,1810年还建立普通军事学校,以后在沙恩霍斯特掌权时期优先提拔的大多数人都成了优秀的指挥官。第四在军队中推行新式管理制度,1808年的《军事条列》废除鞭刑和穿列答刑,保障士兵脊背的自由。沙恩霍斯特格外强调更新战士的精神,不再依靠农奴式的训练来保证士兵遵守纪律和勇敢作战,而是依靠责任感和荣誉感。以后尽管军官殴打士兵的恶行并未根除,但军队中最坏的封建弊端已被取消。同时对士兵进行新式的、适应近代战争方式的训练,废除过时的线式战术,仿照法国的榜样,军队编成混合旅,配备各式武器和装备,进行散兵战术和协同作战的训练。此外沙恩霍斯特还发展总参谋部体制,为人类社会的军队发展作出贡献,这一体制到目前还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在普鲁士各个领域的改革中军事改革进行得比较彻底,取得的成效也比较明显。
(五十六)普鲁士的教育改革是同威廉·冯·洪堡(1767一1835)的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是一位语言学家和哲学家,为探索人类文化语言作出过贡献,对20世纪语言科学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他出生于波茨坦的贵族家庭,系普鲁士人。从小与弟弟亚历山大·冯·洪堡(著名的地理学家和人种史学家)一起接受家庭教师的教育,没有进过中小学。后来进入奥得河畔法兰克福大学和格丁根大学学习法律,在耶拿期间结识歌德和席勒,并成为忘年之交。他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卓越的才能,熟悉古代哲学和康德哲学,研究巴斯克人的语言,翻译希腊悲剧,研究美学与汉学,而且都作出较大的贡献。为了更好地了解古典文化,他积极谋取普鲁士驻教皇国使节的职务,并一连干了六年(1802一1808)。1809年3月他被任命为内政部文化教育司司长,主持普鲁士教育改革事宜。亚历山大·冯·洪堡主持的教育改革覆盖面比较广,首先建立新的教有体制,其中分设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有三个层次,初等教育方面当时已经有所举措。自1797年起普鲁士就规定普遍的义务教育,其中城市的小学比较正规,学制四年,教师由受过正规教育者担任。衣村的小学一般只有1-2年级,初等教育的经费由城市或乡镇的全体居民承担。中等教育分实科中学(包括职业学校)和高级文科中学两种,前者系儿童在读完四年制小学后进入的一种五年制职业性学校,课程中不设希腊语教学,但强化数学、自然科学和其他外国语的训练。后者又可称为完全中学,系儿童在读完小学后进入的一种九年制学校,毕业后可直接升入大学。这种学校受到亚历山大·冯·洪堡极大的关注,他亲自过间其教育计划,把古典语言,德语、数学、自然科学和法语列入必修课,并推行人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教育。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种学校对德意志的发展意义重大,在19世纪甚至20世纪大部分议员、官吏和学者都出自此类学校。其次创办新型高等学校,培养高级人才,其最大的杰作是柏林大学的创立。普鲁士原先的大学城在哈勒,由于被迫割地赔款,这个地方已经进入威斯特伐利亚王国的版图。1809年5月亚历山大·冯·洪堡上书普鲁士国王,要求创办柏林大学,很快获得批准。在普鲁士濒临崩溃之际王国仍然拨出每年15万塔勒的经费用于兴办柏林大学,表现出相当的远见卓识。亚历山大·冯·洪堡广为罗致人才,第一任校长为费希特、神学家施莱尔马赫、史学家尼布尔、医学家赖尔、农学家塔尔等一大批学术名流都应聘任教。

(五十七)学校的办学原则中学术自由系继承欧洲各著名大学的传统,不要求教员作宗教信仰宣誓,但亚历山大·冯·洪堡增加科学研究领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强调教学要从科学研究出发,将教学与科研统一起来。教授的选拔不太强调教学能力,而主要根据他们在学术上的成就。原先德意志的大学除格廷根大学外基本上以教学为主,科研任务由科学院承担,制约大学学术水平的提高。亚历山大·冯·洪堡为柏林大学确立的办学原则不仅推动年轻的柏林大学很快成为德国的第一流大学,在德意志的民族解放和统一事业中起到精神中心的作用,而且这一原则被国内外其他大学所采纳,成为国际上高水平大学的普遍办学原则。19世纪初期的普鲁士改革使普鲁士社会发生历史性的转变,改革加速封建关系的解体。容克地主把从农业改革中获取的大量土地和现金,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来经营,使农奴制经济转入资本主义的发展轨道。容克发生分化出现资产阶级化的容克阶级,工商自由带来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又促使资产阶级的诞生。