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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多宅”应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07-17 17:18 作者:听律法律咨询www_471_cn  | 我要投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例如山东省宅基地最大面积标准是不超过264平方米。

根据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需要达到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

实质要件是:

1、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符合单分户的条件,比如,已结婚、分家立户,即户口已经单独分户。

程序要件是:

应先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应当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如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多数通过,呈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再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比较常见的一户多宅现象

1、在新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子,却没有将老的旧房拆掉,依旧居住在其中。

2、如果还没有进行分家,就建造了很多房屋,这种在法律范围上还是属于一户。

3、如果没有进行过申请和审批通过,就在耕地建造了新农房,这本身就属于违规建房。

合法继承来的房屋宅基地怎么算

在父母百年之后,子女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这样一来宅基地也会随着房子变动,因此这样的房屋是可以合法居住的,但是没有修缮权,直到房屋破损才会被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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