普鲁士开始从封建庄园制过渡到资产阶级容克地产制,这种在保留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代替农奴制经营方式的转变称为普鲁士道路,据此普鲁士逐渐成为德意志经济发展和民族运动的中心。普鲁士的改革具有全德的意义,可以看作是德意志近代史的开端。1812年拿破仑纠集一支近70万人的军队(其中奥地利被迫派兵3万,普鲁士派兵2万)远征俄罗斯,沿途为了筹集粮草,对德意志大地大肆劫掠,造成普遍的饥荒。然而侵俄军队最终在莫斯科遭遇惨败,几乎全军覆设,普鲁士的反抗斗争随之高涨起来。首先举起义旗的是参与征俄的普鲁士军指挥宫路德维格·约克·冯·瓦滕堡将军,他在率部从波罗的海撤退途中,在未得到普鲁士国王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于1808年12月30日在陶罗根附近与俄方签署《陶罗根协定》,承诺普军对俄国保持中立。尽管普王宣布抛弃这一协定,将约克将军撒职,并与法国人虚与委蛇,但这一爆炸性的事件还是有力地推动全德的反法解放战争。德意志解放战争的胜利使德意志最终实现民族解放,但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却由战胜国召开的维也纳会议来解决。法国大革命所引起的欧洲动荡随着拿破仑的垮台而逐渐平息,为了处理普后事务,欧洲各国政要会聚维也纳,缔结欧洲近代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国际体系——维也纳体系。

(五十八)维也纳会议自1814年9月召开,至1815年6月结束,历时9个多月,欧洲各国包括先前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些邦国都派代表参加,只有教皇国例外。奥斯曼帝国虽然同欧洲事务的关系比较密切,但是未能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两个皇帝、六个国王和二百多个诸侯与外交官。维也纳会议做了两件大事:一是重新确定欧洲各国的疆界;二是组建德意志联邦。在处理第一件事情方面会议采纳法国提出的正统主义原则,提出“欧洲政治制度的更新”、“社会秩序的重建”、“建立在公平的势力划分基础上的持久和平”等口号,据此一系列王朝得以复辟,包括法国、西班牙、南意大利、彼蒙特-撒丁、汉诺威、黑森-卡塞尔等。教皇也恢复在罗马的统治,但德意志的小邦诸侯们不少未能复辟。会议的真正目的据梅特涅的助手根茨透露是要在战胜国之间瓜分从战败国那儿得来的赃物,奥地利力图以均势体系确保自己控制中欧,不受两翼强国的侵犯;俄国希望独吞波兰;英国反对俄国势力的过分扩张,同时尽力巩固自己的殖民霸主地位;普鲁士希望进一步提高自己在德意志诸邦中的地位,如有可能则推动实现有利于自己的德意志统一;法国则尽力维护自己的平等权利不受拿破仑战争的影响,同时阻止德意志实现统一。会议经过艰难的交涉后逐渐达成妥协,战胜国四强所获颇丰,英国基本上达到自己的目标。俄国先同普鲁士商定,由自己独吞波兰,让普鲁士兼并萨克森。但这一企图遭到奥地利的激烈反对,奥地利于1815年1月同英、法、荷、汉诺威、巴伐利亚等达成秘密协定,以战争相威胁要求俄、普放弃预定目标。最后俄国控制一个缩小的波兰王国,以共戴一君的方式实施统治,同时还占有芬兰和比萨拉比亚。普鲁士也只得到2/5的萨克森,但同时在英国的帮助下获得德国中最富庶、最先进的莱茵兰和威斯特伐利亚地区。战胜国希望由普鲁士在西部形成一道屏障,以防止法国重新向东方扩张,而对普鲁士来说它趁机将重心西移,逐渐成为德国内部最重要的经济邦国。奥地利未能收回比利时也失去在上菜茵的属地如弗赖堡周围布赖斯郜地区、符腾堡南部、巴伐利亚一士瓦本地区的领地,但在中东欧地区获得较大的补偿,除重新收回以前的省份外还获得大片新的领地,包括以前的萨尔茨堡侯国、部分因河流域、伦巴第和威尼西亚地区、以的里雅斯特为中心的伊里利亚、达尔马提亚和加利西亚的一部分。这样奥地利的重心进一步东移,即移至非德意志地区的波希米亚、匈牙利、加利西亚和北意大利。
(五十九)这一结局对奥地利的影响是双重的,如果把奥地利作为一个普通的国家来看,它放弃远离本土的西部领地,在自己的周边地区进一步扩充地盘,损失不大,甚至还增添一些利益。然而从德意志的角度看长期来处于首领地位的邦国失去大块的德意志土地,而以非德意志土地作为补偿,其德意志属性有所减弱,在处理德意志事务时面临的选择会更加艰难。据1840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奥地利帝国的人口构成中斯拉夫人有1482万、匈牙利人为430.5万、意大利人454.8万、罗马尼亚人156.7万,而德意志人只有640万。 英王所辖的汉诺威获得希尔得斯海姆、戈斯拉尔和明斯特兰北部,升格为王国,横在东部普鲁士和西部普鲁士之间。南德诸邦除稍有变动外,基本上保持莱茵联邦时期的领土状况。其他较大的诸侯国也基本保存下来,但拿破仑时期的还俗教产和被剥夺的教会领地仍维持现状,不予恢复。法国保留1790年的疆界,比利时并入荷兰,成立尼德兰王国。挪威并入瑞典,瑞士被宜布为永久中立国,这一欧洲的国际新秩序称作维也纳体系。这是世界历史形成以来的第一个欧洲国际体系,并由于当时欧洲在世界上占有中心地位,成为第一个世界性国际体系。组建德意志联邦的前提是认可神圣罗马帝国被解散、德意志土地上仍然邦国林立的事实,在列强的直接干预下建立一个五强委员会,由奥地利、普鲁士、巴伐利亚、汉诺威和符腾堡组成,负责解决德意志问题。该委员会从1814年10月14日开始工作,于1815年6月8日签署《德意志联邦条例》,组建新的国家。新国家从名称上来看是德意志联邦,然而究其实质却是邦联,因此不少史书上将其译成德意志邦联。据《德意志联邦条例》第一条规定时联邦是各主权邦、自由市之间的一个持久的、不可分离的联合体,各邦不能自由退出,也不能被排除在外,即只要是德意志邦国就自然成为其成员。联邦由34个君主国和4个自由市组成,君主国中包括1个帝国:奥地利;5个王国: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汉诺威、符腾堡;1个选帝侯国(尽管这时已不存在推选皇帝的问题):黑森-卡塞尔;7个大公国:巴登、黑森、梅克伦堡-施维林、卢森堡-利姆堡、奥尔登堡、萨克森-魏玛-爱森纳赫、梅克伦堡-施特赖利茨;9个公国:荷尔斯坦因-劳恩堡、拿骚、不伦瑞克、萨克森-迈宁根-希尔德堡豪森、萨克森-科堡-哥达、萨克森-阿尔滕堡、安哈尔特-德骚、安哈尔特-柯滕、安哈尔特-贝尔恩堡;10个侯国:罗伊斯(新系)、利珀-德特莫尔德、瓦尔德克、施瓦尔茨堡鲁-道尔施塔特、施瓦尔茨堡-松德斯豪森、绍姆堡-利珀、罗伊斯(老系)、霍亨索伦-西格马林根、霍亨索伦-黑欣根、利希滕斯坦因;1个伯爵领:黑森-洪姆堡;4个自由市:不来梅、汉堡、吕贝克、美因河畔法兰克福。

(六十)除此之外德意志联邦内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其中有三个邦国由非德意志的君主统领,即英国国王代表汉诺威王国、丹麦国王代表荷尔斯坦因公国、尼德兰国王代表卢森堡大公国。奥地利和普鲁士只以它们以前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加入联邦,因此奥地利帝国只有它的德语区、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属于联邦,普鲁士王国的东普鲁士、西普鲁土和波森没有加入联邦。德意志联邦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根据条例规定时联邦的主要目的是保持德意志外部和内部的安全以及德意志各邦的独立性和不可侵犯,即保证各邦君主的正统主义统治权。各邦具有相当大的独立主权,只是不能与它国缔结危害联邦或其他邦国安全的联盟,战争期间不得举行单独谈判,而德意志联邦除了有权向外国派遣公使和签订条约外没有更多的对外权力。在1820年5月由联邦议会通过的《维也纳最后议定书》中补充规定联邦有宣战、议和与结盟的权力,对内它没有中央政府,没有国家元首,没有统一的最高法院,没有统一的货币与度量衡,也没有统一的邮政。建立统一国家的建议不是没有,如亚历山大·冯·洪堡曾经提出组建四人执政内阁、组建强大的联邦军队、设立联邦法院的设想;施泰因男爵曾提议组建两个并存的联邦制国家,分别以奥地利和普鲁士为核心,甚至赞成重建哈布斯堡帝制;哈登贝格曾建议在联邦内部划分县区,由执政府实施统一管理,但英国、俄国等大国对这些建议都不感兴趣。德意志人内部也有不同意见。中等邦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反对建立集权制国家。普鲁士尽管对德意志的整体利益较为关注,但也以不损害自身的地位为底线。对奥地利首席大臣梅特涅来说关注的重点不是德意志的统一,而是维护欧洲的均势和奥地利的强国地位。1821年4月联邦议会制定《德意志联邦战争法》,规定组建一支由10个军团组成的联邦军队,其中奥地利和普鲁士各提供三个军团,巴伐利亚提供一个军团,其余三个由混合部队组成,战时总司令将由联邦议会的核心委员会选定。作为德意志联邦中央机构的主要象征是设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联邦议会,它由各主权邦的代表组成,由奥地利人担任主席,这显示出奥地利在德意志诸邦中仍然处于优势地位。 德意志联邦的权柄由议会主席执掌,议会分为两级形式,被称为小议会的决策委员会由17人组成,其中11个较大的邦国各占一席,其余小邦共同拥有六席。

(六十一)全体大会共设70票,票数的分布随各邦的地位不等,帝国和王国各拥有四票,小邦只有一票。如讨论联邦的机构设置和宣战与媾和等问题时必须有2/3的多数票才得通过,而在讨论修改联邦宪法等重大问题时必须全体一致同意。1815年6月10日确认《德意志联邦条例》的《联邦议定书》经各邦的全权代表签署后正式生效,该文件被收入《维也纳最后议定书》中,这一做法给日后欧洲列强干预德意志内部事务里下伏笔。维也纳体系是一个复辟的体系,也是一个调整的体系,它以正统主义为原则,在平息拿破仑战争所带来的动荡后以当时的实力对比为基础,重新划分疆界,确立新的运行机制。对德意志民族来说维也纳会议抛弃被拿破仑勒令解散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一步骤是十分正确的,然而会议所构建的松散的邦联却未能满足正在成长中的德意志民族主义的诉求,也滞后于德意志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族统一的客观要求,德意志民族将为统一与自由而继续努力。德意志邦联成立后的近四十年时间里德意志民族的核心任务是实现统一与自由。这场持续几十年的统一与自由运动可以有两种解读法:一种是指实际被冠上统一与自由名称的运动,以1817一1819年大学生运动为开端,中经1832年的汉巴哈大会,到1848年革命达到最高点;另一种是指整个民族在孜孜追求的目标。统一是要超越邦联式的组合,在政治上组建一个足以同周边民族国家相抗衡,甚至能超过它们的统一国家。在经济上打破关税障碍,实现度量衡和货币统一,在文化上张扬形成不久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自由是要赶上时代步伐,用近代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取代中世纪的君主国家体制,而无产阶级则要进一步超越近代国家体制,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德意志联邦是正统主义和欧洲君主们互相妥协的产物,不能使渴望实现民族统一的人士满足,格雷斯在《莱茵信使报》上十分气愤地把这个所谓的国家说成是干瘪可悲、不成体统、丑陋不堪的组织。针对德意志民族的特殊情况,当时出现各种各样的统一方案。 第一种方案设想将德意志邦国的全部领地都并入一个完整的国家之中,这个方案的优点是新国家可以同神圣罗马帝国保特较强的继承关系,体现出基督教的大一统主义与德意志霸权的结合,也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奥地利的利益。这是奥地利所热衷的方案,但其致命的缺陷是违背19世纪的民族原则,当时奥地利帝国内有大量的非德意志人,这些人同德意志人一样也热衷于组建自己的民族国家。
(六十二)第二种方案实际上是第一种方案的修正版,它强调新国家的德意志属性,主张将奥地利帝国内的匈牙利人和斯拉夫人排除在外。从长远的角度看这个方案对德意志民族的发展是最为有利的,如果得以实现,德国历史的走向将被改写,但是遭到奥地利统治集团的坚决反对。这些人固守着中世纪的传统观念,迷于雄踞东南欧的多民族帝国,无视德意志民族的呼唤和民族主义运动对匈牙利人和斯拉夫人的影响。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瓦解时奥地利再想进入德意志的行列已经为时过晚,《凡尔赛和约》作出禁止德奥合并的明确规定。第三种方案强调三足鼎立的稳定作用,主张由三个加盟邦构成一个新的德意志国家,其中奥地利和普鲁士各构成一足,剩余的邦国构成第三足。这个方案反映中小邦国的美好愿望,其最积极的鼓吹者是符腾堡王国,但不受普奥两邦的欢迎。第四种方案是通过普鲁士的领导作用,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克劳塞维茨在1813年曾经写道:“德意志实现政治统一的道路只有一条,这就是通过剑,由一个邦支配其余所有各邦。”但是实现这一方案需要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奥地利放弃自己的领导地位,这在当时还难以办到;二是普鲁士要足够强大,但当时的普鲁士非但力不足,连心也未必有余。第五种方案更具有未来性,在当时难以实现,即主张建立德意志共和国,取消原有各邦,全体德意志人在普选的基础上组建一个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德意志统一问题在1848年欧洲革命和法兰克福国民议会都未能解决,依靠君主的联盟和协商也未能解决,剩下的通过王朝战争、以武力手段实现统一的有效性日益凸显。普鲁士和奥地利双方继续围绕德意志的领导权展开争夺,最后由于哈布斯堡王朝不愿意放弃多民族的帝国,领导权落入普鲁士之手。通过普丹战争、普奥战争和普法战争,普鲁士统一德意志,以小德意志方案建立德意志帝国。在这一过程,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工人阶级的队伍不断壮大,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为日后工人运动高张、工人阶级走上政治舞台莫定坚实的基础。1871年1月1日统一的德意志国家正式宣告成立,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举行帝国皇帝就位仪式,德意志最终结束民族分离的状态,一个统一的德国诞生了。德国的统一不是广泛的民众运动的结果,也不是革命的产物,它是普鲁士通过王朝战争的道路实现的。这一现实会带来一个显性后果,即德意志帝国几乎是普鲁士的扩大版。

(六十三)传统观点认为普鲁士王国有很多负面因素,它是靠不断征战挞伐、掠夺他人土地建立起来的斯巴达式的军事国家,作为国家主人的普鲁士容克具有与西欧贵族完全不同的特点,他们与世隔绝、没有文化、专横跋扈、侵略成性。普鲁士统一德意志就把整个德意志民族普鲁士化,最后导致两次世界大战的悲剧,其实这一观点值得重新思考。组建德意志帝国的工作在普法战争的后期即已进行,俾斯麦为了加快这一进程,采取说服南德四邦加入北德意志联邦的办法来组建新的帝国。1870年10月在色当战役胜利成果的震慑下南德四邦先后派代表团到达凡尔赛同普鲁士进行关于国家统一的谈判,谈判的难点在于南德诸邦对自己在新国家中的地位提出不同于北德小邦的要求,如果因此而重新起草宪法就会耽误时间,不能在1871年1月1日宣布建国。俾斯麦采取变通办法,即先同南德四邦分别签订相关条约,再以北德意志联邦宪法加上这些条约,构成德意志帝国的法律基础,这样就大大加快建国的进程。在奥地利被排除出德意志的行列后巴伐利亚成了仅次于普鲁士的重要邦国,它依仗着自已的有利条件,普鲁士提出一系列加入帝国的保留条件,包括拥有高度的军事主权,可以在自己国王的统率下设置独立的军事机关,只需在战争期间把最高指挥权交给皇帝即可。和平时期皇帝只有权视察巴伐利亚的要塞和培训军队的工作,而且如果爆发战争时或在举行和谈时巴伐利亚也要派代表参加;在邮政、铁路方面拥有特权;享有啤酒税和烧酒税的保留权益。有人甚至建议巴伐利亚和普鲁士应该在联邦参议院中共同掌管帝国的外交政策,面对这一局面时普鲁士当局的态度是尽量让步,以便尽快实现统一。威廉一世表示:“只要他们重新回归就行。”俾斯麦也说:“首先得进屋回到家里来。”同时针对具体情况,对各邦采取不同对策。巴登和黑森的态度较为和缓,易于妥协,俾斯麦采取拉拢的对策,于1870年11月15日签订入盟条约。巴伐利亚的影响较大,俾斯麦采取让步的对策,基本满足它所提出的全部要求,包括最后阶段巴伐利亚所坚持的军队仍然保留头盔的要求。他对持反对意见的普鲁士高级将领们说:“如果你们继续反对,日后人们就会在世界历史书中读到:1871年德意志帝国未能建立是因为将军们不能容忍巴伐利亚的头盔。”
(六十四)当时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二世情结低落、身体不适,患有牙疼兼偏头痛,大部分时间卧床休息。或者在宫中听瓦格纳的音乐,不恩处理政务,除个别心腹外也不愿接见任何人。俾斯麦找了他的一个心腹,即巴伐利亚国防大臣霍尔斯泰因伯爵,通过他在路德维希二世情绪低落阶段迅速办妥交易。11月23日巴伐利亚宣布加入联盟,为了报答霍尔斯泰因伯爵,以后帝国议会举行啤酒晚会所需的啤酒,主要向霍尔斯泰因啤酒厂订购。在三个邦加入联盟后符腾堡就处于孤立状态,很快于11月25日签订类似的条约,至此美因河南北的两部分德意志连成一片。另外还围绕皇帝称号的定语展开争论,自由派人士和太子希望使用德意志人的皇帝的称号,威廉一世希望使用德国皇帝的你号,但巴伐利亚等邦国则坚持使用德意志皇帝的称号。因为第一个称号涉及没有加入联邦的德意志人,如奥地利人。而第二个称号强调地域概念,包含对非普鲁士地区行使君主权利的含义,不利于帝国内部的团结,而先前俾斯麦在同路德维希二世的交涉中使用的也直是德意志皇帝的称号。最后巴登大公在登基典礼上巧妙地回避这个问题,使用威廉皇帝的称呼。新成立的德意志帝国由25个邦国和地区组成,另有一个直辖区,它们是四个王国: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符腾堡;六个大公国:巴登、黑森、梅克伦堡-什未林、梅克伦堡-施特雷利茨、萨克森-魏玛-埃森纳赫、奥尔登堡;五个公国:不伦瑞克、萨克森-迈宁根、萨克森-阿尔滕堡、萨克森-科堡(图林根城市)-哥达、安哈尔特;七个侯国:施瓦茨堡-鲁道尔施塔特、施瓦茨堡-宗德斯豪森、瓦尔德克、罗伊斯(老系)、罗伊斯(新系)、绍姆堡-利珀,利珀;三个自由市:吕贝克、不来梅、汉堡;直辖区:阿尔萨斯-洛林。德意志帝国在国家结构上实行复合制,即联邦制。除了法定的例外情况外帝国政府有权处理军事、外交、海关和银行立法、间接税、度量衡、货币、民法刑法等方面的重大事务,实现德意志民族的政治统一。在这一前提下各邦可以保有一些自治权,如教育、宗教、部分司法、征收直接税、水上运输等,南德诸邦还可以独立管理邮政和电讯,征收啤酒和烧酒消费税。此外各邦还保有向外国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的权力,尤其是巴伐利亚直到1918年还在奥匈帝国、法国、梵蒂冈等派驻自己的外交机构。由于帝国的财政收入从一开始就不足以支付预算支出,因此不得不指望各邦分担国库开支的份额。

(六十五)从这一意义上讲如果德意志帝国所属各邦的实力相等,反而会危及到帝国政府的地位,所幸的是各邦的实力差距甚大,以致当时就有人讽刺说德意志帝国是一个由一只大猛兽、半打狐狸和十几只耗子组成的联邦。普鲁士拥有全帝国2/3的土地和3/5的人口,当时全国4100万人口中有2470万居住在普鲁士,土地达到近35万平方公里。其他成员邦中只有四个邦的人口超过100万,它们是巴伐利亚(500万)、萨克森(260万)、符腾堡(180万)和巴登(150万)。另有八个小邦,人口数均不到十万,其中最小的邦罗伊斯(老系),人口只有6.2万,土地316平方公里。帝国的一切要害部门都由普鲁士控制,宪法明文规定: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王担任,称号为德意志皇帝,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有权主持联邦参议院并领导其事务。这样普鲁士国王同时就是德意志皇帝,普鲁士首相同时就是帝国宰相,普鲁士的不少大臣同时就是帝国相关部门的国务秘书。从各邦地位平等的角度看普鲁士邦的绝对优势地位是个不利因素,然而从巩固新生的联邦制国家的角度看幸好普鲁士邦的实力较强,它能够以自己所拥有的财力、军队和行政机构来保证帝国的正常运转。事实上在帝国成立的头25年中内政政策都出自于普鲁士,最重要的法律也是由普鲁士的有关专业部负责制定的,直到90年代中期两者的关系才倒转过来。从政体上看德意志帝国实行的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其特点是君主的行动基本上不受议会约束,政府在形式上对君主负责。根据宪法规定时帝国元首是德意志皇帝,由普鲁士国王担任,他拥有充分的统治权,而人民代议机构只是参与确定法案和预算的内容。皇帝拥有的国家权力包括:任免国家官吏权,宪法规定由皇帝任免帝国宰相,皇帝任免帝国官吏,可决定其免职;创制法律之权,皇帝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当联邦领域内的公共安宁受到威胁之际皇帝可以宣布某一地区进入战争状态;统帅军事权。除了如上所述外巴伐利亚在平时拥有相当大的军事主权外,帝国的全部陆军组成一支统一的军队在战时、平时均由皇帝统率,帝国舰队系在皇帝最高统帅之下的一支统一的舰队。在军事行政方面(国防预算、军队总人数、兵员补充、装备、军队的军需和给养)的命令尚需宰相副署,而在军令指挥方面(军事计划、驻军配备、军队的组织、训练、纪律、动员和投入使用等)皇帝一人拥有专断权,陆海军高级军官均由皇帝任命。

(六十六)对外政策决定权除了国际法上的条约以及有关贸易、交通、关税等帝国立法的条约需要得到议会同意外所有其他国际条约(首先是同盟条约与和约)只需皇帝一人批准,皇帝在国际法上代表帝国,以帝国名义宣战与议和。召集和解散议会的权力,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参议院和国会会议,以及使议会延期和结束。宰相是帝国唯一的大臣,主持帝国政府,在行政系统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但他由皇帝任命,而不是由议会推举。宰相有权在联邦参议院和国会发起辩论,提出法案。虽然从道理上讲帝国宰相要对国会负责,然而这种负责还没有法制化。如果法案被否决,国会无权用投不信任票的办法迫使宰相辞职,因此这种所谓负责是毫无意义的。由于宰相的更换完全取决于皇帝的决定和皇帝周围人的影响,因此他只对皇帝负责,其任期长短完全取快于皇帝的意愿。宰相在行政机构中拥有绝对的权力,他依靠帝国宰相办公厅实施统治,起初厅内不设独立的部,商务、财政、司法、铁道、邮政等事务都在厅内统一处理。1873年成立铁道厅,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内政厅、司法厅、财政厅、邮政厅等部门相继成立,但这些部门的首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臣,仅是宰相的助手,连称呼也比较独特,为国务秘书。因此只要取得皇帝的赏识,宰相便是帝国全部权力的化身,事实上从1871年到1890年俾斯麦一直就是这个帝国的监护人。议会由两院构成,一般意义上的上议院称作联邦参议院,根据宪法规定时它拥有较大的权力,由帝国宰相兼任主席,有权对提交给国会的法案作出决议,议决国会作出的决议。它对立法和政策拥有决定权,即未经其同意,任何法律都无效,并能对法律实施监督权。联邦参议院由加入帝国的各邦代表组成,共设58席,其中普鲁士占17席、巴伐利亚6席、萨克森4席、符腾堡4席,其他各邦1-3席不等。参议员由各邦政府指定,按照政府指示统一投票。从理论上分析时由于普鲁士拥有的席位少于总数的1/3,因此其他邦可以联合起来,用多数票制服它。同时由于每项议案只要有14票反对便可被否决,普鲁士单独使用自己的力量,也可阻挠修改军事法令、关税税则和帝国宪法。但在实际上联邦参议院内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从未出现过中等邦国联合起来反对普鲁士的事件,只是在一些次要问题上如决定帝国最高法院的地址、从宽修改《反耶稣会士法》、讨论帝国电力税等普鲁士曾经被多数票击败。

(六十七)此外不少中小邦国还认为强大的普鲁士是维护联邦主义和保全各成员邦相对独立地位的最好保证,如果没有普鲁士的支持,成员邦的权益可能会被帝国吞没。 一般意义上的下议院称作国会(亦译帝国国会或帝国议会),它是按照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的选举原则选出,每届任期五年。按照宪法规定时25岁以下的男子,妇女、军人和25岁以上领取贫民救济金的男子均无选举权,在普鲁士等几个邦甚至仍然采用三级选举制而不是平等的普选制。在选举活动中候选人以个人名义而不是以党派名义参加竞选,这就为日后天主教中央党和社会民主党在遭受打击期间仍有党员进入国会提供可能。名义上议员不受所属政党的约束,但实际上同一政党的议员们在国会活动中还是具有某种特殊关系,形成议会党团。国会作为普选的产物,与联邦参议院旨在保护各邦的利益相反,主要体现民族和国家的统一。它开会时是对外开放的,各色人等都可以进入会场旁听。议员享受豁免权,1906年以后还可领取议员津贴费。国会由皇帝召开,由皇帝宣布开幕和闭幕,皇帝在得到联邦参议院同意后可以提前解散国会。按照宪法规守时国会也是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有权提出法案。然而它未能组成代议制的政府,不能自行通过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因为一切法律和决议都必须取得联邦参议院和皇帝的同意方能生效。国会对政府也没有行政监督权,无权要求政府作政务报告,唯一能对政府施压的途径就是批准预算。 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俾斯麦政府在经济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意在消除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中世纪残余,推动经济发展,巩固新生的帝国。统一币制:1871年德国还有七个不同的货币区,有33家发行货币的银行,这些银行按照完全不同的规格印发钱币,而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全国流通的货币有126种硬币、108种银行钞票和42种邦国纸币。1857年各主要邦国为了改变货币繁杂的现状曾同奥地利签订过一个协定,承诺永久实行银本位制。帝国政府成立后便着手统一币制,1871年当年首先规定马克为全德统一的货币单位,1875年1月1日起马克成为全国唯一的支付手段。从1878年起各邦的硬币停止使用,同时从1875年起普鲁士银行改组成德意志国家银行,根据规定时德意志国家银行的职能包括:控制全国的纸币发行权;为帝国保管主要的现金储备;为整个帝国的金融业务提供方便。
(六十八)在这一基础上政府对其他银行发行货币作了近乎苛刻的限制,结果前面提到的33家银行中到1876年已有14家放弃自己的发行权,到1897年还有7家保留着发行权。更具有深远意义的步跟发生在1873年,这年德国的货币从银本位制改为金本位制,翌年起逐渐回收银币。当时只有英国明确地宣布实行这种制度,它从1816年开始采用以黄金界定货币价值的做法。从短期的好处来看随后不久国际上爆发巨大的白银危机,而德国由于实行金本位制,躲过白银危机的直接冲击。从长时段来看不久很多重要的国家都实行金本位制,并以这个制度为纽结,不自觉地形成初期阶段的国际货币体系,以适应日益加强中的国际经济联系。而德国成了加入这一体系的早期国家,仅晚于英国。统一度量衡制度:以公尺、公升和公斤取代各邦仍在使用的各种不同的度量衡标准。统一经济法规:70年代上半期政府颁布一系列法令,包括商业法、营业自由法、民权和迁徙自由法、保护境外商业法、货币法、关税法以及对铁路、水路、邮政、银行等事务的管理法,使统一的经济发展有了法律保证,此外其他各种法则也得到统一。 除《商法法典》早就由北德意志联邦制定,并于1865年在各邦得到实施外,1872年《帝国刑法法典》成为全国统一的法典。翌年开始着手制定《民法法典》,于1896年获得通过,1900年1月1日起生效,一直沿用至今。1879年统一诉讼和法院程序,一部统一的《法院组织法》扫净地主司法权的最后残余,使司法和行政分离。并且规定审理的程序,即从地方法院、经邦法院和邦高级法院到帝国法院,澄清各级法院的管辖权和审理原则。1879年在莱比锡建立帝国法院,确立对外的帝国司法权。统一铁路管理:70年代起德国铁路发展的速度很快,但管理系统却非常复杂,有帝国铁路线、邦国铁路线、私营铁路线、私人所有邦国经营铁路线、邦国所有私人经营铁路线等。70年代后期俄国谷物经由德国东部的铁路廉价输入,1875年至1877年由100万吨猛增至200万吨,对德国的粮食市场形成严重的冲击。同时俄法关系日益密切,使德国铁路的战略意义逐渐突显。为了利用德国有利的地理位置吸引欧洲的过境贸易,俾斯麦政府采取两项措施以加强铁路运输管理,一是创立帝国铁路局,协调各所属系统铁路的建设、装备和营运;二是通过国家购买,扩大国有铁路的比重,1879年购买5000多公里。以后的政府继续这一做法,到1909年又购买3.7万公里。

(六十九)建立统一的邮政系统:在这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是1871年担任帝国邮政总局局长、1880年担任帝国邮电部国务秘书的施特凡,1876年各邦的电报系统在帝国邮政总局之下合并起来。由于国家集中掌握邮电建设大权,德国邮电事业得到飞速发展,远远走在世界的前列。到1912年德国的电话线里程数是法国的将近三倍,单线达到五倍,电话设备超过法国四倍,德国人在电话上的交谈相当于法国人的七倍。适时调整外贸政策:帝国成立时全国经济正处于强劲的增长期,所以基本上延续北德意志联邦的做法,推行自由贸易政策。1865年取消谷物税,1873年废除铁、造船材料及其他若干原料的关税,1877年取消铁制品关税。1873年德国工业遭遇到生产过剩的危机,本土产品受到北美等地进口的廉价农产品的激烈竞争。货币市场也为过度的投机所困扰,维也纳股票交易所陷入崩溃,很快波及到德国。据1875年的统计材料显示556家股份公司股票的价值由1872年底的67.7亿马克降到1874年底的44.25亿马克,在这种情况下农场主和工业家们开始向政府呼吁,要求结束自由贸易政策,实施保护性关税。1873年11月莱茵兰和威斯特伐利亚地区的企业家成立名为德国钢铁工业家联合会的组织,要求停止削咸关税,并加大铁路修筑的力度。该组织成立不久规模迅速扩大,很快成为全国性的游说集团,得到另一个团体的支持。该团体名叫保护莱茵兰和威斯特伐利亚经济利益协会,宗旨是保护本土的经济利益,因名字太长,被人们简称为长名字协会。1876年长名字协会的秘书长亨利·阿克塞尔·比尔克又成为德国工业家总协会的会长,把原本就鼓吹贸易保护主义的组织进一步纳入游说和压力集团之中。 俾斯麦政府敏锐地看到如果再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将给各大工业国在德国倾销商品提供有利条件,对基础薄弱的德国工业是个巨大的冲击。1878年12月政府向国会提交议案,要求实行关税改革,对粮食和工业品征收高额进口税。1879年7月国会以217票对117票通过《保护关税法》,以后还不断制定新的关税法则,持续提高税率。1880年每吨小麦、裸麦或燕麦征收10马克进口税,1890年提高至50马克。工业品方面的征税原则为进口的原料免税,制造过程中处于第一阶段的物品(半成品)低税,以后各加工阶段的物品(成品)分类征税。以棉纺织品为例,分为棉花免税、棉纱低税、棉布高税(税率达50%)。

(七十)俾斯麦以他的《谷物法》和《保护关税法》维护容克地主和工业资本家的利益,极大地稳固政府的统治基础。1879年以后大地主和大工业家都全力支持他,所以有人说现在俾斯麦不用过去的铁和血的口号了,宰相政治生涯的最后十年打的是铁和谷这一不那么激烈的旗号。统一后的德国迅速跨入通向世界强国之路,出现历史上令人惊异的经济转变。它仅用大约30年的时间经历英国用100余年才完成的工业革命,把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转变为以工业为主的国家,从一个诗人和思想家的民族转变为以工艺技巧、金融和工业组织以及物质进步为显著特征的民族。在工业革命早期德意志的工业明显地落后于其他大国,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在产品上打上德国制造的字样是英国方面的要求,意在提醒人门注意这可能是低档产品。然而经过统一后的腾飞,德国以迅不可挡之势跃入西方强国的前列,成为欧洲列强之冠。非但德意志民族的生存问题得到解决,还在世人面前竖立起追求卓越、精于制造的形象,德国制造从此成了制作精巧、质量优良的标志。正统主义是法国外交部长塔列朗(1754年2月2日-1838年5月17日)在维也纳会议上提出来的一项原则,即旨在肯定法国大革命前的封建君主为正统王朝,并恢复其统治权力、政治体制及所属领土等。因为维也纳会议召开的目的是恢复和巩固欧洲大陆的封建秩序,消除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满足各国重新分配欧洲和殖民地的要求,因而“正统主义”原则成为维也纳会议的旗帜。维也纳会议以1815年6月9日《最后议定书》的签订而结束,会后按照“正统主义”原则,许多国家被推翻的旧王朝得以卷土重来。这一原则符合所谓“正统”君主的利益,却违背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精神。正统主义原指一套正确的信仰体系,在古代的东方教会里指与君士坦丁堡的信仰立场完全一致的教会,它们被称为“圣洁、正统、大公和使徒的东方教会”,好与那些像涅斯多留派和雅各派等异端教会分别出来。但教会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明确又正面的界定,指出正统信仰应包括什么样的信仰要件,和个别地应作怎样的解释,每有异端兴起时教廷会要求教会无条件地接受“信仰准则”来作为领圣餐的条件。所谓信仰准则在很多时候就是信经,但信经发展史告诉人们,信经本身不仅多而杂,解释亦纷纭。由此可见要维持正统信仰的心尽管是高尚的,实际执行起来却不是简单的一回事。到了十七世纪保守的信义宗神学家为了维护纯正的路德思想,与一切偏离正道的人划清界线、不相往来,特别是在救赎论上。十九和二十世纪的福音派或基要派亦以维持正统纯净信仰为己任,特别在圣经无误的问题上最为重视,自由派神学家则认为坚持正统信仰等于是抹杀人求知、求证的心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